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诗主情,宋诗主理。宋的这种主理的诗,对那些喜好唐诗的人来说,常有味同嚼蜡之感。但诗如能用简捷的句子,深刻地表达一种哲理,也不能不说有其特殊的妙趣。杨朴的这首《七夕》,就是具有这种妙趣的哲理诗。
诗的作者从牛郎、织女七夕踏鹊桥相会的神话传说发端,别出新裁,表达了作者独到而又深刻的见解。“未会牵牛意若何?须邀织女弄金梭。”前两句设问:弄不懂牛郎到底打的什么主意,是怎么想的,非得邀天上的仙女来织满天的锦绣云霞。这里的“须”字,是一种怀疑和否定,从正面来解释,就是没有必要来邀请织女作这一切。这两句来得非常奇,出人意料,因为很多人把把牛郎织女的神话作为美妙的故事来接受,对其中所包含的意义从未提出过质疑。以为神胜过人,天上的仙女自然比人间的一切都要聪明许多。但诗人却对此表示怀疑。前两句的这种怀疑只涉及到神话故事本身,但这已足以造成悬念。这两句为诗的末联所发的奇论,做了有力的铺垫。
“年年乞与人间巧,不道人间巧己多”。这两句是说:每年人们都要在七月七日晚上向天上的织女乞求赐予刺绣、纺织等的聪慧、智巧,但实际上,人间的智巧己经是很多了,多得有点可怕。诗人在这里并非是在赞扬人间的机巧,而是来了一个大转弯,诗人此时想起的不仅仅是人间创造幸福的巧智,还有行恶的智巧:有巧取牵夺,互相倾轧,以及繁复、杂多而又绞尽脑汁的勾心斗角。诗人赋予末一行诗中的“巧”的含义已经不同于第三行诗中“巧”的含义。恰是这种新的含义,不无道理,但又非常出人料想地拓宽了诗思的领域,这就便诗的情思和哲理向更深处开掘,一使诗具有了横空出世、奇崛诡辩之美。当人间充分运用他的机巧来进行勾心斗角的时候,要邀织女来已无意义。从四句诗的整体和诗情的深入来看,诗人的愤世嫉俗之情表现得很是恰当、巧妙、深刻。
杨朴在那样一个时代有这样一种思想和见识是很深刻的,加之诗语简练、晓白、朴实,就使诗思凝重、洗练,富有趣味。
诗人在一开始就直抒胸臆,顿感一种悲怆感伤的情绪油然而生。诗人在草堂的北窗独坐,极目北望,感慨万千。此联对仗极工,“南”、“北”二字迭用对映,以“南京” 对“北望”、以“南亩”对“北窗”。
颔联由抒怀转入描写在成都的客居生活:“昼引老妻乘小艇,晴看稚子浴清江”。此情此景富有诗情画意,是一种和平宁静、朴素安适的乡野生活。波光云影伴着棹声、嬉闹声,杜甫望着眼前这位同他患难与共的糟糠之妻杨氏,两鬓业已有些斑白,细细的皱纹开始悄悄爬上了曾经细嫩的面庞,回想起和她一起看过的风景和一起走过的人生旅程,今生有伊相伴,纵然再苦也甘之如饴,这或许就是一起吃苦的幸福吧。想到这里,杜甫内心深处的感情犹如潮水从心底奔涌而出,多年漂泊与流离的苦痛和如今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幸福,两种冰火两重天的情感交杂在一起,最终化作颈联“俱飞蛱蝶元相逐,并蒂芙蓉本自双”这两句。“俱飞蛱蝶”和“并蒂芙蓉”,如双栖鸳鸯一般,都是成双成对的,象征着夫妻或两个相爱的恋人双宿双飞,永不离分,唯美的梁祝化蝶所表达的也正是此意。
末联诗人又把游走的思绪拉回现实中来,将视线转移到随艇携带的“茗饮”和“蔗浆”上来。“茗饮”这一叫法最早出自三国曹魏张揖的《广雅》一书中:“荆巴间采茶作饼,叶老者,饼成以米膏出之。欲煮茗饮,先炙令赤色,捣末置瓷器中,以汤浇覆之。”可见,在三国时期,荆巴一带(今湖北、四川交界一带)把茶汤称作“茗饮”,而且煮饮的方式也比较特别。另据北魏杨炫之《洛阳伽蓝记》记载:“菰稗为饭,茗饮为浆”,“时给事中刘镐,慕肃之风,专习茗饮”。“茶”字最早首见于唐显庆中(656~661年)苏恭的《本草》中,距离杜甫写此诗的时代已有百余年,而成都位于巴蜀一带,自古以来就是饮茶成风,这在张载的“芳荼冠六清,溢味播九区”(《登成都白菟楼》)中可窥见一斑。杜甫在诗中用“茗饮”而不用“茶”,足见他移风易俗,受当地饮茶习俗影响颇深。诗人在尾联中至少寄寓了两层意思:一是道出他的人生滋味,二是表达他的人生价值观。于杜甫而言,他的人生只有“苦”和“甜”两味,而且苦是远远多于甜的,早年多舛的命运和后来的尘埃落定恰如这清苦的“茗饮”和甘甜的“蔗浆”。他与妻子经历了多少的离别、思念之苦,如今能手牵手、肩并肩同乘一艇,是在尝尽苦辛之后换来的甜蜜,来之不易。“茗饮蔗浆携所有”,把苦茗与甜蔗都同置一艇上,时饮茗来时饮浆,时苦时甜,恰如在回味一段人生。至于人生价值观,在此时的杜甫眼里,茗饮蔗浆都用普通的再也不能普通的瓷坛来盛放,一点儿也不逊色于精美的玉缸。瓷坛与玉缸,虽功用相同,内涵却有天壤之别,一朴质,一奢华;一象征着简淡平凡的生活,一象征着穷奢极恶的生活。诗人认为“瓷罂无谢玉为缸”,意味着他的人生价值观发生了重大转变,由追求显达仕途转变成追求陶然田园,由勃勃雄心转变成淡泊宁静,这一过程也诚如茶由醇厚渐转淡薄的过程。
《公无渡河》是汉乐府里最短的歌辞,和汉乐府最长的《孔雀东南飞》同是写夫妇的殉情之作。全诗四句,一气呵成,每句一顿,每顿愈深,叙述出悲惨事件的完整过程,抒发诗人惋惜、悲痛、悔恨之情,真切而深刻。
全诗虽只有十六字,里面却是蕴含了丰沛的情感和激烈的心理冲突:“公无渡河”表警止;“公竟渡河”表惊叹;“渡河而死”表哀叹;“当奈公何”表无奈。此诗叙述方式上用的是第二人称,这是面对逝者倾诉亲人悲泣与哀悼的表达方式。诗歌以妇人的口吻,通过妇人对丈夫行为发展的话语反应过程,有效地表达出妇人在面临丈夫遇难全过程中心理的变化:开始是急促的警告阻止,阻止失败后的惊呼,在面对已经预知的悲剧发生后的哀戚,之后是无法阻止悲剧发生的无力感。虽然文字浅显,但是,每一句里面都蕴含了无可复制的情感,每一句都是一次情感矛盾的深化。最后一句含不尽之意,甚至可以将它引申解读为“当奈公何?当奈我何!”女主人公在这一刻的心理矛盾达到了极点,最终她选择了殉情,这也令目击者和传诵这个故事的人不胜感伤因而为之传唱不息。全诗以“河”为韵,前三句都有“河”字,这是诗中主人公遇难之所在,亦是诗人目击心伤之所在。全诗以“公”字与“河”字连锁全篇,体现了诗人全部思绪倾注萦系于此,造成回环往复、缠绵凄恻、沉痛莫名的艺术效果。
这首歌辞总共只有四句,明白简洁,但其情调则悱侧凄怆,蕴藉深厚,直入于人类心灵的深处,表达了一位妇女对亲人的真挚感情。面对着咆哮的无情河水,她长歌当哭,继以身殉。这个惨剧,似乎能够向人们提供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启示:要慎所往,尤其是在世态无常、前路莫测的关头切不可轻举妄动,以免招致祸殃。这也是能引起人们共鸣的重要原因。
这首词写女子的妒忌之情。
上片头两句,写绣帘的华美,烘托环境美好富丽。“落花”句,写帘外暮春景象:落花微雨。“恨相兼”,是见了景色所引起的感情变化:花易落,人易老,而情不切,为下片责怨男方作了铺垫。
下片写她的妒情。她埋怨男子不知在何处游冶,真是“狂太甚”;回来后,又假说因喝醉酒,贪睡不止;这些表现,怎么不引起她的怀疑呢!怀疑什么,就不必明说了。
这首七绝,毛泽东留有的手迹目前见到的共有五件,其中一件的落款时间为1960年12月,修改定稿则在1961年2月。该诗后来发表在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出版的《毛泽东诗词》上,题为“为女民兵题照”。诗中的“红妆”、“武妆”的“妆”字已改为“装”,“飙爽”也改为“飒爽”。此后,毛泽东的这首《为女民兵题照》,通过各大媒体传遍全国,并作为歌词谱曲,唱遍了大江南北。
“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是对女民兵“演兵”的艺术概括。题照诗,对照片上的形象用诗的语言可以作某种艺术概括,这里作者用“曙光初照”,形象地点出了时间,用“演兵场”描述出具体环境的“空间”。在这特定的时空中,烘托出一种“全民皆兵,严阵以待”的尚武气氛。对照片上女民兵这一主体形象的出现,诗中并没有像小说那样对具体肖像进行多侧面的细致的刻画,而只选择女民兵身背的“五尺枪”作为特征性的“非有机体”符号物造型的主体。
枪,对于一个兵来说是第二生命。所以,枪在女民兵身上,已经充分人格化了,已经成为她作为兵的整个“机体”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时,作者在从外部观照实写的基础上,又从人物的气质和神韵方面作勾勒。“飒爽英姿”,正是对女民兵最恰当的概括。题照诗,不从照片上立体形象的“形”的复现,而要在人物的“神”方面着眼。因为诗中所描绘的形象,无论如何不如照片上的形象那么直观和鲜明,而对照片上形象提神摄魄的勾画却正是题照诗的神来之笔。
“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是对照片形象的直接议论。作者是反对在诗中“直说”的。他说:“诗歌要用形象思维,不能如散文那样直说。”但是,作为题照诗,与古代题画诗一样,不仅允许,而且可以成为它的某种特色。沈德潜论杜甫题画诗时曾精辟地指出:“其法全不在彩画上发论,如题画马、画鹰,必说到真马、真鹰,复从真马、真鹰开出议论,后人可以为式。”(《说诗碎语》卷下)因此,在“说到真马真鹰”的基础上“开出议论”,被看作是题画诗的一种方法、一种“模式”、一种体式的特点。
作者的题照诗采用议论这一特殊方法的,这种议论是对女民兵精神的一种升华。“中华儿女多奇志”,作者把艺术视野从照片上单个的、具体的女民兵,上升到更为众多、更为普遍的“中华儿女”的整体性形象上,许多非同一般的奇特的伟大志向,其中令世人瞩目,最值得称道的则是“不爱红装爱武装”。这里的“武装”既可实指军人的装束,也可以泛指“武装斗争”。中华儿女所爱的不是传统的“红装”打扮,而是与中华民族自立和腾飞患息相关的战士的“武装”。作者从中国革命取得伟大胜利的历史高度高瞻远瞩,热情赞颂了中华儿女尚武的壮志。
作者用想象之笔来描写,运用理性之思来议论,使形象思维与理性思维有机结合,相得益彰。从女民兵的鲜明形象着笔,进而抒发感慨并将女民兵形象的美提升为精神的美,进入到一种全新的境界。它由景致情,由情入理,将不爱红装爱武装的女民兵描写得生龙活虎,成为一篇赞美女性的难得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