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描写的是一幅迷人的胜似春光的秋景。首句写景,诗人就其所见先写渌水,南湖的水碧绿澄彻,一至映衬得秋月更明。一个“明”字,写出南湖秋月之光洁可爱。次句叙事,言女子采白苹。三、四两句构思别致精巧,“荷花”不仅“娇”而且“欲语”,不特“欲语”而且十分媚人,一至使荡舟采苹的姑娘对她产生妒意。这两句诗,选词甚妙,设境奇绝,把荷花写活了,把境界写活了。末两句诗写出典型的南方秋景,不仅无肃杀之气,无萧条之感,而且生气勃勃,胜似春日;从景色的描写,表现出诗人愉悦的情绪。
对此诗的理解,也有人认为是写一位男子在劳作中对爱人的思念。按这样理解,这首诗就与《诗经》开篇《国风·周南·关雎》极为相似,它们都选择了渌水荡舟的背景。不过《关雎》中或愁或思,或得或喜,都溢于言表;而这首《渌水曲》虽也直言“愁杀”,但语气隐忍克制,如雾里看花,热泪欲零还住。《关雎》中由思而愁,由得而喜,情节十分完整,意态高雅,从容而颇具富贵气象;而《渌水曲》则似唯有无边愁怨,不着际涯,正是抉择其寂寞凄凉之状。《关雎》中,哀止于“反侧”;《渌水曲》中,心含悲凄仍不忘劳作,都可谓哀而不伤。
这首七律,通过诗人望中的见闻,写深秋拂晓的长安景色和羁旅思归的心情。
首联总揽长安全景。在一个深秋的拂晓,诗人凭高而望,眼前凄冷清凉的云雾缓缓飘游,全城的宫观楼阁都在脚下浮动,景象迷蒙而壮阔。诗中“凄清”二字,既属客观,亦属主观,秋意的清冷,实衬心境的凄凉。正是这两个字,为全诗定下了基调。
颔联写仰观。“残星几点”是目见,“长笛一声”是耳闻:“雁横塞”取动势,“人倚楼”取静态。景物描写见闻动静的安排,颇见匠心。寥落的残星,南归的雁阵,这是秋夜将晓时天空中最具特征的景象;高楼笛声又为之作了饶有情韵的烘托。这两句是说:晨曦初见,西半天上还留有几点残余的星光,北方空中又飞来一行避寒的秋雁。诗人的注意力正被这景象所吸引,忽闻一声长笛悠然传来,寻声望去,在那远处高高的楼头,依稀可见有人背倚栏杆吹奏横笛。笛声那样悠扬,那样哀婉:是在喟叹人生如晨星之易逝,还是因见归雁而思乡里、怀远人?吹笛人,你只管在抒写自己内心的衷曲,却可曾想到你的笛音竟这样地使闻者黯然神伤吗?这一联是赵嘏的名句。据《唐诗纪事》卷五十六记载,诗人杜牧对此赞叹不已,因称赵嘏为“赵倚楼”。杜牧如此激赏,恐怕就是由于它选景典型、韵味清远的缘故。
颈联写俯察。夜色褪尽,晨光大明,眼前景色已是历历可辨:竹篱旁边紫艳的菊花,一丛丛似开未开,仪态十分闲雅静穆;水塘里面的莲花,一朵朵红衣脱落,只留下枯荷败叶,满面愁容。紫菊半开,红莲凋谢,正是深秋时令的花事;以“静”赋菊,以“愁”状莲,都是移情于物,拟物作人,不仅形象传神,而且含有浓厚的主观色彩。这与李清照《声声慢》中“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借菊之憔悴写人的愁苦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目睹眼前这憔悴含愁的枯荷,追思往日那红艳满塘的莲花,使人不禁会生出红颜易老、好景无常的伤感;而篱畔静穆闲雅的紫菊,俨然一派君子之风,更令人忆起“采菊东篱下”的陶靖节,油然而起归隐三径之心──写菊而冠以“篱”字,取意就在于此。
上面三联所写清晨的长安城中远远近近的秋色,无不触发着诗人孤寂怅惘的愁思;末联则抒写胸怀,表示诗人毅然归去的决心。诗人说:家乡鲈鱼的风味此时正美,我不回去享用,却囚徒也似的留在这是非之地的京城,所为何来!“鲈鱼正美”,用西晋张翰事,表示故园之情和退隐之思;下句用春秋锺仪事,“戴南冠学楚囚”而曰“空”,是痛言自己留居长安之无谓与归隐之不宜迟。
诗中的景物不仅有广狭、远近、高低之分,而且体现了天色随时间推移由暗而明的变化。特别是颔颈两联的写景,将典型景物与特定的心情结合起来,景语即是情语。雁阵和菊花,本是深秋季节的寻常景物,南归之雁、东篱之菊又和思乡归隐的情绪,形影相随,诗人将这些形象入诗,意在给人以丰富的暗示;加之以拂曙凄清气氛的渲染,高楼笛韵的烘托,思归典故的运用,使得全诗意境深远而和谐,风格峻峭而清新。
曹植的《送应氏二首》,在梁太子萧统《文选》中被放在“祖饯”一类诗歌的首位。后来,人们无论在文学史还是在文学评论或文学欣赏中谈论到《送应氏二首》诗时,大多数只提及其中的第一首,多为分析其反映社会现实的深刻性,对第二首则往往避而不谈。其实,这两首诗应该视为一个整体来分析。这样不仅可以使读者更好地理解诗歌的内容及主题,还能使读者对其中所表现出来的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有一个更全面的把握。
第一首诗写洛阳遭董卓之乱后的荒凉景象。此诗开头由”登“字引出一个“望”字,接下来即描写“望”之所“见”。北邙阪,即洛阳北邙山。《文选》中李善注曰:“郭绿生《述征赋》曰:‘北邙,洛阳北邙,岭靡迤长阜,自荥阳山连岭修亘暨干东垣。” 段珪等内宦等即携帝于此而后投河自尽,董卓即于此带兵迎帝回洛。而诗人登临此山向远处望去,看到的是一片荒芜景象:宫室尽为荒墟,处处断壁残垣,蒿草疯长,荆棘参天。接着,诗歌由景写到人。董卓之乱后,军阀混战,战乱频仍,这里已经见不到年老之人,只看到一个少年于这片荒芜之中,欲抬脚举步,却找不到路径。四下里荒草遍地,不见一片农田。这个从远方回家的游子,已经看不出哪里是曾经的田间小路了。有人说这个游子便是应氏兄弟,因为他们的父亲曾在洛阳为官,他们也应在这时生活过。这固然不错,然而且不说应氏兄弟本为汝南郡人,而单是就诗歌抒情的主体来看,这个“游子”也就是诗中的那个“新少年”,他的所睹所想分明是诗人自己内心的感受!他感叹着民生的凄惨:“中野何萧条,千里无人烟。”面对这一番破败景色,竟至“气结不能言”,这分是诗人自己的化身。而所谓“平常居”之语,则曹操曾在洛阳多时,曹植也曾在那里居住过也未必不是事实。就是这次分别之前曹植也已于洛阳逗留了几日,且"平常居"亦可不必拘泥为"常所居"。
这首诗歌中,诗人以一个少年的眼光看一场社会大劫难后的情景。他所见之状,无非荒残破败,班固、张衡所描画赞颂的“东都”、“东京”的昔日盛况,早已化为灰烬。诗人以严肃的态度如实地记述了目睹的情状,始而遥望洛阳的全貌,由宫室到墙垣,再由景色的萧条到人物心情的震惊和所怀的悲悼。从这首诗中可深深地感受着这个少年诗人对百姓的同情和对社会生活严肃的态度。可以说,在今存建安文士纪丧乱的诗歌中这首诗歌与王粲的《七哀》诗确实同为最优之作。如果诗歌就此而止,那么全诗与“祖饯”之意似嫌有些距离。因为这首诗毕竟是送别时所作,而且在这样的动乱年代中与友人分别,定是感慨良多。于是诗人接下来写了第二首诗。
在第一首诗中写过那一番破败之景后,诗人在第二首中主要写与友人分别的感受。关于“清时”“嘉会”两句,《文选》五臣刘良注曰:“‘屡’,数也。言清平之时,嘉会之赏,不可数得而常有。”诗人这样的想法自是与第一首诗所写的景与情密不可分的。时历战乱,世事多变,清平之时与嘉会之美怎能常有?想到这里诗人不由感叹:与天地相比,人生之短促可不恰如“朝霜”之易逝!这种人生苦短伤时感怀的心情在古诗十九首中可谓常见,读者也知道在离乱的年代里,没有多少人不会产生这样的心情。虽然诗人在第一首诗中多是对民生的感慨,而与友人相别,自然地想到自己与友人的感情是多么值得珍惜。于是他“愿得展燕婉”于友人,可是事实是“我友之朔方”!关于“燕婉”一词,《文选》中李善注曰:“《毛诗》曰:‘燕婉之求’。”《文选》六臣注中,张铣曰:“燕婉,欢乐也。言我愿得舒此欢乐也。我友,谓应璩也。”因为友人将“之朔方”故而要祝福他们一路平安,于是诗人“置酒”河阳,为他们饯行。六臣注吕向曰:“中馈,食也。言情爱至极,相望苦深,今为离别岂不各愧于中肠。”关于"愧"字的解释李善注引郑玄注《礼记》曰:“病愧,谓罪苦也。”可知其意当为别离之苦百转肠中。再想到友人所去路途遥远,诗人不由想象:如果自己能够与友人化作比翼鸟一起展翅高飞该有多好啊!这些诗句中表达着诗人与友人别离时的无奈与恋恋不舍之情。于是祖饯送别之意溢于纸上。
再者,从诗歌的“气”上来看,自可以将第一首单独拿出来进行分析,然而对于第二首诗歌而言,如果没有第一首诗歌中对洛阳残败景象的描绘,则起句“清时难屡得,嘉会不可常”似显突兀,而不知其由何而生发出的感慨了。建安诗歌“慷慨多气”,陈思王诗则更是更重“骨气”,刘勰《文心雕龙·才略篇》说:“子建思捷而才俊,诗丽而表逸。” 钟嵘在《诗品序》中更是目曹植为“建安之杰”,《诗品》列曹植的诗于上品,并说:“其源出于《国风》,骨气奇高,词采华茂。”而且感叹:“嗟呼!陈思之于文章也,譬人伦之有周、孔,鳞羽之有龙凤,音乐之有琴笙,女之有黼黻。”在《诗品集注》注释中,骨气之“骨”是指诗歌的具体内容,“气”是指诗歌的思想感情。而在一些诗歌欣赏中对《送应氏二首》中“气结不能言”一句中关于“气”字亦解释说:“气,指感情。”的确,第二首诗歌与第一首应为一气呵成,所以"气"不断。将这两首诗联系起来,就可以看到还是一个少年诗人的曹植在诗歌中有对世事的慨叹,对百姓的同情,更有在此情此景下与友人分别的无限惜别之情。只有这样把两首诗当作一个整体来分析,才能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曹植这两首诗歌由感时而更伤送别的主题,也就能更好地理解《文选》将这两首诗列于“祖饯”一类之中的原因了。
这两首诗也一样体现了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第一首诗通过现实主义的手法,真实地再现了当时洛阳城的景象:从破败的皇家宫室到闾里乡间荒芜的民田,从断壁残垣到参天荆棘,又从“寂寞”的景色写到从远方归来不识阡陌的游子独立于“千里无人烟”的荒野中那一种凄惨和悲凉。此诗除结句外,全用白描手法勾勒了洛阳城的荒芜悲凉景象,从宫室、垣墙写到所见之人,由人而写到了路径与耕田,最后从游子的眼中写明今昔之异,说明繁华消退,一去不返,令萧条不堪的现实画面历历在目。全诗语言质朴,无过分的铺采文藻,然其真实的感受溢于言表。在结构上的特点十分明显。全诗的重点放在描写遥望洛阳所目赌的荒凉景象上,只是由最后的几句带出“游子”,收回到送客远行的主题上来。诗的现实性强。曹植不是为了怀旧或描绘历史的陈迹而写下这篇诗章的,他在北邙山上遥望洛阳城所发的悲悯,是现实的,而不是历史的。诗人对由董卓之乱以来的战争频仍,良田荒芜,人民流徙,赤地千里,表现了无限的悲愤,说明诗人是关心国是,不忘民生疾苦的有识之士,钟嵘评曹植诗“骨气奇高”,此诗所表现的少年诗人忧国忧民之心,正说明了其诗歌气骨不同凡响的原因。对现实的关心与感情的沉郁,正是曹植诗歌成功的关键。全诗句句是景,却又句句是情,这一种情绝不是因了个人的遭遇而发,而是对天下苍生深切同情的表达。诗人的感情如江河般奔流,他忧国忧民的情怀,让后世读着这首诗歌的读者油然而生敬意。这正是诗歌强烈的抒情性的体现。这也许正是“骨气奇高”的体现。刘勰《文心雕龙·时序篇》中谈到建安诗风时说:“观其时文,雅好慷慨。良由世积乱离,风衰俗怨,并志深而笔长,故梗概而多气也。”《送应氏二首》中的第一首恰恰是这首诗风的体现,这也是后人谈及此二首诗歌时只提到这一首的原因所在。然而,建安诗歌中对真挚情感的强烈表达亦是建安诗风的一个方面,魏晋时代是一个个性大解放的时代,是一个人们敢于表露真情时代,这在诗歌中更是非常明显。作为“建安之杰”的曹植,同样是一个性情中人,他珍惜朋友间的友情,对于离乱年代里的分别更觉无限伤感。在这第二首诗歌中有集中的表现。离乱的年代里分别,更会感觉无限的依恋。世事本无常,更何况在一个战乱不断的时代时与友人分离。
曹植是一个极具感性的诗人,这一点贯穿他的一生。他重视人间的感情,无论是手足之情还是男女之情、朋友之情。他与曹丕立太子之争不能不说很是激烈,但他在随父出征与曹丕分别时依然恋恋不舍即是说明。这样一个视感情重于生命的诗人,如果在与友人分别时只看到了满眼的凄凉景象,而不言惜别之情,不是有些异样而不符合其本性了吗?所以这二首诗歌,必非如有的人所说的做于不同的时间地点,而是做于一时,或者说诗人认为这两首诗歌是不可拆开来作分析而必然要作为一个整体来鉴赏方可领会其中的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