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风雨撼庭芭,唤起新愁乱似麻。”两句是说夜深了,窗外的风雨,正摧撼着院子里的芭蕉。这声音萧萧瑟瑟,唤起了诗人纷乱的新愁。他是在梦中惊醒的,清冷的环境,忧郁的愁思,使他有心绪如麻之感。
“梦觉尚疑身似蝶,病乱方悟影非蛇。”句写的是梦醒以后心情恍惚的情况。梦醒了,自己还在疑心此身已经化成蝴蝶;病是刚刚好转的,这才悟到先前怀疑的影子并非是射影。从虚幻到觉醒,本是病乱梦醒以后常见的心理状态。作者是一个正直的文人,也是有志之士。他之所以有这种心理情态,显然是含有对时事的忧虑。不过在诗句中没有直接点明而已。
诗的第五六句:“浇肠竹叶频生晕,照眼银釭自结花。”写的是排愁自遣之情。“竹叶”,自然是指酒,诗人想借酒浇愁,酒还未入愁肠,脸上已经频频泛起了酒晕。他坐对荧荧照眼的灯光,这灯芯上已经结上了灯花,灯花是报喜的,然而此刻哪有什么可喜的事呢?只好任其自由结花吧。这两句可见作者是盼望有遣愁的机会和可以舒怀的喜讯的。但就是这点心愿,在当时也难以实现。
正在清愁难遣的时候,作者忽然听到杜鹃鸟的啼声,于是他感慨万千地写下了结句:“我在故乡非逆旅,不须杜宇唤归家。”杜宇就是杜鹃,它的啼声是“不如归去”,一般有家归未得的人听了之后,会触动思乡之情,作者此时身在故乡,并非旅居在外,所以感叹的说:我并没有离开故乡,不需你唤“不如归去”,劝我回家了。作者有志用世,但当时是豺狼当道,善类遭受摧残陷害的不知多少,作者只好郁郁家居。因此最后两句,才点明胸怀,倾诉出报国无门、壮志难展的感慨。
全诗即景抒怀,从深宵风雨到午夜一灯;从梦觉以后的清愁,到听得杜宇啼声所引起的悲愤;步步深入,诗人的心境,自见于诗句之中。直到秦桧死后,诗人才出而应试,以经学淹通被选拔为第一,解除了长期以来内心的痛苦。
公元743年(唐天宝二年),李白在翰林。唐玄宗无意重用他,更加上杨贵妃、高力士、张垍等屡进谗言。于是,他初到长安怀抱的希望终于破灭,打算离开长安。这首诗正作于此时。
诗的开头,点明送别的地点。“长安青绮门”,是东去的行人辞别京城的起点,自然会使诗人想起种瓜的召平;再往前走,便是折柳分袂的灞桥。这个地方原本就蕴蓄着历史的感慨,加上酒店里胡姬殷勤招呼,举杯在手,更觉得思绪万千,别情无极。在朋友临当上马,相别即在顷刻之际,诗人含蓄地倾诉了他的肺腑之言:“风吹芳兰折,日没鸟雀喧。”这表面上是写诗人眼前容易看到的景物,但实际上是暗喻心中难以表达的感情。芳兰摧折,贤能之士偏偏遭遇不幸;鸟雀喧嚣,奸佞之臣得志猖狂;风吹、日没,则是政治黑暗,国势渐衰的写照。在知友临别之际,诗人道出这么两句,彼此的心中都很了然,而却包含着很深广的忧愤。现实既是如此,诗人是这样来考虑他们彼此的出处行藏:“举手指飞鸿,此情难具论。”手指飞鸿,并不一定是送别时实有的景象,也是暗喻心中所要表达的意思。“鸿飞冥冥,弋人何慕焉”(扬雄《法言·问明篇》)。像鸿鸟一样高飞,离开长安,固然是对政治污浊的深恶痛绝,同时也还有出于实际的全身远祸的考虑。“同归无早晚,颍水有清源”,表明两人对现实的认识很清醒,归趋也正相同。“颍水有清源”,既是地理的,是归隐之地;又是历史的,更符合归隐之情。历史上,著名隐士许由的事迹影响长远,也正似颍水的清源不竭。这也就暗含着对裴十八归隐的赞赏和慰藉。
这个诗题下的两首诗,虽可相对独立,但就思想内容而言,前一首要有后一首才更高,后一首则必须有前一首才完足。如果诗意仅止于同归颍水,追踪许由,那还只是一般诗人的手笔,而到了第二首把诗意翻进一层,才是李白所独到的境界。第二首起句便好:“君思颍水绿,忽复归嵩岑。”前一句的意思是:“您想念着碧绿清澄的颍水。”这一句把归隐的愿望写得十分形象,抽象的思想、意念化成了具体的、美好的、能够感触的形象。“忽复归嵩岑”,“忽复”两字表现出人的个性和情态,十分洒落、爽快,看淡功名富贵尽在不言之中了。“归时莫洗耳,为我洗其心。洗心得真情,洗耳徒买名。”许由洗耳的典故,用得灵活入妙。诗人在这里把许由这位上古的高士,临时拉来指桑骂槐,这是因为唐代以隐居为手段达到向上爬的目的之人,大有人在。李白很鄙视这种假隐士,所以他说不洗心而只洗耳,是矫情作伪,欺世盗名。诗人认为不论是进是退,是隐居还是出世,只有真正有经世济民的抱负和才干的人,才是超越流俗的大贤。李白平生最仰慕的古人之一谢安,正是这种典型。“谢公终一起,相与济苍生。”末句是诗人与友人临别赠言,相互劝勉、慰藉之词,洋溢着积极向上的精神。
王夫之在《唐诗评选》中说这首诗:“只写送别事,托体高,著笔平。”所谓“托体高”,就是说这首诗以立意取胜;“著笔平”,也就是用语朴实。这种写法,质朴自然,不加以藻饰,直抒胸臆,是汉魏风骨的继承。它不在于一字一句的奇警,而在于全篇的浑成,即全篇作为一个整体,铸成一个完整的艺术形象,使读者想象和体会到诗人的胸襟气度、思想感情。由于诗的概括力很强,把丰富的思想感情紧缩在具体的形象之中,所以内容上十分有味。这首诗,决不是那些用词雕琢、一味铺陈语言的作品所能比拟的。
这首诗作于搬家时,抒写对故居一草一木依恋难舍的深厚感情。
诗人采用拟人化的表现手法,创造了这一童话般的意境。诗中的一切,无不具有生命,带有情感。这是因为戎昱对湖上亭的一草一木是如此深情,以致在他眼里不只是自己不忍与柳条、藤蔓、黄莺作别,柳条、藤蔓、黄莺也象他一样无限痴情,难舍难分。他视花鸟为挚友,达到了物我交融、彼此两忘的地步,故能忧乐与共,灵犀相通,发而为诗,才能出语如此天真,诗趣这般盎然。
这首诗的用字,非常讲究情味。用“系”字抒写不忍离去之情,正好切合柳条、藤蔓修长的特点,又写出柳条藤蔓牵衣拉裾的动作,又符合春日和风拂拂的情景,表现它们依恋主人不忍主人离去的深情。用“啼”字既符合黄莺鸣叫的特点,又似殷殷挽留、凄凄惜别,让人联想到离别的眼泪。这种拟人化的写法也被后人广泛采用。“啼”字既指黄莺的啼叫,又似殷殷挽留、凄凄惜别,也容易使人联想到辞别时离人伤心的啼哭。一个“啼”字,兼言情景两面,而且体物传神,似有无穷笔力,正是斫轮老手的高妙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