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年号为诗题,虽然是受到韩愈《永贞行》的启发,但这首诗实是效法杜甫。不过,杜甫那些以诗歌记时事,深刻反映当时社会现实的诗作,基本上是写实,而这首诗则把理想和现实紧紧结合起来,为北宋中叶的变法改革唱了一曲颂歌,因而是一篇富于理想色彩的史诗。
全诗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开头两句,歌颂元丰年间(1078—1085)风调雨顺的气象:“歌元丰,十日五日一雨风。”元丰年间风调雨顺是客观事实。反对新法的范纯仁也曾写道:“赖睿明之在上兮,常十雨而五风。”(《喜雪赋》)相传周公辅政时,天下太平,岁无荒年,曾出现过这样的奇迹(见《盐铁论·水旱》)。古人认为政有德,则阴阳调、风雨顺。这种说法虽然不科学,但却寄托着古人对于理想政治的赞美之意。“五风十雨”之数为加倍形容之词,故王充曾说:“言其五日一风,十日一雨,褒之也。风雨虽适,不能五日、十日正如其数。”(《论衡·是应篇》)王安石化用这个典故入诗,也是持赞扬的态度。从全篇来分析,“五风十雨”还是新法的象征。新法所至,如东风吹拂,时雨润苗,万物得所,百姓太平。这从下文的描写中可以看出。
第二部分是中间四句,歌颂元丰五谷丰衍、物产精美的盛况。“麦行千里不见土,连山没云皆种黍”,写旱田作物长势喜人,且播种面积极为广大。“麦行”就是麦垄。“千里”状其遥远。“不见土”形容麦苗稠密茂盛。“连山没云”即无边无际、远与天齐之意,不单指延伸得很远的山丘。如此广大的原野都种满了黍麦,秋后的粮食就会使家给人足,国无饥谨。“水秧绵绵复多稌,龙骨长干挂梁梠”,写水田作物花色品种增加,且农田管理比较省力。“稌”是糯稻,产量低,一般用以酿造美酒。由于连年丰收,粮食有余,故能多种糯稻,多酿美酒。此句与下文“百钱可得酒斗许”暗相呼应。“龙骨”句上承“十雨五风”而来。因为风雨顺适,所以抗旱用的龙骨水车也就长年沾不到水滴,被挂在梁上檐下,任其赋闲。农民不用为灌溉操劳,也就乐得轻松了。他们出其余力,经营副业。“鲥鱼出网蔽洲渚,荻笋肥甘胜牛乳”两句,把江南鱼米之乡的富庶和农民生活的美好,渲染得令人神往。鲥鱼、荻笋原是佐酒佳肴,欧阳修《离峡州后回寄元珍表臣》诗说:“获笋鲥鱼方有味,恨无佳客共杯盘”。以下几句便以酒事承接上文。
第三部分是最后八句,歌颂元丰时人民的幸福生活。先总写农村的欢乐气氛:“百钱可得酒斗许,虽非社日长闻鼓。”社日是古代春、秋两季祭祀土神的日子。四邻互相招邀,带上酒肉、社糕,搭棚于树下,先祭土神,然后会餐。社日击鼓,唐诗中就有描写。刘禹锡《秋日送客至潜水驿》:“枫林社日鼓,茅屋午时鸡。”便是一例。由于连年丰收,酒肉便宜易得,所以人们不用等到社日,同样可以聚会欢饮,击鼓自娱。诗中总写以后,再分写青年人与老年人各自的快乐。南国水乡,本来就有男女青年在花前月下踏歌起舞的风俗,大熟之年,更为这种古老的风俗增添了欢声喜气。“吴儿踏歌女起舞,但道快乐无所苦。”不仅描绘了青年们纵情欢乐的情景,而且还写出了他们美滋滋、乐陶陶的内心世界。“但道”,意思是只用一句话来表达。“快乐无所苦”,即一切美满如意。言外之意是说,这些青年的爱情、婚姻生活也是十分甜蜜的。乡村老农淳朴率真,爱说爱笑。此时丰收在望,心里越想越美,一肚子的开心话总想找个地方说说。“老翁堑水西南流”四句,生动地勾画了老人坐船进城寻亲访友的快乐和对于生活心满意足的情态。
王安石与多数宋代诗人一样,喜欢以学问为诗,但他能够把渊博的学问纵横役使,入手而化,因此又不会显得掉书袋。这是一种很高的艺术素养。这首诗虽然有其现实基础,但整篇的构思和命意却从《礼记》中来。《礼记·礼运篇》描绘先王的大顺之治说:“用民必顺,故无水旱昆虫之灾,民无凶饥妖孽之疾,故天不爱其道,地不爱其宝,人不爱其情……则是无故,先王能修礼以达义,体信以达顺,故此顺之实也。”这首诗第一部分写天从人愿,慷慨助顺,仁风惠雨,略不失时,即“天不爱其道”之意;第二部分写满山遍野,庄稼弥望,江河沼泽,产物无穷,即“地不爱其宝”之意;第三部分写美酒易得,鼓声长闻,青年欢舞,老人嬉游,即“人不爱其情”之意。诗中未援引《礼运》篇上的片言只语,而其内容与《礼运》篇所描绘的大顺之治丝丝入扣,十分契合。杨万里曾称黄庭坚写诗“备用古人语而不用其意。”(《诚斋集》卷一一四《诗话》)这首诗则正好相反,是“备用古人意而不用其语”。这样做,不仅可以避免书卷气,而且还可以收到言浅意深,味外有味的艺术效果。
反变法派刘述等曾上书宋神宗:“陛下欲致治如唐、虞,而安石操管、商权诈之术。”(《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王安石罢相以后,继续受到攻击,因此他身虽闲居,外示平淡,内心实系念新法,忧思深切。他的《元丰行示德逢》旨在宣传新法的成效,而这首诗则进一步指出,元丰朝国富民安的景象已经使唐、虞的盛世复现于当时,新法完全符合尧、舜致治安民之道。他把《礼记》上记载的大顺境界写进了富于江南水乡特色的农村丰乐图中,使得这首史诗不仅护住了他自己,而且还替新法抹上了神圣的光彩。以此歌颂新法所取得的辉煌成果,歌颂宋神宗有“修礼达义,体信达顺”之功,就有堂堂正正、理直气壮之势了。
此诗的主旨,由于诗的境界的空泛性和意象的可塑性,对其内涵可以有不同的开掘和把握。《毛诗序》“乐育材”说流传二千多年,影响至巨。连批评《毛诗序》全失诗意的朱子,在其《白鹿洞赋》中,亦有“广‘青衿’之疑问,乐《菁莪》之长育”的句子。此所谓习用典记,约定俗成者也。对诗的主题,不同的理解可以并存,似不必存此没彼。这首诗的主题,爱情说更有道理,证据之一是人们公认《小雅》中典型描写男女相悦之情的《小雅·隰桑》篇,同《小雅·菁菁者莪》不论章法、句式都非常相似;前三章中“既见君子”句式一般无二,第四章都变换声调,各自成章。
此诗前三章都以“菁菁者莪”起兴,也可以理解成记实,然不必过于拘泥,因“在彼中阿”、“在彼中沚”、“在彼中陵”的植物,除了“莪”,当然还有很多,举一概之而已。第一章,女子在莪蒿茂盛的山坳里,邂逅了一位性格开朗活泼、仪态落落大方、举止从容潇洒的男子,两人一见钟情,在女子内心深处引起了强烈震颤。第二章写两人又一次在水中沙洲上相遇,作者用一个“喜”字写怀春少女既惊又喜的微妙心理。第三章,两人见面的地点从绿荫覆盖的山坳、水光萦绕的小洲转到了阳光明媚的山丘上,暗示了两人关系的渐趋明朗化。“锡我百朋”一句,写女子见到君子后,因获得厚赐而不胜欣喜。第四章笔锋一转,以“泛泛杨舟”起兴,象征两人在人生长河中同舟共济、同甘共苦的誓愿。不管生活有顺境,有逆境,只要时时有恋人相伴,女子永远觉得幸福。
这首诗虽然只有短短十六句,但把一个美妙动人的爱情故事表现得引人入胜。和《秦风·蒹葭》相比,《蒹葭》在水乡泽国的氛围中有一缕渺远空灵、柔婉缠绵的哀怨之情,把一腔执着、艰难寻求但始终无法实现的惆怅之情,寄托于一派清虚旷远、烟水濛濛的凄清秋色之中。而《菁菁者莪》处处烘托着清朗明丽的山光和灵秀迷人的水色,青幽的山坡,静谧的水洲,另是一番情致。两首诗可谓珠联璧合,各有千秋。
赞美说
汉儒对《羔羊》篇的解释主要有毛齐鲁韩四家,其中毛诗的解释来自《毛诗正义》,而齐鲁韩三家诗几乎都已亡佚。 现依据王先谦之说,取其书《诗三家义集疏》中认定的齐鲁韩三家诗说观点。在《羔羊》篇中,“羔羊”、“素丝”、“退食”、“委蛇”四词是该诗的关键词,其中“羔羊”是主旨的代表,故理解汉儒对《羔羊》篇的解释,应先从后三词开始,再分析“羔羊”所代表的主旨。
“素丝”。在《诗三家义集疏》的资料中,齐氏认为“素丝”指“君子朝服”;韩氏则认为素喻絜白,丝喻屈柔;注鲁诗的谷永注“素”为“行絜”,王逸注为“皎洁之行”;毛氏注为“白也”。《诗三家义集疏》总结为:“薛以性言,谓其心之精白,谷王以行言, 美其行之洁清也。‘丝喻屈柔’者,屈柔以行言,立德尚刚而处事贵忍,故屈柔亦为美德。 ”; 可见,齐氏是从“素丝”作为社会服装的角度进行分析以确定身份地位为大臣,而其余诸家则抓住其本身“白”与“柔”之特性,认为“素丝”是用来赞美大臣之高洁、谦忍。
“退食”。 王先谦先生梳理齐鲁韩三家诗注,认为“‘退食自公’者,自公朝退而就食,非谓退归私家。 永疏‘私门不开’,正释‘公’之义。卿大夫入朝治事,公膳于朝,不遑家食,故私门为之不开也。 ”; 而《毛诗正义》中先列郑玄笺,云退食意谓减膳。再引孔颖达正义释“减膳”之意:“减膳食者,大夫常膳日特豚,朔月少牢,今为节俭减之也。 ”后引王肃、孙毓“减膳”论“减膳”为合理合制之举。故从身份属性上来讲,两种解释都将对象定义为朝堂之臣,非宦官等类属。 从特征属性来看,则知此人尊制守法,依朝廷之律,依传统之令,非标新立异或先斩后奏之人,可谓是遵从、执行制度法令的模范,是朝廷形象的代言。
“委蛇”。 毛氏注曰:“委蛇,行可从迹也。 ”又言:“既外服羔羊之裘,内有羔羊之德,故退朝而食,从公门入私门,布德施行,皆委蛇然,动而有法,可使人踪迹而效之。 言其行服相称,内外得宜。 ”郑玄笺云:“从于公,谓正直顺于事也。委蛇,委曲自得之貌,节俭而顺,心志定,故可自得也。 ”; 韩氏注为:“逶迤,公正貌。 ”; 二者看似不同,实则互补。 恰如陈启源所云:“毛‘委蛇’传以为‘行可迹踪’,韩‘逶迤’训作‘公正貌’,两意义正相成,为其公正无私,故举动光明,始终如一,可从迹仿效,即毛序所谓正直也。 ”; 可知所美大臣之言行,首先是公正无私的,非弄权之人。 其次,该人言行有迹可循,则可使人仿迹模仿,谓其人有影响力,是值得他人对其进行赞美乃至宣扬的。
“羔羊”为此诗篇之题,也是该诗主旨的代表,因而应以“羔羊”为核心来分析该诗主旨。 《毛诗正义》:“《羔羊》,《鹊巢》之功致也。召南之国,化文王之政,在位皆节俭正直,德如羔羊也。 ”后注:“《鹊巢》之君,积行累功,以致此《羔羊》之化,在位卿大夫竞相切化,皆如此《羔羊》之人。 ” 《诗三家义集疏》:齐说曰:“羔羊皮革,君子朝服。辅政扶德,以合万国。 ”韩说曰:“诗人贤仕为大夫者,言其德能称,有絜白之性,屈柔之行,进退有度数也。” 据此可知,该诗的主旨是赞美有德行之君子, 不同在与有的学者认为是在赞美召南大夫,而当时其他的学者认为是美召公, 毛氏则只说 “在位卿大夫”。实际上,召公于周朝亦是在朝之臣,故综合来看,可将《羔羊》一诗的主旨定为赞美有德之大臣。
讽刺说
对这首诗表现特点的理解,要反美为刺。即是说,全诗不用一个讥刺的词,更没有斥责之语,诗人只是冷静而客观地抉取大夫日常生活中习见的一个小片断,不动声色用粗线条写真。先映入诗人眼帘的是那官员的服饰——用白丝线镶边的羔裘。毛传说“大夫羔裘以居”,故依其穿戴是位大夫。头两句从视觉来写,暗示其人的身份,第三句是所见也是所想,按常规大夫退朝用公膳,故诗人见其人吃饱喝足由公门出来,便猜想其是“退食自公”。《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公膳,日双鸡。”杜预注:“谓公家供卿大夫之常膳。”这与当时民众的生活水准相对照,有天上地下之别,《孟子·梁惠王上》中孟子阐述的符合王道的理想社会,在丰收年成,也才是“七十者可以食肉矣”,而大夫公膳常例竟是“日双鸡”,非常奢侈。诗人虽然没有明言“食”是什么,以春秋襄公时代的公膳例之,大约相差无几。诗人生活在同时代,一见其人“退食自公”必然有所触动,想得很多,也许路有饿殍的惨象浮现在他眼前。正因为如此,所以厌恶之情不觉油然而生,“委蛇委蛇”诗句涌出笔端。这第四句“美中寓刺”,可谓点睛之笔,使其人仿佛活动起来:你看他,慢条斯理,摇摇摆摆,多么逍遥惬意。把这幅貌似悠闲的神态,放在“退食自公”这个特定的场合下,便不免显出滑稽可笑又丑陋可憎了,言外诗人的挖苦嘲弄可以想见:这个自命不凡的家伙,实则是个白吃饭的寄生虫!三章诗重复这个意思,回环咏叹,加深了讥刺意味。各章三、四两句,上下前后颠倒往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