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题“跋”字表示诗人对苏轼的尊敬。首二句“子瞻谪岭南,时宰欲杀之。”分量极重,也切合事实。“时宰”章悖贬东坡于惠州,自以为东坡在那里既无自由,又不服水土,必死无疑。孰料东坡泰然处之。诗人平淡中概括了苏轼先贬惠州,再贬儋州,已至天涯海角之绝地的经历。“时宰欲杀之”五字,有回拦横截之力,写出诗人对执政者妒能嫉贤、残酷打击的无比愤慨。尤其用一“欲”字点出其用心之狠,而为苏轼抱无尽之同情。状况如此沦落,诗人再用“饱吃饭”与“细和诗”两个生活细节,生动而具体地再现了苏轼超迈洒脱的精神境界。前两句用力之重,恰恰成为后二句的铺垫,造出跌宕悬殊的强烈效果。
“饱吃惠州饭,细和渊明诗”急转,在“时宰欲杀之”的情况下既不乞怜,也不忧伤,而是“饱吃惠州饭,细和渊明诗”。这是对“时宰”迫害的极大蔑视,也是胸襟开朗、人品卓绝的具体表现。苏轼之所以如此喜爱陶诗,自然不仅由于艺术上的向往,更主要的还在于心灵上的契合。第四句入题。一般的诗人至此,就容易针对《和陶》的内容褒赞开来,而诗人点到即收,忽然跳出,借陶渊明人品赞苏轼,大开大合。
“彭泽吃载人,东坡百世士”说得非常郑重恳切。从开始的“子瞻”到“东坡”,“渊明”到“彭泽”,从称呼上加以变化。陶渊明见机而作,彭泽令只做一百多天就去官归隐,前人多视他为处士。而苏轼却一生都在宦海浮沉。拿陶渊明喻苏轼,从形迹看,两人截然不司,而他们不以贫富得失萦怀,任真率性而行,则是共同的。所以“出处虽不同”又一反,着一“虽”字以为转折,“风味乃相似”以“乃”字一合作结。“风味”二字含蓄不尽,由读者自去领会。
苏轼针对陶渊明写的和诗有一百零九首,风格内容多种多样。诗人却紧紧抓住“风味乃相似”这个特点,专写苏轼胸怀。言为心声,其人如此,与陶渊明相似。这是诗人以简驭繁,遗貌取神,探骊得珠之处。而八句之中上下联系数百年,至少有四次转折,这是诗人古体诗短篇的刻意求精之作。诗人崇尚“平淡而山高水深”的风格,这首诗就具有这样的特点。
“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耻是男儿。”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胜败这种事是兵家难以预料的事,但是能够忍受失败和耻辱才是男儿。
首句直截了当的指出胜败乃兵家常事这一普通常识,并暗示关键在于如何对待的问题,为以下做好铺垫。“事不期”,是说胜败的事,不能预料。此句强调指出只有“包羞忍辱”,才是“男儿”。项羽遭到挫折便灰心丧气,含羞自刎,怎么算得上真正的“男儿”呢?“男儿”二字,令人联想到自诩为力能拔山,气可盖世的西楚霸王,直到临死,还未找到自己失败的原因,只是归咎于“时不利”而羞愤自杀,实在有愧于他的“英雄”称号。
“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小诗的后两句是说,江东的子弟大多是才能出众的人,如项羽愿返江东可能卷土重来。
第三句“江东子弟多才俊”,是对亭长建议“江东虽小,地方千里,众数十万人,亦足王也”的艺术概括。人们历来欣赏“无面见江东父老”一语,认为表现了他的气节。其实这恰好反映了他的刚愎自用,听不进亭长的忠言。他错过了韩信,气死了范增,确是愚蠢得可笑。然而在这最后关头,如果他能面对现实,“包羞忍耻”,采纳忠言,重返江东,再整旗鼓,则胜负之数,或未易量。这就又落脚到了末句。
“卷土重来未可知”,是全诗最得力的句子。它的意思是说,如果能做到这样,还是大有可为的;可惜的是项羽却不肯放下架子而自刎了。这样就为上面一、二句提供了有力的依据。而这样急转直下,一气呵成,令人想见“江东子弟”“卷土从来”的情状,是颇有气势的。同时在惋惜、批评、讽刺之余,又表明了“败不馁”的道理,也是很有积极意义的。
此诗与《赤壁》诗一样,议论战争成败之理,提出自己对历史上已有结局的战争的假设性推想。首句言胜败乃兵家常事。次句批评项羽胸襟不够宽广,缺乏大将气度。三四句设想项羽假如回江东重整旗鼓,说不定就可以卷土重来。这句有对项羽负气自刎的惋惜,但主要的意思却是批评他不善于把握机遇,不善于听取别人的建议,不善于得人、用人。司马迁曾以史家眼光批评项羽“天亡我,非战之罪”的执迷不悟。杜牧则以兵家的眼光论成败由人之理。二人都注重人事,但司马迁是总结已然之教训,强调其必败之原因;杜牧则是假想未然之机会,强调兵家须有远见卓识和不屈不挠的意志。
议论不落传统窠臼,是杜牧咏史诗的特色。诸如“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赤壁》),“南军不袒左边袖,四老安刘是灭刘”(《题商山四皓庙》),都是反说其事,笔调都与这首类似。人们之所以喜欢这些诗,是因为他标新立异,也说明历史是复杂的,从多维的角度来看,有许多所谓定论是值得商榷的。宋人胡仔在《苕溪渔隐丛话》中谓这首诗:“好异而畔于理。······项羽以八千人渡江,败亡之余,无一还者,其失人心为甚,谁肯复附之?其不能卷土从来,决矣。”其实从历史的观点来看,胡氏的指责不为无由。人们之所以喜欢这首诗,主要是这首诗借题发挥,宣扬百折不饶的精神,是可取的。
这首《渔家傲》援禅家语入词,以增加其理趣。所演绎的是南岳临济宗福州灵云志勤和尚的故事。
首三句,讲灵云三十年茫昧混沌,几番出入于迷悟之间。最后一见桃花,终于参悟。此用来比喻灵云三十年来的不彻不悟。“得眼迷照”,是说灵云几次将悟还迷。佛家有“五眼”之说,即肉眼、天眼、慧眼、法眼和佛眼。其中肉眼和天眼只能看见世间虚妄的幻象,慧眼和法眼才能看清事物的实相。因此,此处的“眼”,当指慧眼或法眼。“参学了”的“了”,作“完成”讲。
下面两句讲灵云参悟的境界。“呈法要”即是得佛法的意思。“无弦琴”,用陶渊明故事。“(渊明)不解音律,而蓄无弦琴一张,每酒适,辄抚弄以寄其意”(萧统《陶靖节传》)。黄庭坚以此作比,意阐释至法无法的禅理。
词的下片,由灵云之事生出感想,这里所着重阐扬的,仍是“顿悟”之说。黄庭坚看来。灵云三十年的蹉跎,是大可不必的。因为他身上,顿悟之中尚有“渐”的痕迹。诗的末句所揭示的就是纵横自如,纯任本然的意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