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诗嘲弄人并非完全以直接的方式,还有可能借题发挥,就事论人。李休烈《咏毁天枢》:天门街上倒天枢,火急先须卸火珠。计合一条麻线挽,何劳两县索人夫。题注:“长寿三年,则天征天下铜五十余万斤,铁一百三十余万斤,于定鼎门内铸八棱铜柱。……纪革命之功。……金彩荧煌,光侔日月。”
据《新唐书·本纪第四》:“延载元年腊月甲戌,突厥默啜寇灵州,右鹰扬卫大将军李多祚败之。二月……己卯,武威道大总管王孝杰及吐蕃战于冷泉,败之。五月甲午,加号越古金轮圣神皇帝,大赦,改元,赐韫七日。”
可知武后耗费如此大的代价造这一座天枢,于她本人是十分有意义的。但由于政治风云的变化,“(开元二年)毁天枢,发匠熔其铜铁,历月不尽。先是,韦后亦于天街作石台,高数丈,以颂功德,至是并毁之。”(《资治通鉴·唐纪二十七》卷二百一十一)统治者的朝令夕改,实质就是劳民伤财,这也才是诗人要真正批驳的。
诗的后半章戏谑性地用“一条麻线”与“两县人夫”作对比,把对统治者的怒骂宣泄得酣畅淋漓。
诗以“狼”的进退皆狼狈不堪的情景,来衬托周公进退从容,无所往而不宜的智慧品德。也有人认为这是讽刺贵族王孙的诗。全诗二章,每章四句。此诗语带调侃,但有分寸,先以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作比来揶揄人,后又在结句弱化了揶揄份量,使整首诗的氛围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
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
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
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上片是写春日送别。“萋萋芳草春云乱,愁在夕阳中”首二句写景兴起离愁。“萋萋”是视觉,状草之茂盛;“芳草”是嗅觉兼视觉,散发芳香的春草。“萋萋芳草’’,年年复生蔓延,人力除不断,野火烧不尽,恰似离人心中的愁恨难以排除,触而复发,不断滋长。故四字未写离情,而离情已寓其中。萋萋芳草连天,黄昏乱云飞渡,再加上一抹黯淡的夕阳笼罩,便构成了一片淡烟暮霭的凄迷境界,与离人内心纷乱的愁绪适相契合,堪称情景水乳交融。“春云”、“夕阳’’又暗用江淹《休上人怨别》:“日暮碧云合,佳人殊未来”之意,遥为结尾“佳人何在”伏下暗脉,可谓针线细密。“短亭别酒,平湖画舫,垂柳骄骢。”三句折入对昔日离别的回忆:那短亭饯行时举杯相劝的别酒,那平湖中比肩分袂时的画舫,那系在垂柳之下载我离去的青白杂毛的骏马,以及那折柳送行的情景,至今仍宛然在目,历历如现;短亭、平湖、垂柳依然犹在,而伊人无迹了。这里又暗用秦观《八六子》词中“念柳外青骢别后,水边红袂分时,怆然暗惊。”而此曲只用三个名词词组鼎足对举,仅展现三个场景,无一动词或情语,而其别时之叮咛嘱咐,缠绵眷恋之情,及今日睹物神伤,凄然欲绝之状,无不隐藏于字里行间。故融情于景,更见词约意丰;青胜于蓝,用典不露痕迹。
下片写别后感受。“一声啼鸟,一番夜雨,一阵东风”三句,既是眼前实景,又是作者由回忆转入现实的音响媒介,是视象也是听觉。叠用三个数量词,不仅对偶巧妙,音律上亦造成反复咏叹,回肠荡气,而意境上亦尤具匠心:表明多种音响的再三催促警醒,才把沉醉于回忆中的诗人拉回到眼前现实,足见其回忆寻觅之久,沉湎眷念之深;而“夜雨”“东风”又为下文“桃花吹尽”埋下伏笔。结尾三句正面揭示故地重游的落空,离恨惆怅愈发不可收拾。三句化用崔护《题都城南庄》:“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诗境比崔诗更为凝练凄绝,而又与开头首尾呼应。
整首小令都是在写景,但其实也是在写情,“一切景语皆情语”,作者把深深的离别之愁融合进了景色当中,锻字炼句极为周到,用词清新工整,但表达的情感却绵延不绝,正是作者过人之处。
《汴京纪事》诗二十首,痛感山川破碎,国家受辱,表达自己的忧伤与愤慨。这里选的是最后一首。
刘子翚写汴京的组诗,大多数通过今昔对比,列举熟知的事与物来抒发兴亡之感,所以在这首诗中举李师师的遭遇以表现汴京昔日的繁华已烟消云散。诗从李师师目前情况写起,说艳名压倒平康的李师师,在乱后流落湖湘,久经磨难后,颜色憔悴,歌喉也非复当年。诗感叹:李师师往时歌舞时所穿的金缕衣、所用的檀板现在仍在用,但都已经陈旧了,谁能相信她当年曾以美貌与伎艺使君王倾倒呢?诗写的虽然是人,主题却是从人的经历上反映国家遭受的不幸,达到了以李师师为典型反映社会动乱的目的。
通过描写往昔闻名的歌姬寄托盛衰之感的七绝,在唐代就有不少出类拔萃的作品,最出名的是杜甫的《江南逢李龟年》,诗云:“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写安史乱后,名歌手李龟年流落江南,杜甫与他相会,回想起开元盛世,不胜唏嘘。诗将今昔盛衰之感,隐藏在字里行间,使人黯然欲泪,如以“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反衬相遇的难堪,以“又逢君”点出今昔,烘托出感伤,都很见锤炼。刘子翚这首诗在主题上承继前人,但一开始就直述“辇繁华事可伤”,虽简捷明快,与杜诗比,就少了含蓄。刘子翚这首诗在写作手法上则与温庭筠《弹筝人》更接近,温诗云:“天宝年中事玉皇,曾将新曲教宁王。钿蝉金雁皆零落,一曲伊州泪万行。”在结构、布局及内容命意上,二诗都有相同之处。
此诗写于李白第一次出蜀远游时。诗中借景抒情,抒发了作者秋日出游的愉悦心情,也表达了作者意欲饱览祖国山河而不惜远走他乡的豪情与心志。全诗写景、叙事、议论各具形象,笔势变幻灵活而又自然浑成,风格雍容典雅又不失豪放飘逸,妙用典故而不着痕迹,达到了推陈出新、活泼自然的境界。
第一句是写景,同时点出题中的“秋”和“荆门”。荆门山原是林木森森,绿叶满山,然而诗人到来时,却是秋来霜下,木叶零落,眼前一空。由于山空,江面也显得更为开阔。这个“空”字非常形象地描绘出山明水净、天地清肃的景象,寥廓高朗,而无萧瑟衰飒之感。
第二句“布帆无恙挂秋风”,承上句“江”字,并暗点题中“下”字。东晋大画家顾恺之为荆州刺史殷仲堪幕府的参军,曾告假乘舟东下,仲堪特地把布帆借给他,途中遇大风,顾恺之写信给殷仲堪说:“行人安稳,布帆无恙。”这里借用了“布帆无恙”这一典故,不仅说明诗人旅途平安,更有一帆风顺、天助人愿的意味。这种秋风万里送行舟的景象,生动地写出了诗人无比乐观欣慰的心情。
前人有诗:“张翰江东去,正值秋风时。”这首诗的第三句,就是由第二句中的“秋风”连及而来的。据说西晋时吴人张翰在洛阳做官,见秋风起而想到故乡的莼羹、鲈鱼鲙,说:“人生贵得适志耳,何能羁宦数千里,以要名爵乎!”于是回到了故乡。李白此行正值秋天,船又是向着长江下游驶行,这便使他联想到张翰的故事,不过他声明“此行不为鲈鱼鲙”,此行目的与张翰不同,他自己是远离家乡。这样反跌一笔,不但使诗变得起伏跌宕,而且急呼下文“自爱名山入剡中”。剡中,今浙江嵊州,境内多名山佳水。句中“自”字,与上一句中“不为”相呼应,两句紧相连贯,增强了感情色彩。
古人曾说过:“诗人之言,不足为实也。”那意思大概就是说诗具有凝炼、概括、夸张、含蓄等特色,诗中语言的含意,往往不能就字面讲“实”、讲死,所以说写诗的人也应该“不以辞害意”。这首诗的三四两句,如果只理解为诗人在表白“此行”的目的,不是为了吴地的美味佳肴,而是要去欣赏剡中的名山,那就未免太表面了,太“实”了。李白“入剡中”,是若干年以后的事。读者要知道它的含意到底是什么,还得回到诗的第三句。从张翰所说的话来看,张翰是把“名爵”与“鲈鱼鲙”对立起来,放弃前一个,而选后一个;而李白对后者的态度很明朗——“此行不为鲈鱼鲙”。至于对前者,诗人没有明说。可是,“秋下荆门”以后的所言,所行,就把这个问题说得很清楚了。第一,“此行”并没有“入剡中”,而是周游在江汉一带,寻找机会,以求仕进;第二,他还明白地声称:“大丈夫必有四方之志,乃仗剑去国,辞亲远游。”(《上安州裴长史书》)他还希求“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清一”(《代寿山答孟少府移文书》)。这种建功立业的宏愿,积极用世的精神,和张翰的态度恰恰相反。所以诗人此时对“名爵”和“鲈鱼鲙”都是一反张翰的意思,只不过在诗中说一半留一半罢了。当然,这也是“适志”,是辞亲远游、建功立业的“志”。
诗的第四句说,饱览绍兴的名山佳水,也是诗人所向往的。这种兴趣,早在他出蜀之前就已经表露出来了,不过联系上一句来看,就不能仅仅局限于此了。自视不凡的李白,是不想通过当时一般文人所走的科举道路去获取功名的,而是要选择另一条富有浪漫色彩的途径,那便是游历,任侠,隐居名山,求仙学道,结交名流,树立声誉,以期达到目标。所以这里的“自爱名山入剡中”,无非是在标榜诗人自己那种高人雅士的格调,无非是那种不同凡俗的生活情趣的一种艺术概括。这种乐观浪漫、豪爽开朗、昂扬奋发的精神,生动地表现了诗人的个性,以及盛唐时代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