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将热血洒疆场 ”,这是一首边塞诗,写于1906年。当时作者从日本回国,曾北上游历,在吉林、辽宁一带察看形势,一路走来,有许多感想,于是就留下了这首七言诗。
“军歌应唱大刀环,誓灭胡奴出玉关。”,这开篇的两句,诗人便是直抒胸臆,直接表达出了自己内心的一种愿望,而且这两句,也是非常好理解;对于出征的士兵来说,应该要高唱着战歌,然后胜利归来,只有要决心,一定是可以把胡奴赶出玉门关去。其实这更多的是诗人一种内心的表现,由于当时的满族从关外,入主中原,使得很多的文人,都有这着这样的一种抱负,但是徐锡麟这首诗,则是显得更为独特,也更加的霸气。
第三句在前句的基础之上,更进一步深化出征战士的思想境界,把他们出征的雄心和壮志上升到为国牺牲的高度。“只解”是说心中所存唯一的念头,排除了其他的种种想法。古人在对待“死”的问题上,很崇尚为国而死,为朋友而死,为公而死,为义而死,等等,其中尤以为国捐躯被看作无上光荣的事,尤其是战场上为国牺牲,更是高于一切的莫大荣幸。这句诗正好体现了上述内容,强调了“为国”二字。
末句,总领全诗,从反面讲,为国牺牲、战死沙场,既然是人生最大的荣幸之事,那么,对于尸体归葬的问题,就不必考虑了。“徐锡麟把东汉时期马援“马革裹尸”的思想又作了更进一步的发挥,他用了“何须”两个字,认定了只要为国牺牲不问其它;至于尸体归葬故土的问题,并不重要,所以才说“何须……还!”
这首诗抒发了作者义无反顾的革命激情和牺牲精神,充满了英雄主义气概,把一腔报效祖国、战死疆场的热忱发挥得淋漓尽致。在写下了这首诗的一年以后,作者在安庆起义,失败被捕,清政府要他写口供,他挥笔直书:“尔等杀我好了,将我心剖了,两手两足断了,全身碎了,均可,不可冤杀学生。”尔后,慷慨就义,他用生命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这首诗感情豪放激扬,语气慷慨悲壮,英气逼人,最后一句“何须马革裹尸还”,写出了他壮怀激烈、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总之,这是近代边塞诗中难得的一首好诗。
“兔死狐悲”,比喻遭遇不幸的人总是引起同命人的震惊和哀怜,这是因为同样的人生遭遇,塑造了同样的人生感受,故一人有难,同命者必怜之。白居易《琵琶行》中“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说的也是同样的感受。人生的伤心事莫甚于此者,那就是与自己同呼吸共命运的朋友,突然死去,进而使自己联想到生的悲伤和死的幻灭。柳宗元《哭连州凌员外司马》写的就是这样一种感受。
第一部分
首先用点睛之笔大致介绍了凌准的“才”与“命”,凌准是个“才济命不济”的人,最后英年早逝。
哭连州凌员外司马第二部分
1、柳宗元介绍了凌准高贵的出身——他的祖先是尧舜手下的掌水之官,他的前辈凌统是三国孙权的大将,功勋卓著,威震江东。2、写了他渊博的学识,他身怀六艺,发愤写作,才华横溢,捭阖纵横。凌准是个学富五车的才子,他写了一首万言诗给当时的丞相,得到赏识,被提拔为崇文馆校书朗。诗中所讲的“天庭才炎 高文,万字若波驰”讲的就是这件事。凌准还著有30万言的《后汉春秋》,八万言的《六经解围人文集》。柳宗元称赞他“著书逾十年,赜靡不推”,并不是用虚言为死人溢美。3、写他的五大政绩,一是建中初年,凌准在邰宁节度使府中(又称征西府)以金吾兵曹的身份任掌书记,受到普遍好评。二是他出巡浙东以观察判官的身份安抚老百姓,惩治贪官污吏,官声很好。三是写他因为在浙东的政绩被皇上诏为翰林学士。四是写凌准在公元805年(贞元二十一年)正月,唐德宗死后,朝廷大臣都认为五天以后再发丧,而凌准此时挺身而出,认为天下无主,必使四方猜疑,有野心的人乘机作乱,应该立即将皇上驾崩的消息通告天下;另立新主,诏告四方,以安定天下。当时的重臣王伾听从他的意见,第二天发丧,结果验证凌准的意见是准确的。由于及时发丧,确立了新君,天下人心安定,有异志者也不敢动。五是凌准在翰林院调度钱粮,公正廉明,使那些作奸犯科者、想从国家的钱财中捞一把的人为之整肃。柳宗元通过介绍凌准的政德、政行、政绩表现了他非凡的政治才能和练达利索的政治品格。
哭连州凌员外司马第三部分
柳宗元表达了对凌准悲惨遭遇的深切同情。“永贞革新”失败后,凌准开始被贬到四川河州作刺史,与柳宗元一样,永贞元年九月他是在赴河州刺史任的路上,再次被降职,被贬到更僻远的广东连州做司马。在他被贬的途中,他的母亲经不起儿子远谪他乡的打击,因病而逝。紧接着,他的两个弟弟死亡,而朝廷的命令却是被贬之人不能回家送丧,必须按期到任。凌准为此痛不欲生,涕泪横流。“泣尽目无见,肾伤足不持”——把眼睛哭瞎了,身体也垮了,不久便一命归天。“溘死委灵荒,臧获守灵帷”,天下的人都认为他是罪人、小人,连他的尸骸都不敢接近。人虽然死了,连个公正的评价都没得到,只有孤零零的灵幡和凄冷的寒风陪伴着他的孤坟。柳宗元是在为好友鸣不平,也是夫子自道,是对共同的不公正的命运和世道的谴责与抗争。
哭连州凌员外司马第四部分
柳宗元一往情深,无限感慨地回顾了二人的友谊。两人从认识开始便肝胆相照,后来同时因文章功夫被选拔为朝廷重臣。在“永贞革新”运动中砥柱中流、冲锋陷阵,改革失败后,又同时贬为刺史,再贬为司马。两个人都年轻气盛、壮志凌云,想为天下人谋福利、成仁义,想不到,一腔热血、几年艰辛,竟成了天下小人的笑柄。少年壮志和一生功名都化为泡影。接下来柳宗元表达了生死异路,从此永诀的巨大悲哀。死者已逝,而活着人还将在世人的冷眼和唾沫,在心魔的滋扰下倍受折磨。“顾余九逝魂,与子各何之?我歌诚自恸,悲独为君悲。”告别自己同命的亡友,柳宗元为朋友悲为自己悲,一颗孤心在泣血、颤栗,这不仅是共同的命运产生的强烈共振,不仅是为过去的事情而感叹。柳宗元似乎是在凌准灵前长明灯的光焰里看到了自己同样不幸的未来。
开头两句,以本住南朝京城金陵(即建康,今江苏省南京市)而不意远嫁于长安(今陕西省西安市)的女子,比拟自己本为南朝忠贞之臣,却于政局突变中误陷异域,羁留于北朝京城。一“住”一“嫁”,衔接紧凑,出语天然;但,是喜是悲,尚未分明。于是逗起悬念,引人观瞻。
紧接着三四两句,用“泪落”这一饱含激动情态的特有形象,回答并肯定了是悲而非喜的前面悬念;又以“何处天边”的疑问,拓开了绵远而深沉的想象与思念。由“金陵”而至“长安”,地域虽远,但都属于京都大邑,相比于荒漠苦野,犹未见其太大的不幸。申之以“不知何处天边”,就把女子(诗人自己的喻体)身在长安却终日向故乡引颈远望,望眼欲穿,终究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心态,鲜明地突现于画面。魏晋时期人们有“举目见日,不见长安”(见《世说新语·夙惠》)的说法,以“日下”喻京都。这里诗人却反拨为身居京都长安而远望天边故乡,仿佛那遥远而又分明的“天边”,才是真正的“日下”,形成言有尽而意无穷的艺术引发力。
五六两句,以“胡尘”与“汉月”并举,对仗工整,精警显豁。用一贬意分明的“尘”埃,笼括北方“胡”地;又用一美感鲜朗的“圆” “月”,象征南方的祖国。并进而一呼“应尽”,一盼“更圆”,于委婉中流溢着激越之情,在期望中潜孕着愤慨之意,产生含蓄而又深切的美学效应。
最后两句,以“君”这一为自己热恋苦思之人,象征南方祖国,并表明自己正为祖国而动情歌唱;由于异乎寻常的心情激动,在洒泪悲歌的同时,竟不知不觉地将伴奏的琴弦拨断了。以“断弦”收结,不仅使人目睹其形,亦能令人耳闻其声,还能触发人们的绵缈思绪:弦虽断而弦上之音仍余韵袅袅,回荡空间,萦绕心头,……可谓涵不尽之幽思如在眼前。
诗的开头“欲别”二字,紧扣题中“别离”,同时也为以下人物的言行点明背景。“牵郎衣”的主语自然是诗中的女主人公,她之所以要“牵郎衣”,主要是为了使“欲别”将行的丈夫能暂停片刻,听一听她诉说自己的心里话;另外,从这急切、娇憨的动作中,也流露出女主人公对丈夫的依恋亲密之情。
女主人公一边牵着郎衣,一边娇憨地问:“郎今到何处”?在一般情况下,千言万语都该在临行之前说过了,至少也不会等到“欲别”之际才问“到何处”,这似乎不合常规。但是,联系第四句来看,便可知道使她忐忑不安的并不是不知“到何处”的问题,而是担心他去 “临邛”,那才是她真正急于要说而又一直难于启齿的话。“郎今到何处”,问得多余,却又问得巧妙。
第三句宕开一笔,转到归期,按照常情,该是盼郎早归,然而她却偏说“不恨”。这个“不恨”,联系到第四句中诗人引用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典故,便可知她是怕男主人公去觅新欢。可见“不恨归来迟”,隐含着女子痛苦的真情,“不恨”,不是反语,也不是矫情,而是真情,是愿以两地相思的痛苦赢得彼此永远相爱的真情,她先如此真诚地让一步,献上一颗深情诚挚的心,最后再道出那难以启齿的希望和请求 “莫向临邛去”。其用心之良苦,可谓“诗从肺腑出,出则愁肺腑”(苏轼《读孟东野诗》)。
诗的前三句拐弯抹角,都是为了引出第四句,第四句才是“谜底”,才是全诗的出发点和归宿,只有抓住它才能真正地领会前三句,咀嚼出全诗的情韵。
诗人用这种回环婉曲、欲进先退、摇曳生情的笔触,熟练而又细腻地刻画出女主人公在希求美满爱情生活的同时又隐含着忧虑不安的心理,并从这个矛盾之中显示了她的坚贞诚挚、隐忍克制的品格。全诗言简意丰,隽永深厚,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