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贵族男女的恋歌。诗以男子的语气,赞美了女子容貌的美丽和品德的美好。
时当夏秋之际,木槿花盛开,诗中的男女一同出外游览。他们一会儿赶着车子,在乡间道路上飞快地奔驰;一会儿又下车行走,健步如飞。诗中洋溢着欢乐的情绪,明快的节奏。
这个女孩姓姜,“孟”是老大的意思,即这个孟姜在家里排行第一,就是姜家的大姑娘。中国有句古话:“情人眼里出西施”,在那男人看来,孟姜真是“细看诸处好”,美不可言。她的面颊像木槿花一样又红又白;她走起路来像鸟儿飞翔一样,十分轻盈;她身上还佩带着珍贵的环佩,行动起来,环佩轻摇,发出悦耳的响声。她不但外貌美丽,而且品德高尚,风度娴雅。总之,诗人以无比的热情,从容颜、行动、穿戴以及内在品质诸方面,描写了这位少女的形象,同《诗经》中写平民的恋爱迥然有别。这也可以说是此诗的主要特色。
木槿花朝开暮谢,所以白居易有“槿枝无宿花”的说法,李商隐对之也有“风露凄凄秋景繁,可怜荣落在朝昏”的叹息。这是文人心中的木槿花,带着伤逝的美。所谓“舜华”,是描述这花朝开暮谢的瞬息之美。有人认为,诗中描述的这两情相悦的欣喜在“舜华”这一美丽的词汇中蕴含了危机。
此诗二章,自宋范处义《诗补传》以下皆以之为赋体。也就是说它是用叙事或铺陈的方法进行描写的,但作者在叙写时是饱含感情的。两章字数、句数完全相等,意思也大致一样,唯有所押的韵不同。第一章“舜华”之“华”,朱熹《诗集传》谓“叶芳无反”,用反切的方法说明这个“华”字音“夫”,因此与以下的“琚”“都”属于一个韵部。《说文通训定声》将“华”字归入“豫部”,与《诗集传》相同,可证。第二章的“行”字,《诗集传》注云:“叶户郎反”,即音杭(háng) ;“英”字“叶於良反”,即音央(yāng),皆与以下的“将”“忘”属于一个韵部。从首章“六鱼”韵到次章“七阳”韵的转换,也反映了诗中情绪的变化,它更为欢快和昂扬了。
这是一首赞美春天的诗,安排合理,描写细腻,充满情趣。
首联叙述诗人迫不及待亟欲回归人自然和回归后的形象:“下山阁”、“携酒对河梁”。额联具体写诗人见到的美景,写河水、花香,这是静态描写。颈联写动态景物,写莺水燕舞,有声有态。两联动静结合,抓住春天景物欣欣向荣的特点,写出它们的勃勃生机,流露出诗人喜悦轻松的心情。如同谢朓诗句“香风蕊上发,好鸟叶间鸣”(《送江兵曹檀主簿朱孝廉还上国》)一样清新优美。尾联抒发诗人的陶醉之情,与首联呼应。
诗人尤其擅长调用多种感觉从多方面描写春天的景物。额联从视觉、嗅觉两个角度写春水、花香,颇似宋代王安石诗中的意境“一陂春水绕花身,身影妖挠各占春”(《北陂杏花》)。但“长镜”、“断香”充分展示出春水和花香的特点,比王安石的诗句写得更细腻传种,角度更新颖。颈联从听觉、视觉两个角度写春天的莺水燕舞,恰似杜甫诗句“留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江畔独步寻花》),生机盎然,其乐融融。
此诗笔致疏朗,色彩明丽,诗人的兴致、感触通过景物表现出来,情趣盎然,淋漓尽致。
这首诗作于公元755年(天宝十四载)。这是一首典型的咏物诗,呈给友人,是用以互相勉励之意。
开篇二句叙述移栽柏树的原因,言辞极为朴实、淡雅,颇有古韵。“爱尔青青色,移根此地来”,以如此恬静、闲适的笔触引领全文,令人如处炎炎夏日,避身于柏树浓阴之下,一股清凉之气溢满全身,令人心驰神往。
颔联二句是诗人对这株柏树命运的叹惜:“不曾台上种,留向碛中栽。”很明显这是诗人引以自喻,即自己不能被任用于朝堂,只好兀兀效力于边塞。其实,柏树无论栽于何处,那“青青”秀色是不变的,也正如诗人不论身处庙堂之高还是居身于边塞之远,都能时时以报国为己任,其高风亮节如翠柏常青,千载而后浓阴仍能荫庇后人。
“脆叶欺门柳,狂花笑院梅”二句运用了拟人和倒装的修辞手法,十分生动传神地表达了诗人对那些窃居高位,却不思加强自身修养、为国为民,只是一味地饰言媚上、互相倾轧、争权夺势的无耻之徒的蔑视与嘲笑。
最后,“不须愁岁晚,霜露岂能摧”,夸赞柏树有四季常青的优良品质,足以傲视严寒。同时也是诗人自明心志,表达了任何挫折困难都无从磨灭自己一心为国的志向。
全诗清新、秀雅,颇有建安风骨之气象。先写移栽的原因,饱含着对柏树青葱本色的赞赏;承此而叹惜柏树的命运,又蕴涵对其不弃沙漠之地,仍然茁壮成长的钦佩之情,转而贬斥杨柳与梅花的无聊、纤弱,更衬出柏树的不同凡响;最后高扬柏树的岁寒本色。全诗的意境也同这柏树之品质的升华一样登上更高的台阶。
这是一首积淀着无限深情的悼念亡友的诗作。在中华民国时期,悼亡,对革命者来说是常事,因而,它也就成了鲁迅诗作的一个重要的主题。和一般性的悼亡之作不同的是,鲁迅在此诗中除使用“健儿”一词外,基本上不涉及被悼念者的身世、人品和才学,而主要是写诗人自己的心境和感情。
诗的前两句乍看起来和悼念挚友似无关联,全然是在写自己的感受;而就情绪的格调来看,仿佛还不免有些压抑和低回。“岂有豪情似旧时,花开花落两由之。’’说明诗人近时的心境不如过去亢奋,已经被压抑到低沉、麻木的境地,甚至连花开花落、人事荣枯也激不起心中的一点微波和涟漪了。这显然是反语,是极言压迫已经超出了可以负荷的程度;只好听之任之。作者鲁迅在《南腔北调集(守常全集)题记》一文中说过:“革命的先驱者的血,现在已经并不希奇了。单就我自己说罢,七年前为了几个人,就发过不少激昂的空论,后来听惯了电刑,枪毙斩决,暗杀的故事,神经渐渐麻木,毫不吃惊,也无言说了。我想,就是报上所记的“人山人海”去看枭首示众的头颅的人们,恐怕也未必觉得更兴奋于看赛花灯的罢。血是流得太多了。”他在《集外集拾遗·上海所感》中又说过“初看见血,心里是不舒服的,不过久住在杀人的名胜之区,则即使见了挂着的头颅,也不怎么诧异。这就是因为能够习惯的缘故。”鲁迅的这些话;可以印证他的“豪情”之所以锐减完全是因为压迫无比惨烈、社会极其黑暗的缘故。从艺术的表现角度来讲,前两句感情低回,似现木然,则是一种蓄势待发、欲扬先抑的手法。作为革命家的鲁迅,他决不会对时 势的变化、斗争的起伏、革命的成败以及革命者的生死置之度外, 漠不关心的。1926年,他在抨击旧军阀时,曾说过:“人们的痛苦是不容易相通的。因为不易相通,杀人者便以杀人为唯一要道,甚至于还当作快乐。然而也因为不容易相通,所以杀人者所显示的‘死之恐怖’,仍然不能够儆戒后来,使人们永远变作牛马”(《华盖集续编·死地》)杨铨死后不久,作者鲁迅在写给友人台静农的信中说:“仆生长危邦,年逾大衍,天灾人祸,所见多矣,无怨于生,亦无怖于死,即将投我琼瑶,依然弄此笔墨,夙心旧习,不能改也,惟较之春初,匿亦颇自摄养耳”。既然“无怨于生”、“固亦颇自摄养”;既然“无怖于死”,则旧习不改,“依然弄此笔墨”,决不会被白色恐怖所吓退,“豪情”也决不会真的减遇,就是减退了,也必当再度焕发。所以在写给友人的信中他多次表示:“继杨杏佛而该死之榜,的确有之”,“据闻在‘白名单’中,我也荣获入选”,但作者却正义凛然、勇敢无畏地宣告:“只要我还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
“何期泪洒江南雨,又为疑民哭健儿。”笔锋突然一转,豪情再度昂奋,更加焕发。蓄势待发的感情,冲破了前所罕见的大黑暗迸发了出来,在这江南大雨之日,作者也涕泪滂沱地哭吊这位人民的健儿。末二句即融景入情,表达了作者沉痛真挚的感情。一个“又”字,既说明了暗杀革命者的事件的不断上演,反映国民政府统治下的严酷。又说明了前两句所表达到的“麻木”心情的所由来的原因,前后照应。诗的前后各半部分表现的感情,先抑后扬,又以当前景,融入当时情,情景交融,浑然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