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没有把笔墨花在记述出游的时间、行程等方面,而是着力于描写百丈山的优美风景。文章开门见山,文尾映照题目,从“山之胜盖自此始”写起,到“山之可观者,至是则亦穷矣”结束了基本部分的内容,首尾呼应,一气呵成,显得十分集中、紧凑。有选择地落笔于六处景致,分为两组:第一组叙述踏石磴、过涧水、入山门而至西阁,主要描写西阁环境的优美和夜宿听泉的感受;第二组中由石台引出,主要描写瀑布、夕照与云海,叙次分明,铺排得当,重点突出,引人入胜。
第一段,从“登百丈山三里许”直接切入,前面的上山经过,所见所闻,一概略而不提,笔锋直逼描述中心:“山之胜盖自此始”。“左俯绝壑,右控垂崖,叠石为磴,十余级及得度”,一“俯”一“控”,写出地势险要,得叠石为台阶才能通过。作者在这里表现了对险奇美的欣赏。
第二段,描述循水游览,详写涧水美的形貌和作者由此萌生的审美情趣。这一段山门前后诸景点虽历历如绘,以“跨”、“度”、“上”等行为动词,展示过程,一笔不漏地描述了游览经过和诸多景象,但其详写重点则放在幽静美的描绘上。作者以“涧”为中心,贯穿着水的描写。“苍藤古木”的掩映,伴和着“水皆清澈,自高淙下,其声溅溅然”,声色并茂。“盛夏亭午无暑气”,“风来两峡间,终日不绝”,点染了清幽的氛围和清冽的感受。第二段一开始先略提小涧,再谛听水声溅溅,再瞰涧水流淌,再写“水自西谷中循石罅奔射出阁下,南与东谷水并注池中,自池而出”,探寻了水源,再以“乃为前所谓小涧者”,照应前文,并以“阁据其上流,当水石峻激相搏处,最为可玩”,表达了作者的欣赏态度,最后归结为“独夜卧其上,则枕席之下,终夕潺潺,久而益悲,为可爱耳”的描述,显露了自己的审美趣味和情调。
第三段,先写壮美的瀑布,后又写了美姿美态的山峰。
先写瀑布。如果说第二段写出了百丈山的幽美的话,那么第三段写瀑布则重在表现壮美。先以“下临峭岸,深昧险绝”的险奇美作映衬,再写出“于林薄间东南望”的瀑布景象。“瀑布自前岩穴瀵涌而出,投空下数十尺”,凌空而泻,气势非凡。“沫如散珠喷雾,日光烛之,璀璨夺目,不可正视”,壮丽异常。然后写山峰。作者先选取了一个独特的视角,从缺口中遥望远山,“台当山西南缺,前揖芦山”。然后作者又以一峰挺拔高出和群山逶迤而去相组合,形成了一幅主次层次感丰富的图画。“一峰独秀出,而数百里间,峰峦高下,亦皆历历在眼”。接着作者以固定的景点,用傍晚和清晨两个不同时间的景观,构思两幅图画,进一步渲染了壮美的特征。“日薄西山,余光横照,紫翠重叠,不可殚数”,突出的是色彩绚烂美;清晨“白云满川,如海波起伏,而远近诸山出其中者,皆飞浮来往,或涌或没,顷刻万变”,凸现的是云海的变幻美。这样,在作者详尽描述的百丈山景中就兼具了险奇、幽静、五彩、飞动、变幻等诸种美的形态。
最后一段,点明了写作此文的目的:导游,引导人们去游览百丈山的胜景。“而其最可观者,石磴小涧、山门石台、西阁瀑布也”,这一句是作者游后的结论,也是对全文内容的总括。
这篇游记和一般平铺直叙的游记不同,作者处处留意对重点景观进行介绍、描写。如开头就直接写“石磴”,而舍去了关于登山历程的冗长叙述。又如写小涧,仅从客观方面写到了“苍藤古木”、“水皆清澈”以及涧水飞溅而下的淙淙声,和“盛夏亭午无暑气”这一游人的主观感受,笔墨无多,就点染出了此地环境的清幽宜人。作者在介绍自然景观时,还擅于运用先抑后扬的笔法。即先叙述该处属平常景观,然后从中找出可供游人欣赏或可能使游人感兴趣的某一侧面、景点来进行介绍。如写山中六景之一的山门,仅有一“不能容十许人”的小屋,殊无可观,而作者用一转折语气,以“然”字领起,指出此地亦别有情趣。因为它“前瞰涧水,后临石池,风来两峡间,终日不绝”,倘若炎夏登临,峡风拂面,定当十分畅快,就使读者不禁心向往之了。又如写到山庵时,以为它“才老屋数间”,且狭小低湿,自然无可欣赏,而作者用一“独”字领起,指出庵之西阁却为一胜景,特别结合自己的身世遭遇,叙述了夜卧其上,下听泉声潺潺,所引起的悲凉之感。百丈山中最吸引游人的,是石台和石台周围的景色。从“下临峭岸”的石台上,既可于“林薄间”望见前岩岩穴中喷涌而出,“投空数十尺”的瀑布;又可远眺“数百里峰峦高下”的壮观景色。还有变化万千的云海、冉冉西沉的夕阳。真是美不胜收,令人留连忘返。为了突现石台及其周围景色之美,作者多次运用了恰切而生动的比喻,如说瀑布飞沫“如散珠喷雾”,白云满川“如海波起伏”、云海中诸山“若飞浮往来”等,都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还有那描写瀑布飞沫为日光所照时的景象的一段文字,虽为直叙,但由于能为山水传神,其技巧也不能不令人叹服。
这首诗分为两部分。前八句为第一部分,叙说澶渊之盟以前边民对契丹的抵抗和斗争。后八句为第二部分,写澶渊之盟以后,朝廷软弱无能,使边民的生活更加艰苦。这首诗采用诗中人自叙的口吻,使人感到更加真切,增强了作品的感染力。
开头两句,正是这种形势的真实写照。“家世”句是说家里世世代代都在边地居住,可见时间之久。而在这很长时期中,不仅年年都要防备契丹的侵扰,而且一年之中,时时刻刻都处在战备状态。正是这种长期的战斗生活,培养了边民健壮的体魄和勇武性格,以致孩子还没有长大就已开始练习骑马,妇女们都能弯弓射箭。边民的英武表现在各个方面,作者也会从边民那里听到或看到许多这方面的事例,如果件件罗列出来,就会拖沓冗长,没有重点,难以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诗中只写儿童妇女的“习鞍马”、“能弯弧”,取材很精。儿童习马,妇女射箭,这在别处是很难见到的,最能体现边民的尚武特点。这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不仅有着现实的依据,还同悠久的历史传统有关。河北地方,从春秋战国以来,一直是经常征战之地,当地人民,历来就有尚武之风,加之宋朝建国以来与辽国长期对峙,使尚武之风更加发展。孩提妇女都能弯弓射箭,青壮年男子更加骁勇善战。
这样英武的人民,绝不会任人侵侮,下面四句,就写边民对契丹的英勇斗争。“朝夕”表明辽军不仅攻扰须繁,而且出没无常,威胁极大。“蔑如”是说边民对契丹毫不畏惧,根本没有把他们放在眼中,表现了边民的英雄气概。因为契丹经常来犯,边民常常同他们不期而遇,一见之后即互相射杀,双方死伤常常相当。“俱”表明辽军异常凶悍,也体现了边民为保卫国土、保卫自己的和平生活而英勇战斗的精神。
上面虽然讲到残酷的战斗,巨大的伤亡,情调却是高昂的,下面转到澶渊之盟以后,情调就不同了。这次议和是宋辽关系的一个转折点,从此以后,宋朝对辽即完全采取妥协屈服的方针了。诗中的“结欢娱”,即指这次议和,这本是统治者的语言,边民引述,是对最高统治者和那帮主和派大官僚的辛辣讽刺。据和约,以后辽帝称宋帝为兄,宋帝称辽帝为弟,表面上“情同手足”,“欢娱”得很。宋朝廷用大量绢、银买得了“和平”,以为可以笙歌太平了;契丹统治者打了败仗,还得到这样丰厚的贡献,是真正得到了“欢娱”;而受苦的却是宋朝劳动人民,这大量的绢银,全都将从他们身上榨取出来。而对于边民说来,他们更要同时向宋、辽两方交纳赋税,遭遇更加悲惨。朝廷既然对辽采取妥协屈服的方针,边境上的将吏就害怕同辽发生纠纷,便约束边民,不准他们“生事”,实际上就是要边民服服帖帖听凭契丹骚扰,不得反抗。朝廷为了欺骗民众,便把这种妥协求和以求苟安一时的行径,说成是深谋远虑。“远图”本是统治者欺骗人民的话头,诗中用作反话,加以讽刺。诗的最后两句就是“远图”的具体说明。“界河”本来是中原故土,此时却成了宋辽边界,而且由于朝廷的妥协退让,住在界河上的边民,甚至连去界河打鱼的权利也被剥夺了。“不敢”,不仅是说要遭到辽军的横蛮干涉,还包括宋朝将吏的制止,因为他们害怕得罪辽军。末两句极为悲愤沉痛,是对朝廷的尖锐谴责。
这首诗写法同杜甫的名篇“三别”相同,都是采用诗中人自叙的口吻。这样写可以使人感到更加真切,增强作品的感染力。诗中把澶渊之盟的前后作为对照,也使得对朝廷主和派的揭露更加深刻有力。欧阳修前期在政治上站在以范仲淹为代表为改革派一边,对辽和西夏主张坚决抵抗,反对妥协。他在庆历三年(1043年)写的《论西贼议和利害状》,就主张对西夏采取强硬态度。这首诗正是这种政治主张的反映。
上片即景生情。写嘉佑元年春苏轼赴京(今河南开封市)应试,路宿洛阳城的景物与由此引发的情感。“洛城春晚”,点明写词的地点“洛城”、时间晚春,颇有“春来幽谷水潺潺,的烁梅花草棘间”(《梅花二首》)的暮春寒意。“垂杨乱掩红楼半。小池轻浪纹如篆。”写眼前景物。 “乱掩”二字绘形绘色,“如篆”二字恰切传神。仿佛苏轼心灵上蒙上了一层层不完美的阴影,似有“人散曲终红楼静,半墙残月摇花影”(清代洪异《长生殿》)的孤独味。“烛下花前,曾醉离歌宴。”触景生情,即由眼前的“红楼”引出了与远在千里关山外的贤妻别离前之幽情。当年夫妻二人可谓同甘共苦,相濡以沫,刻骨铭心。上片五句27字,即景生情,体现了苏轼登高远眺、遥思爱妻的心态。
下片写苏轼思绪绵绵,神态痴呆,由情入景,情景交融。“自惜”二字统帅下片,一气贯通。“自惜风流云雨散。”写苏轼特别珍惜昔日的风韵美好动人的幽情:“其始,未尝自言其知书也。见轼读书,则终日不去,亦不知其能通也。其后轼有所忘,君辄能记之。问其他书,则皆略知之。由是始知其敏而静也。”(苏轼《亡妻王氏墓志铭》)她挑灯伴读,“终日不去”;苏轼偶有遗忘,她“辄能记之”并提醒;苏轼“问其他书”,她“皆略知之”。“关山有限情无限。”写苏轼与王弗的贞情。“待君重见寻芳伴。”写苏轼的幻情。 “为说相思,目断西楼燕。”写苏轼的相思深情所照应的景。天各一方,心愿难圆,情丝绵绵。下片五句30字,由情融景,将苏轼与妻子那恩恩爱爱,一往情深,注入字里行间,令人回味。
全词由景到情再到景,情景交融,构成一种结构的回环美。苏轼与妻子的情爱可谓牵肠挂肚,催人泪下。在封建社会里,这种爱情殊属难能可贵。它反映了苏轼的一种美好精神面貌、思想感情和心理状态,具有一定的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古代所仅有的那一点夫妇之爱,并不是主观的爱好,而是客观的义务,不是婚姻的基础,而是婚姻的附加物。现代意义上的爱情关系,在古代只是在官方社会以外才有。”苏轼的《一斛珠·洛城春晚》就提出了一个突破传统观念新的道德标准:他与妻子的爱是以“相爱者的互爱为前提的”,所以才“达到这样强烈和持久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