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这是一首以乐府体写的寓言诗,表面上是写猛虎危害村民的情景,实际是写社会上某些恶势力的猖獗,启示人们认识现实。全诗比喻贴切,描写生动,寓意深刻。
诗的开头,点出猛虎所居,及其大胆妄为之状:“南山北山树冥冥,猛虎白日绕村行。”猛虎本出入深邃幽暗的山林,而在光天化日之下竟敢绕村寻衅,比喻恶势力依仗权势,肆意横行。两句发端立意,统领全篇。
接着,步步深入地刻画老虎的凶恶残暴、肆无忌惮之举。“向晚一身当道食,山中麋鹿尽无声。”傍晚之际,猛虎孤身在大路上捕食生灵。这富有启迪性的诗句,可以令读者联想到羽林军的“楼下劫客楼上醉”,宦官们名买实夺的“宫市”,藩镇们的“政由己出”,屠城杀人,以及贪官们的税外“赋敛”羡余,这些都是趁朝廷黯弱之际的“当道”捕食。慑于猛虎的淫威,山中的麋鹿不敢有半点动静,喻指当时社会上一片恐怖,善良的劳动人民只好战战兢兢、忍气吞声地生活。
“年年养子在深谷,雌雄上下不相逐”,也是一种人世社会的借喻。它深刻揭示当时社会的恶势力有着非常深广的社会联系,皇亲国戚,豪门大族,利用封建宗族和裙带关系,结成盘根错节、根深蒂固的统治集团,官官相护,上下勾结,各霸一方,危害百姓。
猛虎施虐为害,受害最深的要算靠近虎穴的山村了:“谷中近窟有山村,长向村家取黄犊。”黄牛是农家的重要生产资料,“取犊”而去,民必不堪。这两句表面是说老虎把爪牙伸向了附近的山庄,把农家的小黄牛咬死、吃掉,实则是写人中之“虎”用“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残酷手段虐害人民、弄得民不聊生的情形。
五陵年少不敢射,空来林下看行迹。”这两句字面是说,这些猛虎作恶多端,就连那些号称善于骑射、以豪侠自命的人也不敢惹,只是来到林下看看它们的行迹。实际上是讽刺朝廷姑息养奸,为掩人耳目,虚张声势,故作姿态。“空来看行迹”,含有辛辣的嘲讽。
诗人胸中怨悱,不能直言,便以低回要眇之言出之,国事之忧思,隐然蕴于其内。全诗处处写猛虎,句句喻人事;写“虎”能符合虎之特征,寓事能见事之所指,寄思遥深,不言胸中正意,自见无穷感慨。
乐府诗始于汉武帝。当时有太乐、乐府二署,分别掌管雅乐和俗乐。雅乐是郊庙之乐,主要用于祭祀;俗乐是乐府机关采集的各地的风谣,以及部份文人的创作,主要是用来供奉封建王朝的帝王和贵族们作歌舞娱乐之用。《莲浦谣》属于俗乐,但是如果同《乐府诗集》中他人的《采莲曲》相比,它有深意得多。
这首诗虽只八句,而且只限于粉沫莲女在摇船这一简单的情节上,然而由于诗人巧妙地融情入景,遂使这短短的八句诗,却写出了感时、伤己、怀人、惜志等多层意思,沉郁含蓄,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诗以采莲女在溪水上划着小船出现开始。开头的“鸣桡”二字就规定了这划起桨来轧轧作响的船,只能是渔户用的白木划子,而不是轻柔的画舫。摇船的人,通过下联“莲媚两相向”的“媚”字,可知她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姑娘。但通过“鸣桡”的这一典型事物,就约制了读者的想象,使读者认识到温庭筠在这里创造的是一个美丽的渔家姑娘。只是她不是来采莲的,只不过是划着船经过这莲浦而已。整个诗就是她的思绪,诗人是通过她的眼光捕捉到的。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意识流”。
由于水面比城市、山林都为开阔,所以历来划船的人几乎总是双眼望着远方的。因此,岸边那一片荒芜的草原,就很自然地进入了她的眼帘。如果“废绿平烟”不点出那曾是“吴苑”,那读者的想象就会失去规范,诗意也就会显得朦胧起来。待到“吴苑”一出,这就无异于告诉了读者她此时在想些什么。在她,也许只一闪念,然而读者的思绪却被她引导到一个古老的故事中去了。“吴苑”是曾一度称霸的吴王夫差的殿宇。吴王夫差在征服了越王勾践以后,就沉溺于勾践送来的美女西施的绝色之中,遂不问政事而逐渐腐化起来。而越王勾践这时却正在卧薪尝胆,励精图治,反而一举灭掉了吴国,成为历史上有名的故事。所以从她那感叹于“废绿平烟”的眼色中,顺着逻辑思维,读者就领悟得到她此时对于唐末皇室腐朽堕落的忧虑。
船在继续前进,从开阔的湖面进入了藕荷深处。清清的水里,映出了她那衬着荷花的脸。这使她想起清晨临镜的情景:她既为青春的艳丽而自喜,也更为岁月的流逝、青春易逝而悲伤。这其实是这一类乐府的传统写法。如梁昭明太子的《采莲曲》说:“桂楫兰桡浮碧水,江花玉面两相似。”朱超说:“看妆碍荷影,洗手畏菱滋。”梁元帝说:“莲花乱脸色,荷叶杂衣香。”李白说:“日照新妆水底明,风飘香袖空中举。”王昌龄甚至通首都写这一点:“荷叶罗裙一色裁,芙蓉向脸两边开。乱入池中看不见,闻声始觉有人来。”但是温庭筠在这里手法上是继承的,在写法上却有所创新。她不是纯客观地去写芙蓉和脸面,抱着欣赏的态度,而是夹杂了人物心理的悲伤色彩。水中之莲,实为镜中之面,然而莲媚却是愁红。这就披露了人物的内心世界。而这内心的流露,他又不是运用内心的独白,而是混合了诗人的直接叙述。把香艳的流传,抹上了时代伤感的颜色;是她那眼神的流露,却又分明是诗人的痛苦呻吟。是她是己,已到了浑然忘形的地步,从而改变了乐府诗的气质。这就是温庭筠高过以前名家的地方。
下一联,那跳跃的思绪,正是她愁的具体体现。“白马金鞭大堤上”,分明是意中人已去;“西江日夕多风浪”,是耽心他的安全。杜甫在《梦李白》里就是这样表现的:“水深波浪阔,无使蛟龙得!”日夕而多风浪,这正是写出了晚唐的政治。她能因废绿而伤时,则她所钟情的“白马金鞭”的他,也定非纨裤子弟。是以她才会担心,在这样的世道里,像他那样的人,人生的道路上是会多风浪的。这两句看似离题而实未尝离题,若即若离,正是笔法的有明有暗。从精神的深处写出了她的不凡。这就不仅似浮雕,而且活灵活现了。
船仍在港内进行。于是,她看到了荷叶上的露珠,像颗极大的珍珠,在上面滚动。不知她是同情,还是鄙弃,抑或是用来对衬自己。她对此不禁感慨地想道:“荷心有露似骊珠,不是真圆亦摇荡。”乐府诗在表现上惯用谐音的手法,这里的“圆”也就是姻缘的“缘”的谐音。妙语双关,是荷,是自己。这样的句子让人读了会永远记住。它是这样形象贴切,俊语如花,而又寓意深长。露珠儿滴入了“荷心”,荷的心里明知道它不过“似”骊珠而已,绝不是真正的好姻缘。但尽管如此,它毕竟是像骊珠样的而又肯接近荷心的。这正如俗话说的:“明知不是伴,事急且相随”。是以渴望真圆的荷心,也不由的要为之而心旌“摇荡”了。用“假”亦摇荡以衬起对于“真”之痴情渴望,十分形象地写出了一个追求有理的美丽的灵魂。这样用巨大的社会压力而扭曲了的、微妙而复杂的心理活动,竟写得这样的美而切,令人爱不忍释。荷心指她的心,但她心中的真“圆”是什么,貌似骊珠的露珠儿又指的是什么,这些问题的确费人猜测。
通首诗除了第一句作为人物出场的交代外,这四层,可以说都是她的心理活动。即令读者不去追寻白马金鞭指谁,风浪又是什么,甚至也不必去追问作者的身世,然而仅此读来,也感觉到这是一个心地多么善良而又忧思重重,很值得同情的姑娘,不能不为她的思虑而动心。荒野的绿色,粉红的娇荷,水银般的露珠儿,这些都是没有生命的东西,但是作者把它们和人物的心理活动结合了起来,用它们这些可见的实物来写人物不可见的心理,于是这些就都有了特定的内容。而且正是它们,使一个血肉丰满而又思想活跃的她,忧伤地摇着小船,永远地在读者的眼前摇动。而那船桨的轧轧声,竟是这枯燥剌耳,仿佛在为她而呻吟。
黄子云在他的《野鸿诗的》中说:“飞卿古诗与义山近体相埒,题既无谓,诗亦荒谬;若不论义理而只取姿态,则可矣。”像温庭筠这样的古诗,说“题既无谓”是可以的,因为他本来就是借题发挥,本无所谓。但要说“诗亦荒谬”,就未免不懂得使意境诗化,这正是诗的美学价值之所在。也正诗之所以于散文之外,可以卓然独立于文坛的地方。它的优点,恰恰是寓“义理”于“姿态”之中,而不是离姿态而说理。温庭筠这里正是通过这位采莲女一路心思而创造了一位有着高尚情操的姑娘,写得非常委婉温柔,又是十分聪明和多情。她不仅姿态如画,神态也逼真,非常饱满而又富有感染力。读了以后,竟使人牵挂这位明知不是真圆的姑娘,感情摇荡以后的命运。正因为她是这样的逼真感人,不由得使读者要想到:这或许正是当年的温庭筠。温庭筠曾得到过令狐綯和宣宗给予他的美好的待遇,但终因不是“真圆”吧,他还是选择了“窜死”的道路。则读到这末联,不能不为他那样的而惋惜。许多人对于温庭筠的诗只习惯于从字面去求解释,于是说他是什么唯美主义的、形式主义的,甚至是猥亵的;这当然都是徒劳的。一个作家的作品,不能离开作家的本身社会地位、政治倾向、性格、气质、文化修养以及他的审美趣味。如果顺着这个规律去找,则就会发现这位姑娘此时的心理,其寄托着诗人的感情,就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