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贺知章这次是以道士的身份告老还乡的,而李白此时也正尊崇道学,因此诗中都围绕着“逸兴多”三字,以送出家人的口气来写的。镜湖是绍兴地方的风景名胜,以湖水清澄而闻名于世。李白想象友人这次回乡,一定会对镜湖发生浓厚的兴趣,在那儿终日泛舟遨游的。为了突出贺知章的性格,诗中不再以宾客或贺监的官衔称呼他,而干脆称他为“狂客”,因贺知章晚年曾自号“四明狂客”。“宾客”到底沾上些官气,与道士的气息不相投合,而“狂客”二字一用,不仅除了官气,表现了友人的性格,而且与全诗的基调非常吻合。
晋代的大书法家王羲之记载的兰亭盛会就发生在贺知章的故乡山阴。而贺知章本人也是著名的书法家,这就使诗人想起了一个故事:据《太平御览》卷二三八记载,王羲之很喜欢白鹅,山阴地方有个道士知道后,就请他书写道教经典之一的《黄庭经》,并愿意以自己所养的一群白鹅来作为报酬。由此诗人说,此次贺知章回乡,恐怕也会有道士上门求书。当年王羲之书写《黄庭经》换白鹅的事情,那又要在山阴发生了。所以,末二句表面上是叙述王羲之的故事,实际上是借此故事来写贺知章,盛赞贺知章书法的高超绝妙。
这首诗基本是李白信手拈来之作,但他一下就抓住了两样东西:一个是绍兴的镜湖,另一个便是王羲之当年写字换鹅的故事。全诗实际上所写的也就是这两件事。但它们却都恰能表现出友人故乡即山阴的地方特色,同时也都能显示出贺知章这个人的性格特点和才华所在。李白当时并未去过山阴,因此诗中所谓的“镜湖”、“山阴道士”之类,实际上还都是赠别友人时的一种想象之词。由此可见诗人炉火纯青的诗艺。
刘禹锡在仕途上可谓一波三折,但在政治上、人格上,却是一位不妥协的斗士,是一个硬骨头。公元805年(唐顺宗永贞元年),正是诗人春风得意的时候,王伾、王叔文、韦执谊等人在新即位的顺宗李诵支持下进行政治革新,实施一系列具有进步倾向的政治措施。刘禹锡深受王叔文的器重,积极参与谋议,并担任屯田员外郎、判度支盐铁案,协助杜佑、王叔文管理财政,成为革新集团的重要成员。改革触及了一大批权贵人物的利益,他们疯狂反扑,仅五个月后,“永贞革新”遭到失败,刘禹锡被贬为朗州司马。到公元815年(唐宪宗元和十年)召回长安,诗人看到一批趋炎附势之徒,不可一世,提笔写下了《元和十年自朗州至京戏赠看花诸君子》的讽刺诗,又触怒了权贵,再度遭贬,贬连州刺史,转夔、和二州。又过了十四年,到公元826年(唐敬宗宝历二年)才被召回,又挥笔写下了《再游玄都观》,宣称“前度刘郎今又来!”诗人的硬骨头精神令人敬佩。这首《咏史(其一)》就是诗人这种精神的真实写照。
“骠骑非无势,少卿终不去。”这两句充分肯定任安的不趋奉权贵的可贵精神。诗中的“骠骑”,古代将军的名号。指汉代骠骑将军霍去病。“非无势”,并非没有权势,意谓权势显赫;“少卿”,任安,字少卿,曾任大将军卫青的属官。褚少孙在《史记·田叔列传》后面补叙任安事,载武帝语:“任安有当死之罪甚众,吾尝活之。”后死于北军护军使者任内。“终不去”,自始至终都没有离开(卫将军)。诗人在这里运用了对举的方法来叙事。上句写霍去病,称其官职而不称名姓,说道霍去病的官位显赫,接着用双重否定的词句,进一步写出霍去病的权势很大。在一般情况下,一般世俗之人,如蝇逐臭,改换门庭,纷纷投靠骠骑。可任安却不是这样。下句写任安,称其字而不呼其名,字里行间有一种亲切感,充满着敬重之意。《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记载,霍去病是大将军卫青的外甥,年轻时跟随大将军出击匈奴,后来独自领兵出战,取得赫赫战功,深得汉武帝信任,跟随他出征的军官都封侯拜将。后来,汉武帝“乃益置大司马位,大将军、骠骑将军皆为大司马。定令,令骠骑将军秩禄与大将军等。自是之后,大将军青日退,而骠骑日益贵。举大将军故人门下多去事骠骑,辄得官爵,唯任安不肯。”诗人所写的就是这样一段事实。一般人读《史记》,一般都不太重视这一段的记载,都注意卫青、霍去病的立功封侯以及他们的贵幸,所谓“将军不败由天幸”。可诗人对这一段记载却十分在意,十分感慨。可以说,任安身上有诗人的影子在。
“世道剧颓波,我心如砥柱。”这两句是诗人的感慨。诗人说:如今的世道有如流水直下,只有我的心像中流砥柱一样,毫不动摇。句中的“剧”急剧,厉害的意思;“颓波”,大河决堤时从堤口奔泻而下的洪流;“砥柱”,山名,在黄河三门峡中。郦道元《水经注·河水》云:“河水分流,包山而过,山见水中,若柱然,故曰砥柱山。”诗人回到现实社会中来,感到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人与人之间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官场上更是如此,落井下石,互相倾轧。诗人的两次遭贬,就是最好的说道。在这样的情况下,诗人对任安情有独钟,任安的这种行为,如今更是难能可贵。诗人把任安视为知己,他不向权贵屈服,永远不向邪恶势力低下那高昂的头。形势越是险恶,他越是坚强。“我心如砥柱”,是诗人的真心表白,是诗人与邪恶斗争的宣言。着实可佩可敬。
这首诗借史说话,抒发感慨,将叙事、议论、抒怀融为一体。《史记》中短短的一句话,诗人撰写成一首诗,运用白描的手法,娓娓道来,既赞扬了任安,又表道了心志,感情强烈,志向坚定,是一首流传千古的好诗。
“贾生道王道,卫绾工车戏,同遇汉文时,何人居高位?”刘禹锡的《咏史》(其二)别出心裁,让人有深远的回味与联想。晚唐时宦官擅权皇权旁落,朝廷用人唯宦官之喜好,道于治乱之士无不痛恨,宦官亦忌惮正直之朝臣,所用之人大多无能之辈,戏嘘之人。这首诗是他的早年之作,诗中流露出了对朝庭用人制度的不满和怀才不遇的感叹。
这首诗可谓古代最早的一首抒发亡国之恨的抒情诗,作者就是勾践的妻子,越国战败后沦为吴国奴婢,境遇悲惨,更加显得字字血泪,发人深思。
其历史背景是:公元前496年,吴王阖闾派兵攻打越国,但被越国击败,阖闾也伤重身亡。两年后阖闾的儿子夫差率兵击败越国,越王勾践被押送到吴国做奴隶,勾践忍辱负重伺候吴王三年后,夫差才对他消除戒心并把他送回越国。
这首诗的可取之处有三:
一是运用了比拟手法,将入侵的敌军比作凶恶的猛禽,以猛禽的种种动作比喻占领军横征暴敛,肆意掠夺的狂妄气焰,十分贴切形象。
二是尽情抒发了作为国王和王后亡国,并沦为人臣奴婢的极度悲愤,和对故国家乡的无尽思念,读来催人泪下。
三是作品的思想性。作者在诗中反复诘问自己何罪之有,到死也想不通一个相夫教子的妇道人家无辜受累的道理。数千年来,亡国奴的境遇都是极为凄惨的,无论是尊贵国王还是不参与政事的王后王妃,形同砧板之肉,集人宰割,甚至成为敌国宴席上名副其实的美餐。这种株连无辜的史实司空见惯,毫无争辩余地,似乎无需深思。而勾践夫人却质问苍天自己何罪之有?为何无辜遭到天谴?为何被逼离乡背井,无辜受尽人间苦难?作者的反复诘问反映出朴素的人道主义思想,难能可贵。南唐后主李煜写过很多抒发亡国之恨的名篇词作,汉末女学者蔡文姬也有过类似经历,她的《胡笳十八拍》和《悲愤诗》都未显示出勾践夫人如此朦胧的人道主义思想。作为一个弱女子,即使是贵为王后,对于历史的急剧变化,终究是无能为力的,也不可能提出更为深刻的思想体系,但是勾践夫人的历史悲哀是数千年来亡国女人的悲剧缩影,千古悲愤,呼唤千年,不失为一种超越时代的意识,震撼心灵的控诉。
此诗共分六章,章章相连,层层相生,气象声响,宛如《诗三百》。诗中既写出幽居之乐,交情之厚,又写出赠别之意。
首章写诗人幽居之乐。这里有似《归去来兮辞》中环境起居的描写:偃卧衡门之下,琴书相伴,无人事之劳,但有灌园劳碌之欢欣。之所以这样开头,是因为庞参军尽管身在官场,但十分仰慕陶渊明的隐居生活。
第二至三章由幽居转写与庞参军的交情。二人德相尚,酒共饮,作诗唱和,志趣相同,故能彼此亲近,“欢心孔洽,栋宇惟邻”。二人所居“惟邻”为其接近创设了便利条件,然若无相志趣,所居虽近而无益,故此“邻”恐所谓“与心为邻”。庞参军出使上都后仍要回到江陵供职,而诗人在三十七岁前后曾在江陵为官,对江陵感情很深,所以下章说“依依旧楚,邈邈西云”。
第四章写离别之痛楚,此等痛楚不仅仅是“衔觞无欣”的惨淡之情,更是知心者远去,“良话曷闻”的揪心。
第五章道出此次离别的原委,是“王事靡宁”,庞参军依然不得已要从命而去。这章四句仿《诗经·小雅·采薇》“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的忧悲词句,以渲染离情别绪。
末章乃赠别之意,希望友人身处此世,敬始善终,“以保尔躬”,表现出对友人殷殷的勖勉之情。这章曲折地反映了当时刘宋中央政权君臣相残、危机四起的特点。因此诗篇结尾忠告友人“保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