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首诗中,诗人运用简朴的文字 ,就常见的“小雨”和“草色”,描绘出了早春的独特景色,诗的风格清新自然,简直是口语化的。看似平淡,实则是绝不平淡的。韩愈自己说:“艰穷怪变得,往往造平淡”(《送无本师归范阳》)。他的“平淡”是来之不易的。
首句点出初春小雨,以“润如酥”来形容它的细滑润泽,准确地捕捉到了它的特点。造句清新优美。与杜甫的“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有异曲同工之妙。
第二句紧承首句,写草沾雨后的景色。以远看似有 ,近看却无 ,描画出了初春小草沾雨后的朦胧景象。写出了春草刚刚发芽时,若有若无,稀疏,矮小的特点。这一句是全篇中的绝妙佳句。早春二月,在长安,冬天未过,春天还未来临。但若是下过一番小雨后,第二天,春天就来了,最初的春草芽儿就冒出来了,作者远远望去,朦朦胧胧,仿佛有一片极淡极淡的青青之色,这是早春的草色。看着它,作者心里顿时充满欣欣然的生意。可是当作者带着无限喜悦之情走近去看个仔细,地上是稀稀朗朗的极为纤细的芽,却反而看不清什么颜色了。诗人像一位高明的水墨画家,挥洒着他的妙笔,隐隐泛出了那一抹青青之痕,便是早春的草色。这句“草色遥看近却无”,真可谓兼摄远近,空处传神。
这设色的背景,是那落在天街上的纤细小雨。透过雨丝遥望草色,更给早春草色增添了一层朦胧美。而小雨又滋润如酥,受了这样的滋润,那草色自然是新的;又有这样的背景来衬托,那草色自然也美了。
接下来的第三、四句是对初春景色大加赞美:“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这两句意思是说:早春的小雨和草色是一年春光中最美的东西,远远超过了烟柳满城的衰落的晚春景色。写春景的诗,在唐诗中,多取明媚的晚春,这首诗却取早春咏叹,认为早春比晚春景色优胜,别出心裁。前两句体察景物之精细已经令人称赞,后两句如骑兵骤至更在人意料之外。在最后,诗人还来个对比:“绝胜烟柳满皇都”。诗人认为初春草色比那满城处处烟柳的景色不知要胜过多少倍。这是一种心理状态。严冬方尽、余寒犹厉,突然看到这美妙的草色,心头不由得又惊又喜。因为,“遥看近却无”的草色,是早春时节特有的,它象征着大地春回、万象更新的欣欣生意而烟柳已经是“杨柳堆烟”时候,何况“满”城皆是,不稀罕了。到了暮春三月,色彩浓重,反倒不那么惹作者喜爱了。像这样运用对比手法,与一般不同,这是一种加倍写法,为了突出春色的特征。
这首诗刻画细腻,造句优美,构思新颖,给人一种早春时节湿润、舒适和清新之美感,既咏早春,又能摄早春之魂,给人以无穷的美感趣味,甚至是绘画所不能及的。诗人没有彩笔,但他用诗的语言描绘出极难描摹的色彩——一种淡素的、似有却无的色彩。如果没有锐利深细的观察力和高超的诗笔,便不可能把早春的自然美提炼为艺术美。表达作者充满对春天的热爱和赞美之情。
第一首写景,第二首则注重抒情。后一首也是极力写“早”字。诗以江边春天的柳色映衬官身之路。年少逐春,扑蝶戏蕊,枯草拈花,用自己的童心和稚眼直接感受着大自然的美妙机趣。而老大逐春就别是一番况味了。官事冗杂,世事沧桑,在充分体尝了人间的坎坷困顿之后,忙里偷闲地游一游春,散一散心,自得其乐。此时此刻,贵在童心未泯,贵在能于常物之中发现其丰富蕴涵。
这是一首歌咏宫廷生活而有所托讽的诗。
“珠箔轻明拂玉墀,披香新殿斗腰支。”一两句描绘宫廷中的歌舞场面,正点题目。汉代未央宫有披香殿是汉成帝的皇后赵飞燕歌舞过的地方。唐代庆善宫中也有披香殿,“新殿”或取义于此。但此处主要是借这个色彩香艳而又容易唤起历史联想的殿名来渲染宫廷歌舞特有的气氛。对于披香殿前的歌舞,诗人并未作多少具体的铺叙,而是着重描绘了“珠箔轻明拂玉墀”的景象。珠箔即珠帘;玉墀指宫殿前台阶上的白石地面。轻巧透明的珠帘轻轻地拂着洁白的玉墀,这景象在华美中透出轻柔流动的意致,特别适合于表现一种轻歌曼舞的气氛,使人感到它和那些“斗腰支”的宫妓融为一个和谐的整体。“斗腰支”三字,简洁传神,不仅刻画出宫妓翩跹起舞的柔媚之态,而且传出她们竞媚斗妍、邀宠取悦的心理状态。同时,它还和下两句中的“鱼龙戏”、“偃师”,在竞奇斗巧这一点上构成意念上的关联。不妨说,它是贯通前后幅,暗示全诗主旨的一个诗眼。
“不须看尽鱼龙戏,终遣君王怒偃师。”三、四两句突转,集中托讽寓慨。“鱼龙戏”,本指古代百戏中由人装扮成珍异动物进行种种奇幻的表演。《汉书·西域传赞》颜师古注云:“鱼龙者,为舍利之兽,先戏于庭极;毕,乃入殿前激水,化成比目鱼,跳跃漱水,作雾障日;毕,化成黄龙八丈,出水敖戏于庭,炫耀日光。”可见这是一种变幻莫测、引人注目的精彩表演。不过,从题目“宫妓”着眼,这里的“鱼龙戏”恐非实指作为杂技百戏的鱼龙之戏,而是借喻宫妓新颖变幻的舞姿。末句的“怒偃师”用了《列子·汤问》的一则故事;传说周穆王西巡途中,遇到一位名叫偃师的能工巧匠。偃师献上一个会歌舞表演的“假倡”(实际上是古代的机器人),“钡(抑)其颐则歌合律,捧其手则舞应节,千变万化,惟意所适。”穆王以为是真人,和宠姬盛姬一起观赏它的表演。歌舞快结束时,假倡“瞬其目而招王之左右侍妾”。穆王生气,要杀偃师,吓得偃师立即剖解假倡,露出革木胶漆等制造假倡的原料,终于免祸。三、四两句是说,等不到看完宫妓们那出神入化的精彩表演,君王就要对善于机巧的“偃师”怒气冲冲。
原故事中的偃师是一个善弄机巧的人物,但他却差一点因为弄巧而送命。这种机关算尽、反自招祸患的现象具有典型意义。诗人用偃师故事,着眼点正在于此。诗中的宫妓和“偃师”的关系,相当于原故事中倡者和偃师的关系;而诗中所描绘的“斗腰支”、“鱼龙戏”,又正相当于原故事中倡者的歌舞,所突出的正是偃师的机巧。那么,透过“不须”、“终遣”这两个含意比较明显的词语,可以看出,诗中所强调的正是善弄机巧的偃师到头来终不免触怒君王,自取其祸。如果把这首诗和《梦泽》、《宫辞》等歌咏宫廷生活而有所托讽的诗联系起来考察,便很容易发现“未知歌舞能多少,虚减宫厨为细腰”,“莫向樽前奏《花落》,凉风只在殿西头”和“不须看尽鱼龙戏,终遣君王怒偃师”之间有着十分神似的弦外之音。宫廷歌舞原是政治生活的一种隐喻;而迎合邀宠、红粉自埋的宫女,一时得宠、不管将来的嫔妃,和玩弄机巧、终自召祸的偃师,则正是畸形政治生活的畸形产物。在诗人看来,他们统统是好景不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