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可分四段:首段以杜牧为李贺作序之事提挈全篇;第二段先描写李贺的外在风貌,再写李贺的交游情况,后叙述李贺诗歌的创作过程和特点;第三段着力描绘李贺临终之奇异;末段借题发挥,抒发了对李贺的惋惜和同情。文章通过写李贺的一些轶事,从侧面烘托出传主的身份性格。全文构思巧妙,篇幅短小却具有很大的容量,集叙事、议论和曲折的抒情于一体,内容浑厚,意味深长。
这篇文章最大的特点在于:小传虽小,但小中有大、以小见大。其“小”在于:作者并没有全面勾勒诗人李贺的一生,对他的生平经历也记叙不多,而是选取了他生活中的若干小片段进行插叙,以小片段撑起传记的主干。此外,在篇幅上,全文寥寥数百字,语言极为精练。而其“大”又体现在:极小极短的篇幅却具有很大的容量,集叙事、议论和曲折的抒情于一体,内容浑厚,意味深长。
文章在构思布局上也是较为特别的,全篇以一“奇”字贯之。首段以杜牧为李贺作序之事提挈全篇,言杜牧之序“状长吉之奇甚尽”,以杜牧言李贺“奇”引起下文自己所言李贺之“奇”。随后又提到李贺姊“语长吉之事尤备”,以杜牧序和李贺姊之言点出文中李贺事的由来。
第二段是全文的关键部分,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
首先是对李贺外在风貌的描写:“长吉细瘦,通眉,长指爪,能苦吟疾书。”作者抓住李贺外貌中最典型的几点特征,只用了区区十余字,李贺的清奇之气就跃然纸上了。尔后写李贺的交游情况,“最为昌黎韩愈所知”,与他密切往来的文人也不少。在文人交游中,作诗是最为常见的事情,但李贺每与诸人出游,“未尝得题然后为诗,如他人思量牵合,以及程限为意”,自然引出下文对李贺诗歌创作过程和特点的叙述。在李商隐笔下,李贺的诗歌创作大致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是“为情造文”,不以程限为意,而那种“得题然后为诗”的情况显然是“为文造情”,这是李贺不赞成的;
二是及时捕捉灵感,李贺诗歌的创作方式和过程无疑是特别的,“恒从小奚奴骑距驴,背一古破锦囊,遇有所得,即书投囊中”,所作皆是自己所见所感,既是“为情造文”的表现,“遇有所得,即书投囊中”也是其及时捕捉灵感的方法;
三是坚持及时修改整理,“长吉从婢取书,研墨叠纸足成之,投他囊中,非大醉及吊丧日率如此”;
四是为文用心、能苦吟,在整个创作过程中,李贺都是呕心沥血为之,正如文中太夫人所说:“是儿要当呕出心乃始已尔”。这些都为了说明李贺诗歌创作之“奇”,事实上诗风及其创作方法之奇是由其人性情之奇所影响和决定的,李贺性情之奇不仅在其诗歌创作之奇中有所体现,以下几句更是直接写出了李贺性格中与众不同之处。他的诗歌都是呕心沥血之作,但却“过亦不复省,王、杨辈时复来探取写去”,“所至或时有著,随弃之”,创作时一丝不苟,处置作品却极为随意,这是李贺性情之奇的一个方面。
在写了李贺的诗歌创作之奇及性情之奇后,作者在第三段又着力描绘李贺临终之奇。李贺临终之时有天帝召升,这种扑朔迷离、荒诞虚妄的描写占据了此段大部分篇幅,作者不仅对此浓墨重彩大加渲染,更在段末声明:“王氏姊非能造作谓长吉者,实所见如此。”也许李贺临终确实曾出现幻觉,而李商隐把这种幻觉放到传记中加以描绘,其实只是以此寄托自己的感情,并以现实和幻觉的鲜明对照引出最后一段的一连串质问。
末段是李商隐对李贺的议论和观感,并借题发挥,抒发了对李贺的惋惜和同情,从中也可窥出李商隐写作这篇小传的未言明的真意。最后一段托出了六个问题,虽然问而不答,但答案自在问中,能探得一二。前三问是问天,后三问则专问李贺的遭遇,层层递进,反复呼号。像李贺这样“才而奇者”世所罕见,却遭到世人的排斥,无人重视,而为天帝所重,与篇首的“奇”遥相呼应,更突出了作者对李贺一生遭遇的同情和悲愤。在这种同情和悲愤中,作者有意无意地把自我也摆了进去,因此无论是在对李贺之奇的叙述中,还是在末尾的一连串质问中,作者自己的身影总是若隐若现、似有若无,作者对自己命运和遭遇的感愤、慨叹也能隐约曲折地表达出来。
郑风·缁子》诗中洋溢着一种温馨的亲情,因此,与其说这是一首描写国君与臣下关系的诗,还不如说这是一首写家庭亲情的诗更为确切。当代不少学者认为,这是一首赠子诗。诗中“予”的身份,看来像是穿缁子的人之妻妾。孔颖达《毛诗正义》说:“卿士旦朝于王,服皮弁,不服缁子。退适治事之馆,释皮弁而服(缁子),以听其所朝之政也。”说明古代卿大夫到官署理事(古称私朝),要穿上黑色朝服。诗中所咏的黑色朝服看来是抒情主人公亲手缝制的,所以她极口称赞丈夫穿上朝服是如何合体,如何称身,称颂之词无以复加。她又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示:如果这件朝服破旧了,我将再为你做新的。还再三叮嘱:你去官署办完公事回来,我就给你试穿刚做好的新子,真是一往而情深。表面上看来,诗中写的只是普普通通的赠子,而骨子里却唱出了一位妻子深深挚爱自己丈夫的心声。
全诗共三章,直叙其事,属赋体,采用的是《诗经》中常见的复沓联章形式。诗中形容缁子之合身,虽用了三个形容词:“宜”、“好”、“席”,实际上都是一个意思,无非是说,好得不能再好;准备为丈夫改制新的朝子,也用了三个动词:“改为”、“改造”、“改作”,实际上也都是一个意思,只是变换语气而已。每章的最后两句都是相同的。全诗用的是夫妻之间日常所说的话语,一唱而三叹,把抒情主人公对丈夫无微不至的体贴之情刻画得淋漓尽致。
第二句先用感叹词“嗟呼”加强语气,然后直接了当地驳斥“孟尝君能得士”的说法,孟尝君不过是鸡鸣狗盗之徒的首领罢了,怎么能说他能得士呢?斩钉截铁,一下子就把“士”和“鸡鸣狗盗”之辈区别看来,开语警策,反驳有力,将“世皆称”云云一笔扫倒,此可谓“驳”。
第三句转折腾挪,加深反驳之意,用反证法提出自己对“士”的标准的看法:“士”必须是可赖以谋国制敌的能人,凭仗齐国强大的国力,得到一个“士”,就可以使齐国成为霸主,制服秦国。正因孟尝君手下无一真正的“士”,才导致要靠鸡鸣狗盗之徒来帮助孟尝君逃脱秦国,从而证明孟尝君的“士”不足以称为“士”,用事实驳斥了孟尝君能得士的表面性、片面性的看法。新意独出,直追根本,为一篇文章的旨意所在,此可谓“转”。
第四句承接上文,深入一层,运用逻辑推理解析孟尝君不能得士的原因,又驳首句所讲的“士以故归之”,下断语作结,补足对孟尝君能得士的批驳。说明孟尝君不能得士的理由:鸡鸣狗盗之徒出入其门,真正的士是不会跟孟尝君走的,这一断,如斩钉截铁,铿锵有力,不容置辩,此可谓“断”。
全篇紧紧围绕“孟尝君不能得士”的主旨,一立,一驳,一转,一断,把孟尝君能得士传统看法一笔扫到,虽转折三次但严谨自然,议论周密,词气凌厉而贯注,势如破竹,具有不容置辩的逻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