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上片写到秋高气爽的时节,凭栏远眺,西湖水如明镜,孤山景色清爽,几只渔船悠然自得,寥寥几笔,勾勒了一幅远近相宜、意趣恬淡的优美画面,写景静中有动,以动衬静。“三三两两钓鱼舟,岛屿正清秋。”前句写风物,后句写背景,相映生辉。“三三两两”句点渔舟位置,有悠然自得、不扰不喧的意思。以“三三两两钓鱼舟”映衬湖水的宽阔,以笛声依约、白鸟成行烘托景致的幽雅。将依依相思之情融入笔端,描写极富诗情画意,经“忆”字提示,下文便从现实中脱开,转入回忆。接下来由眼前的不懈思念,引出当年无尽的栖迟,用感情带动写景。“凭阑楼上”用到这里,表明作者终日留恋的同时,还使以下诸景因之入目无遗。
词下片芦花丛中传来依约的笛声,惊动了白鸟从水里飞起,用“忽惊起”状白鸟(即白鹭)翩然而逝、倏然而惊的形态,色彩明快,颇具情味,朴实的白描中透出空灵。“别来”二字将思路从回忆拉到现实。“闲整钓鱼竿”不仅应上片之“钓鱼舟”,而且以收拾鱼竿、急欲赴西湖垂钓的神情,衬托忆西湖忆得不能忍耐、亟想归隐湖上的念头。词之下片,营造出钓翁渔隐出没的寥阔苍茫的背景,以景寓情,寄托了词人的“出尘”思想。
全词情景交融,先写西湖光景,后写忆者之情。词中正面描写与侧面描写并用,景中寄情,情中寄景,选景高洁,情调闲雅,用笔淡炼,纯用白描,艺术手法甚为高超。结尾与起首自然照应,用笔清闲。全篇意境悠远,情怀逍遥,表现了作者吟咏潇洒、舒卷自如的过人才气。
这是一篇精彩的讽刺小品。孟子为我们勾画的,是一个内心极其卑劣下贱,外表却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形象。他为了在妻妾面前摆阔气,抖威风,自吹每天都有达官贵人请他吃喝,实际上却每天都在坟地里乞讨。妻妾发现了他的秘密后痛苦不堪,而他却并不知道事情已经败露,还在妻妾面前得意洋洋。令人感到既好笑,又有几分恶心。
男主角“齐人”,分明是当时社会上一个为追求“富贵利达”而不择手段的厚颜无耻的典型人物的缩影。他自欺欺人,做着连自己妻妾也被欺骗隐瞒的见不得人的勾当,却装出一副骄傲自满的神气。虽只寥寥几笔,但他的丑恶嘴脸已暴露无遗了。
但在具体分析本文之前,我想提个问题。即在《孟子》七篇中,每一章都有“孟子曰”字样,说明全书是孟轲的门徒及其后辈们追记下来的。惟独这一章偏偏没有“孟子曰”这三个字。因此近人高步瀛在《孟子文法读本》中认为,这一章应与它的前一章相连,不宜分成两截。我是同意高先生这一看法的,理由详下。现在先把它的前一章抄在下面:
储子曰:“王使人(jiàn,窥视)夫子,果有以异于人乎?”孟子曰:“何以异于人哉!尧舜与人同耳。”
正因为齐宣王派人对孟轲窥伺盯梢,才引起孟子讲出了“齐人有一妻一妾”的故事。如把两章连到一起,自然不存在惟独这一章没有“孟子曰”字样的疑问了。另外,我们还可以从文章修辞的角度来看。《孟子》书中用“”字的地方只有这两处,而这两段文字又恰好彼此衔接;如果孟子不是用齐人之妻的“良人之所之”来与储子说的“王使人夫子”相呼应,而是分成全无关涉的两章,那么这两个“”字的出现也未免太凑巧了。但上述两点还不是两章书应合为一章的最有力的证明,我们将在后面做进一步的探究。
故事的叙述部分没有什么有意突出的笔墨,作者态度的冷静客观有点像契诃夫在写短篇。但文章却是由浅入深,由先果而后因(即先写现象后点出这种现象发生的背景)的手法,层层揭示出“齐人”龌龊的灵魂,剥去他虚伪的外衣。从“齐人”口头上的吹牛(“所与饮食者”“尽富贵也”)引起了“其妻”的疑心,用“未尝有显者来”点出可疑的症结所在。接着笔锋却从其妻“”的角度由侧面往深处揭露:“遍国中无与立谈者”,是说这个自吹自擂的家伙连普通老百姓都没有一个搭理他的,可见“尽富贵也”的话是纯属吹牛;然后写他“卒之东郭墦间”,跑到墓地上去了,这不能不令人奇怪,使读者也急于看到下文;最后谜底揭晓,原来他不过是个乞丐,而且是个死皮赖脸的痞子,“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这种抽蕉剥茧的手法还不够,更在下面一段的末尾补上一句“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写“齐人”的厚颜无耻不但只停留在口头上,而且还表露在神态上和精神状态中,此之谓“颊上添毫”。这种形象刻画真是跃然纸上了。
读这篇文章,我以为应注意以下四点。第一,要注意其文章的繁与简的处理。如写“良人出”至“尽富贵也”一节,竟不厌其烦地重复一遍。这主要是为了突出写这一现象。特别是第二次写时加上了一句“而未尝有显者来”,这就点出了可疑的关键,为下文的“”做好了铺垫。同时,这一重复是为了与后文对照,相反而又相成。“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与“尽富贵也”恰好相反,而“餍酒肉而后反”则又与“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相成。前面的重复正是为了使下文反跌时更有力。而当其妻“告其妾”时,却没有把她所“”的全部过程重说一遍,只用了“今若此”三字,好像把话说到半截便咽了回去。这个“此”字竟包括了从“蚤起”以下44字描写的内容,真是简到不能再简。这是因为前面的笔墨已写得淋漓尽致,精彩的镜头如再度出现就反而乏味了;何况其妻的内心感情之复杂绝非重述其所见的种种丑恶现象所能尽,反不如只说半句话更为含蓄有力。即在下文,也只用了一个“讪”和一个“泣”字也已足够,至于“讪”什么和为什么“泣”,都无须细表了。可见作者对文章的繁与简确用过一番心思。
第二,有人会问,这个“齐人”穷得讨饭,怎么还有“一妻一妾”?我以为,“妾”这个人物的出现是为了主题突出和情节安排的需要。比如妻发现了疑点,便对妾倾诉自己的心事;盯梢回来,把所“”的结果又告诉了妾;妻妾二人互讪互泣,显然比一个女人的自怨自艾效果更突出。没有“妾”,“妻”的言行举止就会受到较大限制,故事的讽刺力量也会大大削弱。比如只说“骄其妻”,就远不如说“骄其妻妾”显得传神尽态。
第三,“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一句是说故事者的解释之词呢,还是“齐人”之妻说出来的话?这有点类似于鲁迅《孔乙己》中的一段文字: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对这几句话,过去曾有过争论,有人说是作者站出来说话,有人则以为应该是酒店小伙计说的。其实这是作者在替作品中的主人公表达他内心的独白。这儿的“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也正是“齐人”之妻在恍然大悟后的一句内心独白,由说故事的人代她表达出来罢了。
第四,要注意本篇中“而”字的用法。这篇文章里的“而”字有两种用法。一种起连接作用,即“而”字的前后两部分是并列的,如“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的“而”,乃是连接“不羞”和“不相泣”这两个并列成分的,意思说她们是既羞又泣,不羞不泣的是太少见了。另一种则起转折作用,使文章显得透辟有力。如“而未尝有显者来”“而良人未之知也”两句,要是没有这两个“而”字,便缺乏唤醒和点破的作用,文章也就没有波澜而软弱无力了。这两种“而”字的用法必须分清,而后一种对我们用现代汉语写文章也是可以借鉴的。
最末一段是作者对故事的总结性的断语。它只对“齐人”做了批判,却没有照应前面回答储子的话。这正是被后人把一章书误分为两章的原因,有的同志不同意高步瀛先生的看法,所持的理由也正在这里。其实这是作者有意识的写法,本不要求再回到原来的论题上去。因为只要一照应前文,就会成为对齐王的谩骂,对自己的表扬,并把全篇讽刺的意义大大削弱。读者请分析一下:“”本身并非光明磊落的行动,“”人则更属非礼。一个人之所以要被人“”,想必他做出了见不得人的事,不是内挟阴私,就是外充伪善。齐宣王以王者之尊,竟派人去“”孟子,孟子当然很有反感,所以一上来就用“何以异于人哉”针锋相对地进行了驳斥。但如果从修养、学问、见识、阅历来看,作为学者的孟轲,当然有“异于人”之处。但这种“异于人”的地方是不怕被人“”的,问题乃在于根本不应该派人去“”。所以孟子提出了“尧舜”来同自己相比,意思是说尧舜也不过同平常人一样,何况我孟轲!尧舜是古之圣人,是儒家的理想人物,可见孟子用来自拟的形象是高大的。而下面却讲了一个十分猥琐的故事。意思说,只有龌龊小人才阳一套阴一套,才有被“”的必要;从另一方面说,只有一个人被怀疑自己是否伪君子时,别人才想到去“”他。“齐人”的故事一方面对那些追求“富贵利达”的龌龊小人进行了无情的讽刺,一方面也正是为了孟子自我表白:我不求富贵利达,自然不会做自欺欺人瞒心昧己的丑事,当然无须装成一副伪善者的面孔做给人看。这正是孟轲从反面证明自己是光明磊落的。因此对于前面的话,也就用不着再回过头去照应了。
《驹支不屈于晋》在晋与诸侯“会于向”这一历史事件中,只不过是一段小插曲,然而它却有不同寻常的认识价值。这是中国古代民族关系史上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它不仅看到了当时少数民族在霸权制度下所受压迫的深重,也从驹支与范宣子的冲突与和解中看到了古代各民族既斗争又融合的复杂关系的缩影。通过个性化的语言表现人物性格是《驹支不屈于晋》的一大特点。
文章开头范宣子一上来就是:“来,姜戎氏!”像怒气冲冲的主人呼唤惹了祸的奴隶,凶神恶煞,怒目而视,语气咄咄逼人,态度粗鲁生硬。接着居高临下,夸示晋先君对诸戎的大德大恩,而后毫无根据地把“今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子者”的罪责一股脑推给驹支。“盖言语漏泄”,分明是推测、怀疑,“职女之由”,则是武断定罪,“与,将执女!”恐吓之声,令人不寒而栗!范宣子颐指气使、不可一世的神态纤毫毕见。
驹支面对气势汹汹的指斥,面对即将遭受拘捕的厄运,则临危不惧,据理力争。针对范宣子强加于己的不实之词,逐层辩驳,洗刷被泼在身上的污水,维护自己和部落的清白。从答话可以看出,驹支虽为戎族首领,但其语言艺术已经达到很高的水平。他的语言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是把握分寸,恰到好处。他对范宣子的无端指责,既针锋相对又没有过激言辞,既不掩惠公之德,也不蒙不白之冤。
其次是逻辑严密,形象生动。先感惠公之德,再表戎对晋之功,以事实为据,证明自己对晋“不侵不叛”,忠心“不贰”。最后以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言语不达,何恶之能为”的事实驳斥范宣子强加的罪名,环环相扣,天衣无缝。尤其是关于“捕鹿”的比喻,极为确切生动,且符合人物的身份。
最后是赋诗言志,颇具策略。《青蝇》所赋:“恺悌君子,无信谗言”,驹支将范宣子恶意相加的罪名解释为“听信谗言”,给了范宣子一个下台的台阶,把范宣子说成“恺悌君子”,也让这位盛气凌人的大人物感觉舒服。其实驹支似乎设了一个看不见的圈套:是“恺悌君子”就不要听信谗言,否则就不是“恺悌君子”。春秋时代,诸侯外交,讲究赋诗言志。范宣子没有赋诗言志,反不如驹支,说明驹支胜过范宣子,夷狄胜过华夏。这一点,恐怕不是《左传》作者的初衷吧。
《左传》除了对各国战争描述精彩之外,对一些谋臣说客的辞令艺术的记录,也极具艺术性,尤其是那些谋臣们在外交中实话实话,以真取胜的史实,令人叹为观止。《驹支不屈于晋》就是戎子驹支以事实说话,驳倒范宣子的责难的事:范宣子仗着晋国的强大,仗着自己的先君曾有恩于羌戎,对驹支气势汹汹,把晋国霸主地位的动摇归咎于驹支。戎子驹支则据理力争,逐层辩驳。首先说晋国所赏赐的土地是荒芜不毛之地,不足以称大恩大德。其次说羌戎帮助晋国在肴地全歼秦军,可以说已经报恩了,之后更是鞍前马后,毫无二心。最后暗示晋国所以众叛亲离,乃是其自己一手造成的,与羌戎无关。全部辩辞语气委婉而正气凛然,使范宣子不得不服。
诗的开头八句是先写公孙大娘的舞蹈:很久以前有一个公孙大娘,她善舞剑器的名声传遍了四面八方。人山人海似的观众看她的舞蹈都惊讶失色,整个天地好像也在随着她的剑器舞而起伏低昂,无法恢复平静。“霍如羿射九日落”四句,或称为“四如句”,前人解释不一,这大体是描绘公孙舞蹈给杜甫留下的美好印象。羿射九日,可能是形容公孙手持红旗、火炬或剑器作旋转或滚翻式舞蹈动作,好象一个接一个的火球从高而下,满堂旋转;骖龙翔舞,是写公孙翩翩轻举,腾空飞翔;雷霆收怒,是形容舞蹈将近尾声,声势收敛;江海凝光,则写舞蹈完全停止,舞场内外肃静空阔,好象江海风平浪静,水光清澈的情景。
“绛唇珠袖两寂寞”以下六句,突然转到公孙死后剑器舞的沉寂无闻,幸好晚年还有弟子继承了她的才艺。跟着写她的弟子临颍李十二娘在白帝城重舞剑器,还有公孙氏当年神采飞扬的气概。同李十二娘一席谈话,不仅知道她舞技的师传渊源,而且引起了自己抚今思昔的无限感慨。
“先帝侍女八千人”以下六句,笔势又一转折,思想又回到五十年前。回忆开元初年,当时政治清明,国 势强盛,唐玄宗在日理万机之暇,亲自建立了教坊和梨园,亲选乐工,亲教法曲,促成了唐代歌舞艺术的空前繁荣,当时宫廷内和内外教坊的歌舞女乐就有八千人,而公孙大娘的剑器舞又在八千人中“独出冠时”,号称第一。可是五十年历史变化多大啊!一场安史之乱把大唐帝国的整个天下闹得风尘四起、天昏地黑。唐玄宗当年亲自挑选、亲自培养的成千上万的梨园弟子、歌舞人材,也在这一场浩劫中烟消云散了,如今只有这个残存的教坊艺人李十二娘的舞姿,还在冬天残阳的余光里映出美丽而凄凉的影子。对曾经亲见开元盛世的文艺繁荣,曾经亲见公孙大娘《剑器舞》的老诗人杜甫说来,这是他晚年多么难得的精神安慰,可是又多么地令他黯然神伤啊!这一段是全诗的高潮。善于用最简短的几句话集中概括巨大的历史变化和广阔的社会内容,正是杜诗“沉郁顿挫”的表现。
“金粟堆南木已拱”以下六句,是全诗的尾声。诗人接着上段深沉的感慨,说玄宗已死了六年,在他那金粟山上的陵墓上,树已够双手拱抱了。而自己这个玄宗时代的小臣,却流落在这个草木萧条的白帝城里。末了写别驾府宅里的盛筵,在又一曲急管繁弦的歌舞之后告终了,这时下弦月已经东出了,一种乐极哀来的情绪支配着诗人,他不禁四顾茫茫,百端交集,行不知所往,止不知所居,长满老茧的双足,拖着一个衰老久病的身躯,寒月荒山,踽踽独行。身世的悲凉,就不言而可知了。“转愁疾”三字,是说自己以茧足走山道本来很慢,但在心情沉重之时,却反而怪自己走得太快了。
这首七言歌行自始至终并没有离开公孙大娘师徒和剑器舞,但是从全诗那雄浑的气势,从“五十年间似反掌,风尘澒洞昏王室”这样力透纸背的诗史之笔,又感到诗人的确是在通过歌舞的事,反映五十年来兴衰治乱的历史。王嗣总评这首诗说:“此诗见剑器而伤往事,所谓抚事慷慨也。故咏李氏,却思公孙;咏公孙,却思先帝;全是为开元天宝五十年治乱兴衰而发。不然,一舞女耳,何足摇其笔端哉!”(《杜诗祥注》引《杜臆》)这一段评语,分析全诗的层次、中心,说得相当中肯。但是,他说“一舞女耳,何足摇其笔端哉!”并不符合杜甫本来的思想,杜甫是十分重视和热爱艺术的。
这首诗的艺术风格,既有“浏漓顿挫”的气势节奏,又有“豪荡感激”的感人力量,是七言歌行中沉郁悲壮的杰作。开头八句,富丽而不浮艳,铺排而不呆板。“绛唇珠袖”以下,则随意境之开合,思潮之起伏,语言音节也随之顿挫变化。全诗既不失雄浑完整的美,用字造句又有浑括锤炼的功力。篇幅虽然不太长,包容却相当广大。从乐舞之今昔对比中见五十年的兴衰治乱,没有沉郁顿挫的笔力是写不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