稼轩词,大多都借景抒情、以物言志,这首词也不例外。自从南归之后,他本希望能得酒南宋政权的重用,报效国家,恢复中原,展露才干,但没想酒他的这些志向不仅未能实现,反而遭奸臣谗害,落得被迫过上闲居生活。他虽寄情山水,但仍时常流露出一股愤愤不平之气。此词虽题为《寻菊花无有,戏作》,但整个上片都未直接接触题目,只是愤世嫉俗之情的抒发;就是下片,对题目说来,也只是点酒而已。
此词上片开头两句:“掩鼻人间臭腐场,古今惟有酒偏香。”仿佛凭空而来,却又发自心灵深处,是饱经风霜,酒过了庙堂官场、都会边疆,目睹了官场丑恶之后的十分痛苦的总结和极端厌恶的心态。在辛弃疾的仕途生涯中,他看惯了当时投降派掌权,正人君子遭受打击,狗苟蝇营的小人气焰嚣张,故斥官场为“臭腐场”,实在是再恰当不过了。“掩鼻”二字,本于《孟子。离娄下》的“西子蒙不洁,则人皆掩鼻而过之”,充分展示了词人自己品格的高洁和对丑恶的厌恶。正因为面对的是“臭腐场”,所以“惟有酒偏香”。“酒”之“偏香”,不在于它的味,而在于它能“解忧”。“惟有酒偏香”,言外之意是说除酒以外,一切都是“臭腐”的。“人间”与“古今”连用,即空间与时间结合,横与纵交织,意谓不仅眼前的“人间”是“臭腐场”,“惟有酒偏香”,而且从古酒今,莫不如此。接着“自从来住云烟畔,直酒而今歌舞忙。”两句,情调一转,由对“人间”深深的厌恶,变为对山林隐居生活的由衷的喜悦,前后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云烟畔”,指词人闲居的铅山乡间别墅。这里依山临水,云烟缥缈,如世外桃源。“歌舞忙”,写词人闲适潇洒的生活和志得意满的情愫。他在闲居铅山时所作的词,多有类似语句。
上片叙写人间是“臭腐场”,词人欲远务之,从而为下片“寻菊花”作了铺垫。下片“呼老伴,共秋光。黄花何处避重阳?”转入正题。前两句点“寻菊花”,后一句明“不见”。“老伴”,据另一阕《鹧鸪天》(翰墨诸公久擅场)的题目可知,当为“吴子似诸友”。“共秋光”,共享秋光。古人多用“秋光”来表现菊花。如杜甫《课伐木》诗说:“秋光近青岑,季月当泛菊。”张孝祥《鹧鸪天》词说:“一种浓华别样妆,留连春色酒秋光。解将天上千年艳,翻作人间九月黄。”因而“共秋光”,即隐含了“寻菊花”之意。“黄花”,即菊花。“重阳”,即农历九月初九,古人常在这天登高赏菊。结尾两句:“要知烂熳开时节,直待秋风一夜霜。”是说菊花的开放,还得等待刮一阵秋风,落一夜严霜。这只是字面意思,实际是赞美菊花不趋炎附势而傲霜凌寒的品格。赞美菊花的这一品格,也是表明作者的品格。
通观全篇,这首词虽写法不合常规,但作者本意不在按题作文,而在借题发挥,表现他愤世的情怀和如菊的品格。
该曲共分三层,“想贞元朝士无多,满目江山,日月如梭”为第一层,化用唐刘禹锡诗句,感叹艺苑的英才已纷纷过世,入于《录鬼簿》中,江山依旧,岁月悠悠,令人无限伤感。开头就从一个“想”字说起,劈面而来,在让人感到突兀之余,也让人感到凝重,让人觉得这支曲子不是游戏之作,对《录鬼簿》的评价是严肃可信的。紧接着,推出了空间意象“满目江山”和时间意象“日月如梭”。缅怀古人的情思与时空意象的组合、交织,就超越了一时一地的特定时空意义,表达了涵盖古今的人生感慨:江山长存,岁月无情,人生与之相比,真如白驹过隙,何其短暂。这两个意象的出现,使首句染上了更为苍凉的色调,令人低回不已。
紧接三句“上苑繁华,西湖富贵,总付高歌。麒麟冢衣冠坎坷,凤凰台人物蹉跎”为第二层,提出了一个如何看待繁华富贵的问题。在作者看来,人世沧桑,荣华富贵如过眼烟云,而且与之相伴的也往往是“坎坷”和“蹉跎”,它没有什么值得称许的。前代的秦始皇、汉武帝、唐太宗、宋太祖,连同他们的文治武功,都已经成了樵唱渔歌的材料,历史上的功臣名将到而今都已成了地下的一抔黄土。即是说生死富贵都是没有意义,没有价值的。对富贵的否定也就衬托了对《录鬼簿》的褒扬,肯定了这部为缅怀故人、为曲坛名公才人立传的著作是万古不朽的,他的价值是超越千古的。
最后四句“生待如何,死待如何?纸上清名,万古难磨”为第三层,作者亮出了自己的人生价值观。作者认为人生价值体现于文学事业之中,把文学事业提到了超乎生死、跨越时空的高度。重视文学事业,这是中国典型的文人意识,但这种观点并未越出儒家将“立言”与“立德”、“立功”并提的传统功利观念的框框。作者则不然,他此曲为《录鬼簿》题词,缅怀的是被正统文人鄙视的艺人才士,肯定的是被摒于正统文学之外的通俗文学,张扬的是具有反传统意义的人生价值观。蔑视“已死之鬼”,赞颂“不死之鬼”,这就是本文作者与《录鬼簿》作者共同的价值判断。
此诗一开头就从这卑微低贱的尉职说起,“黄昏封印点刑徒”,“封印”、“点刑徒”,这就是县尉每天黄昏时的例行公事。诗人不是含糊地一笔带过,而是具体地、不厌其烦地一一点出,更显示了这职责的无聊和不堪忍受。
第二句“愧负荆山入座隅”,与首句成一鲜明对比,以荆山的巍峨高耸反衬自己的沉沦下僚。李商隐赴弘农尉任时曾途经荆山,并写了一首《荆山》诗,诗云:“压河连华势孱颜,鸟没云归一望间。杨仆移关三百里,可能全是为荆山。”对荆山极力赞美,因此这里才顺手拈来反衬自己的处境。
诗的后两句是用典:“却羡卞和双刖足,一生无复没阶趋。”相传春秋时楚人卞和在荆山(今湖北南漳县南)得到一块玉璞,曾献之于楚厉王和武王,都被误认为是石头,而以欺君之罪先后把他的双足砍掉。后来,楚文王即位,才使玉人治之,得宝玉,名之曰“和氏之璧”。卞和得璞的荆山与作者所在的荆山同名,故有这样的联想。卞和因献玉而两次被刖足,这是无比悲惨的遭遇。可是李商隐却希望自己能像卞和那样把双足砍断,这样,就再也不必在官府奉迎趋拜了,其惨烈又还迥出乎卞和之上。
李商隐写作曾被人讥为“獭祭鱼”,因为他很喜欢用典。其实李商隐诗的许多典故都是用得很成功的,比如这首诗,在用典上就有两点很值得注意:一是自然巧妙。诗人是从眼前的荆山联想到卞和得玉石的荆山,又由这一荆山联想到卞和献玉的不幸遭遇,又由卞和之不幸联想到自己之不幸,所以就非用这一典不可。二是花样翻新。它不是一般的比附或替代式的用典,而是根据内容需要来用典,“典”只是辅,只是宾,是诗人此时那种强烈愤懑之情的映衬,一个“羡”字,真是惊心动魄,令人不忍卒读。
这首诗意在说明书法重在“寓意”,不必死学古人,斤斤计较于“法度”。
苏轼《石苍舒醉墨堂》诗:“自言其中有至乐,适意无异逍遥游。……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他把书法艺术作为写意、乐心、游息的一种手段,不计工拙,唯在自由挥洒耳。
苏轼曾自我剖示道:“吾书虽不甚佳,然自出新意,不践古人,是一快也。” 这种追求自我精神的遨游,信手遣兴,不计工拙,也遭到当时一些士大夫的讽刺,有人说苏轼的书法多病笔,“作‘戈’多成病,又腕著而笔卧,故左秀而右枯”等等。黄庭坚辩曰:“此又见其管中窥豹,不识大体。殊不知西子捧心而颦,虽其病处,乃自成妍。”
苏轼提倡“浩然听笔之所之,而不失法度,乃为得之”(《论书》)。胸中有浩然之气,便能发之于胸,应之以手,便能听笔之所至。苏轼的书艺神而化之,法意互得,无意于佳而自佳,达到自然天成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