前两句描写富贵子弟骄纵放荡,不守德行。他们的仆从也跟着他们不收道德,享尽荣华。从根本上写出了上层社会的糜烂与繁华。
第三句描写纨绔子弟早上打猎骑射,晚上可以睡在奢华的床上,享受人家富贵。和最后一句形成鲜明的对比,意味十足。
最后一句描写伯夷、叔齐二人的悲苦生活。两者之间形成强烈的对比,更能体现诗人对纨绔子弟的蔑视以及对伯夷二人的钦佩。“独守”二字写出了伯夷、叔齐二人和纨绔子弟的差距,也写出了诗人对当时京城子弟豪奢现象的不屑以及对纨绔子弟的讽刺。从二者之间的对比,可以看出诗人对伯夷二人的钦佩。
此诗以古贤伯夷、叔齐作对比,讽刺纨绔子弟,不守德行,以浮浪游冶为事,享尽荣华。盖有“鸾凤伏窜,鸱鸮翱翔”的感慨。诗中描写贵公子骄纵侈肆、放荡不羁的生活。生动地描摹少年公子的言行举止,未直接褒贬,故后人见仁见智,看法不一。
总体描写了诗人对两种不同生活下的现象的看法,从诗里可以看出诗人对当时上层生活的讽刺以及对伯夷的钦佩,形象生动地表达出诗人的想法,言简意赅。
该词是以艳体形式出现的爱情词,题为《有感》,实际上相当于“无题”。因为苏轼对所叙写的情事是秘而不宣的,只有明眼人方能洞悉其中奥妙,“有感”云云不过是掩人耳目而己。苏轼运用了代言体写法,通篇作张生口吻,即从男方着笔来写,所述情、景、事,一一从这一人物的心中、眼中及口中道出。
上片着重写张生幽会的隐秘心理。开头两句用了两个典故(同时也是比喻),来描摹张生要与心上人幽会时唯恐被人撞破的心态。接着点明约会之事,“美人”是一种昵称,“西厢”这一词语从《莺莺传》中来,不是偶合,而是暗点“待月西厢下”诗意,是专咏崔莺莺、张生故事的标志。而后再写暗中摸索前进时一种特有的心理,笔触是极为细致的。
下片写张生幽会与归去时的感觉。前三句写幽会,但字面上仅仅写出对“风”、“月”、“簟纹”及“玉肌”的视觉或触觉感受,即从侧面稍加点染,而将有关情事推到幕后,这样的艺术处理是很高明的。“三更月到床”一句,也与《莺莺传》中有关描写妙合无间。篇末一句写归去时的感觉,又与《莺莺传》中相关描写如出一辙。
一般说来,词体多偏于抒情,而该词却有着明显的叙事性。在描写方面,尤以大胆、率真、细腻的心理描写取胜。
宋玉的《高唐赋》和《神女赋》是在内容上相互衔接的姊妹篇,两篇赋都是写楚王与巫山神女梦中相会的爱情故事,但两篇赋的神女形象差别很大。
《高唐赋》中的神女最引人注目的地方是她自由奔放、大胆追求爱情的举动,所谓“闻君游高唐,愿荐枕席”。这是一片赤裸裸的原始激情和欲望的自然流露,是未曾受到任何封建礼教和伦理道德束缚的人性的直接张扬。这种随意放任的性关系并非宋玉的凭空想像,而是原始初民爱情生活的真实反映,是对于原始时代“自由”婚姻的朦胧回忆。就是说,在原始社会的特定发展阶段上,确实存在着无限制的随意婚姻和自由放任的性关系。并且,原始社会结束后,这种状况还有延续。不要说更远,即使是到了一夫一妻制已经建立起来,配偶关系相对稳定的原始社会末期和奴隶制社会初期,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性关系还是相当自由和放任的,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旧时性交关系的相对自由,绝没有随着对偶婚制或者甚至个体婚制的胜利而消失。”至于在某些特定的时期,如一些重大的节日,性关系更是随意而放任。古罗马的沙特恩节要举行群众性的盛宴和狂欢,同时“盛行性关系的自由”,沙特恩节因而也就成为纵情欢乐的代名词。中国古代也是如此,《周礼·地官·媒氏》:“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凡男女之阴讼,听之于胜国之社。”郑玄注:“阴讼,争中冓之事以触法者。”从“令会男女”、“奔者不禁”甚至有因婚媾而争讼的情况,说明当时的性关系也是相当自由的。《周礼》所记反映的大约是商周时代的事,是传统习俗的延续和发展,由此不难想像神话产生的原始时代性关系的更大自由和放任。从这个角度来看巫山神女“愿荐枕席”,主动寻求匹偶交欢的举动就很好理解了:既不是反常,也不是“淫惑”,而是她那个时代(即神话时代)的十分正常而普遍的行为。
巫山神女神话特征的另一个重要表现是她的神奇变化:“妾在巫山之阳,高丘之阻。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巫山神女没有通过任何中间环节,即直接变为朝云和行雨,是非常神奇的。这种情况根本无法通过经验和理智去解释,而只能通过神话的逻辑——变形法则——去说明。在原始人看来,“在不同的生命领域之间绝没有特别的差异。没有什么东西具有一种限定不变的静止状态:由于一种突如其来的变形,一切事物都可以转化为一切事物。如果神话世界有什么典型特点和突出特征的话,如果它有什么支配它的法则的话,那就是这种变形的法则。”原始初民的想像正是由于轻而易举地越过决定事物性质的界限而显得丰富和大胆。
以上两个方面即追求爱情的方式和神奇变化,充分说明《高唐赋》中的神女是一个具有明显原始神话特征的神话式人物,一个地地道道的女神。
而《神女赋》中的神女完全是另外一副样子:这是一个服饰华美、容貌姣丽、举止端庄、神态娴静的女性。宋玉除了强调她的光彩照人的外貌之外,更强调她的内在的精神和气质,主要突出了两个方面:一是温柔和顺,安闲自得,骨法奇美,适于侍奉君上;一是贞谅清洁,意态高远,以礼自持,凛然难犯。可以看出,以上两个方面无论哪个方面都与原始神话中的女神格格不入,她完全属于另一个时代。《高唐赋》的巫山神女和《神女赋》不是一个形象。
关于《高唐赋》的主题思想,有学者认为高唐神女化为云雨是一种艺术想像,由于这种想像表现了男女交欢时那种像云一样飘忽,像雨一样空灵的感受,符合人们接受的心理基础,因而成为一种文学意象并对后代产生了重大影响。而这种艺术想像正是宋玉突发奇想的神来之笔,是宋玉对中国文学的重要贡献。这些听起来似乎有道理,实际上并不符合实际。
事实上,把男女交欢与云雨联系起来并非宋玉的发明。有学者以中外古代大量的事实证明了这种联系实乃出于一种古老的宗教观念,是交媾致雨宗教观念的反映。原始宗教认为人与自然是交相感应的,人的主观意念和行为可以影响客观事物的发展,巫术“相似律”原理认为,“仅仅通过模仿就实现任何他想做的事”,而男女交媾诱发降雨正是这种神秘的交感观念的反映。他们认为,行云降雨是天地阴阳交会的结果,所谓“天地相会,以降甘露”。(《老子》第32章)《周易·系辞下》:“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而云雨则是使万物化生的最重要条件。原始初民的祈雨方式有多种多样,而交媾致雨的方式由于其自身的特点便成为他们比较常用和普遍的一种方式,有的民族还因此形成了有关的宗教仪式。
有了雨露滋润,草木得以茂盛,五谷得以丰收,因而由交媾致雨又进一步发展为可以促进丰收、富足乃至民族振兴和国家强盛。闻一多先生在研究《诗经》婚俗诗时曾指出:“初民根据其感应魔术原理,以为行夫妇之事,可以助五谷之蕃育,故嫁娶必于二月农事作始之时行之。”初民相信“如果没有人的两性的真正结合,树木花草的婚姻是不可能生长繁殖的”。弗雷泽在考察了中美洲、非洲、澳洲以及亚洲的原始民族之后得出结论:“他们仍然有意识地采用两性交媾的手段来确保大地丰产”,并相信与传说中的神灵交媾也可以达到这个目的。类似的观点在其他宗教文化学和人类文化学著作中也时有所见。
交媾致雨并促进丰收、富足和强盛的观念是特定宗教民俗背景下的产物,是多次发生过的“现实”,高唐神女与怀王交欢之后化为云雨的故事不过是它的神话反映而已,是宋玉对传统宗教和神话所做的比较忠实的记录。宋玉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大胆地吸收民间神话,巧妙地运用它为自己的立意构思服务:借助神话所固有的观念内涵和文化意蕴来表现作品的主题思想。这就是说,《高唐赋》正是在这则神话所固有的文化观念意蕴的基础上的再创作。明确了《高唐赋》与高唐神女神话及其文化观念意蕴之间的关系,实际也就找到了认识作品的思想指向。
《高唐赋》由序和正文构成,实际写了三个内容:一、高唐神女神话及其所体现的交媾致雨的宗教观念。之所以在作品的开头先讲这样一个神话故事,就是以它的文化观念意蕴统摄全文。二、云雨之后山河更加宏伟壮丽,万物充满勃勃生机。这部分篇幅最长,是上述宗教神话的文化观念意蕴的形象表现。三、鼓励襄王往会神女,希望通过与神女交欢给国家和个人带来福祉。这部分是全文的结尾,表明往会神女的目的。这个目的与上述宗教神话的文化观念意蕴是完全一致的。
《高唐赋》的主题思想可以概括如下:根据传统的宗教神话观念,宋玉在赋文中鼓励襄王往会神女,与神女交欢,希望借此达到政治清明、民族振兴、国家富强以及个人身心强健、延年益寿的目的。同时,由衷赞美山河大地的宏伟壮丽和欣欣向荣的美好景象,赞美由神女所化的云雨给世界带来的生机和活力。可以看出,《高唐赋》的立意完全建立在传统的宗教神话观念基础上,是按照古老神话的文化观念意蕴展开铺写的,因此,全文都以交媾致雨并促进丰收、富足和强盛的观念为统摄。也正是因为如此,从文中对于山河大地和云雨的由衷赞美,依稀可以看到原始的自然崇拜观念的踪影。这样理解《高唐赋》的主题思想,使序和正文有机结合起来,从根本上避免了其他各种说法导致的“两回事”的缺欠,并可以从神话故事本身得到进一步的印证:《渚宫旧事》之三引《襄阳耆旧传》写怀王游高唐梦神女与之交欢,神女临别时说:“妾处之,尚莫可言之。今遇君之灵,幸妾之搴。将抚君苗裔,藩乎江汉之间。”原文可能有脱误,大致意思是:“蒙你不弃我的陋质,爱幸于我,我将保佑你的子孙使他们世世代代藩昌于江水和汉水之间。”神话故事本身就说明与神女交欢即可受到神女的保佑,使人口繁衍,民族兴旺。这对于理解《高唐赋》的主题思想很有启发。
歌词以穹庐、星影两个不同的物象,于宇宙间两个不同方位为展现背景,并以睡梦和睡醒两种不同的状态通过人物的切身体验,揭示情思。布景与说情,阔大而深长。
王国维论诗词之辨,既曾提出“诗之境阔,词之言长”,亦曾提出“明月照积雪”“大江流日夜”“中天悬明月”“长河落日圆”,此中境界,可谓千古壮观。求之于词,唯纳兰性德塞上之作。
尘世中总有着夜阑独醒的人,带着断崖独坐的寂寥。就算塞外景物奇绝,扈从圣驾的风光,也抵不了心底对故园的冀盼。
诺瓦利斯说,诗是对家园的无限怀想。容若这阙词是再贴切不过的注解。其实不止是容若,离乡之绪、故园之思简直是古代文人的一种思维定式,脑袋里面的主旋律。切肤痛楚让文人骚客们创作出这样“生离死别”、这样震撼人心的意境。
那时候的人还太弱小,缺乏驰骋的能力,要出行就得将自己和行李一样层层打包。离别因此是重大的。一路上关山阻隔,离自己的温暖小屋越来越远,一路上昼行夜停风餐露宿,前途却茫茫无尽,不晓得哪天才能到目的地,也可能随时被不可预期的困难和危险击倒。
在种种焦虑不安中意识到自身在天地面前如此渺小。这种惶恐不是现在坐着飞机和火车,满世界溜达的人可以想象的。归梦隔狼河,却被河声搅碎的痛苦,在一日穿行几个国家的现代人看来简直不值一提。
这首诗中的女主人公是一位表演弹唱的歌女。作者如同养鸟人欣赏笼鸟一样,正以一种得意的心情以及赞许的目光欣赏着她的演出。
一二句以形写神,以“如欲进”与“未肯前”描写歌女“恃爱”与“含羞”的神态:她凭仗着主人的宠爱,仿佛正要向听歌的主人走去;但她终于没有前进,原来她害羞了。这两句写的的歌女弹唱前的神情体态。她是坐着准备弹唱的,实际上并不存在由于“恃爱”与“含羞”作出的“如欲进”与“未肯前”的表示。也许只是在调弦弹唱时向前略微欠一欠身子吧。诗人便故作多情,笔底澜翻,极尽夸张渲染之能事。
三四句继而正面写歌唱与弹奏,用大特写镜头展示口唱与指弹两个动作。注意演员的“口”与“指”,这原是一般人的欣赏习惯。出现在诗人眼前的是“朱口”与“玉指”,“口”是红润的,“指”是白净的。由此美的局部,令人联想起这是一位年轻貌美的歌者,同时从“朱”、“玉”这两个肯定性的修饰词中,也隐约透露出诗人对歌者的爱悦之情。歌称“艳歌”,弦名“娇弦”,则又进一步写出它弹唱的动人。一个“弄”字,包含了“轻拢慢捻抹复挑”种种纯熟的动作,亦传达出演奏者沉浸于曲调之中的热烈而又细腻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