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荆轲刺秦王”,历代都有名人歌咏。晋代左思作有《荆轲饮燕市》,借歌咏荆轲以抒发对豪门权贵的蔑视;晋代陶渊明作《咏荆轲》,以诗的形式不仅再现了当年荆轲刺秦王的悲壮经过,而且以“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表明自己的叹惋颂赞之情;而柳宗元作的这首《咏荆轲》内涵更为丰富,作者用具有高度概括性和巨大包容性的语言成功地描述了这一重大事件的错综复杂的情节,精心制造了一个接一个的高潮。特别是绘声绘色地描写了荆轲临行时的悲壮场面和刺秦王的紧张激烈场面,生动体现出荆轲的勇敢、真诚、刚毅、愚狂的性格特征,从而使荆轲的形象跃然于纸上。而此诗的新意更在于诗人对荆轲作出了“勇且愚”的评价。秦国虐待作为人质的燕太子丹,杀戮樊於期的父母宗族,特别是秦军滥施武力,任意侵凌其他国家的种种暴行,引起了人们的强烈不满。对于像荆轲那些抵抗强秦,进行自保的人和事,则应给予一定的同情和颂赞;但是,对秦王采取暗杀等恐怖手段,不能不说是一种愚蠢而又危险的行径。因为这类行径无论如何不会改变历史发展的趋势。诗人对荆轲刺秦王这一愚昧盲动之举,表示了深深的叹惋。燕太子丹错误地将燕国的命运完全寄托在荆轲一人身上,诱使荆轲充当牺牲品,而荆轲却乐于效法古人,铤而走险,终于丧命,这是历史的悲剧。其实,荆轲即使能杀死秦王,也不能迫使秦国退还侵占各国的土地,从而挽救大势已去、行将灭亡的六国。
唐代侠风犹盛,安史之乱后,皇室与强藩之间矛盾剧烈,借刺客之手除掉对方阵营中的要人一时成了热门话题与首选的手段。此诗即反映了柳宗元对这种政治上的短视与盲动的轻蔑,也表达了作者在国家统一上排斥“诈力”的观念。
《孔子世家赞》开篇借用《诗经·车舝》里的两句诗,云:巍峨的高山可以仰望,宽广的大道可以行走。自己虽然不能到达那里,但心中对它却充满向往。——使人可望而不可即,这是太史公对孔子的总体评价。这种评价,很容易使人想起颜回、子贡等人对孔子的看法。颜回曾经感慨:“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子贡则说:其他贤人仅如丘岭,而孔子则如日、月,世人无法逾越。夫子仿佛数仞宫墙,不得其门而入,则无以发现其内部的富丽和华美。非深知孔子,不能有此种决断。
赞语又云:“余读孔氏书,想见其为人。”对于司马迁来说,读孔子书即如面对孔子本人。读其谈坟羊、楛矢,可以见其渊博;读其意欲“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可以见其风雅;读其“以不义之富且贵为天边之浮云”,可以见其闲淡;读其“席不正,不坐”、“割不正,不食”,可以见其整饬赞语用一个“读”字、一个“想”字,传达出作者对孔子人格的深深憧憬。“读”乃是投入地读,“想”乃是深情地想。尽管从时间上说,司马迁与孔子相差几百年,但从精神上说,司马迁与孔子之间却似乎没有丝毫间隔。司马迁尝云: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自孔子卒,至今又五百岁矣。司马迁似乎认定要做孔子第二。他创作《史记》五十余万言,其本意正在于继承孔子之《春秋》赞语接下来说:“适鲁,观仲尼庙堂、车服、礼器,诸生以时习礼其家。余低回留之,不能去云。”仲尼虽逝,然其遗物依然,其遗教犹在司马迁面对这一切,恍若重逢故人,不忍离去。一“低回留之”,一“不能去云”,写出了作者眷眷的深情。
然而,生死是最最真实的问题,人鬼殊途是最最真实的分离。孔子那“太山坏乎,梁柱摧乎,哲人萎乎”的悲歌,早已成为司马迁深志不忘的绝响司马迁意识到:恰恰是一个人在后世影响的大小,增损着其生命本身的意义。天下君王、贤人众矣,他们生前的荣耀与其自身的生命一起完结;孔子身为平民百姓,可其思想学说在后世却一直广为流传,从天子王侯到其他所有研究六经的人,都以孔子的学说为准则。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司马迁给孔子无以复加的赞誉,即孔子“可谓至圣矣”。
赞语开篇以总评揭出自己对孔子的无限景仰;继而从遗书、遗物、遗教三个方面,极言自己对孔子的向往;结篇再以总评写自己对孔子的崇奉。前一总评,主要是立足于孔子与作者自身的比照,主要从作者自身的感情落笔,因此显得亲切;后一总评,主要是立足于孔子与天子、王侯以及后世儒家学者的比照,主要从孔子的历史影响着墨,因此显得得体。二者相互映衬,而各有韵味。另外,赞语第一层主要是描写,第二层主要是叙事,第三层主要是议论。但描写含情,叙事含情,议论亦含情。读之,觉字里行间,深情无限。
此诗前两句写诗人是初来乍到,互不认识,冷眼相觑,气氛尴尬而又沉闷;后两句转而写似曾相识的白鸟突然飞来,热心地出面介绍,使情景顿时活跃起来,对耸立幽僻的青山的畏惧感随即消失,变得亲切可爱起来。这首小诗将山行时,环境由生疏到熟悉,情绪由寂寞而愉快的微妙变化,恰到好处地表现出来。全诗明白如话,既天真又风趣;写法特别,情调隽永。
首二句就让人眼前一亮,心中一奇。可以想象,诗人在山中独行,而且,这是个陌生的地方。他不知道这山叫什么名称。因为初来乍到,被他人格化了的山固然也不知道这位新游客叫什么名字。他把山写活了。“青山不识我姓字,我亦不识青山名。”“我亦不识青山名”可以理解,而“青山不识我姓字”则只可理解幽默诙谐了。这就是让读者眼亮心奇的地方。也许这山景色秀丽,诗人很欣赏它。但心中感到遗憾:这山不认识我。或者是遗憾:我该早来游这里的山,观这里的景。如果那样的话,我们就是老朋友了。我与这样秀美的山做老朋友真好。可现在,我们相互都感到陌生。它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它。如果是老朋友,就会相互感到亲切,而现在,我们之间好像有些陌生和冷漠。
末二句打破了首二句“山”与“我”之间的僵局。这僵局,是由那只悠然而来的不知叫什么名的浑身有着白羽毛的“白鸟”打破的。看得出来,白鸟是这山中的常客了,与“山”似乎早就“相识”。它们是老朋友了,鸟鸣是无意无心的,或是在呼叫同伴,或许它也太感寂寞因此而自鸣。而诗人却捕捉到了这一霎那间的变化,欣喜地想,这白鸟不是在自鸣,而是在“对我对山三两声”。一下子,这白鸟的鸣叫将“山”与“我”乃至将“山”、“我”、“白鸟”的距离都拉近了。他和山成了朋友,和山中的白鸟也成了朋友。诗人郁郁独行山中的寂寞与无聊一下子冰释了,心中顿生喜悦。山也亲了,鸟也亲了。有着这样的心情再来看山观景,一定会比刚才更美了:景美心更美了。
人最怕寂寞。寂寞时,一声鸟鸣,一声兽吼,一阵水响声,一阵风声……都会让人舒眉展眼,心胸开阔。这首小诗,非常别致有趣地表达了这种人性的需要。
这首七言绝句,在构思、立意和表现手法上都有点特别,乍读费解,仔细吟咏,却能从中体察出一种意境,领略到一种情韵。写法特别,情调隽永。此诗与李白的《独坐敬亭山》格调近似:“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但李诗侧重表达在静观中“天人合一”,而叶诗主要写动态中协调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