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描写的是一个在外从军之人思念家人的情景。
全词可分为两部分。前三句为上片,写的是战争前的忆家的情状,下片写的是经过厮杀战后后恋家的情景。虽有两片,但却由一“愁”统辖。首句“欲寄愁心朔雁边”直抒胸中压抑长久的“愁”。在萧索荒凉的边塞,“愁心”无法寄送,秋日望见大雁,词人不由心生此意。因“愁”而生忆,忆及当年离家别亲凄惨的别宴,恰如就在昨天,故而愁心更添一层愁。独饮浊酒,更添愁绪,所谓“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又有“浊酒一杯家万里”,所以愁情更浓更远。远处美好的灿灿黄花,给词人视觉上的亮色。一片荒芜之中,突见生机勃勃的黄花,犹如无垠沙漠里的一汪清泉,给人欣喜,却也是如此短暂,欣喜过后是无尽的苦楚。这里,以艳丽的黄花来反衬词人的内心无比凄凉。
下片中,思绪未定就不得不投入战斗。战斗知道傍晚,片刻的修整,望着受伤的战友,情感徒然升华,由上片的只是内心愁绪,变为内心的担忧。古来战争,从来都只是“一将功成万骨枯”,战争的残酷,让词人心内生忧。在这里,词人虽无直抒胸怨,但怨气慢慢升起:亲人别离,生死未卜,隐隐的表达了对战争的不满。
全词仅四十二个字,却刻画出多个画面。词人善于运用意象,别具一格,给人不一般的画面感觉。情感表达也是由浅入深,进而有一种隐怨在内。意象结合出的景与词人所要表达的情,相互融合,情景交融。
《招魂》一文的作者,历史上有不同说法。司马迁认为是屈原的作品,他在《史记·屈原贾生列传》称:“余读《离骚》、《天问》、《招魂》、《哀郢》,悲其志。”王逸在《楚辞章句》里认为是宋玉的作品:
“《招魂》者,宋玉之所作也。宋玉怜哀屈原,忠而斥弃,愁懑山泽,魂魄放佚,厥命将落。故作《招魂》,欲以复其精神,延其年寿,外陈四方之恶,内崇楚国之美,以讽谏怀王,冀其觉悟而还之也。”
令人多少有点奇怪的是,长期以来,汉唐魏晋宋的文人大多接受王逸的说法。直至明代学者黄文焕在《楚辞听直·听二招》中,才明确批驳了王逸的说法,并首次提出《招魂》系屈原自招其魂的观点。此后,清人林云铭的《楚辞灯》、今人游国恩的《屈原》等著作,均支持黄文焕的观点,认为《招魂》乃屈原自招其魂。
游国恩指出,古代有招自己生魂的事例,谢灵运《山居赋》“招惊魂于殆化,收危形于将阑”,杜甫《彭衙行》“剪纸招我魂”,即其例。此外,少数民族亦流传招活人魂的习俗,《文献通考》卷330引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今本无)记有当地风俗:“家人远而归者,止于三十里外。家遣巫提竹篮迓,脱归人贴身衣贮之篮,以前导还家。言为行人收魂归也。”(其实,这种迎接归人的习俗,在客观上具有减少返乡者把传染性疫病从外地传入的功能)。
此外,也有人认为《招魂》一文,是宋玉为招死去的楚顷襄王魂而作,或认为是宋玉为重病的楚顷襄王招魂。与此同时,在沅湘民间,至今仍然流传着,宋玉、景差在屈原死去一年之际,来到汨罗江,为屈原招魂的故事。
其实,宋玉、景差曾经为屈原招魂,宋玉或景差曾经为楚顷襄王招魂,屈原曾经为自己招魂,屈原曾经为楚怀王招魂,都可能发生过,而他们的这些作品可能都以《招魂》为名。但是,具体到流传至今的《楚辞·招魂》一文,则应当是屈原为楚怀王招魂时所作。
首先,司马迁在《史记》中明确指出屈原作品有《招魂》一篇。其次,招魂是一项严肃的活动,一般来说都是奉命而作,招魂的对象是死者或重病将死者。据此可知,《招魂》是屈原奉命为楚怀王招魂而创作,它是屈原任职三闾大夫期间所写的最后一篇职务作品。再者,《招魂》描述的主人公生活,不符合屈原的身份和实际情况,而是符合楚王的身份。
我们知道,公元前329年,楚威王死,在位11年,楚威王之子熊槐继位,是为怀王。公元前328年,为楚怀王元年。公元前299年,楚怀王入秦被扣留,在位30年;楚立太子横,是为顷襄王。公元前296年,楚怀王客死于秦。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逸周书·谥法解》,周公旦和太公望制定谥法,在君王、诸侯、大夫死后,子孙们要立庙举行隆重的祭祀活动,并根据死者生前的事迹和遭遇,对其评定一个称号,该称号叫做谥号。楚怀王即楚王熊槐死后得到的谥号,它是顷襄王与群臣根据熊槐在位事迹和遭遇而选定的,表示同情和怀念的意思。怀,本意是指胸前,引申为怀藏、想念、心意、归向、安抚、环绕、来到;对楚王熊槐谥号“怀王”,应当是寓意对熊槐客死秦国的悲惨遭遇的安抚。
这就充分表明,楚怀王客死秦国后,楚国曾为其举行过相应的正规的祭祀活动,《招魂》即官方祭祀活动的一部分。由于楚怀王被骗入秦,孤身滞留秦国三年之久,并最终客死秦国,他的遭遇曾令楚人举国哀之。因此,为楚怀王招魂的活动,可能进行过多次,而最隆重的招魂仪式应当是在楚怀王刚刚死去的时候,也就是说《招魂》应写于此时。
我国古代没有前身、后世的观念,也没有天堂、地狱的观念,只有灵魂不死和神鬼观念。中国古代所说的幽都与地狱的性质本不相同,幽都指地下空间的世界,而地狱则是灵魂接受审判、处罚并转世重新发配的地方。事实上,《招魂》描述天上有虎豹九关、地下有土伯九约,均没有天堂和地狱的概念。不过,在佛教传入中国后,幽都逐渐被赋予了地狱的功能,天上也有了玉皇大帝和天宫。
所谓灵魂不死,意思是灵魂可以脱离肉体而独立存在,凡是人睡眠时、重病昏迷时,以及死去时,都被解释为灵魂出窍,即灵魂脱离了肉体,要想让人活过来,就需要把灵魂重新招回到肉体之中。所谓神鬼观念,原本指人死去后的灵魂,好的灵魂就是神,坏的灵魂就是鬼(最初,鬼并无坏意,而是指祖先灵魂)。此外,除了人有灵魂外,其它自然物也有灵魂,例如山有山神、水有水神。大约到了春秋战国时期,从原始的鬼神观念,又演绎出神仙观念。
在我国云南纳西族的习俗里,每家都悬挂着一个存放家庭成员灵魂的竹篓,姑娘出嫁到婆家,要进行灵魂从娘家转接入婆家的巫术仪式,只有这样才表示新人真的到了婆家,在当地的观念里该仪式甚至比转户口还重要。当有人去世时,则要为其举行招魂仪式,这时招魂的目的不再是让灵魂返回肉体,而是指引灵魂返回祖先居住的地方,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叶落归根。为此,纳西族的东巴(巫师),专门绘有“神路图”,上面写着本族迁徙路上经过的地名,这些地名往往多达一二百个,招魂时东巴要面朝死者的灵柩,倒退着一边走一边按顺序依次高声念出。台湾学者李霖灿先生(原台湾故宫博物院副院长)曾考察过纳西族的神路图,发现地名都是真实的,而且晚近时期迁徙经过的地名仍然能辨认出来。
屈原所处时代的楚国招魂习俗,不一定与今日纳西族完全一样。但是,招魂的基本文化内涵应当是相同的,即引导死者的灵魂回归故里家乡。这在《招魂》中是非常明确的,例如“魂兮归来,入修门些。工祝招君,背行先些。秦篝齐缕,郑锦络些。招具该备,永啸呼些。魂兮归来,反故居些。”描述的正是巫师倒退着,拿着盛放灵魂的竹篓,引导灵魂返归家乡的场景。
值得注意的是,《招魂》最后一句话“魂兮归来,哀江南”。这是因为,楚国本来就地处江南,因此特别强调死者灵魂回归江南,也就意味着死者不是在楚国境内去世的。据此可知,《招魂》所招之魂,只能是客死秦国的楚怀王之魂。事实上,《招魂》全文长达282句,在屈原的作品中仅次于《离骚》和《天问》,显然这是在为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举行招魂时所作,而其人非楚怀王莫属。
《招魂》全文可分为三个段落,第一段是序篇,第二段是正文,第三段是尾声。
序篇首先描述死者灵魂的哭诉,其中“长离殃而愁苦”,或以为是指屈原遭到放逐,其实是指楚怀王客死秦国。接下来描述,上帝同情楚怀王的不幸遭遇,命令巫阳为其招魂。然后描述巫阳以自己的职责是占梦解梦为理由,而勉强接受上帝的命令。
这种开场白,不能不让人怀疑其中藏有某种玄机,或许这是屈原在用巫阳暗指自己。我们知道,古代巫术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知识体系,其内容包罗万象,因此巫师也要有所分工,以便各司其职,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然而,由于屈原与楚怀王有着不寻常的君臣关系,因此屈原勉为其难,决定亲自为楚怀王招魂。为此,屈原借怀王托梦上帝,再由上帝命令巫阳的过程,实现由自己来为怀王招魂的目的。事实上,在《九歌》里,招魂、收魂的工作是由大司命承担的,这应当是楚国的传统习俗。但是,屈原曾长期担任三闾大夫之职,他同时又是一个具有创新精神的巫师、学者和政治家,因此他才有可能革新招魂仪式,改由“巫阳”实施招魂。
正文的内容可分为两个层次,其一描述东南西北、天上地下各有其害,呼吁灵魂不要到那些地方去,而是要返回故居。其二描述巫师引导灵魂返归故里的场景,特别渲染死者生前在故居生活的豪华舒适,诸如“九侯淑女”、“实满宫些”,显然是君王才会有的生活。
尾声描述主持招魂者,回忆当年春天自己曾与怀王到南方狩猎的欢快场景;紧接着对比今日,道路已被荒草遮掩,遥望千里之外的远方(应指怀王客死在秦国之地),伤春之心油然而生,并衷心发出“魂兮归来,哀江南”的呼唤。
有意思的是,我国长沙子弹库楚墓出土有男子(灵魂)驭龙升天图,长沙陈家大山楚墓出土有龙凤导人(灵魂)升天图。长沙马王堆西汉墓出土的帛画,绘有天上世界、人间世界、地下世界等丰富内容。凡此种种,均表明在春秋战国以及秦汉时期,楚国楚地特别注重人死后灵魂归宿的问题,这也是诸子百家唯有楚国的文人学者会撰写《九歌》、《招魂》、《大招》的原因所在。
长沙是楚国首封之地,这里也是楚国先王的祖庙所在地。因此,楚怀王死后的灵魂,应当被引导到祖庙里。也就是说,为怀王招魂的仪式是在长沙举行的,屈原所作《招魂》也是在长沙脱稿的,而尾声中的睹物思情亦在情理之中。与此同时,楚怀王的遭遇、楚国的衰弱,也促使屈原对天命、对历史、对巫术产生了强烈的怀疑,《天问》的腹稿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起草。
文章先写史可法殉国的决心,接写史可法殉国的经过和在梅花岭上埋衣冠的原因,之后又写了史可法死后佚事和自己对于史可法忠烈爱国精神的无比崇敬。最后写了史可法的弟妇以死来反抗清大将逼迫的事实。文章所写内容头绪多,时间跨度大,但都用梅花岭一线贯穿起来,条理十分清楚。文中夹叙夹议,使立意更加明显,语言也很简炼。
文章第一段写史可法准备赴死。这一段着重写史可法要求部下帮他临期自杀以成“大节”一件事,文中极其简略地突出描写史可法的行为、语言。在“江都围急”、“势不可为”的情况下,他召集督将表明自己“与城为殉”,宁死不做俘虏的决心。势危情急,史可法从容不迫,丝毫没有死的恐惧和生的留恋,这是因为他感到值得死,而且必须死,表现了他多么崇高的精神境界及大无畏的英勇气概!当史德威慨然答应帮他自杀时,他一听则“喜”,要把史德威写成家谱,视为自己的儿子。文章正是用这些非同一般的行为、神态、语言等,刻划史可法的视节操胜于自己的生命。
第二段记叙史可法的英勇就义,分三个层次。第一层写史可法城陷后“拔刀自裁”未成,“大呼德威”,德威大受感动,痛哭流涕而“不能执刃”,未得死;第二层写史可法壮烈就义。他抱定必死信念,被抓后怒视敌人,堂堂正正报出姓名,不听劝降,“大骂而死”,从正面表现了他的英勇气概;第三层写史可法遗言“死当葬梅花岭上”,史德威“求公之骨不可得,乃以衣冠葬之”于梅花岭。烈士的精神多么象梅花的芳香不染、冲风傲雪的崇高节操。死而求葬梅花岭,正说明了史可法高洁芳香的坚贞品质。点出梅花岭这个地点,尤其显得意味深长。
第三段写史可法死后影响,突出表现他死得伟大。包括传言史可法未死,英、霍山师托名起兵抗清以及吴中孙公兆奎讽刺洪承畴两个层次。史可法未死城中的传言亦有所据,有些野史即持此说。一开头写史可法未死的传言,表明了人们对史可法的深切热爱和怀念。史可法的精神激励着各地义军纷纷起而斗争。第二层次借孙兆奎被俘不屈,用史可法之死的话题讽刺大汉奸洪承畴的苟且偷生,和史可法形成鲜明对比。洪承畴问史可法“果死耶,抑未死耶”,孙兆奎亦明知故问,用同样的疑问句当面问洪承畴“果死耶,抑未死耶”,含意深长;史可法虽死,精神未死,虽死犹生;洪承畴虽未死,精神早死,虽生犹死!以反面的洪承畴衬托史可法的伟大。
文章第四段是议论,带有总结意味。以感慨语气,举颜真卿与文天祥这两个古代人物为例,说明肉体虽然会死,但精神可以不死。最后直接议论史可法之死的意义。“忠烈遗骸,不可问矣”,但“其气浩然,常留天地之间”,使“百年之后”登临梅花岭者,“无不泪下如雨”,倍受感动,就象亲见了烈士,“忠烈之面目宛然可遇”。词气之间,充满了对英雄的赞美。最后两句极其含蓄,表明烈士精神长存,不必计较于肉体的是否得到解脱。只要继承忠烈精神,也就不必定要假借烈士之名来行事。梅花岭上仅有史可法的衣冠冢,无烈士骨殖,故文章亦侧重于表彰史可法的精神,由此而生发出这一段关于肉体与精神的深刻议论。
《梅花岭记》一文章法严谨,全文紧扣史可法的英勇就义,并按就义前、就义时、就义后的顺序写,最后对就义加以议论,总结全文。文章处处照应梅花岭这个地点,注意选取史可法事迹中典型性的细节表现史可法的精神。文章议论显得比较含蓄,言近旨远,令人回味。
文章赞颂了史可法忠于职守、慷慨就义的高贵品质和广大爱国群众反抗强暴、誓死不屈的崇高气节,并对洪承畴之类的汉奸作了无情的讽刺,抒发了作者的民族意识。主题明确,感情深沉,寓褒贬于客观叙述之中,语言含蓄精练,富有感染力。严酷的文网迫使作者避实就虚,巧构思,精剪裁,对史可法的战斗经过简略记述,而用大量篇幅记述其语言、行动和有关传说,通过正面描写和侧面烘托陪衬的方法,以塑造抗清义士的高大形象。文章叙议结合,记叙部分以突出史可法的民族气节,生动传神;议论的文字则揭示其殉难的意义,深化了文章的主旨。
这是一篇具有独创性的传记文学作品,写了一个真实的故事:儿童区寄被两个强盗劫持后,凭着自己的勇敢机智,终于手刃二盗,保全了自己。作者抓住人物的性格特征,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刻画出一个勇敢机智、不畏强暴而又纯朴憨厚的少年英雄形象。全文分为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具有类似“引言”的性质。
第二部分是传文本身,这部分曾入选初中语文教材。“引言”部分叙写了越地有一种劫缚小孩和成人“屈为僮”的恶俗,而官府不问。所以无数弱小者被劫缚而“少得自脱”。只有小区寄“以十一岁胜,斯亦奇矣”。可见作者对这种恶俗非常不满,对对不制止这种恶俗反而以此谋利的官府十分憎恨,对反抗豪贼获得胜利的区寄则极其赞赏。传文本身则写了关于区寄的真实故事:区寄被两个强盗劫持后,凭着自己的勇敢机智,终于手刃二盗,保全了自己。作者抓住人物的性格特征,从不同角度有层次、多侧面地进行刻画,把一个小英雄写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特别是文中有关区寄语言和动作的描写,值得仔细品味。
传文本身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记叙区寄智杀第一个强盗的经过。可分两层。第一层写区寄遇劫的经过,这是故事的缘起,由此引出“智斗”的故事。第二层写区寄智杀第一个强盗,区寄的这次反抗行动显得既小心谨慎又坚决果断。
第二部分记叙区寄智杀第二个强盗的经过。可分两层。第一层写区寄机敏地对付第二个强盗,表现了非凡的机智和勇敢。第二层写区寄智杀第二个强盗,并且“愿以闻于官”,表现了他很聪明,知法懂法、知事明理。
第三部分是事件的尾声,也分两层。第一层写区寄不肯为“小吏”,被护送还乡,表现了他纯朴憨厚的性格。第二层写“乡之行劫缚者”对区寄杀盗一事的反应,从侧面表现了区寄的惊人勇敢。
文章塑造了一个少年英雄形象。区寄的英雄品质首先表现为机智。他假装哭,用刀断绳,与贼周旋,用火断绳,而且能报告官府,知法懂法。其次表现为勇敢。他临危不乱,用火断绳时烧伤了手也没有影响他的冷静。再次是淳朴。他放弃做官、不慕名利,表现的是劳动人民的淳厚朴实的品质。同时,文章用豪贼的愚蠢来衬托区寄的机智勇敢。文中的豪贼一方面非常凶狠,另一方面又非常愚昧。一贼把刀插在路上,区寄拿到刀就可以杀了他。这充分显示了豪贼的愚蠢。另一贼竟然对区寄杀了他的同伙没有起戒心,的确愚蠢至极。两贼自私自利,互相算计,这正给了区寄脱身的大好机会。在写作手法上,文章采用正侧面像结合的方法,正面描写区寄的形象,同时侧面烘托人物的形象性格及其精神的震撼力量。作者希望借此揭露劫杀成风、贩卖人口严重、官府对强盗行为的姑息与放纵的黑暗社会,赞扬、歌颂区寄面对强敌机智勇敢的大无畏精神。
总之,全文表现了区寄这位少年英雄机智勇敢的性格和不畏强暴的斗争精神,也反映了唐代中期黑暗腐败的社会现实,同时也表明,封建社会里,人民不能指望官府,只能依靠自己的斗争,才能摆脱苦难。
诗中首联以《三国志》起首,奠定咏史的基调;颔联描写眼前之景,写得气象开阔;颈联感慨自己政治上坎坷漂泊的际遇;尾联反用孙权使鲁肃屯巴丘事,表达内心的情感。全诗沉郁蕴藉,委婉曲折地表达了诗人的忧国之情和报国之志。
首句“三分书里识巴丘”引用《三国志》说明巴丘的重要,为题目“书事”打下埋伏。诗人读《三国志》时就认识巴丘的重要,总想能亲临其地。紧接“临老避胡初一游”,句中“避胡”二字使此次之游充满辛酸。胡指金人,自不待言。自然是初游,接下即写所见景色及感受。
“晚木声酣洞庭野,晴天影抱岳阳楼”,上句写秋冬风急天高的声势,“酣”字用得活,这句是耳闻,写声。下句写眼中所见,视线由广阔的洞庭野收至岳阳楼。“抱”字也用得活,这句是目睹,写色。上句给读者一种动乱危迫的感觉,而下句却表现日影紧抱岳阳楼这一洞庭野的中心景点,又使读者从动乱中透出一线安定的希望。两句相连,使读者从景色引起更多的联想。
第五句“四年风露侵游子”接“临老避胡”而来,诗人从宣和七年(1125年)离京师到陈留,因金人入攻,辗转奔波,已经四个年头,“风露”二字既是自然界的风餐露宿,也含有政治上挫折和敌骑侵扰。“十月江湖吐乱洲”写洞庭水落,湖里出现七大八小的沙洲。“吐”字用得生动险劲,“洲”上着一“乱”字,也隐寓世乱之感。
尾联“未必上流须鲁肃,腐儒空白九分头”值得玩味,表面上是反用孙权使鲁肃屯巴丘事。巴丘处在东吴的上游,是边防要地,须得鲁肃这样的良将,方能把守。表面是说,现在未必需要鲁肃这样的人镇守上游,自己是书呆子。却为上游无人而急得头发几乎全白了,但是“空”急无补于事,从结构上是回应首句。可是细细琢磨,这两句大有文章。题目是《巴丘书事》,却没有写出什么事,原来所谓“书事”,就是让读者从这尾联中去体会。这年七月,抗金老将宗泽在开封连呼三声“渡河”,气愤而死。这是因为宋高宗采取逃跑政策,不敢亲冒矢石,北复中原。《三国志》写周瑜至巴丘病重,上书孙权举鲁肃以自代。这里暗以周瑜比宗泽之死,但朝廷不知起用鲁肃这样“智略足任”的人才,言外之意,隐然有以鲁肃自负的味道。但不便明说,所以隐约其词,说“未必”,说“空白”,都该从反面理会。又怕读者不易理解自己的苦心,所以题中着“书事”二字,使读者联系当时形势,思索得之。宗泽死在七月,但消息传到流亡中的陈与义耳中,已是十月,所以诗人用“书事”二字以为暗示,使读者探索其难言之隐,忧国之情跃然纸上。
这首诗抒写乱离,忧心国事;首尾呼应,中间两联意境雄阔,对仗精妙而又富于变化,“酣”“抱”“侵”“吐”四字,尤精彩、生动,声调,音节,洪亮、沉着。全诗由叙事起,中间寓情于景,最后以议论、感叹收结。声情跌宕,气韵雄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