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写诗人离开家乡前往长安途中,遇到大雪时的所见所感;表达了诗人客行他乡的羁旅之愁,以及极不情愿赴京赴考试时的茫然心态和对未来的恓惶无依之感。全诗取景十分开阔,与心灵镜像呼应,运用比兴的手法,追求言外之意,描摹景物的同时,也塑造个人形象,显得含蓄隽永,回味悠长。
“迢递秦京道,苍茫岁暮天。”写出诗人在仕途上积极地迈出了第一步上京赶考,但前途未卜,路途遥远,真是“又是黄昏独自愁”。“苍茫”既是下雪的前兆,也是作者心情的忐忑的表现。“岁暮天”点明了时令,暮色苍茫增添了诗人的几分愁绪,为全诗定下了情感基调。题目“遇雪”,但开篇并没有直接描写,而是为下文写下雪作铺垫。
“穷阴连晦朔,积雪满山川。”描写了两个意象“积雪的山”“冰冻的河”与诗题相合,营造了苍茫寂寥的意境。
“落雁迷沙渚,饥乌噪野田。”由于满山积雪,低飞的大雁找不到沙渚栖宿,饥饿的乌鸦在野田里觅食。落雁应是作者自喻,落沙渚是为了觅食,然后再继续前行,但落雁却找不到食物。诗人赴京科举,也正像“落雁”一样迷失。作者在描写雁和乌的手法上不同,雁落是为了觅食,比较含蓄,没直说。对乌鸦则直接用了“饥”字,饥饿的乌鸦肯定会叽叽喳喳叫,对比很强烈,用意明显,暗示自己很不情愿参加科举意愿和科场争夺激烈的担忧。“噪”字用得巧妙,以声衬静,突出环境的苍凉。“饥乌”这个意象隐含了愁的意蕴,为“客愁”作铺垫。暗示诗人对赴京赶考前途未卜的担心和茫然。此联有版本为“落雁迷沙渚,饥乌集野田。”“集”是聚集之意,突出了乌鸦之多,暗合了诗人愁绪之浓。无论是用“噪”还是用“集”均不失为妙笔。
“客愁空伫立,不见有人烟。”诗人把自己当“客”,隐隐约约再一次表明了自己这次科举的不情愿。“空”字传达的就是茫然。“不见有人烟”是实写,实写的背后是诗人在诉说孤独。
此诗首句点出人物,以“轻薄儿”三字,恰如其分地概括出了王孙公子的特性。“面如玉”一般形容女子容颜美,这里用来描画“紫陌春风”中的轻薄儿,有揭露和讽刺的意味。接着交代时间是春日,地点是京城。公子哥儿日日游冶,恣情玩乐,仿佛他们所骑的马的脚也被都城的春风缠住了似的。再接下去写公子的坐骑和服饰:坐的是绣有鹘鸟飞翔的马鞍,蹬的是发出耀眼光芒的脚踏,身着丝绸绣花长衫,还系上华贵的犀牛皮腰带。这就初步勾画出一个冠盖华美、意气骄横的纨袴儿形象。这是第一层。
中间四句是第二层,通过两个典型细节,进一步揭露轻薄儿的骄奢。一是写轻薄儿拿起缀着珊瑚的马鞭,在绿荫覆盖的大道上,当空挥舞,光彩四溢,比流星飞过夜空还要灿烂夺目。另一个细节是“背拉金吾”,写这位公子一脸酒气,满眼凶光,带着一帮家奴,在大街上横冲直撞,为所欲为,甚至倚仗权势,当众把维持治安的官吏金吾也推搡开去。可见其飞扬跋扈、骄横放肆已到了何等程度。
第三层,即结尾四句,进一步写公子恣意冶游、荒淫无耻、夜以继日的浪荡生活。末句更以由美人扶入内室的细节,将其腐朽生活揭露无遗。全诗以出游始,以归家结,通过公子一天内的所作所为,集中概括了这一阶层声色犬马的腐朽生活,从一个侧面揭露了中唐时期上层社会的腐败。
全诗只“轻薄儿”三字是作者的直接评述,其余全是客观描述,让事实说话。作者的倾向性只是在描写中自然地显现。如首句中的“面如玉”三字,暗示出这位公子哥儿一贯过着锦衣玉食、养尊处优的寄生生活。作者始写其面如美玉,继而写其花天酒地的狰狞丑态,最后把藏在华丽躯壳中的肮脏灵魂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从前后映照中,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王孙公子形象呈现在读者眼前。作者的揶揄嘲弄之情亦含蕴其中了。又如,末句的“入门不肯自升堂”的“不肯”二字,刻画轻薄儿在美人面前的矫揉造作和丑恶心灵,都显得辛辣有力,鞭辟入里,透露出作者深深的憎恶和鄙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是一首别具一格的讽刺诗。
这首诗,色彩秾丽而风格冷峻,造语生新面而笔锋犀利。奇特的想象,典型的细节和精妙的比喻,使诗中人物形象突出。如“紫陌春风缠马足”的“缠”字,极富想象力,而又新颖贴切。诗人让春风都来追随、趋奉公子,为其催送马蹄,则其炙手可热、骄矜得意之态,自是不言而喻的了。皇甫湜曾说顾况“偏于逸歌长句,骏发啅厉,往往若穿天心,出月胁,意外惊人语,非寻常所能及,最为快也。”(《顾况诗集序》)于此诗中,可见一斑。
这是一首积淀着无限深情的悼念亡友的诗作。在中华民国时期,悼亡,对革命者来说是常事,因而,它也就成了鲁迅诗作的一个重要的主题。和一般性的悼亡之作不同的是,鲁迅在此诗中除使用“健儿”一词外,基本上不涉及被悼念者的身世、人品和才学,而主要是写诗人自己的心境和感情。
诗的前两句乍看起来和悼念挚友似无关联,全然是在写自己的感受;而就情绪的格调来看,仿佛还不免有些压抑和低回。“岂有豪情似旧时,花开花落两由之。’’说明诗人近时的心境不如过去亢奋,已经被压抑到低沉、麻木的境地,甚至连花开花落、人事荣枯也激不起心中的一点微波和涟漪了。这显然是反语,是极言压迫已经超出了可以负荷的程度;只好听之任之。作者鲁迅在《南腔北调集(守常全集)题记》一文中说过:“革命的先驱者的血,现在已经并不希奇了。单就我自己说罢,七年前为了几个人,就发过不少激昂的空论,后来听惯了电刑,枪毙斩决,暗杀的故事,神经渐渐麻木,毫不吃惊,也无言说了。我想,就是报上所记的“人山人海”去看枭首示众的头颅的人们,恐怕也未必觉得更兴奋于看赛花灯的罢。血是流得太多了。”他在《集外集拾遗·上海所感》中又说过“初看见血,心里是不舒服的,不过久住在杀人的名胜之区,则即使见了挂着的头颅,也不怎么诧异。这就是因为能够习惯的缘故。”鲁迅的这些话;可以印证他的“豪情”之所以锐减完全是因为压迫无比惨烈、社会极其黑暗的缘故。从艺术的表现角度来讲,前两句感情低回,似现木然,则是一种蓄势待发、欲扬先抑的手法。作为革命家的鲁迅,他决不会对时 势的变化、斗争的起伏、革命的成败以及革命者的生死置之度外, 漠不关心的。1926年,他在抨击旧军阀时,曾说过:“人们的痛苦是不容易相通的。因为不易相通,杀人者便以杀人为唯一要道,甚至于还当作快乐。然而也因为不容易相通,所以杀人者所显示的‘死之恐怖’,仍然不能够儆戒后来,使人们永远变作牛马”(《华盖集续编·死地》)杨铨死后不久,作者鲁迅在写给友人台静农的信中说:“仆生长危邦,年逾大衍,天灾人祸,所见多矣,无怨于生,亦无怖于死,即将投我琼瑶,依然弄此笔墨,夙心旧习,不能改也,惟较之春初,匿亦颇自摄养耳”。既然“无怨于生”、“固亦颇自摄养”;既然“无怖于死”,则旧习不改,“依然弄此笔墨”,决不会被白色恐怖所吓退,“豪情”也决不会真的减遇,就是减退了,也必当再度焕发。所以在写给友人的信中他多次表示:“继杨杏佛而该死之榜,的确有之”,“据闻在‘白名单’中,我也荣获入选”,但作者却正义凛然、勇敢无畏地宣告:“只要我还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
“何期泪洒江南雨,又为疑民哭健儿。”笔锋突然一转,豪情再度昂奋,更加焕发。蓄势待发的感情,冲破了前所罕见的大黑暗迸发了出来,在这江南大雨之日,作者也涕泪滂沱地哭吊这位人民的健儿。末二句即融景入情,表达了作者沉痛真挚的感情。一个“又”字,既说明了暗杀革命者的事件的不断上演,反映国民政府统治下的严酷。又说明了前两句所表达到的“麻木”心情的所由来的原因,前后照应。诗的前后各半部分表现的感情,先抑后扬,又以当前景,融入当时情,情景交融,浑然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