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伤时感事的诗。《毛诗序》说:“《兔爰》,闵周也。桓王失信,诸侯背叛,构怨连祸,王师伤败,君子不乐其生焉。”这是依《左传》立说,有史实根据,因此《毛诗序》说此诗主题不误。但意谓作于桓王时,与诗中所写有出入。崔述《读风偶识》说:“其人当生于宣王之末年,王室未骚,是以谓之‘无为’。既而幽王昏暴,戎狄侵陵,平王播迁,室家飘荡,是以谓之‘逢此百罹’。故朱子云:‘为此诗者盖犹及见西周之盛。’(见朱熹《诗集传》)可谓得其旨矣。若以为在桓王之时,则其人当生于平王之世,仳离迁徙之余,岂得反谓之为‘无为’?而诸侯之不朝,亦不始于桓王,惟郑于桓王世始不朝耳。其于王室初无所大加损,岂得遂谓之为‘百罹’、‘百凶’也哉?窃谓此三篇者(按:指《中谷有蓷》、《葛藟》及此篇)皆迁洛者所作。”
诗共三章,各章首二句都以兔、雉作比。兔性狡猾,用来比喻小人;雉性耿介,用以比喻君子。罗、罦、罿,都是捕鸟兽的网,既可以捕雉,也可以捉兔。但诗中只说网雉纵兔,意在指小人可以逍遥自在,而君子无故遭难。通过这一形象而贴切的比喻,揭示出当时社会的黑暗。
各章中间四句,是以“我生之初”与“我生之后”作对比,表现出对过去的怀恋和对现在的厌恶:在过去,没有徭役(“无为”),没有劳役(“无造”),没有兵役(“无庸”),我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而现在,遇到各种灾凶(“百罹”“百忧”“百凶”),让人烦忧。从这一对比中可以体会出时代变迁中人民的深重苦难。这一句式后来在传为东汉蔡琰所作的著名长篇骚体诗《胡笳十八拍》中被沿用,“我生之初尚无为,我生之后汉祚衰;天不仁兮降乱离,地不仁兮使我逢此时”,那悲怆的诗句,是脱胎于《兔爰》一诗。
各章最后一句,诗人发出沉重的哀叹:生活在这样的年代里,不如长睡不醒。愤慨之情溢于言表。方玉润说:“‘无吪’、‘无觉’、‘无聪’者,亦不过不欲言、不欲见、不欲闻已耳”(《诗经原始》),这也是《毛诗序》中所点出的君子“不乐其生”的主题。
全诗三章风格悲凉,反覆吟唱诗人的忧思,也正是《王风》中的黍离之悲,属乱世之音、亡国之音,方玉润评云:“词意凄怆,声情激越,(三国魏)阮步兵(籍)专学此种。”(《诗经原始》)
(其一)第一首诗李商隐就把自己比作南朝梁诗人何逊,把令狐楚恩师比作南朝梁诗人范云,并把他们之间的分别的感情用何逊的“昔去雪如花,今重花似雪”的诗句重表现。并以当时重视景物的描写提出重,顺利引出南朝宋诗人鲍照的“胡风吹朔雪,千里度龙山”的诗句,过度到何逊的诗句:“洛阳城东西,却作经年别。昔去雪如花,今重花似雪”,便达了自己对恩师离别的痛苦与即将重逢的感受。这也模仿了诗经中的爱情诗句:“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重思,雨雪霏霏”的感受。
(其二)这一首李商隐仍把自己比作何逊,把沈约比作令狐楚先辈,同时把说自己坏话的人比作颜延年和谢庄,也说明自己和有知遇之恩的先辈关系不同于沈约与何逊关系的合谐美好。这首诗说明文人间不能相轻视,这是没有用的,不能嫉妒而压抑他人。
(其三)这首诗李商隐继续把自己比作何逊,并说明自己刚得志时有如沈约、范云的两个人,一个是令狐楚、一个是崔戎,或另一个是王茂元最赏识自己,但今非昔比。何逊八岁能赋诗,弱冠时就被州里举为秀才。其《看伏郎新婚诗》写伏天新婚。李商隐娶王茂元女儿,也是在唐文宗开成年间的入伏之季。
这首《渔家傲》援禅家语入词,以增加其理趣。所演绎的是南岳临济宗福州灵云志勤和尚的故事。
首三句,讲灵云三十年茫昧混沌,几番出入于迷悟之间。最后一见桃花,终于参悟。此用来比喻灵云三十年来的不彻不悟。“得眼迷照”,是说灵云几次将悟还迷。佛家有“五眼”之说,即肉眼、天眼、慧眼、法眼和佛眼。其中肉眼和天眼只能看见世间虚妄的幻象,慧眼和法眼才能看清事物的实相。因此,此处的“眼”,当指慧眼或法眼。“参学了”的“了”,作“完成”讲。
下面两句讲灵云参悟的境界。“呈法要”即是得佛法的意思。“无弦琴”,用陶渊明故事。“(渊明)不解音律,而蓄无弦琴一张,每酒适,辄抚弄以寄其意”(萧统《陶靖节传》)。黄庭坚以此作比,意阐释至法无法的禅理。
词的下片,由灵云之事生出感想,这里所着重阐扬的,仍是“顿悟”之说。黄庭坚看来。灵云三十年的蹉跎,是大可不必的。因为他身上,顿悟之中尚有“渐”的痕迹。诗的末句所揭示的就是纵横自如,纯任本然的意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