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是送别诗的名作,诗意在慰勉友人勿在离别之时悲哀。首联描画出送别地与友人出发地的形势和风貌,隐含送别的情意,严整对仗;颔联为宽慰之辞,点明离别的必然性,以散调相承,以实转虚,文情跌宕;颈联奇峰突起,高度地概括了“友情深厚,江山难阻”的情景,使友情升华到一种更高的美学境界;尾联点出“送”的主题,而且继续劝勉、叮咛朋友,也是自己情怀的吐露。此诗开合顿挫,气脉流通,意境旷达,堪称送别诗中的不世经典,全诗仅仅四十个字,却纵横捭阖,变化无穷,仿佛在一张小小的画幅上,包容着无数的丘壑,有看不尽的风光,至今广泛流传。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属“工对”中的“地名对”,极壮阔,极精整。第一句写长安的城垣、宫阙被辽阔的三秦之地所“辅”(护持、拱卫),气势雄伟,点送别之地。第二句里的“五津”指岷江的五大渡口白华津、万里津、江首津、涉头津、江南津,泛指“蜀川”,点杜少府即将宦游之地;而“风烟”、“望”,又把相隔千里的秦、蜀两地连在一起。自长安遥望蜀川,视线为迷蒙的风烟所遮,微露伤别之意,已摄下文“离别”、“天涯”之魂。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彼此离别的意味如何?为求官飘流在外的人,离乡背井,已有一重别绪,彼此在客居中话别,又多了一重别绪;其中真有无限凄恻。开头两句调子高昂,属对精严,韵味深沉,对偶不求工整,疏散。固然由于当时律诗还没有一套严格的规定,却有其独到的妙处。
“海内君知己,天涯若比邻。”两句境界又从狭小转为宏大,情调从凄恻转为豪迈。“海内君知己,天涯若比邻。”远离分不开知己,只要同在四海之内,就是天涯海角也如同近在邻居一样,一秦一蜀又算得什么呢。表现友谊不受时间的限制和空间的阻隔,是永恒的,无所不在的,所抒发的情感是乐观豁达的。这两句因此成为远隔千山万水的朋友之间表达深厚情谊的不朽名句。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两行诗贯通起来是一句话,意思是:“在这即将分手的岔路口,不要同那小儿女一般挥泪告别啊!是对朋友的叮咛,也是自己情怀的吐露。”“在歧路”,点出题面上的那个“送”字。歧路者,岔路也,古人送行,常至大路分岔处分手,所以往往把临别称为“临歧”。
全诗开合顿挫,气脉流通,意境旷达。送别诗中的悲凉凄怆之气,音调明快爽朗,语言清新高远,内容独树碑石。此诗一洗往昔送别诗中悲苦缠绵之态,体现出诗人高远的志向、豁达的情趣和旷达的胸怀。
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前两句描写,后两句颂祝。而叠词叠句的叠唱形式。是这首诗艺术表现上最鲜明的特色。如果说,“宜尔子孙”的三致其辞,使诗旨显豁明朗;那么,六组叠词的巧妙运用,则使全篇韵味无穷。《诗经》运用叠词颇为寻常,而《螽斯》的独特魅力在于:六组叠词,锤炼整齐,隔句联用,音韵铿锵,造成了节短韵长的审美效果。同时,诗章结构并列,六词意有差别,又形成了诗意的层递:首章侧重多子兴旺;次章侧重世代昌盛;末章侧重聚集欢乐。由此看来,方氏的评语似可改为:诗虽平说,平中暗含波折;六字炼得甚新,诗意表达圆足。另外,在朱熹《诗集传》中,《螽斯》是比体首篇,故用以释比。其实,通篇围绕“螽斯”着笔,却一语双关,即物即情,物情两忘,浑然一体。因此,“螽斯”不只是比喻性意象,也可以说是《诗经》中不多见的象征性意象。
关于诗旨,《毛诗序》云:“《螽斯》,后妃子孙众多也,言若螽斯。不妒忌,则子孙众多也。”点出了诗的主旨,但拖了一个经学的尾巴。朱熹《诗集传》承毛氏之说。还作了“故众妾以螽斯之群处和集而子孙众多比之”的发挥,没有贯彻其“《诗》作诗读”的主张。对此,姚际恒一并认为“附会无理”(《诗经通论》);方玉润进而指出:诗人措词“仅借螽斯为比,未尝显颂君妃,亦不可泥而求之也。读者细咏诗词,当能得诸言外”(《诗经原始》)。确实不可泥求经传,而应就诗论诗。
体会意象,细味诗语,先民颂祝多子多孙的诗旨,显豁而明朗。就意象而言,飞蝗产卵孵化的若虫极多,年生两代或三代,可谓是宜子的动物。诗篇正以此作比,寄兴于物,即物寓情;“子孙众多,言若螽斯”,即此之谓。就诗语而言,“宜尔子孙”的“宜”,有“多”的含义;而六组叠词,除“薨薨”外,均有形容群聚众多之意。易辞复唱,用墨如泼,正因心愿强烈。“子孙”,是生命的延续,晚年的慰藉,家族的希望。华夏先民多子多福的观念,在尧舜之世已深入民心。《庄子·天地》篇有“华封人三祝”的记载:尧去华地巡视,守疆人对这位“圣人”充满敬意,衷心地祝愿他“寿、富、多男子”。而再三颂祝“宜尔子孙”的《螽斯》,正是先民这一观念诗意地热烈抒发。
就诗篇编排而言,前篇《国风·周南·樛木》祝贺新婚幸福,此篇继而祈颂多生贵子,不仅顺理成章,或恐正是编者苦心所系。
清朝诗人作诗尤爱用典,这首也是如此。
首联前一句用“虎头食肉”之典,古人认为虎头这种相貌特征是荣华富贵之相,这里诗人说自己虽有虎头之相,但无富贵之命。“书剑”代指学业事业,海天之秋,则是一幅凄凉之况,三十年依旧一事无成。
颔联又用了两个典故。前一句的黄祖,是三国时期的江夏太守,那时候人们都看重名士,一般不会杀有名气的读书人,但黄祖却把名士祢衡给杀了。所以诗人的意思是说自己没有遇到这样粗暴的武夫,或许其中也有自比名士的意义。
后一句则是很明显自比马周了,马周十分受唐太宗李世民赏识,有“四请马周”的美谈,当然是李世民派人去的。马周入朝之后,节节高升,官至中书令、太子右庶子,代理礼部尚书,不过早年他却非常窘迫,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
颈联则是直抒胸臆,感叹自己怀才不遇,生不逢时,命中注定不能封侯拜相。这里也用到了一个典故,汉代李广百战而不能封侯,恨道:岂吾相不当侯邪?难道我这个相貌天生不能封侯吗?言外之意是自己已经有了封侯的功绩,但没有封侯的结果,这是外界因素,而不是自身因素。
尾联则是想起自己少年曾立下的大志,上文已经释义。整首诗就是一首典型怀才不遇的情感,是作者落榜之后的愤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