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虽然题为《葛屦》,实际上却是写了一个缝衣女奴为主人家缝制衣服所体现出的贫富不均。缝衣女因受女主人的虐待而生不满,故作此诗而加讽刺。旧说如《毛诗序》云:“《葛屦》,刺褊也。魏地陋隘,其民机巧趋利,其君俭啬褊急,而无德以将之。”朱熹《诗集传》云:“魏地陋隘,其俗俭啬而褊急,故以葛屦履霜起兴而刺其使女缝裳,又使治其要襋而遂服之也。”方玉润《诗经原始》云:“夫履霜以葛屦,缝裳以女手,……以象揥之好人为而服之,则未免近于趋利,”“不惟啬而又褊矣,故可刺。”这些说法都没有抓住要害。
全诗共两章,前章先着力描写缝衣女之穷困:天气已转寒冷,但她脚上仍然穿着夏天的凉鞋;因平时女主人对她的虐待和吝啬,故她不仅受冻,而且挨饿,双手纤细,瘦弱无力。尽管如此,她还是必须为女主人缝制新衣。自己受冻,所做新衣非但不能穿身,还要服侍他人试穿,这非常凄惨。
因前章末尾有“好人服之”句,已引出“好人”,故后章作者笔锋一转,着力描写女主人之富有和傲慢。她穿上了缝衣女辛苦制成的新衣,连看都不看她一眼,还故作姿态地拿起簪子自顾梳妆打扮起来。这种举动自然是令缝衣女更为愤慨和难以容忍的。
至此,读者可以清楚地发现,此诗实际上用了一个很简单而又常见的手法,即对比。作者有意识地将缝衣女与女主人对照起来描写,两人的距离立刻拉开,一穷一富,一奴一主,马上形成鲜明的对照,给人留下了十分强烈而又深刻的印象。
除了对比,此诗在艺术上另一个重要的特征,便是细节的描写。细节描写对塑造人物形象或揭示人物性格常能起大作用,小说中常有,诗歌中并不常用。由于此诗有两个女性人物在内,所以作者也进行了细节描写,如写缝衣女只写她的脚和手,脚穿凉鞋,极表其受冻之状;手儿瘦弱,极表其挨饿之状。这两个细节一经描摹,一个饥寒交迫的缝衣女形象便跃然纸上。再如写女主人,作者并没有描摹她的容貌,只是写了她试穿新衣时的傲慢神态和扭身动作,以及自顾佩簪梳妆的动态,便刻画出了一个自私吝啬、无情无义的女贵人形象。
最后要说的是此诗的点题作用。坦率地说,如果没有末尾“维是褊心,是以为刺”两句,仅以前面的描写和对比论,很难说出它有多少讽刺意义;只有当读者读至末二句,方知这诗具有讽刺意味,是一首讽刺诗。这便是点题的妙用。有此两句,全诗的题意便立刻加深;无此二句,全诗便显得平淡。当然,讽刺诗在末尾才进行点题,跌出真意,这是常有的,但读者不得不承认这实际上已成了此诗在艺术表现上的第三个重要特征。
《思齐》全诗二十四句,毛传将其分为五章,前两章每章六句,后三章每章四句。郑玄作笺,将其改为四章,每章均为六句。相比较而言,毛传的划分更为合理,故后代大多从之。
首章六句,赞美了三位女性,即“周室三母”:文王祖母周姜(太姜)、文王生母大任(太任)和文王妻子大姒(太姒)。但其叙述顺序却并非按世系进行,而是先母亲,再祖母,后妻子。孙鑛对此分析道:“本重在太姒,却从太任发端,又逆推上及太姜,然后以‘嗣徽音’实之,极有波折。若顺下,便味短。”(陈子展《诗经直解》引)说此章“重在太姒”似可商榷,但言其“极有波折”尚可一听。马瑞辰对此亦曰:“按‘思齐’四句平列。首二句言大任,次二句言大姜。末二句‘大姒嗣徽音’,乃言大姒兼嗣大姜大任之德耳。古人行文自有错综,不必以思媚周姜为大任思爱大姜配大王之礼也。”(《毛诗传笺通释》)
《毛诗序》谓此诗主旨是“文王所以圣也”,孔颖达疏曰:“作《思齐》诗者,言文王所以得圣由其贤母所生。文王自天性当圣,圣亦由母大贤,故歌咏其母,言文王之圣有所以而然也。”欧阳修亦曰:“文王所以圣者,世有贤妃之助。”(《诗本义》)按此之意,文王是由于得到其母其妻之助而圣,所以此诗赞美“文王所以圣”即是赞美周室三母。但整首诗只有首章言及周室三母,其余四章片言未提,正如严粲所云:“谓文王之所以得圣由其贤母所生,止是首章之意耳。”(《诗缉》)毛传和郑笺是将首章之意作为全诗之旨了。其实此诗赞美的对象还是文王,赞美的是“文王之圣”,而非“文王之所以圣”。首章只是全诗的引子,全诗的发端,重心还在以下四章。
二章六句,包含两层意思。前三句承上而来,言文王孝敬祖先,故祖神无怨无痛,保佑文王。后三句言文王以身作则于妻子,使妻子也像自己那样为德所化;然后又作表率于兄弟,使兄弟也为德所化;最后再推及到家族邦国中去。这三句颇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意味。毛传将此章第四句“刑于寡妻”的“刑”训作“法”,郑玄笺曰:“文王以礼法接待其妻,至于宗族。”除此诗外,“刑”在《诗经》中还出现五次,共有两种解释:一为名词的“法”,一为动词的“效法”。此诗的“刑”是动词,所以还是解释“效法”为好,况且郑玄所说的“礼法”是后起的概念,恐非文王时就有。“刑于寡妻”即“效法于寡妻”,也就是“被寡妻所效法”,所以“刑”逐渐又引申为“型”,即典型、模范,此诗用的就是这个意思。
从第三章开始,每章由六句转为四句。第三章的前两句承上章的后三句而来,以文王在家庭与在宗庙为典型环境,言其处处以身作则,为人表率。后两句“不显亦临,无射亦保”进一步深化主题。“不显”一词在《诗经》中还有十一见,其中十处作“丕显”(即很显明)解,唯有《大雅·抑》“无日不显,莫予云觏”作“昏暗、不明亮”解,意即:莫说因为这里光线昏暗而无人能看见我。朱熹《诗集传》释曰:“无日此非显明之处,而莫予见也。当知鬼神之妙,无物不体,其至于是,有不可得而测者。”此诗的“不显”亦是这个意思。《诗集传》释此句曰:“不显,幽隐之处也……(文王)虽居幽隐,亦常若有临之者。”也就是说此句意谓:文王即使身处幽隐之处,亦是小心翼翼,而不为所欲为,因为他觉得再幽隐的地方也有神灵的眼睛在注视着。此处甚有后代“慎独”的意味。第四句的“无射”在《诗经》中凡三见,其他二处均作“无斁”解,此处恐亦不例外。“无斁”是无厌不倦之意。“无射亦保”的“保”即《大雅·烝民》“既明且哲,以保其身”的“保”,全句谓文王孜孜不倦地保持美好的节操。
如果说第三章言文王“修身”的话,那么最后两章就是“治国”了,所以方玉润说:“末二章承上‘家邦’推广言之。”(《诗经原始》)第四章的前两句“肆戎疾不殄,烈假不瑕”,谓文王好善修德,所以天下太平,外无西戎之患,内无病灾之忧。诸家有关“瑕”、“殄”二字的解释五花八门,繁不胜繁。其实这二字意义相近,《尚书·康诰》有“不汝瑕殄”,“瑕”“殄”并称,孔安国传曰:“我不汝罪过,不绝亡汝。”可见二字均有伤害、灭绝之义。第四章后两句“不闻亦式,不谏亦入”各家的解释亦是五花八门,越说越糊涂,还是《诗集传》说得最简单明了:“虽事之无所前闻者,而亦无不合于法度。虽无谏诤之者,而亦未尝不入于善。”
最后一章不难理解,主要讲文王勤于培养人才,只是最后一句“誉髦斯士”,稍有争议。高亨《诗经今注》说:“‘誉髦斯士’,当作‘誉斯髦士’,‘斯髦’二字传写误倒。《小雅·甫田》:‘燕我髦士。’《大雅·棫朴》:‘髦士攸宜。’都是髦士连文,可证。”其实不必这样推断。“誉”是好的意思,“髦”是俊的意思,在此均用作动词,“誉髦斯士”就是“以斯士为誉髦”。
薛瑄说:“《思齐》一诗,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备焉。”(见《传说汇纂》)确实,它反映出传统道德在文王身上的完满体现。
首联切合题目,写友人的形象和送别的地点。友人年事已高,满头如雪的白发,是一位皤然老叟。友人归去,取道水路,送行的地点是在浙江边,这两句各自构成一幅简单的画面,迎风飘拂的白发和烟水迷离的江面互相映衬,显出一种悲凉的气氛。
颔联作为首联的补充,点明送别的时节和情景,暮春时节,群芳凋零。花落花飞,红消香断,诗人本已感慨丛生,更何况在此落花时节,友人要千里归去。与友人就此握别,何日重逢,能否再见,均未可卜,此情此景,令人黯然神伤。只有这临别的一杯酒,也许能略壮行色,并可将恼人的离愁别绪冲淡些。对句即从眼前实景推开一层,虚写抒情,是劝慰朋友,也聊以自慰,不要为别离过分感伤,虽相隔千里。也可以共享皎洁的月光。语出谢庄《月赋》:“美人迈兮音尘阙,隔千里兮共明月。”与苏轼“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同意。一二两联多系实写,故颈联纯从虚处着笔,避免了文情的板滞。这一联以两个精整的对句,写友人、也是自己的抱负和志趣。诗人送别的友人是谁,这位友人的性格节操以及千里归去的缘由,一二联均阚而未提,但从作者送别的深情厚谊,隐然可见这位朋友的高尚人格。这两句便点明友人此行是归隐山林,因而可以推测这首诗写作的时间当在宋亡以后。上句以《庄子》中背负青天高飞九万里的大鹏来比友人放情江海作逍遥游。下句以山林麋鹿喻友人的疏野之性。两句既是赞友人,也是自喻。但是郑思肖系心家国,就在元兵已南下,南宋王朝濒临绝境之际,还以极大的义愤,叩阍上书太后、幼主(恭宗),激昂慷慨。所以他与友人此时的离世高蹈,决不是性喜山林,而是表现了决不向新朝俯首的气节。
尾联勒回,关合“送别”,在友人的归帆渐远渐隐之际,回眸凝望,只有烟雾萦绕的林木,昏黑幽暗,深不可测。“冥冥烟树深”,是写景,也暗示作者在易代之际心情的沉重和迷乱。这是诗中写景之句,富于象征性。它深化了诗的意境,余音不尽,具唱叹之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