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阕,写秋收起义的行动。分两层:
第一层:“军叫工农革命,旗号镰刀斧头。”开宗明义,庄严自豪。以对仗的形式写出,给人以声势赫赫、威风凛凛、红旗招展、阵容严整之感。9月9日后,起义军从破坏粤汉铁路开始,分别从江西西部的几个集结地出发,扑向湖南长沙。
第二层:“匡庐一带不停留,要向潇湘直进”,这两句点明行军方向,语气急促而斩截明快。“不停留”与“直进”连用,渲染出行军者昂扬的斗志、急迫的心情、加速的步伐和时不我待、日夜兼程的紧张气氛。读者似能看见一队队手持梭镖、身背大刀、肩扛土铳洋枪的革命军战士们行进在湘赣交界处的崇山峻岭、田间水边,白天红旗引路,夜晚火把照明……似能听到嘹亮的军号声,急促的马蹄声和不停的脚步声。由于工农革命军由赣入湘,目的是会合平江、浏阳的起义农民,协同攻打长沙,于是下片词的表现空间,也由上片的“匡庐一带”转入“潇湘”亦即湖南境内。
下阕,写起义的根本原因和声势。分两层:
第一层:“地主重重压迫,农民个个同仇。”揭示出农民暴动的根本原因和正义性。“重重”,反映压迫之深;“个个”,强调农民反抗地主阶级的普遍性。
第二层:“秋收时节暮云愁,霹雳一声暴动。”写出了起义的时间和声势。“秋收时节”,交代了季节,含有9月9日重阳节之意。“暮云愁”写出了“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氛围。用一个“愁”字作谓语,加以拟人化,突现了氛围的凝重、激越和悲壮。饱受痛苦的农民和工人实在忍受不住了,怀着数千年做牛做马的旧恨和对蒋介石、汪精卫大屠杀的新仇,必然产生“霹雳一声暴动”的结果。“霹雳一声”承“暮云愁”而来,黑密的阴云,饱含着雨滴,必然要产生巨大的雷鸣,这就是暴风雨的前奏曲。
这首词的艺术特色主要是明白晓畅、平中见奇。词句人人皆懂,十分通俗,很符合工农战士的口吻,但“平”中见“奇”,词句越读越有滋味;另外采用了口语化的典故。“同仇”来源于《诗经》:“修我戈矛,与子同仇”。“霹雳”来源于《七发》:“夏则雷霆霹雳之所感也。”这样,少孺皆懂,达到了雅俗共赏的艺术境界。
农历正月十五为上元节,后来也称元宵节。据《大唐新语》记载,武则天时,每年这天晚上,京都洛阳都要大放花灯,夜间照例不戒严,观赏花灯的真是人山人海。豪门贵族车马喧哗,市井之民欢歌笑语,通宵都在热闹的气氛中度过。文人数百人赋诗记其盛景,当时以苏味道、郭利贞、崔液三人所作为绝唱。该诗描绘的是神龙元年(705年)上元夜神都观灯的景象。
诗的首联总写节日气氛:彻夜灯火辉煌,京城弛禁,整个城池成了欢乐的海洋。“火树银花”形容灯采华丽。史载:唐玄宗先天二年(713年)正月十五、十六、十七日在皇城门外作灯轮,高二十丈,衣以锦绮,饰以金银,燃五万盏灯,竖之如花树。这虽不是作者笔下的那个夜晚,但由此也可以推想其盛况如许。“合”字是四望如一的意思,是说洛阳城处处如此。唐代,孙逖《正月十五日夜应制》诗中说:“洛城三五夜,天子万年春。彩仗移双阙,琼筵会九宾。舞成苍颉字,灯作法王轮。不觉东方日,遥垂御藻新。”可与此诗相印证,可见隋唐时代洛阳皇城端门的元宵节观灯盛况。是说原本黑洞洞的城门与黑沉沉的城河在节日的夜晚也点缀着无数的明灯,远远望去有如天上的星桥银河了。
颔联写元夕车马游人之盛。由于车马交驰、游人杂沓,扬起了道路上的阵阵尘土。在平常的夜间,即使有尘土飞扬,人也是看不见的。但元夕之夜,由于月光灯影的照耀,却分明可见随着车马的飞驰而去,后面便扬起一阵飞尘,这就是所谓“暗尘随马去”。本不可见的“暗尘”因“正月十五夜”的月光灯影而见,这正是对元夕的传神描写。着一“去”字,写出了马的奔驰和尘土飞扬而去的态势。纪昀说此句得神处在一“暗”字,固极有见。其实,“去”字也同样精彩,从中仿佛可见车马飞驰时卷起的气流,下句专写人的活动,却不忘交代元夕的特点。由于是望月,所以满月的清光映照着东都城的每一个角落。游人熙熙攘攘,摩顶接踵,月亮的光辉始终与人相随。由此“明月”还可进一步想象灯月交辉的热闹场景。
颈联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专挑出一类人来写,这就是“游妓”。她们可能是王公贵戚之家的歌舞妓人,为了相互夸示而让她们出来表演助兴的,她们自己也可借此观赏元夕灯月交辉、人流如织的热闹景象。总之,既是观赏者,又是元夕的一道亮丽风景。两句一句写她们的美貌,一句写她们的技艺。单有火树银花的灯影和众多的游人车马,还不足以充分显示元夕京城的热闹繁华,必须再加上美貌如花的歌妓和彻夜笙歌,才是声色光华交相辉映,极喧阗热闹之能事。
这就逼出了结尾两句:“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金吾”,又称“执金吾”,指京城里的禁卫军。据史记载唐代设左、右金吾卫,主管统率禁军。玉漏,指古时的计时器,用铜壶滴漏以记时。统观全诗词采华艳,绚丽多姿;而音调和谐,韵致流溢,有如一帧古代节日的风情画,让人百看不厌。
此诗以自嘲的口吻,抒写平生到处漂泊,功业只是连续遭贬。诗人面对当年自己的画像,抚今追昔,感慨万千,既有对目前垂垂老矣的描述,也有对自己一生的总结,多重感情交织在一起。造语苍凉,寓庄于谐,言有尽而意无穷。
苏轼诗清新豪健,在艺术表现方面独具一格。本诗更是语出惊人,开端便说自己心如死灰,乍看似与诗人一向旷达豪爽的性格很不相附,然了解了诗人的经历、心情后,就不能不对作者这种心死之哀寄予深切的同情。
作此诗时,是苏轼去世前两个月,作者已年逾花甲,堪堪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回首自己的一生,几起几落,失意坎坷,纵然有忠义填骨髓的浩瀚之气,也不得不化为壮志未酬的长长叹息。作者只能慷慨悲歌,自叹飘零。接下来的“身如不系之舟”指自己晚年生活的飘泊不定,抒写羁旅漂泊的忧伤情怀。如果仅限于“入乎其内”的抒写人生的苦闷,苏轼也就不成为令人发出会心微笑的“东坡老”。他不会,也不屑在哀愁中沉沦。
且看后两句“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一反忧伤情调,以久惯世路的旷达来取代人生失意的哀愁,自我解脱力是惊人的。苏轼认为自己一生的功业,不在做礼部尚书或祠部员外郎时,更不在阀州、徐州、密州(作者曾在此三地作过知府)。恰恰在被贬谪的三州。真是“满纸荒唐言”,然而这位“东坡看”最能够“白首忘机”。失意也罢,坎坷也罢,他却丝毫不减豪放本色,真是不可救药的浪漫。末两句,语带诙谐,有自我调侃的意味,却也深刻地传达了作者此刻的微妙心情。
整首诗庄中含谐,直中有曲。表现了东坡其人其诗特有的风格。读之使人击节可叹,极易受感染。
这是一首直接歌咏历史题材,表达作者议论见解的咏史诗。它跳出了一般咏史诗的窠臼,从另一个角度写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含蓄而有新意。
诗的前两句以看似平实之笔叙说了诗人所见:当年秦始皇焚书之处历经千年,已成为历史陈迹,除去满洞穴的尘土外什么也没有了,就过路旁的农夫看到这荒凉景象也感到伤心。这两句既交代了吟咏的历史事件,又从侧面写出了诗人的感慨,看似“无我”,实则“有我”。试想:历史上秦始皇焚书的暴行,是一场民族文化的大劫难。许多优秀的书籍被付之一炬,使每一个视书为生命的读书入念此而心痛,千年之后的罗隐亦不例外。但诗人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没有直写自己的感慨,而是借写自己的所见,借写他人的感受来表现这种感慨。一个不识诗书的农夫尚且“伤神”,罗隐作为一个读书人,自然更是感伤至极,这一点,读者一想即知,不说胜似多说。这种融思想感情于叙事当中、融丰富内容于平实当中的写法,既简明经济,又韵味无穷,不由人不赞叹诗人运用语言、高度概括的功力。
诗的三四句,写诗人的议论,揭示秦始皇焚书的原因。“祖龙算事浑乖角,将谓诗书活得人。”意谓秦始皇谋划事情还真聪明,他认为烧毁书籍就能保秦王朝永在,赢代政权永存。一般的咏史诗,作者都是从客观的角度,或赞或贬自己所吟咏的历史事件及人物,而罗隐却不是这样处理的。他是带着嘲讽的语气,从揣测秦始皇主观心态的角度,轻轻一笔写就的。这里诗人不用始皇而用“祖龙”,本身就具有强烈的讽刺意味。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曾对“祖龙”自作解释说:“祖龙者,人之先也。”他要做诸“龙”之先,然后传诸子孙万代。既如此,诗人就用“祖龙”来称呼他,但实质是仅其意而用之,绝非单纯地使用典故。秦始皇为当初采纳李斯的奏议,烧毁了他认为是祸乱根源的“百家之言”,主观上是要推行“以愚黔首”的愚民政策,借以维护其政治统治,达到传二世、三世以至万世之目的。这样的打算是荒谬的,仅是一厢情愿而已。因为历史的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焚书之后没几年,义军四起,赢氏政权很快就成了一个短命王朝,对于这些与秦始皇主观设想背道而驰的历史事实,罗隐是再清楚不过了。但是诗人并没有像其他后世文人那样去正面议论,直抒胸臆,猛烈地抨击谴责秦始皇所为之荒谬,残暴,而是以较为轻松的似乎是局外人的语气,通过“浑乖角”这样的词语表达自己的揶揄嘲讽之意,不露锋芒而又锋利无比,无情地鞭挞了秦始皇焚书的暴行,深刻地讽刺了秦始皇的异想天开,真可谓匠心独运,曲折达意而又深刻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