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首诗是公元757年(唐肃宗至德二载)杜甫从左拾遗任上被放还鄜州羌村(在今陕西富县南)探家时所作。关于这组诗,《古唐诗合解》这样评说:“三首哀思苦语,凄恻动人。总之,身虽到家,而心实忧国。实境实情,一语足抵人数语。”足见这组诗所蕴含的社会现实内容。
第一首着重写诗人刚到家时合家欢聚惊喜的情景,以及人物在战乱时期出现的特有心理。
“峥嵘赤云西,日脚下平地。柴门鸟雀噪,归客千里至。”诗人千里跋涉,终于在薄暮时分风尘仆仆地回到了羌村。天边的夕阳也急于躲到地平线下休息,柴门前的树梢上有几只鸟儿鸣叫不停,这喧宾夺主的声浪反衬出那个特殊岁月乡村生活的萧索荒凉。即便如此,鸟雀的鸣叫声,也增添了“归客千里至”的喜悦气氛,带有喜迎归者之意。诗人的归来连鸟雀都为之欢欣,更何况诗人的妻子和儿女。这首诗开篇四句措词平实,但蕴意深厚,为下文的叙事抒情渲染了气氛。
“妻孥怪我在,惊定还拭泪。”此二句诗人逼真地将战乱时期亲人突然相逢时产生的复杂情感传达了出来。诗人多年来只身一人在外颠沛流离,又加上兵连祸结,战乱不休,其生死安危家人无从知晓,常年不归,加之音讯全无,家人早已抱着凶多吉少的心理,未敢奢望诗人平安归来。今日亲人杜甫骤然而归,实出家人意料,所以会产生“怪我在”的心理。“惊定还拭泪”,妻子在惊讶、惊奇、惊喜之后,眼中蓄满了泪水,泪水中有太多复杂的情感因素:辛酸、惊喜、埋怨、感伤等等。这次重逢来得太珍贵了,它是用长久别离和九死一生的痛苦换来的,在那个烽火不息,哀鸿遍野,白骨随处可见的年代,很少有人能像杜甫一样幸运地生还。于是,诗人发出深沉悲切的感慨:“世乱遭飘荡,生还偶然遂。”从诗人幸存的“偶然”,读者可以体会到悲哀的“必然”。杜诗之所以千百年来一直能使读者在读后惊心动魄,其秘密就在于它绝不只是反映诗人自己的生活经历,而是对现实生活的高度集中的概括。
诗人生还的喜讯很快传遍了羌村,乡邻们带着惊喜的心情纷纷赶来探望。“邻人满墙头,感叹亦嘘欷”,邻里们十分知趣地隔墙观望,不忍破坏诗人一家团圆的喜庆气氛,看着诗人劫后余生,乡邻们情不自禁地为之感叹,为之唏嘘。而在这种感叹和唏嘘中,又含有诗人自家的伤痛。“夜阑更秉烛,相对如梦寐。”诗人用极为简单传神的景语,将乱离人久别重逢的难以置信的奇幻感受描摹了出来。曾经多少次在梦中呼唤亲人的名字,如今亲人真的骤然出现在面前,突如其来的相逢反让诗人感觉不够真实。夜幕降临,灶台上燃起昏黄的烛火,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在朦胧的灯光映照下,此情此景更让诗人觉得犹如在梦境中一样。诗人用这样两句简朴的语言将战争年代人们的独特感受更强烈地呈现出来,由写一人一家的酸甜苦辣波及全天下人的悲苦,这种描写十分具有典型性。
第二首,写诗人得还家以后的苦闷和矛盾心情,表达出作者身处乱世有心报国而不甘心苟且偷生的心态。
对于一个忧乐关乎天下的诗人来说,相逢时的喜悦是短暂的。“晚岁迫偷生,还家少欢趣。”居定之后,诗人的报国壮志重新高涨,对大唐江山的忧患渐渐冲淡了相逢的喜悦。正值国难当头,民不聊生之际,诗人却守着一方小家庭,诗人意识到这种现状无异于苟且偷生。作者曾经豪情满志地立下“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志向,在金戈铁马、烽火狼烟中淹没,壮志未酬的苦闷使诗人的脸庞上不再有笑容,日子久了,连孩子也察觉父亲的变化。“娇儿不离膝,畏我复却去”,看着父亲日渐愁苦的脸,懂事的孩子知道父亲又在操虑国事了,担心父亲为了理想再度离家而去,于是,孩子们每日守护在父亲左右,珍惜和父亲在一起的每时每刻。
“忆昔好追凉,故绕池边树。萧萧北风劲,抚事煎百虑。”诗人用今昔对比来寄托胸中苦闷,叙事中穿插写景。“萧萧北风”大大添加了悲苦的氛围,也强化了“百虑”的深沉,其中一个“煎”字,给读者留下想象的空间。
作为一个伟大的爱国文人,当理想与现实的矛盾无法解决时,诗人内心开始变得极度焦灼不安,诗人需要寻求一个突破口来倾泄胸中郁结的情绪。千百年来,无数失意文人与酒结下了不解之缘。在诗中,杜甫也不约而同地发出感慨:“赖知禾黍收,已觉糟床注。如今足斟酌,且用慰迟暮。”诗人名在写酒,实为说愁。它是诗人百般无奈下的愤激之辞,迟暮之年,壮志难伸,激愤难谴,“且用”二字将诗人有千万般无奈与痛楚要急于倾泻的心情表达了出来,这正应了李白的那句“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第三首,叙述邻里携酒深情慰问及诗人致谢的情景。通过父老们的话,反映出广大人民的生活。
“群鸡正乱叫,客至鸡斗争”,群鸡的争斗乱叫也是暗喻时世的动荡纷乱,同时,这样的画面也是乡村特有的。正是鸡叫声招来了诗人出门驱赶群鸡、迎接邻里的举动,“驱鸡上树木,始闻扣柴荆”,起首四句,用语简朴质实,将乡村特有的景致描绘了出来,而这种质朴,与下文父老乡邻的真挚淳厚的情谊相契合。
“父老四五人,问我久远行”,“父老”说明了家里只有老人,没有稍微年轻的人,这位后文父老感伤的话张本,同时为下文的“兵戈既未息,儿童尽东征”作铺垫“问”有问候、慰问之义,同时在古代还有“馈赠”的进一步含义,于是又出现“手中各有携,倾榼浊复清”两句,乡亲们各自携酒为赠,前来庆贺杜甫的生还,尽管这些酒清浊不一,但体现了父老乡亲的深情厚意。由于拿不出好酒,乡亲们再三地表示歉意,并说明原因:苦辞“酒味薄,黍地无人耕。兵革既未息,儿童尽东征。”连年战祸,年轻人都被被征上了前线,由此体现出战乱的危害,短短四句,环环相扣,层层深入。由小小的“酒味薄”一事折射出“安史之乱”的全貌,这首诗也由此表现了高度的概括力。
最后四句写诗人以歌作答,表示自己的感激之情。“请为父老歌,艰难愧深情”,父老乡邻的关怀慰问令诗人万分感动,为表示自己的谢意,诗人即兴作诗,以歌作答。“愧”字含义丰富,既有“惭愧”意,又有“感激”、“感谢”意,而“惭愧”和“愧疚”的成分更多一些。面对淳朴诚实的父老乡亲,诗人深感时局危难,生活艰困,可又未能为国家为乡亲造福出力,所以不但心存感激,而且感到惭愧。结局两句将诗情推向极至,“歌罢仰天叹,四座泪纵横”,诗人长歌当哭,义愤填膺,悲怆感慨之情骤然高涨。“百虑”化作长歌咏叹,这一声长叹意味深长,饱含无奈和痛楚,诗人对国事家事的沉痛忧虑让四座乡邻大受感染,产生共鸣,举座皆是涕泪纵横。听者与歌者所悲感者不尽相同,但究其根源皆由是安史之乱引发。诗人的情感思绪已不仅仅是个人的,它能代表千千万万黎民苍生、爱国志士的心声。杜甫的诗人形象在作品中已经由“小我”升华为“大我”,“纵横”之泪是感时局伤乱世之泪,是悲国破悼家亡之泪,组诗潜藏着的情感暗流在结尾处如破堤之水奔涌而出,悲怆之情推倒了最高点,表现出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杜甫的《羌村》三首与“三吏”、“三别”等代表作一样,具有高度的典型意义。虽然作品讲述的只是诗人乱后回乡的个人经历,但诗中所写的“妻孥怪我在,惊定还拭泪”,“夜阑更秉烛,相对如梦寐”等亲人相逢的情景,以及“邻人满墙头,感叹亦唏嘘”的场面,绝不只是诗人一家特有的生活经历,它具有普遍意义。这组诗真实地再现了唐代“安史之乱”后的部分社会现实:世乱飘荡,兵革未息,儿童东征,妻离子散,具有浓烈的“诗史”意味。
在艺术上,诗人熔叙事、抒情、写景于一炉,结构严谨,语言质朴,运用今昔对比,高度概括等手法,表达了诗人崇高的爱国情怀,集中体现了杜甫沉郁顿挫的诗风。三章诗不仅在形式上连绵一体,而且很好地引导读者进行联想和想象,使得这组诗的意蕴超越了其文字本身而显得丰富深厚。杜甫的《羌村》三首用诗人的亲身经历和体验反映出安史之乱的严重危害,具有高度的艺术概括力,体现了作者深厚的诗文功底。
这两首诗与杜牧《赠别》主题相同,即和心爱的姑娘分别时的离别之作,但写法各别。离亭指分别时所在之地,亭即驿站。赋得某某,是古人诗题中的习惯用语,即为某物或某事而作诗之意。诗人在即将分别的驿站之中,写诗来咏叹折柳送别这一由来已久但仍然吸引人的风俗,以表达惜别之情。
第一首起句写双方当时的心绪。彼此相爱,却活生生地拆散了,当然感到无聊,但又势在必别,无可奈何,所以只好暂时凭借杯酒,以驱散离愁别绪。次句写行者对居者的安慰:“既然事已至此,不能挽回,那又有什么办法呢?所希望于你的,就是好好保重身体。你本来已是眉愁腰细的了,哪里还再经得起损伤?”这句先作一反跌,使得情绪放松一下,正是为了下半首把它更紧张起来。第三句是一句惊心动魄的话。除了死亡,没有什么比分别更令人痛苦。这句话是判断,是议论,然而又是沉痛的抒情。第四句紧承第三句,针对第二句。既然如此,即使春风有情,不能因为爱惜长长的柳条,而不让那些满怀着“人世死前惟有别”的痛苦的人们去尽量攀折。这一句的“惜”字,与第二句的“损”字互相呼照。因为愁眉细腰,既是正面形容这位姑娘,又与杨柳双关,以柳叶比美女之眉,柳身比美女之腰,乃是古典诗歌中的传统比喻。莫损也有莫折之意在内。
第二首四句一气直下,又与前首写法不同。前半描写杨柳风姿可爱,无论在烟雾之中,还是在夕阳之下,都是千枝万缕,依依有情。而杨柳既如此多情,它就不会只管送走行人,而不管迎来归客。送行诚可悲,而迎归则可喜。因此,就又回到上一首的“莫损愁眉与细腰”那句双关语。就人来说,去了,还是可能回来的,不必过于伤感以至于损了愁眉与细腰;就柳来说,既然管送人,也就得管迎人,不必将它一齐折掉。折掉一半,送人离去;留下一半,迎人归来,则为更好。
此诗盛赞宴享时酒肴之甘美盛多,以见丰年多稼,主人待客殷勤,宾主共同欢乐的情景。诗中所称的“君子”,是宾客对主人美称。
全诗六章,显示欢乐的气氛,在赞美酒肴丰富的同时,并于后三章进而赞美年丰物阜,故而在宴会当中,宾主得以尽情享受。诗的前三章,章四句,皆以“鱼丽”起兴,具体地歌赞主人酒宴的丰盛,礼遇的周到,可以说是全诗的主体部分。诗人从鱼和酒两方面着笔,并没有写宴会的全部情景。以鱼的品种众多,暗示其他肴馔的丰盛;以酒的既多且旨,表明宴席上宾主尽情欢乐的盛况。写鱼的品种众多,不厌其详,写饮酒的情况,就比较概括,这种写法,是经过精心选择的。在周代我国已进入农业社会,农业有了相当的发展,不仅广兴耕稼,而且许多鱼类,已成为人们常见的美食。捕鱼养鱼的方法也有了进步,在《诗经》里,提到鱼的篇章不少。《邶风·谷风》、《齐风·敝笱》、《豳风·九罭》,乃至《周颂·潜》、《小雅·南有嘉鱼》、《小雅·鱼藻》都有关于鱼的记载,特别是在《陈风·衡门》当中,有这样的诗句:“岂其食鱼,必河之鲂;岂其娶妻,必齐之姜。”又说:“岂其食鱼,必河之鲤,岂其娶妻,必宋之子。”用鲂、鲤两种鱼的嘉美和娶妻要娶“齐姜”“宋子”,相提并论,可见人们对吃这两种鱼的青睐。在《周颂·潜》诗中,以“猗与漆沮,潜有多鱼”写养饲鱼类的情况,并且表明饲养的目的,是为了“以享以祀,以介景福”,可见养鱼之被重视。滋味鲜美的鱼类在宴席上,也就成人们乐于称道的美馔了。在此诗前三章中,每章并列两种鱼名:“有鲿有鲨”、“有鲂有鳢”、“有鰋有鲤”,诗人不厌列举,并非纯用夸张语气,而是借鱼类之多,说明酒宴的隆重,并以表明其他肴馔也必然相应的丰富。诗人这种举一反三,以简驭繁的手法,是广为后人效法的。
说到酒,“酒”是丰年的象征,丰年酿酒,是先民历来的习惯。古代酿酒的原料,纯用粮食作物。在食用的五谷丰产之后,人们才用多余谷类,进行酒类的酿制。《诗经》中提到酒的名篇很多,《豳风·七月》中说:“八月剥枣,十月获稻,为此春酒,以介眉寿。”《周颂·丰年》这篇,写得更具体,其诗云:“丰年多黍多稌,亦有高廪,万亿及秭,为酒为醴……以洽百礼,降福孔皆。”诗中所称之稌,今称为稻(一说专指糯稻),稻黍俱得丰收,盈仓盈廪,“为酒为醴”,才有条件。酒之为用,除了供祭祀昭告丰收之外,“以洽百礼”一句,概括了它的重大作用。因而宴会之中要欢饮旨酒,燕飨嘉宾,更以酒多且旨,以示丰年之欢乐。朱熹《诗集传》,据《仪礼》“乡饮酒”及“燕礼”皆歌《鱼丽》,称此诗为燕飨上下通用之乐,其义甚明。证以《小雅》中其他有关饮酒的诗篇,如《小雅·鹿鸣》(原为燕飨群臣嘉宾之诗,其后成为上下通用之乐)云:“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遨。”《頍弁》云:“乐酒今夕,君子维宴。”盖“酒以成礼”、“酒以尽欢”,由来已久。《小雅·南有嘉鱼》诗亦称“君子有酒,嘉宾式燕以乐。”此诗前三章反覆称道“君子有酒,旨且多”、“君子有酒,多且旨”、“君子有酒,旨且有”,正是表明宾主在宴会中十分欢乐的情景。
诗的后三章,诗人紧扣前三章中三个重要词语“多、旨、有”,进而赞美在丰年之后,不仅燕飨中酒肴既多且美,更推广到“美万物盛多”(《毛诗序》)这一更有普遍意义的主题。就诗的本身来说,这三章可称为副歌。有了这三章,歌赞丰年的诗意,乃更为深挚。诗人说:“物其多矣,维其嘉矣”,“物其旨矣,维其偕矣”,“物其有矣,维其时矣”。由物品之多,而赞美到物之嘉美;由物品之旨,而赞美到物之齐全;由物品之富有,而赞美其生产之及时。表明年丰物阜,既是大自然的赐予,更是人类勤劳创造的成果。而燕飨的欢乐,则是在丰年以后才能取得的生活中的享受。诗章语简而义赅,充分显示了物类繁多而时人富裕这样的现实。
《小雅·鱼丽》,作为一首乐歌,它的唱法,现在已不知其详,无从考证,但在语言运用方面,仍能得到一些启示。前三章章法相同,采用四、二、四、三的参差句式,在唱法上既有反覆赞歌之美,又有参差不齐的音乐节奏,便于重唱合唱。诗中所称的“旨且多”、“多且旨”、“旨且有”,在用意上虽无甚差别,但能产生一唱三叹的美感,使满座增欢。后三章着重在点明主题、渲染气氛,所以每章只有两句。在诗句的本身,其重音节落在“嘉、偕、时”等字词上,句末用“矣”字,使乐曲可以延长咏叹时间,起放慢节奏的作用。前后三章,互相辉映,其整体构思,颇见出诗人手法的高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