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诗人来到一处村庄,发现这里山清水秀、景色宜人,于是便驻足观赏了许久。然后他又来到田间地头,与庄稼人攀谈起来。乡亲们也非常好客,还把他请到家中休息,并殷勤地招待远春的客人。而最让作者动心的却是一家船户,他们以船为家,乐此不彼。开篇就描述了这种独特的场景,“尽将家具载轻舟,来往长江春复秋。”首联笔墨简练,抒写了船户一家人来往长江的生活状况。一个“尽”字,展示了老翁和其家人的决心和毅力。春复秋,暗示着他们早已在江上生活了多年,其辛苦情况可想而知。
接下来具体描写江上生活,“三世儿孙居柁尾,四春知识会沙头。”船家三代人共居船尾、但是日子过得却很和睦;而且船家人缘好、熟人多,客人们来来往往,气氛也十分欢洽。
知识,意思是相识之人。因为四面八春的人都到沙滩来搭船,时间长了大家就相互熟悉了。作者以“柁尾、沙头”为代表,介绍了他们生活的环境,虽然条件艰苦,却其乐融融。
颈联转而展现出人物活动,“老翁晓起占风信,少妇晨妆照水流。”老翁清晨起床,预测天气;儿媳照水梳妆,整理晓鬓。这两句描写各具情态,更显得船上生活宁静和谐。读者完全可以发挥想象,这位老翁不仅谙熟船工技巧,而且还热情好客。
最后诗人感慨自己漂泊不定,“自笑此生漂泊甚,爱渠生理付浮悠。”诗人自嘲经常处于羁旅生涯,更羡慕船家自在浮游生活。渠,他的意思;生理,即生计。
占风信,表达出老翁经验丰富,总是为大家着想。之所以人们都喜欢乘坐他的渡船,一定是彼此可以畅所欲言,又能随便说笑。照水流,既说明这位儿媳妇也并未嫌弃船家生活艰苦,又传达出她虽然装扮朴素,却丝毫不马虎。
这首诗首头两句写柴门内外静悄悄的,缕缕炊烟,冉冉上升;一阵阵黄米饭的香味,扑鼻而来;一场春雨过后,不违农时的农夫自然要抢墒春耕,所以“柴门”也就显得“寂寂”了。由此亦可见,“春雨”下得及时,天晴得及时,农夫抢墒也及时,不言喜雨,而喜雨之情自见。
后两句写庭院中,水气迷蒙,宛若给庭花披上了轻纱,看不分明;山野间,“泠泠”的流水,是那么清脆悦耳;躲进巢避雨的鸟儿,又飞上枝头,吱吱喳喳,快活地唱起歌来;一个小孩走出柴门啼哭着要捕捉鸟儿玩耍。这一切正都是写春雨晴后的景色和喜雨之情。且不说蒙蒙的景色与泠泠的水声,单说树上莺。树上莺尚且如此欢腾聒噪,逗得小儿啼索不休,更可想见大田里农夫抢耕的情景了。
晚春是山家大忙的季节,然而诗人却只字不言农忙而着墨于写宁静,由宁静中见农忙。晚春又是多雨的季节,春雨过后喜悦的心情是农民普遍的心情,诗人妙在不写人,不写情,单写景,由景及人,由景及情。这样写,既紧扣了晚春的特色,又称得上短而精。方东树谓“小诗精深,短章酝藉”,方是好诗。这诗在艺术上的一个特色,就是它写得短而精,浅而深,景中有情,景外有人,于“澹中藏美丽”(薛雪《一瓢诗话》),于静处露生机。
贯休的诗在语言上善用叠字,如“一瓶一钵垂垂老,万水千山得得来”(《陈情献蜀皇帝》),人因之称他为“得得来和尚”。又如,“茫茫复茫茫,茎茎是愁筋”(《茫茫曲》),“马蹄蹋蹋,木落萧萧”(《轻薄篇》),等等。这诗也具有这一艺术特色。在四句诗中,叠字凡三见:“寂寂”,写出春雨晴后山家春耕大忙,家家无闲人的特点:“蒙蒙”,壮雨后庭花宛若披上轻纱、看不分明的情态:“泠泠”,描摹春水流动的声韵。这些叠字的运用,不仅在造境、绘形、模声、传情上各尽其宜,而且声韵悠扬,具有民歌的音乐美。在晚唐绮丽纤弱的诗风中,这诗给人以清新健美之感。
此词写的是两恋人依依别离的场景,写出了情人之间的依依惜别之情及内心的伤感、惆怅。
上片写外出游玩之时,触景生情,想起了自己的亡妻。从“和暖和香”、“烟丝”、“垂杨”、“东风”这些意象可知,此时正是春意盎然之时。纳兰并没有把和伊人离别的春天故意写成一片黯淡,而是如实地写出它的浓丽,从而显现出在这春光大好时离别的难堪之情,以及自己内心的悲苦。“眼底风光留不住”套用辛弃疾的“有底风光留不住。烟波万顷春江橹”,而一个“又”字,则表明分别已经不是一次,而是多次。这个时候,“眼底风光”并不是指风暖花香、杨柳依依,而是指即将远行的征人。面对骑马离去的征人,女主角无力挽留,所以她把希望寄托在被烟雾笼罩的杨柳上,请它们遮住征路,以便将征人留住,但垂柳并不是相思树,它是无情的,自然也不会满足女主角的愿望。
下片转换角度,写自己的失落之情,抒写征人的伤别之情。伊人舍不得征人,征人更不愿离开伊人,但是圣命难违,征人只能离家远行,以至“玉颜成闲阻”。此时,征人的心中备感痛苦惆怅,于是开始埋怨东风为什么留不住繁华旧梦,其隐喻的意思就是:为什么幸福不能永驻呢?东风“不作繁华主”正是纳兰无可奈何的感慨。
尾句再次转换了角度,写伊人的相思之情,伊人割断的衣带上还留有当年她求征人写的诗句,可如今征人远行,与自己相隔万水千山,也不知道他的坐骑现在系在何处。
这首七绝,毛泽东留有的手迹目前见到的共有五件,其中一件的落款时间为1960年12月,修改定稿则在1961年2月。该诗后来发表在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出版的《毛泽东诗词》上,题为“为女民兵题照”。诗中的“红妆”、“武妆”的“妆”字已改为“装”,“飙爽”也改为“飒爽”。此后,毛泽东的这首《为女民兵题照》,通过各大媒体传遍全国,并作为歌词谱曲,唱遍了大江南北。
“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是对女民兵“演兵”的艺术概括。题照诗,对照片上的形象用诗的语言可以作某种艺术概括,这里作者用“曙光初照”,形象地点出了时间,用“演兵场”描述出具体环境的“空间”。在这特定的时空中,烘托出一种“全民皆兵,严阵以待”的尚武气氛。对照片上女民兵这一主体形象的出现,诗中并没有像小说那样对具体肖像进行多侧面的细致的刻画,而只选择女民兵身背的“五尺枪”作为特征性的“非有机体”符号物造型的主体。
枪,对于一个兵来说是第二生命。所以,枪在女民兵身上,已经充分人格化了,已经成为她作为兵的整个“机体”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时,作者在从外部观照实写的基础上,又从人物的气质和神韵方面作勾勒。“飒爽英姿”,正是对女民兵最恰当的概括。题照诗,不从照片上立体形象的“形”的复现,而要在人物的“神”方面着眼。因为诗中所描绘的形象,无论如何不如照片上的形象那么直观和鲜明,而对照片上形象提神摄魄的勾画却正是题照诗的神来之笔。
“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是对照片形象的直接议论。作者是反对在诗中“直说”的。他说:“诗歌要用形象思维,不能如散文那样直说。”但是,作为题照诗,与古代题画诗一样,不仅允许,而且可以成为它的某种特色。沈德潜论杜甫题画诗时曾精辟地指出:“其法全不在彩画上发论,如题画马、画鹰,必说到真马、真鹰,复从真马、真鹰开出议论,后人可以为式。”(《说诗碎语》卷下)因此,在“说到真马真鹰”的基础上“开出议论”,被看作是题画诗的一种方法、一种“模式”、一种体式的特点。
作者的题照诗采用议论这一特殊方法的,这种议论是对女民兵精神的一种升华。“中华儿女多奇志”,作者把艺术视野从照片上单个的、具体的女民兵,上升到更为众多、更为普遍的“中华儿女”的整体性形象上,许多非同一般的奇特的伟大志向,其中令世人瞩目,最值得称道的则是“不爱红装爱武装”。这里的“武装”既可实指军人的装束,也可以泛指“武装斗争”。中华儿女所爱的不是传统的“红装”打扮,而是与中华民族自立和腾飞患息相关的战士的“武装”。作者从中国革命取得伟大胜利的历史高度高瞻远瞩,热情赞颂了中华儿女尚武的壮志。
作者用想象之笔来描写,运用理性之思来议论,使形象思维与理性思维有机结合,相得益彰。从女民兵的鲜明形象着笔,进而抒发感慨并将女民兵形象的美提升为精神的美,进入到一种全新的境界。它由景致情,由情入理,将不爱红装爱武装的女民兵描写得生龙活虎,成为一篇赞美女性的难得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