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开头,不写自己对友人的依依不舍,却从赞美对方的风度和才华起笔。曹丕《与吴质书》说:“元瑜书记翩翩,致足乐也。”又,陆厥《奉答内兄希叔诗》也有:“书记既翩翩,赋歌能妙绝。”诗的第一句即化用这些意思来形容苏绾其人——潇洒自得,文采出众。文士相交,惺惺相惜,相互间自必有许多值得倾慕和书写之处,但诗中只突出“书记翩翩”这一点,这是由诗的主题决定的。因为苏绾此时正要去北疆担任节度使府的掌书记。友人是入军府任职,因此也可称为从戎。诗的第二句并不承上而作平叙,而是出人意料地设问。这一问乍看很突然,而且没有回答,似乎不着边际。其实这里诗人故意使用了先答后问的曲笔,答案其实就是头一句。正因为苏绾书记翩翩,才被元帅聘为书记。这样的写法更突出了友人的风度与才干,而诗人对友人的的倾慕与留恋就蕴含其间,不言而喻了。诗的第三、四句婉转抒情,道出惜别之意,希望友人在边庭不要逗留太久,而要早作归计。但诗人不从行者方面着笔,而反从居者方面着笔;并非从正面写离情,而是从对面来映衬,同时在从居者着笔时又不直接从诗人自己着笔,而是从友人最亲近的人——他的妻子那一方着笔。这是一联自然流动的对仗,它以燕支山泛指友人将要赴任之地,以红粉楼代指友人妻子,从设想红粉佳人计日而待丈夫的归期,委婉而又风趣地劝说友人切勿留恋边庭,应尽早归家团聚,表面上说妻子不忍分离,实则含蓄地表达诗人自己盼友人早归。这就是不落俗套,不露痕迹,将前人反复吟咏过的离情别绪刻画得十分生动而细腻,表现出诗人高妙的抒情技巧。
清人袁枚《续诗品·取经》要求作诗“揉直使曲,叠单使复”,以避免使读者“一览而竟,倦心齐生”。此诗之贵即在于“曲”,不过短短四句,却意婉而情深,富有含蓄之美。诗的主旨是送别,在古典诗歌中是一种平常的的题材,若泛泛设辞,平平而起,直率地抒写送行时的留恋和盼望之情,会显得毫无韵致,令人倦厌。诗人不愧写情高手,他刻意求新,以复笔与巧笔绘出优美深远的抒情境界。
此诗为李白在出游成渝等地返回匡山时所作,诗写自己匆匆归家发现旧居的荒败景象,表达了即将告别隐居读书生活的留恋之情。全诗采用移步换形之法,描写旧山景象和旧居的荒败,叹惋之情中却展示了自己立志发愤读书,以实现自己的远大抱负。诗在形式上既讲求格式又不为格律所羁缚,体现了李白在诗歌创作上形式迁就内容的特点。
诗中的李白归心似箭,未洗征尘,行色匆匆,即叩访山门。那久违的远山近水仿佛对他有意,那故园的芳草仿佛对他有情。在归来的路上,他以诗人敏锐的眼光捕捉到一系列景象:那碧绿的“一条藤径”,那高远的“万点雪峰”,满地密密麻麻的枯枝冷叶,一谷厚厚浓浓凝滞不动的寒云,冬日里生命常新的嫩篁,深山中老树古木破江而横。
根据诗中的描写,万点静寂的雪峰前有一条鲜活碧绿的藤径,人踪渺无的自然里有冲风冒雪的嫩篁常青,纵然“谷寒云不行”,纵然“古树倒江横”,但静寂中依旧有远山的召唤,死灰中依旧有顽强的生命,这就是不灭的人性之灯。正是在这样的自然里,在这样的山水中,李白真切地感到,他的心是属于阳光、雪峰、嫩竹、白云和大自然的,也只有在自然的山水之中,他的心才是最自由的。人在自然山水中放情,心在自然山水中平衡,诗人在登山涉水之中感受到了自然给予他的无限生命力和无尽的快慰感。
“此时重一去,去合到三清”两句,表明李白此次回归“旧山”,只是作短暂停留,为了实现自己的抱负又将远离。“归”即将“别”,要告别自己熟悉的居所,告别多年读书学习的一段重要人生经历,无怪乎作者使用了那么多笔墨。诗中明白宣告“去合到三清”,意即以诗文干谒权贵,重用于当世,以伸鲲鹏之志。
李白的这种对自然山水的心仪与交流,是一种人格的“寻真”。他希望达到的,就是借客观自然山水的清凉,来尽情洗涤自己主观的俗虑。在李白的笔下,自然山水有时就是一种象征,当自然山水被当作是一种客观关联物,作为一种永恒的象征时,它就能使李白产生强烈的时空意识。
这首诗首先写冬归旧山的急切心情,再写归山所见景象。虽然时值寒冬,地冷谷寒,但难掩诗人对旧山的喜爱:万点雪峰,在阳光下闪烁;爬满青藤的山间小路,依然充满生机。接着近距离描写旧居的荒凉破败。由于离居时久,诗人居所已成雉飞、猿啼、鼠走、兽奔之地,在铺陈描写中诗人难以掩饰的叹惋之情表露无遗。最后诗人表示要重新振作,发愤读书,以求闻达于当世,实现自己的远大抱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