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中提出“天地间第一等人只有农夫,而士为四民之末”,是振聋发聩之语。这虽与中国农本主义的传统有关,但更是基于作者对当时读书做官、物欲横流的不良风气的深切痛恨及批判。作者指出应尊重“苦其身,勤其力”“以养天下之人”的农夫,批评了一心想做官发财的读书人,表现了极为可贵的进步思想。全文语言浅近贴切,叙事议论不加雕饰,明白如话,但“颇有言近指远之处”。
这封家书原不分段,但从文意可以把握到它是讲了四层意思。
首先是郑燮从家中来信得知的信息很高兴,高兴的是有“一种靠田园长子孙气象”。这对远在山东作七品知县的他是很大的欣慰,因为宦海不仅凶险,而且肮脏,郑燮是厌倦了官场生涯的,后方家园有此气象,无异有着极好的退路。所以,他一再喟叹“堪为农夫以没世矣”。此中人生感受极深,不言而自见。至于叮嘱备制足够农活用具,家人都要习作农活,以及待穷亲友要有“暖老温贫”情意,日常饮食应粗茶淡饭自供等等,全为强化“靠田园长子孙”的厚道而自俭“气象”。
由此而紧接着申述“天地间第一等人,只有农夫”的观念,这是从理论上说清为什么要强化上述“靠田园长子孙气象”。作者自己原已是个地道的“士”,却申称在农、工、商、士的四民之列居士于末,强调“天下无农夫,举世皆饿死矣”,这显得很奇突。读者不应认为郑燮恪守的是小国寡民式的小农思想,进而以为在城市经济已趋发达的清中叶,这种思想是保守落后的。郑燮的这些想法,一是儒家农本思想所教化的表现,此中还有民本观念;二是他这个从小生活于农村的下层知识分子出身者对乡土特有的感情;更重要的是他在与世俗社会中千奇百怪的“士”的行为的比较中形成农夫才算是“天地间第一等人”的观点。他其实并非要一笔抹倒“士”的价值,他讲了“士”本应“又高于农夫一等”的,即“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可是,世道风气却变为“士独于民大不便”,专门孳生贪官污吏、土豪劣绅,令正派士子为之气短,反而“捱人笑骂”。所以,郑燮显然是有所激愤而发,这一层必须得看到。
到这里,农为四民之首而士为末的道理已讲透,可是他还旁敲侧击地加上一笔:“尝笑唐人《七夕》诗,咏牛郎织女,皆作会别可怜之语,殊失命名本旨。”所谓“唐人《七夕》诗”,未知所指何篇。杜牧《七夕》云:“云阶月地一相过,未抵经年别恨多。最恨明朝洗车雨,不教回脚渡天河。”李商隐《七夕》云:“鸾扇斜分凤幄开,星桥横过鹊飞回。争将世上无期别,换得年年一度来。”则确是“皆作会别可怜之语”的。而牛郎、织女命名的本旨,是“织女,衣之源也;牵牛,食之本也,在天星为最贵”,而唐人诗又确是“失其本旨”了,所以他特地在家书中要家中人明此理后身体力行,在“重农夫”上,“勤谨”而不准“荡轶”上告诫兄弟子侄辈,从具体行为上强化前述“靠田园长子孙气象”。
最后再从田产设置上嘱咐既要使全家有所恃,又不能贪求过多,占人产业,并将结束语落实在“我自做我家事”六字上。
作为“家书”,本是随意写来,意行则行,意止则止,不必花梢,多饰语。这通家书即平实而生动,真挚恳切之极,而文字却又行云流水,自然吞吐,然而绝不散漫,在“意”的缕析上,犹如茧裹而紧圆,脉理清晰。
此诗通过对古原上野草的描绘,抒发送别友人时的依依惜别之情。它可以看成是一曲野草颂,进而是生命的颂歌。全诗章法谨严,用语自然流畅,对仗工整,写景抒情水乳交融,意境浑成,是“赋得体”中的绝唱。原上草或有所指,但喻意并无确定。“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却作为一种“韧劲”而有口皆碑,传诵千古。
诗的首句“离离原上草”,紧紧扣住题目“古原草”三字,并用叠字“离离”描写春草的茂盛。第二句“一岁一枯荣”,进而写出原上野草秋枯春荣,岁岁循环,生生不已的规律。
第三、四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一句写“枯”,一句写“荣”,是“枯荣”二字意思的发挥。不管烈火怎样无情地焚烧,只要春风一吹,又是遍地青青的野草,极为形象生动地表现了野草顽强的生命力。第五、六句“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用“侵”和“接”刻画春草蔓延,绿野广阔的景象,“古道”“荒城”又点出友人即将经历的处所。最后两句“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点明送别的本意。用绵绵不尽的萋萋春草比喻充塞胸臆、弥漫原野的惜别之情,真正达到了情景交融,韵味无穷。此二句不但写出“原上草”的性格,而且写出一种从烈火中再生的理想的典型,一句写枯,一句写荣,“烧不尽”与“吹又生”是何等唱叹有味,对仗亦工致天然,故卓绝千古。而刘句命意虽似,而韵味不足,远不如白句为人乐道。
诗用浪漫手法开始,前四句谈自己生平的抱负:或者做个安期生那样的神仙,游戏人生;要么做个李西平那样的名将,杀敌立功。这四句写得气势很雄壮,与李白《将进酒》等古风一样,给人以一种强烈的激励,使人进入振奋的状态。就表达上来说,前者又只是后者的陪衬,做神仙是幻想,做名将才是诗人努力想实现的方向。同时,用李西平事又十分贴切当时时局,陆游正是想要同李西平扫平逆贼、收复旧京长安一样扫平金虏、收复旧都汴京。
然而,现实是残酷无情的,愿望是那么地虚无缥缈。诗人回到了现实,便把前四句放出的狂澜一下子倒挽回来,进而感叹自己,年龄老大,功业无成,只能闲居在僧寮,无聊地躺着,默送着夕阳西下。他想着,像自己这样的战士,就不能只作个诗人,发出凄苦的吟声,这决不是自己所愿意的,于是诗在沉重的压抑中再度放开,故作豪语,先写自己放浪于酒,意气奋发,从而在吐露心中郁结的烦闷时,又表现自己的豪情、对未来的向往,这就是收复失地,饮酒庆功。末两句结得很自然,既承上饮酒而来,又与起首要做李西平遥遥呼应。
后人评放翁诗十九都是从军之作,这首诗虽然是闲居遣怀,主题仍与从军诗保持了一致。诗的格调雄放豪轶,悲中带壮,既有不满与牢骚,又充满积极向上的奋斗精神,无论是醉歌作达还是自我排遣,都紧密围绕对国事的关心与对未来的信心,所以很有鼓舞力。
“始欲识郎时,两心望如一。”这两句是说,她和他初相识的时候,两颗心都希望永远如一。
往日的日子过得多么顺畅啊,那正是和他初相识的时候。夜晚幽会,她伏在他耳边悄问:天长地久,两心如一,是么?他呢,也细语相答:这个自然,两情相爱,直到百年!这甜腻腻的回答叫他白天身儿坐在织机面前,魂灵儿还在他身边。眼前就算是洁白的生“丝”,也给她念成了柔柔的情“思”,手里才捧起一匹织好的丝帛,心中就像想起和他匹配的将来......
“理丝入残机,何悟不成匹?”丝:谐“情思”的“思”。残机:残破的织机。悟:不顺从、相逆,与“忤”意同。匹:布帛宽二尺二寸为幅,长四丈为匹,这里用作双关语,暗喻二人不能称为匹配。这两句是说,任凭她怎么理齐了丝儿,这破织机就是不听操纵,始终织不成像样的匹段。
如今这些都不必提了,那薄情的人儿走了,就算想也是白搭。只有这机子最最可恨,瞧着它像是没有心眼,可怎么也会和他一样使坏?诗歌以棉丝织成布匹来比喻有情人结为佳偶。这位女子本指望两情相悦,将会有个美满的结局,没想到男子负心,留给她的是一缕织不成的乱丝,一个残缺不全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