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的抒情主人公具有政治远见,也有能力。故统治阶级当权者开始极表需要他(“彼求我则,如不我得”),但得到之后又不重用(“执我仇仇,亦不我力”)。他担忧国家的前途,同情广大人民的苦难遭遇,反而遭到小人的排挤和中伤(“忧心愈愈,是以有侮”)。他是一个忧国忧民而又不见容于世的孤独的士大夫知识分子形象。诗的抒情主人公面对霜降异时、谣言四起的现实,想到国家危在旦夕,百姓无辜受害,而自己又无力回天,一方面哀叹生不逢时(“父母生我,胡俾我瘉?不自我先,不自我后”),一方面对于一会儿这么说,一会儿那么说(“好言自口,莠言自口”),反覆无常、扰乱天下的当权者表示了极大的愤慨。他最终身心交瘁,积郁成疾(“癙忧以痒”)。诗中还表现了三种人的心态。第一种是末世昏君。此诗没有明确指出周幽王,而是用暗示的方法让人们想到幽王。“天”在古代常用来象征君王,诗中说“民今方殆,视天梦梦”,就是很严厉地指责周幽王面对百姓危殆、社稷不保的现实毫不觉悟,却只顾占卜解梦(“召彼故老,讯之占梦”)。“赫赫宗周,褒姒灭之”二句,矛头直指最高统治者。此诗批评最高当权者亲小人(“瞻彼中林,侯薪侯蒸”),远贤臣(“乃弃尔辅”),行虐政(“念国之为虐”)。指出如果国家真正颠覆,再求救于人,则悔之无及(“载输尔载,将伯助予”)。这样的末世昏君前有桀、纣,后有胡亥、杨广,历史上不绝如缕,所以其揭露是有意义的。第二种是得志的小人。他们巧言令色,嫉贤妒能(“好言自口,莠言自口”),结党营私,朋比为奸(“洽比其邻,昏姻孔云”),心肠毒如蛇蝎(“胡为虺蜴”),但却能得到君王的宠幸与重用,享有高官厚禄,诗人对这种蠹害国家的蟊贼表示了极大的憎恨与厌恶。第三种人是广大人民。他们承受着层层的剥削和压迫,在暴政之下没有平平安安的生活,而只有形形色色的灾难(“民今无禄,天天是椓”),而且动辄得咎,只能谨小慎微,忍气吞声(“不敢不局”、“不敢不蹐”)。诗人对广大人民寄予了深切的同情。“民之无辜,并其臣仆”,表现了无比的沉痛。昏君施行虐政,百姓是最直接的受害者,上天惩罚昏君,百姓也要无辜受过。此诗正道出了乱世人民的不幸。
全诗四言中杂以五言,便于表现激烈的情感,又显得错落有致。全诗以诗人忧伤、孤独、愤懑的情绪为主线,首尾贯串,一气呵成,感情充沛。其中有很多形象的比喻,如以鱼在浅池终不免遭殃,喻乱世之人不论如何躲藏,也躲不过亡国之祸。还运用了对比手法,如诗的最后两章说,得势之人有酒有菜,有屋有禄,朋党往来,其乐融融;黎民百姓穷苦无依,备受天灾人祸之苦。“哿矣富人,哀此惸独”正像杜甫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一样,表现了诗人的极大愤慨。
文章记叙了五岁小儿秃秃惨死于父亲孙齐之手的原因和改葬过程,严厉谴责了禽兽不如的司法官孙齐,同时也暴露了封建社会法律政令的本质。文章于琐屑记载中,刻画了官吏的丑恶灵魂,形象逼真,语言生动。
作者善于通过人物的行为、语言来揭示人物的精神世界。先看孙齐的婚姻行为,他是先娶杜氏,留在家乡,而后又假称未婚,骗娶了周氏,去蜀上任。真相大白后,纠纷一场。前车之覆未远,又故恶重演,独自去休宁上任,又纳娼妓陈氏。这些都说明孙齐是个奸诈好色、无信无义之徒。再看孙齐的言论,被骗的周氏不甘心继续保持这种尴尬的婚姻局面,决心与孙齐断绝关系。孙齐急了,说:“我为你赶走元配杜氏”,也不顾及“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的圣人之训,剪断头发发誓。这番“情义”也真打动了周氏。但是后来,这些话也都不算数了。他回家休假,连见见周氏都不提了,还派人偷走了周氏所生的儿子。周氏远去任所找他,他竟是亲手“捽挽置庑下”。捽挽,连拉带拽,可见其凶暴。孙齐还拿出一个假的契约,说:“你不过是个婢佣,怎么敢这样闹!”古语说:“听其言而观其行。”作者让人物语言在人物行为的陪衬下,深刻地揭示了人物的精神面貌,使读者看到了孙齐阴险奸诈的性格。“虎毒不食子”,言畜类之残暴者也具备亲子间的基本道德。但孙齐则不然,为了怕官府戳穿他诬妻为佣的丑行,竟不惜残忍地杀害了亲生儿子,毁灭证据,保全自己。作者对于杀儿过程中,孙齐及其帮凶陈氏的动作写得十分仔细:“扼其喉”、“引儿足”、“倒持之”、“抑其首”,这些行为描写,更加暴露出他们的阴毒残忍。作者让事实来说话,他对人物的臧否,主要是通过人物自身的行为刻画出来的。
作者实录了封建官场的黑暗内幕,语虽平钝,但深蕴着批判的锋芒。在周氏几次告状中,孙齐先是能够“赀谢得释”,后来“辨于州,不直。周氏诉于江西转运使,不听。”封建社会里,官吏贪脏枉法,官官相护,老百姓到难以伸冤。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作者特别指出主人公孙齐“明法”,而其授职亦屡为各州“司法”。“明法”、“司法”而“犯法”,可见官吏的佞巧无信。结尾的议论也深化了主题。作者以对比议论手法一扬一抑,欲擒故纵。先言人区别于禽兽,是为一扬,一纵,既而,又言禽兽不伤亲子,“如齐何议焉?”言外之意,孙齐禽兽不如,是为一抑一擒,鞭辟入里。
这是一篇记实性的叙事散文,它记叙了五岁小儿秃秃惨遭生父庶母残酷杀害的故事。这篇作品很像短篇小说。情节曲折,叙速简洁,在不长的篇幅中把一桩惨案的来龙去脉交代得清楚明白。人物鲜明,无论是灭绝人性弃妻杀子狡诈残忍的孙齐,还是始而被骗,继而遭弃,坚持上诉斗争的周氏,都跃然纸上。作者以精炼的笔墨,抓住细节,着力刻画。
“我居北海君南海”,起势突兀。写彼此所居之地一“北”一“南”,已露怀念友人、望而不见之意;各缀一“海”字,更显得相隔辽远,海天茫茫。作者跋此诗云:“几复在广州四会,予在德州德平镇,皆海滨也。”
“寄雁传书谢不能”,这一句从第一句中自然涌出,在人意中;但又有出人意外的地方。两位朋友一在北海,一在南海,相思不相见,自然就想到寄信;“寄雁传书”的典故也就信手拈来。李白长流夜郎,杜甫在秦州作的《天末怀李白》诗里说:“凉风起天末,君子意如何?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强调音书难达,说“鸿雁几时到”就行了。黄庭坚却用了与众不同的说法:“寄雁传书——谢不能。”意谓:我托雁儿捎一封信去,雁儿却谢绝了。“寄雁传书”,这典故太熟了,但继之以“谢不能”,立刻变陈熟为生新。黄庭坚是讲究“点铁成金”之法的,王若虚批评说:“鲁直论诗,有‘夺胎换骨’、‘点铁成金’之喻,世以为名言。以予观之,特剽窃之黠者耳。”(《滹南诗话》卷下)类似“剽窃”的情况当然是有的,但也不能一概而论。上面所讲的诗句,可算成功的例子。
“寄雁传书”,作典故用,不过表示传递书信罢了。但相传大雁南飞,至衡阳而止。王勃《秋日登洪府滕王阁饯别序》云:“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秦观《阮郎归》云:“衡阳犹有雁传书,郴阳和雁无。”黄庭坚的诗句,亦同此意;但把雁儿拟人化,写得更有情趣。
第二联在当时就很有名。这两句诗所用的词都是常见的,甚至可说是“陈言”,谈不上“奇”。张耒称为“奇语”,当然是就其整体说的;可惜的是何以“奇”,“奇”在何处,他没有讲。其实,正是黄庭坚这样遣词入诗,才创造出如此清新隽永的意境,给人以强烈的艺术感染。
任渊说这“两句皆记忆往时游居之乐”,看来是弄错了。据《黄几复墓志铭》所载,黄几复于熙宁九年(1076年)“同学究出身,调程乡尉”;距作此诗刚好十年。结合诗意来看,黄几复“同学究出身”之时,是与作者在京城里相聚过的,紧接着就分别了,一别十年。这两句诗,上句追忆京城相聚之乐,下句抒写别后相思之深。诗人摆脱常境,不用“我们两人当年相会”之类的一般说法,却拈出“一杯酒”三字。“一杯酒”,这太常见了,但惟其常见,正可给人以丰富的暗示。沈约《别范安成》云:“勿言一樽酒,明日难重持。”王维《送元二使安西》云:“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杜甫《春日忆李白》云:“何时一樽酒,重与细论文?”故人相见,或谈心,或论文,总是要吃酒的。仅用“一杯酒”,就写出了两人相会的情景。诗人还选了“桃李”、“春风”两个词。这两个词,也很陈熟,但正因为熟,能够把阳春烟景一下子唤到读者面前,用这两个词给“一杯酒”以良辰美景的烘托,就把朋友相会之乐表现出来了。
其实要用七个字写出两人离别和别后思念之殷,也不那么容易。诗人却选了“江湖”、“夜雨”、“十年灯”,作了动人的抒写。“江湖”一词,能使人想到流转和飘泊,杜甫《梦李白》云:“江湖多风波,舟楫恐失坠。”“夜雨”,能引起怀人之情,李商隐《夜雨寄北》云:“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在“江湖”而听“夜雨”,就更增加萧索之感。“夜雨”之时,需要点灯,所以接着选了“灯”字。“灯”,这是一个常用词,而“十年灯”,则是作者的首创,用以和“江湖夜雨”相联缀,就能激发读者的一连串想象:两个朋友,各自飘泊江湖,每逢夜雨,独对孤灯,互相思念,深宵不寐。而这般情景,已延续了十年。
晚唐温庭筠不用动词,只选择若干名词加以适当的配合,写出了“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两句诗,真切地表现了“商山早行”的情景,颇为后人所称道。欧阳修有意学习,在《送张至秘校归庄》诗里写了“鸟声梅店雨,柳色野桥春”一联,终觉其在范围之内,他自己也不满意(参看《诗话总龟》、《存余堂诗话》)。黄庭坚的这一联诗,吸取了温诗的句法,却创造了独特的意境。“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这都是些名词或名词性词组,其中的每一个词或词组,都能使人想象出特定的景象、特定的情境,展现了耐人寻味的艺术天地。
同时这两句诗,还是相互对照的。两句诗除各自表现的情景之外,还从相互对照中显示出许多东西。第一、下句所写,分明是别后十年来的情景,包括眼前的情景;那么,上句所写,自然是十年前的情景。因此,上句无须说“我们当年相会”,而这层意思,已从与下句的对照中表现出来。第二、“江湖”除了前面所讲的意义之外,还有与京城相对的意义,所谓“身在江湖,心存魏阙”,就是明显的例证。“春风”一词,也另有含意。孟郊《登科后》诗云:“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和下句对照,上句所写,时、地、景、事、情,都依稀可见:时,十年前的春季;地,北宋王朝的京城开封;景,春风吹拂、桃李盛开;事,友人“同学究出身”,把酒欢会;情,则洋溢于良辰美景、赏心乐事之中。
“桃李春风”与“江湖夜雨”,这是“乐”与“哀”的对照;“一杯酒”与“十年灯”,这是“一”与“多”的对照。“桃李春风”而共饮“一杯酒”,欢会极其短促。“江湖夜雨”而各对“十年灯”,飘泊极其漫长。快意与失望,暂聚与久别,往日的交情与当前的思念,都从时、地、景、事、情的强烈对照中表现出来,令人寻味无穷。张耒评为“奇语”,并非偶然。
后四句,从“持家”、“治病”、“读书”三个方面表现黄几复的为人和处境。
“持家,——但有四立壁”,“治病,——不蕲三折肱”。这两句,也是相互对照的。作为一个县的长官,家里只有立在那儿的四堵墙壁,这既说明他清正廉洁,又说明他把全部精力和心思用于“治病”和“读书”,无心、也无暇经营个人的安乐窝。“治病”句化用《左传·定公十三年》记载的一句古代成语:“三折肱,知为良医。”意思是:一个人如果三次跌断胳膊,就可以断定他是个好医生,因为他必然积累了治疗和护理的丰富经验。在这里,当然不是说黄几复会“治病”,而是说他善“治国”,《国语·晋语》里就有“上医医国,其次救人”的说法。黄庭坚在《送范德孺知庆州》诗里也说范仲淹“平生端有活国计,百不一试埋九京”。作者称黄几复善“治病”、但并不需要“三折肱”,言外之意是:他已经有政绩,显露了治国救民的才干,为什么还不重用,老要他在下面跌撞呢?
尾联以“想见”领起,与首句“我居北海君南海”相照应。在作者的想象里,十年前在京城的“桃里春风”中把酒畅谈理想的朋友,如今已白发萧萧,却仍然像从前那样好学不倦。他“读书头已白”,还只在海滨作一个县令。其读书声是否还像从前那样欢快悦耳,没有明写,而以“隔溪猿哭瘴溪藤”作映衬,就给整个图景带来凄凉的氛围;不平之鸣,怜才之意,也都蕴含其中。
黄庭坚推崇杜甫,以杜甫为学习榜样,七律尤其如此。但比较而言,他的学习偏重形式技巧方面。他说:“老杜作诗,退之作文,无一字无来处,盖后人读书少,故谓韩、杜自作此语耳。古之能为文章者,真能陶冶万物,虽取古人之陈言入于翰墨,如灵丹一粒,点铁成金也。”(《答洪驹父书》)而杜甫的杰出之处主要表现在以“穷年忧黎元”的激情,艺术地反映了安史之乱前后的广阔现实。诗的语言,也丰富多彩,元稹就赞赏“怜渠直道当时语,不着心源傍古人”的一面。当然,杜甫的不少律诗,也是讲究用典的;黄庭坚把这一点推到极端,追求“无一字无来处”,其流弊是生硬晦涩,妨碍了真情实感的生动表达。但这也不能一概而论。例如这首《寄黄几复》,就可以说是“无一字无来处”。但并不觉晦涩;有的地方,还由于活用典故而丰富了诗句的内涵;而取《左传》《史记》《汉书》中的散文语言入诗,又给近体诗带来苍劲古朴的风味。
黄庭坚主张“宁律不谐而不使句弱”。他的不谐律是有讲究的,方东树就说他“于音节尤别创一种兀傲奇崛之响,其神气即随此以见”。在这一点上,他也学习杜甫。杜甫首创拗律,如“落花游丝白日静,鸣鸠乳燕青春深”,“有时自发钟磬响,落日更见渔樵人”等句,从拗折之中,见波峭之致。黄庭坚推而广之,于当用平字处往往易以仄字,如“只今满坐且尊酒,后夜此堂空月明”,“黄流不解涴明月,碧树为我生凉秋”,“清谈落笔一万字,白眼举觞三百杯”等都句法拗峭而音响新异,具有特殊的韵味。这首《寄黄几复》亦然。“持家”句两平五仄,“治病”句也顺中带拗,其兀傲的句法与奇峭的音响,正有助于表现黄几复廉洁干练,刚正不阿的性格。
这是一篇不同凡响的咏梅佳作。
上片咏梅、惜梅。前两句咏叹梅花的出类拔俗。它不同凡花,虽春未到却独自冲寒而开;它洁白似雪,但冰雪却不具备它那醉人的幽香。后两句惋惜梅花的孤独寂寞。它虽傲姿凌霜,暗香袭人,却独处僻乡,无人欣赏。
下片赞梅。把梅栽在“竹篱竹舍”也罢,把梅栽在“玉堂琼榭”也罢,它都不改初衷:“两地不同栽,一般开。”
此词不仅描绘了梅花的外貌,而且揭示了梅花的品格,并以此暗示了作者本人虽怀才不遇却不肯放弃操守而随波逐流的情怀。在写法上,尽管通篇无一“梅”字,却使人感到笔笔都在写梅;尽管笔笔都在写梅,却又使人处处都联想到作者。构思巧妙,富于比兴,堪称咏梅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