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春词是用少女眼光中的暮春景象展现她蹙眉惜春的心态。欧阳炯的《三字令》“春欲尽,日迟迟”一首,从春尽人不归的艺术角度,运笔随意而着重于刻画佳人的无限相思。至于抒发青春难驻,临老伤春的感觉,张先的《天仙子》具有代表性。上片云:“水调数声持酒听,午醉醒来愁未醒。送青春去几时回?临晚镜,伤流景,往事后期空记省。”这种时光易逝的送春感触,写得神韵高妙,但词人流露出的情绪却是深沉和忧愁的,有着无穷的感伤。张元干这首词的艺术构思与上两首不同,情调旷达洒脱,可谓别具一格。
首先从词的组织结构来看,词人没有采用上景下情的框架,而紧扣送春留春的主旨,直抒情怀,一气呵成。起句“春来春去催人老”,即写出了作者对春去的内心感应。春来春去,时光匆匆易逝。这对于垂老之人,最容易引起心情的翻腾。张先词的“临晚镜,伤流景,往事后期空记省”,所流露的是一种人事纷繁、朱颜易改的感伤情调。这首词中所承接的是“老夫争肯输年少”。词人虽然已是“老夫”,但是心中没有悲感,还具有年青人的活力。正是这种不服老的自在洒脱的襟怀,才能生发出插花起舞、把酒留春的势态,使上下片一气呵成。
其次是真情的自然流露。张元干晚年遭逢厄运,心中留下难以磨灭的伤痕,常寄情于山水之间,但是壮志依存。诗人投闲的二十余年,并未忘掉中原遗恨,但又是抱着“心存自在天,脚踏安乐地”的旷达情怀。
词中所写“坐中偶书”的感受,似是信手拈来,实是胸襟情怀的真实流露。值得提出的是“醉后少年狂”一句,是借用苏轼《江城子》词“老夫聊发少年狂”的意趣。而“管领风光处”则是化用白居易《早春晚归》“金谷风光依旧在,无人管领石家春”的诗意。此处与“插花还起舞”相连接,充分体现出作者的真情实感,旷达乐观的风貌。这首词中性灵的流露,具有一种真实、自然之美。
这首自抒情怀的词作,语言朴质自然,明白晓畅。“醉后少年狂,白髭殊未妨”、“把酒共留春,莫教花笑人”,语意显露,造句自然,毫无矫揉造作之态,又不落前人窠臼。这种个性化语言的倾吐,既是时光与生命相撞击产生的火花,又疑聚着词人“坐中”瞬间的真实感受,因而富有自然的风韵。
这首诗把牡丹拟人化,把牡丹当做自己热恋中的情人。首联写去年与牡丹分别情景;颔联用巫山神女与武陵渔人两个典故,含蓄而深致地表现了诗人对牡丹的眷眷思念和意外相逢的惊喜欣悦;颈联再现了与牡丹的深长情意,相知毋忘;尾联中诗人把自己与恋人牡丹相亲相爱之情推向高潮。全诗感情跌宕起伏,笔触细腻曲折,余韵无穷,极具艺术魅力。
“去春零落暮春时,泪湿红笺怨别离。”别后重逢,有太多的兴奋,亦有无限的情思。面对眼前盛开的牡丹花,却从去年与牡丹的分离落墨,把人世间的深情厚意浓缩在别后重逢的特定场景之中。“泪湿红笺”句,诗人自己进入了角色,亲切感人。
“常恐便同巫峡散,因怨重有武陵期?”化牡丹为情人,笔触细腻而传神。“巫峡散”承上文的怨别离,拈来楚襄王和巫山神女的故事,给花人之恋抹上梦幻迷离的色彩:担心与情人的离别会象巫山云雨那样一散而不复聚,望眼欲穿而感到失望。在极度失望之中,突然不期而遇,更使人感到再度相逢的难得和喜悦。诗人用武陵渔人的故事和刘晨、阮肇的传说,给花人相逢罩上神仙奇遇的面纱,带来了惊喜欲狂的兴奋。两句妙于用典,变化多端,曲折尽致。
“传情每向馨香得,不语还应彼此知。”两句既以“馨香”、“不语”射牡丹花的特点,又以“传情”、“彼此知”关照前文,行文显而不露,含而不涩。花以馨香传情,人以信义见著。花与人相通,人与花同感,所以“不语还应彼此知。”
以上六句写尽诗人与牡丹的恋情,末两句,将诗情推向高潮:“只欲栏边安枕席,夜深闲共说相思。”“安枕席”于栏边,深夜说相思,见其相思之渴,相慕之深。这两句想得新奇,写得透彻。
此诗将牡丹拟人化,用向情人倾诉衷肠的口吻来写,新颖别致,亲切感人,有很强的艺术魅力。
这首诗写的是诗人访友之时的情景,既写美景,又显出诗人的雅兴,不落俗套,读起来既感亲切自然,又富有浓厚的生活情趣。此诗构思精巧,不落俗套,兴味隽永,耐人玩索。
诗人举目望去,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红艳夺目的柿林。柿叶经霜一打,都已变红,给秋日的园林增添了绚丽的色彩,那是十分迷人的。接着,抬头仰望,湛蓝湛蓝的天空,像水洗过一般明净,把巍峨的红楼衬托得更加清晰壮丽。“倚”字很传神。秋高气爽,那本来就杳缈幽深的天宇越发显得空阔高远,而它竟与红楼相依相偎,这就巧妙地烘托出红楼高耸入云的雄姿了。诗人以瑰丽的色调、清新的语言,绘出绚烂秋色,创造出碧天、红楼“气势两相高”(杜牧《长安秋望》)的寥廓境界,令人心旷神怡。
朱楼、红叶固然美丽,但隔窗隐约可见的那片幽深的竹林,苍翠多姿,尤为可爱。“爱竹”之“爱”,透露出诗人的倾羡之情,表现出诗人高雅的情趣。“无人问”三字既缴足题面,又开启下文:既然有好竹无人观赏,就进院去尽情游览一番吧。于是,他差遣随从到邻居家寻找开门的工具去了。访友不遇,并不返回,反而反宾为主,设法开门;乍一看,似乎不近情理,仔细咀嚼,却又觉合情合理,极富韵味。可以想见,李益对院内景色十分熟悉,对那丛翠竹特别喜爱,他和广宣的思想性格十分投合,对广宣的举止行动非常了然,连户钩放在何处也清清楚楚,他又可以不避嫌疑地擅自开门入室,可见他们相知之深,过从之密。这样丰富的内涵,这种超乎寻常的友情,不是通过“喜遇”之类的正面描述来表现,而是通过“不遇”时的一个举动“使人思而得之”,确是自成机杼,不落俗套,令人读来既感亲切自然,富有生活情趣,又觉委曲含蓄,兴味隽永。而且,诗人这一“爱”一“觅”,又使人想见其为人的洒脱、随和、豪放。至此,读者亦可领悟到前面的壮美秋色,正和诗人的磊落胸襟相映照。全诗气脉流贯,洋溢着一种积极乐观的生活情趣。
《陈太丘与友期行》全文仅有103个字,却叙述了一个完整的故事(关于守信与不守信的一场辩论),刻画了三个有鲜明个性的人物,说明了为人处世,应该讲礼守信的道理。如此有限的文字,却包含了这样丰富的内容,真可谓言简意赅了。如果不是在语言的精炼上造诣高深,要做到这一点是很难的。
《陈太丘与友期行》的精炼语言,体现在文章的始终。一开头,文章以“期行”、“期日中”、“不至”、“舍去” 、“乃至” 等几个关键词语,把事情、时间、起因交代得清清楚楚,而且,在这些交代中,还把两个不同的人物形象(一个守信,一个不守信)一下子推到了读者面前。
文章的结尾,虽只客寥数语,但却字字生辉。“惭”、“下"、“引”三个动词,把友人知错欲改的心态及行为刻画得入木三分。对中方鄙弃“无信”的那股倔强劲儿,也用“入门,不顾”四个字,描绘得维妙维肖。就在最能体现文章中心思想的第二层 (子斥友人)中,尽管作者用了比开头和结尾要多得多的笔墨,但文字仍然十分精炼。单就叙述的句子来说,在叙述友人问中方时,由“问”到“怒”,感情急剧变化,充分表现了友人那粗鲁无礼的性格。而在叙述中方批驳友人的怒斥时,则选用语气平和的“答曰”、“曰”这类词,这对表现中方不惧怕友人的怒斥、知书达理、善于应对的性格,起到了绝好的作用。
《陈太丘与友期行》的主题思想,主要是通过人物的对话来揭示的。这些人物对话,虽然只有三言两语,但句句都紧扣文章中心,紧扣人物性格,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文章写友人与中方的对话有三句。第一句“尊君在不?”开门见山,问得直截了当,毫无谦恭之意,初露性格的鲁莽。第二句“非人哉!”出言不逊,当着儿子骂父亲,这是不讲礼仪的行为,再露性格的粗鲁。第三句“与人期行,相委而去!”看似有理,实则无理。不自责自己失约误期的错误,反而委过于人,怒斥对方如约而行的正确做法,这就更加暴露出友人不讲道理的性格特征。
文章写中方与友人的对话也有三句。第一句“待君久,不至,已去。”这是针对友人的问话而答的。中方不是正面回答友人提出的问题,在,还是不在。而是先说“等君久”“不至”,再说“已去”,把父亲的 “去”与“等君久”和友人的“不至”联系起来。这样的回答,不仅把父亲为什么走说清楚了,为后面批驳友人的怒斥作了准备,而且话中有话,流露出对友人失约的反感。第二、三两句是对友人无理怒斥的反驳。第二句“君与家君期日中,日中不至,则是无信。”这是针对友人强调“期行”而说的。守信还是失信,关键在于“期日中”,“日中不至”,当然就是失信了。抓住实质,击中要害,
使友人失去辫驳的根据。第三句“对子骂父,则是无礼。”这是针对友人出言不逊而说的。在指出友人“无信”的基础上,又指出友人“无礼”。一步紧逼一步,把友人逼到了无以言对的狼狈境地,以至最后不得不“惭”而“下车引之”。由于这些对话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因此,虽然只有短短几句,也可以看出中方—陈太丘性格的折光,是多么聪颖仁慧、知书达理。
《陈太丘与友期行》一文细节微言、涵泳无穷。“陈太丘与友期行,期日中,过中不至,太丘舍去,去后乃至。”尺寸之间起波澜,与下文问答中“待君久不至,已去”“君与家君期日中,日中不至 ”呼应。友人“问”“便怒”“惭”“下车引之”,一波三折。其间,先称 “尊君”,骤然口不择言 “非人哉”,人物情态,栩栩如生。中方“门外戏”、一答一日、“入门不顾”,应对自如,宛若成人,表现出鲜明个性与独立人格。不论是情节上的起伏变化,还是人物情态上的自然生动,乃至文字之下隐藏着的本真性情、坦率品质,都值得我们琢磨品味。
这首词写春景。上阕第一句“小园东”起笔就直接点出地点,紧接着“花共柳,红紫又一齐开了”两句写树木花卉,展示一片浓郁春意。“引将蜂蝶燕和莺,成阵开,忙忙走”这三句借蜂、蝶、燕、莺,渲染出了春景之绚丽。
这首词的下阕起首一句“花心偏向蜂儿有”具体描写了蝶戏花。“花心”两句赋生物以人的情态,生动有趣,“拖逗”两句,活画出莺、燕为花吸引却又无可奈何的神态。“蜂儿却入,花里藏身”这两句写蜜蜂采蜜,“藏身”二字,活灵活现。最后两句以蜜蜂口吻写,更有妙趣。
上阕从蜂蝶莺燕绕花飞舞落笔,热闹生动、充满情趣;用口语、俗语入词,在以雅为主的词坛上别具一格,表现出另一种美学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