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凭吊杜甫的诗,此诗用语温丽意悲,描写了草堂荒芜景象,并抒发了缅怀诗人之情。
首联“浣花溪里花多处,为忆先生在蜀时”点题,起得平平。颔联“万古只应留旧宅,千金无复换新诗”则写的热情洋溢,推崇杜甫的诗业成就:“旧宅”是眼前所见,万古应留,是诗名长在;“新诗”为意中所念,千金难求,是诗人已殁。两句相反相成。”颈联“沙崩水槛鸥飞尽,树压村桥马过迟”则从“旧宅”入笔,遥接杜诗所写物态,古今勾连,见出常变之景。杜甫《客至》:“舍南舍北皆春水,但见群鸥日日来。”此处“鸥飞尽”反用其意。槛崩鸥走,以见旧宅的荒凉。尾联“山月不知人事变,夜来江上与谁期”反承上意,从不变之山月摹想,极致低徊惆怅之情。再点“忆”字,有人亡物在之叹。
此诗中二联颇见功夫,胡震亨说作者“工于造联”,大概即指此类。
作者在首二句开篇谈到东晋诗人陶渊明,表明自己很喜欢陶渊明的作品,作者觉得陶渊明的文思高超玄妙。作者在第二、三句提到和白氏同期稍早的诗人韦应物,称赞其诗歌具有清新闲远的情调。陶氏和韦氏与江州(今江西九江、瑞昌等市县)都有着较深的联系。陶渊明是九江当地人,曾任江州祭酒和彭泽(隶属九江)县令。而韦应物曾担任过江州刺史,亦曾于诗中提及浔阳楼,曰:“始罢永阳守,复卧浔阳楼。”(《登郡寄京师诸季淮南子弟》)白氏登楼而追忆曾居于江州的前人,对他们的才情抒发强烈的赞扬和佩服。
在前四句中,作者以一“爱”字来说明陶氏的作品对自己有着很深的吸引力,又用一“怪”字来表达自己对韦氏的诗才感到很好奇。
至第五、六句,作者的想法渐渐明朗开来,他在登楼之后,知道了为何二人之诗风令他“爱”与“怪”。此二句语言平实,内容简单,但却是承上启下之笔,既让人明白他提及陶韦二人,说“爱”与“怪”的目的,又引人欲观下文,想要了解作者在登上浔阳楼后。究竟是看到什么或感受到什么,让他“有以知其然”。
在第七至第十句时话题一转,以优美的对偶句向众人展现出了江州辽远大气的美景。
七、八两句中,“大江”对“匡山”,体现江州山水俱备;“寒”对“青”,清冷的触感与沉郁的色彩,体现出山水的气势;“见底”与“倚天”相对,下深及江底,上高耸入云天,体现江州山水的壮阔。在这两句的描写中,影像鲜明雄阔,色彩较重,更偏向于可感的视觉和触觉。而第九、十句则转向一种迷濛之中。“深夜”对“平旦”,江州无论晨昏日夜,皆有其独特的美景;“湓浦月”对“炉峰烟”,夜里月光洒在江水上,清晨的香炉峰云烟聚散,给人一种似实而幻,幽静淡雅的迷离感。此二句铺展出江州的柔美风光,与第前两句形成较为明显的对比:色彩一重一淡,感受一真一幻,笔锋一刚一柔。
如此景观所包蕴的“清辉”与“灵气”日夜浸染着昔日的才子诗人,给予他们高玄的文思,清闲的诗情。诗至第十一、十二句,作者胸中已了然,正是这样的山水,赋予陶韦二人创作出令其“爱”和“怪”的作品。
抒怀至此,似乎可告一段落。但作者显然意犹未尽。第十三、十四句所言,或许在说文才不如二人的同时,亦觉官才不如之,虽然对于他人来说,他的为官经历和诗作文笔皆可以证明白氏是有才之人,且丝毫不逊于陶韦,但白氏依然在前人才华前表达出了自谦。最后,他对自己写下此诗作了一番解释:“因高偶成句,俯仰愧江山。”自言这首诗是登高兴至而偶发之作。才情有限,无法将所见景物完美地表达,愧对江山美景。被贬谪为江州司马的白居易,其内心有着不得志的苦闷。在“俯仰”一句中,或许亦有可能些微传达出其在政治上挫折顿郁,志不能抒,虽仍为官却愧对自己想要在其间施展抱负的天地江山。
自古以来,登高望远往往能给文人骚客许多的感触或是情致。对于白居易来说亦然。诗题虽为《题浔阳楼》,实乃作者站在浔阳楼上饱览胜景。赞叹江州河山,并怀古抒情之作。登楼面对壮秀河山的白氏,在诗歌中一路笔锋飞扬,语句或直白或工巧,写景挥洒,抒情畅怀。使得全诗富有极强的情绪感染力。
曹植的《送应氏二首》,在梁太子萧统《文选》中被放在“祖饯”一类诗歌的首位。后来,人们无论在文学史还是在文学评论或文学欣赏中谈论到《送应氏二首》诗时,大多数只提及其中的第一首,多为分析其反映社会现实的深刻性,对第二首则往往避而不谈。其实,这两首诗应该视为一个整体来分析。这样不仅可以使读者更好地理解诗歌的内容及主题,还能使读者对其中所表现出来的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有一个更全面的把握。
第一首诗写洛阳遭董卓之乱后的荒凉景象。此诗开头由”登“字引出一个“望”字,接下来即描写“望”之所“见”。北邙阪,即洛阳北邙山。《文选》中李善注曰:“郭绿生《述征赋》曰:‘北邙,洛阳北邙,岭靡迤长阜,自荥阳山连岭修亘暨干东垣。” 段珪等内宦等即携帝于此而后投河自尽,董卓即于此带兵迎帝回洛。而诗人登临此山向远处望去,看到的是一片荒芜景象:宫室尽为荒墟,处处断壁残垣,蒿草疯长,荆棘参天。接着,诗歌由景写到人。董卓之乱后,军阀混战,战乱频仍,这里已经见不到年老之人,只看到一个少年于这片荒芜之中,欲抬脚举步,却找不到路径。四下里荒草遍地,不见一片农田。这个从远方回家的游子,已经看不出哪里是曾经的田间小路了。有人说这个游子便是应氏兄弟,因为他们的父亲曾在洛阳为官,他们也应在这时生活过。这固然不错,然而且不说应氏兄弟本为汝南郡人,而单是就诗歌抒情的主体来看,这个“游子”也就是诗中的那个“新少年”,他的所睹所想分明是诗人自己内心的感受!他感叹着民生的凄惨:“中野何萧条,千里无人烟。”面对这一番破败景色,竟至“气结不能言”,这分是诗人自己的化身。而所谓“平常居”之语,则曹操曾在洛阳多时,曹植也曾在那里居住过也未必不是事实。就是这次分别之前曹植也已于洛阳逗留了几日,且"平常居"亦可不必拘泥为"常所居"。
这首诗歌中,诗人以一个少年的眼光看一场社会大劫难后的情景。他所见之状,无非荒残破败,班固、张衡所描画赞颂的“东都”、“东京”的昔日盛况,早已化为灰烬。诗人以严肃的态度如实地记述了目睹的情状,始而遥望洛阳的全貌,由宫室到墙垣,再由景色的萧条到人物心情的震惊和所怀的悲悼。从这首诗中可深深地感受着这个少年诗人对百姓的同情和对社会生活严肃的态度。可以说,在今存建安文士纪丧乱的诗歌中这首诗歌与王粲的《七哀》诗确实同为最优之作。如果诗歌就此而止,那么全诗与“祖饯”之意似嫌有些距离。因为这首诗毕竟是送别时所作,而且在这样的动乱年代中与友人分别,定是感慨良多。于是诗人接下来写了第二首诗。
在第一首诗中写过那一番破败之景后,诗人在第二首中主要写与友人分别的感受。关于“清时”“嘉会”两句,《文选》五臣刘良注曰:“‘屡’,数也。言清平之时,嘉会之赏,不可数得而常有。”诗人这样的想法自是与第一首诗所写的景与情密不可分的。时历战乱,世事多变,清平之时与嘉会之美怎能常有?想到这里诗人不由感叹:与天地相比,人生之短促可不恰如“朝霜”之易逝!这种人生苦短伤时感怀的心情在古诗十九首中可谓常见,读者也知道在离乱的年代里,没有多少人不会产生这样的心情。虽然诗人在第一首诗中多是对民生的感慨,而与友人相别,自然地想到自己与友人的感情是多么值得珍惜。于是他“愿得展燕婉”于友人,可是事实是“我友之朔方”!关于“燕婉”一词,《文选》中李善注曰:“《毛诗》曰:‘燕婉之求’。”《文选》六臣注中,张铣曰:“燕婉,欢乐也。言我愿得舒此欢乐也。我友,谓应璩也。”因为友人将“之朔方”故而要祝福他们一路平安,于是诗人“置酒”河阳,为他们饯行。六臣注吕向曰:“中馈,食也。言情爱至极,相望苦深,今为离别岂不各愧于中肠。”关于"愧"字的解释李善注引郑玄注《礼记》曰:“病愧,谓罪苦也。”可知其意当为别离之苦百转肠中。再想到友人所去路途遥远,诗人不由想象:如果自己能够与友人化作比翼鸟一起展翅高飞该有多好啊!这些诗句中表达着诗人与友人别离时的无奈与恋恋不舍之情。于是祖饯送别之意溢于纸上。
再者,从诗歌的“气”上来看,自可以将第一首单独拿出来进行分析,然而对于第二首诗歌而言,如果没有第一首诗歌中对洛阳残败景象的描绘,则起句“清时难屡得,嘉会不可常”似显突兀,而不知其由何而生发出的感慨了。建安诗歌“慷慨多气”,陈思王诗则更是更重“骨气”,刘勰《文心雕龙·才略篇》说:“子建思捷而才俊,诗丽而表逸。” 钟嵘在《诗品序》中更是目曹植为“建安之杰”,《诗品》列曹植的诗于上品,并说:“其源出于《国风》,骨气奇高,词采华茂。”而且感叹:“嗟呼!陈思之于文章也,譬人伦之有周、孔,鳞羽之有龙凤,音乐之有琴笙,女之有黼黻。”在《诗品集注》注释中,骨气之“骨”是指诗歌的具体内容,“气”是指诗歌的思想感情。而在一些诗歌欣赏中对《送应氏二首》中“气结不能言”一句中关于“气”字亦解释说:“气,指感情。”的确,第二首诗歌与第一首应为一气呵成,所以"气"不断。将这两首诗联系起来,就可以看到还是一个少年诗人的曹植在诗歌中有对世事的慨叹,对百姓的同情,更有在此情此景下与友人分别的无限惜别之情。只有这样把两首诗当作一个整体来分析,才能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曹植这两首诗歌由感时而更伤送别的主题,也就能更好地理解《文选》将这两首诗列于“祖饯”一类之中的原因了。
这两首诗也一样体现了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第一首诗通过现实主义的手法,真实地再现了当时洛阳城的景象:从破败的皇家宫室到闾里乡间荒芜的民田,从断壁残垣到参天荆棘,又从“寂寞”的景色写到从远方归来不识阡陌的游子独立于“千里无人烟”的荒野中那一种凄惨和悲凉。此诗除结句外,全用白描手法勾勒了洛阳城的荒芜悲凉景象,从宫室、垣墙写到所见之人,由人而写到了路径与耕田,最后从游子的眼中写明今昔之异,说明繁华消退,一去不返,令萧条不堪的现实画面历历在目。全诗语言质朴,无过分的铺采文藻,然其真实的感受溢于言表。在结构上的特点十分明显。全诗的重点放在描写遥望洛阳所目赌的荒凉景象上,只是由最后的几句带出“游子”,收回到送客远行的主题上来。诗的现实性强。曹植不是为了怀旧或描绘历史的陈迹而写下这篇诗章的,他在北邙山上遥望洛阳城所发的悲悯,是现实的,而不是历史的。诗人对由董卓之乱以来的战争频仍,良田荒芜,人民流徙,赤地千里,表现了无限的悲愤,说明诗人是关心国是,不忘民生疾苦的有识之士,钟嵘评曹植诗“骨气奇高”,此诗所表现的少年诗人忧国忧民之心,正说明了其诗歌气骨不同凡响的原因。对现实的关心与感情的沉郁,正是曹植诗歌成功的关键。全诗句句是景,却又句句是情,这一种情绝不是因了个人的遭遇而发,而是对天下苍生深切同情的表达。诗人的感情如江河般奔流,他忧国忧民的情怀,让后世读着这首诗歌的读者油然而生敬意。这正是诗歌强烈的抒情性的体现。这也许正是“骨气奇高”的体现。刘勰《文心雕龙·时序篇》中谈到建安诗风时说:“观其时文,雅好慷慨。良由世积乱离,风衰俗怨,并志深而笔长,故梗概而多气也。”《送应氏二首》中的第一首恰恰是这首诗风的体现,这也是后人谈及此二首诗歌时只提到这一首的原因所在。然而,建安诗歌中对真挚情感的强烈表达亦是建安诗风的一个方面,魏晋时代是一个个性大解放的时代,是一个人们敢于表露真情时代,这在诗歌中更是非常明显。作为“建安之杰”的曹植,同样是一个性情中人,他珍惜朋友间的友情,对于离乱年代里的分别更觉无限伤感。在这第二首诗歌中有集中的表现。离乱的年代里分别,更会感觉无限的依恋。世事本无常,更何况在一个战乱不断的时代时与友人分离。
曹植是一个极具感性的诗人,这一点贯穿他的一生。他重视人间的感情,无论是手足之情还是男女之情、朋友之情。他与曹丕立太子之争不能不说很是激烈,但他在随父出征与曹丕分别时依然恋恋不舍即是说明。这样一个视感情重于生命的诗人,如果在与友人分别时只看到了满眼的凄凉景象,而不言惜别之情,不是有些异样而不符合其本性了吗?所以这二首诗歌,必非如有的人所说的做于不同的时间地点,而是做于一时,或者说诗人认为这两首诗歌是不可拆开来作分析而必然要作为一个整体来鉴赏方可领会其中的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