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凭高阁乾坤迮,病入中年日月遒。”凭栏高阁之上,作者空怀满腔愤懑,只得借酒浇愁。“乾坤迮”迮是狭窄,为什么作者觉得天地狭窄呢?结合南宋朝廷偏安于一隅的事实,“乾坤迮”一词,用其字面意思,指国土沦丧、山河破碎、金瓯残缺。从深层次讲,这里的“迮”,不仅指有形的国土残破,更有深层含义。此前,陆游多次被贬,反映了仕途蹭蹬,官场险恶。正因赵汝愚等人的弹劾陷害,陆游在官场上屡遭排挤与打击。此后陆游经过几度启用和罢免,陆游便开始了基本上闲居的在野生活。所以,这时的陆游不免感叹,天地之大,竟不容他施展才华。“迮”难道是写天地的狭窄么?不是,陆游曾在二十年中遭到多次贬谪,“乾坤”这里也象征着朝廷或者官场。一个“迮”字透入出了仕途的险恶,以及朝廷的腐败,引起了作者的无奈与感伤。
“病入中年日月遒”写《秋兴》这首诗时的陆游已经59岁,由于作者年老多病,接近晚年,在诗歌中也流露出人生易老,岁月将尽的无限伤心。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遒”作“迫近,尽”、“完了”讲较妥。比如,潘岳《秋兴赋》“悟时岁之遒尽兮,慨俯首而自省.”(见《昭明文选》卷十三)中“遒尽”也是接近终了的意思。
“百战铁衣空许国,五更画角只生愁。”陆游曾有诗言:“上马击狂胡,下马草军书。”(《观大散关图有感》)他渴望通过参军,身经百战,建立显赫功勋,或是在军营草拟军事文件,从而实现施展生平抱负,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可是,据《陆游年谱》记载,乾道六年(1170年),46岁的陆游曾写诗给梁克家,志在从军,希望一雪国耻,结果未成。乾道八年(1172年)三月,陆游在四川宣抚使王炎帐下做过幕僚,十月,王炎召还,幕僚遣散。所以陆游一生都没有带兵打仗的机会。而且,需要说明的是,陆游祖父陆佃,父亲陆宰均非武将出身。所以,“百战铁衣”不可能指陆游,而另有所指。其实,这一句中的“百战铁衣”用唐代李白《从军行》中“百战沙场碎铁衣,城南已合数重围。”的典故,这里代指身经百战的将士,“五更画角”用杜甫《阁夜》“五更鼓角声悲壮”的典故,陆游诗中的“五更画角”指军营报晓声,这里代指军营或者战争。窃以为,作者当时退居山阴,身经百战的将士,以及五更时分,军中吹奏的画角,这些或许是作者梦中或是想象的情景,这里既点明了山河破碎,
战争不息的现状,也是作者在诗中表达出朝廷听信奸佞,不能广开言路而导致仕途蹭蹬的事实。需要说明的是,诗中的“桐江”表面意思是说浙江的桐庐江,实际上另有一番深层含义。据范晔《后汉书》记载,东汉的严光,字子陵,是光武帝刘秀的好友,他不肯入仕,(笔者按:入仕是步入仕途,就是做官。而部分参考答案中给的是严光“不肯致仕”,实际上是有瑕疵的,“致仕”也称“休致”,是官员辞职归家,也就相当于今天所说的退休。古代七十致仕,“不肯致仕”难道是不肯退休?显然欠妥。)而垂钓于桐庐江畔,过起了隐居山林的生活。所以,“桐江”或者“桐江钓叟”就成了古代诗文中表达淡泊名利、辞官归隐意思的典故,如唐代汪遵有七言绝句《桐江》,其中有一句“严陵何事轻轩冕,独向桐江钓月明。”(见于《全唐诗》卷602)。元代景启元双调《殿前欢》中也有名句“好觑桐江钓叟,万古名传。”或许,辞官归隐是古代仕途坎坷的知识分子们最好的选择。“且占丹枫”是姑且占据着满眼霜枫,多少透露出退居山阴的无奈。陆游一生屡遭贬谪,无奈之下,做一个像严子陵、陶渊明一样的隐士,寻求超脱尘世的物外之趣。
总而言之,陆游《秋兴》这首诗,风格沉郁顿挫,近于杜诗,此外,作者爱国热忱于此可窥一斑。所以,陆游的好友刘应时曾说“放翁前身少陵老”,“平生一饭不忘君”(《读陆放翁剑南集》)。陆游的爱国忧民的情怀与老杜相近。诗中情景虚实相生,结构对仗工整,可以说,这是陆游七律诗中的翘楚。
词的上片,写妻子王弗的美貌。“寒玉细凝肤”,描绘王弗的体态。“寒玉”,突出她玉般容貌之清秀。“细”,刻画她皮肤的柔润。“凝肤”,细状她肌体之洁白。“清歌一曲《倒金壶》”,描叙王弗之歌声。“清歌”,衬托歌喉之美。“一曲”,言歌唱得极少,可就是能叫人倾倒。“《倒金壶》”渲染歌后的效应“如醉如痴”。“冶叶倡条遍相识”,比喻王弗的动人舞姿。“冶叶倡条”,突现她身段的婀娜多姿。“遍相识”,引起广泛的轰动效应,如同老友问的久别重逢,一见如故。将上述三方面集中到一点,就是获取与“寒玉细凝肤”句照应的动人印象:王弗整个精神的美就在于“净如,豆蔻花梢二月初”。它既点明王弗年龄,也有“红杏枝头春意闹”的含意。“二月初”,新嫩、旺盛、活泼,宛如“二月春风似剪刀”。对于词人的婚姻观来说,他冲破了“父母包办”下的“安心顺从”的世俗,成全了笔下她那“美丽”、“亲密”、“融洽”的妻子形象。
下片,写难忘新婚夜的欢乐生活。“年少即须臾”,意即珍惜少年时光。“年少”点明年龄,“须臾”点明青春易逝,突出了生命诚可贵的特点。 “芳时偷得醉功夫”,夫妻二人正处于情爱的“芳时”——黄金岁月,哪怕是喝酒时间也要抓住尽情欢乐,得闲“偷得醉工夫”,亲热,醉酒,行乐,词人突出了“芳时”宝贵的特点。“罗帐细垂银烛背”,描绘新婚之夜的邂逅情趣。“罗帐细垂”,为新婚夜的象征物,“银烛背”,表明不能露之于外的新婚隐私生活。邂逅是命运对情侣的巨大恩赐,是深恋的显示,无疑,词人在这里突出了性爱情爱以“互爱为前提”的特点。“欢娱,豁得平生俊气无”,照应开头,写新婚之夜那种纵情的总感受。情爱是人类最崇高的感情之一,新婚之夜尽情倾泻,会获得“欢娱”的美感,以致“达到这样强烈和持久的程度”。如果是“豁得”,拿出平生之精力,但不英雄志短,儿女情长的话,那么,这种男女结合无异于动物的自然邂逅了。纵观整个下片,由年少——芳时——罗帐细垂——豁得,形象地组缀了一幅年轻夫妻新婚夜的璀璨夺目的情爱世界长卷。
全词虽然是集句的形式,但从句子与句子的连缀、组合来看,仍然真实地反映了词人年少时的美满婚姻生活,赋予了新意,表明了词人对唐代诗词的融会贯通,信手拈来的娴熟功夫。
陶诗一大特点,便是他怎么想就怎么说,基本上是直陈其事的“赋”笔,运用比兴手法的地方是不多的。故造语虽浅而涵义实深,虽出之平淡而实有至理,看似不讲求写作技巧而更得自然之趣。这就是苏轼所说的“似枯而实腴”。魏晋人侈尚清谈,多言生死。但贤如王羲之,尚不免有“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之叹;而真正能勘破生死关者,在当时恐怕只有陶渊明一人而已。如他在《形影神·神释》诗的结尾处说:“纵浪大化中,不忧亦不惧;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意思说人生居天地之间如纵身大浪,沉浮无主,而自己却应以“不忧亦不惧”处之。这已是非常难得了。而对于生与死,他竟持一种极坦率的态度,认为“到了该死的时候就任其死去好了,何必再多所顾虑!”这同陶在早些时候所写的《归去来辞》结尾处所说的“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实际是一个意思。
这种勘破生死关的达观思想,虽说难得,但在一个人身体健康、并能用理智来思辨问题时这样说,还是比较容易的。等到大病临身,自知必不久于人世,仍能明智地认识到这一点,并以半开玩笑的方式(如说“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写成自挽诗,这就远非一般人所能企及了。陶渊明一生究竟只活了五十几岁(梁启超、古直两家之说)还是活到六十三岁(《宋书·本传》及颜延之《陶徵士诔》),至今尚有争议;因之这一组自挽诗是否临终前绝笔也就有了分歧意见。近人逯钦立先生在《陶渊明事迹诗文系年》中就持非临终绝笔说,认为陶活了六十三岁,而在五十一岁时大病几乎死去,《拟挽歌辞》就是这时写的。对于这三首自挽诗,吴小如先生断定他是在大病之中,至少认为自己即将死去时写的。而诗中所体现的面对生死关头的达观思想与镇静态度,毕竟是太难得了。至于写作时间,由于《自祭文》明言“岁惟丁卯,律中无射”,即公元427年(宋文帝元嘉四年)九月,而自挽诗的第三首开头四句说:“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竟与《自祭文》时令全同,倘自挽诗写作在前,就太巧合了。因此把这三首诗隶属于作者临终前绝笔更为适宜。
第一首开宗明义,说明人有生必有死,即使死得早也不算短命。这是贯穿此三诗的主旨,也是作者对生死观的中心思想。然后接下去具体写从生到死,只要一停止呼吸,便已名登鬼录。从诗的具体描写看,作者是懂得人死气绝就再无知觉的道理的,是知道没有什么所谓灵魂之类的,所以他说:“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只剩下一具尸体纳入空棺而已。以下“娇儿”、“良友”二句,乃是根据生前的生活经验,设想自己死后孩子和好友仍有割不断的感情。“得失”四句乃是作者大彻大悟之言,只要人一断气,一切了无所知,身后荣辱,当然也大可不必计较了。最后二句虽近诙谐,却见出渊明本性。他平生俯仰无愧怍,毕生遗憾只在于家里太穷,嗜酒不能常得。此是纪实,未必用典。不过陶既以酒与身后得失荣辱相提并论,似仍有所本。盖西晋时张翰有云:“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见《晋书·文苑》本传)与此诗命意正复相近似。
此三诗前后衔接,用的是不明显的顶针续麻手法。第一首以“饮酒不得足”为结语,第二首即从“在昔无酒饮”写起。而诗意却由入殓写到受奠,过渡得极自然,毫无针线痕迹。“湛”训没,训深,训厚,训多(有的注本训澄,训清,似未确),这里的“湛空觞”指觞中盛满了酒。“今但湛空觞”者,意思说生前酒觞常空,现在灵前虽然觞中盛满了酒,却只能任其摆在那里了。“春醪”,指春天新酿熟的酒。一般新酒,大抵于秋收后开始酝酿,第二年春天便可饮用。“浮蚁”,酒的表面泛起一层泡沫,如蚁浮于上,语出张衡《南都赋》。这里说春酒虽好,已是来年的事,自己再也尝不到了。“肴案”四句,正面写死者受奠。“昔在”四句,预言葬后情状,但这时还未到殡葬之期。因“一朝出门去”是指不久的将来,言一旦棺柩出门就再也回不来了,可见这第二首还没有写到出殡送葬。末句是说这次出门之后,再想回家,只怕要等到无穷无尽之日了。一本作“归来夜未央”,意指自己想再回家,而地下长夜无穷,永无见天日的机会了。亦通。
从三诗的艺术成就看,第三首写得最好,故萧统《文选》只选了这一首。此首通篇写送殡下葬过程,而突出写了送葬者。“荒草”二句既承前篇,又写出基地背景,为下文烘托出凄惨气氛。“严霜”句点明季节,“送我”句直写送葬情状。“四面”二句写墓地实况,说明自己也只能与鬼为邻了。然后一句写“马”,一句写“风”,把送葬沿途景物都描绘出来,虽仅点到而止,却历历如画。然后以“幽室”二句作一小结,说明圹坑一闭,人鬼殊途,正与第二首末句相呼应。但以上只是写殡葬时种种现象,作者还没有把真正的生死观表现得透彻充分,于是把“千年”句重复了一次,接着正面点出“贤达无奈何”这一层意思。盖不论贤士达人,对有生必有死的自然规律总是无能为力的。这并非消极,而实是因看得破看得透而总结出来的。而一篇最精彩处,全在最后六句。“向来”犹言“刚才”。刚才来送殡的人,一俟棺入穴中,幽室永闭,便自然而然地纷纷散去,各自回家。这与上文写死者从此永不能回家又遥相对照。“亲戚”二句,是识透人生真谛之后提炼出来的话。家人亲眷,因为跟自己有血缘关系,可能想到死者还有点儿难过;而那些同自己关系不深的人则早已把死者忘掉,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了。《论语·述而篇》:“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这是说孔子如果某一天参加了别人的丧礼,为悼念死者而哭泣过,那么他在这一天里面就一定不唱歌。这不但由于思想感情一时转不过来,而且刚哭完死者便又高兴地唱起歌来,也未免太不近人情。其实孔子这样做,还是一个有教养的人诉诸理性的表现;如果是一般人,为人送葬不过是礼节性的周旋应酬,从感情上说,他本没有什么悲伤,只要葬礼一毕,自然可以歌唱了。陶渊明是看透了世俗人情的,所以他反用《论语》之意,爽性直截了当地把一般人的表现从思想到行动都如实地写了出来,这才是作者思想上的真正达观而毫无矫饰的地方。陶之可贵处亦正在此。而且在作者的人生观中还是有着唯物的思想因素的,所以他在此诗的最后两句写道:“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大意是,人死之后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他把尸体托付给大自然,使它即将化为尘埃,同山脚下的泥土一样。这在佛教轮回观念大为流行的晋宋之交,真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唯物观点呢。
至于前面说的此三首陶诗极有新意,是指其艺术构思而言的。在陶渊明之前,贤如孔孟,达如老庄,还没有一个人从死者本身的角度来设想离开人世之后有哪些主客观方面的情状发生;而陶渊明不但这样设想了,并且把它们一一用形象化的语言写成了诗,其创新的程度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当然,艺术上的创新还要以思想上的明彻达观为基础。没有陶渊明这样高水平修养的人,是无法构想出如此新奇而真实、既是现实主义的、又是浪漫主义的作品来的。
这首诗为先秦时代郑地汉族民歌。全诗二章,每章四句。这是一首男女对歌言情的诗篇。男子由茹藘起兴,表达了自己对心中女子的爱慕之情;女子巧妙地以思家室作答,从而表明自己正期待着男子的爱情。
首章前二句,赋中有兴。点明了实地,展现了女家住所的特定环境。通过这幅明洁而富有生意的画面起兴,烘托出女主人公的端庄大度和丰盈美丽的风采。同时,也含蕴了小伙子凝神相望、思潮起伏的情态;广场空阔,毫无遮掩,一切景象,尽收眼底,从中得到了莫大的慰藉,又生发出无限的惆怅。因之后二句由景人情,展示小伙子烦忧的心境。“其室则迩,其人甚远“,正是咫尺天涯,莫能相近,其中自有无限的难言之痛
有践家室,犹今谚语所称“好好人家”。次章变换场地,由女主人公登场,另是一番景象。前二句写景,一排排屋舍俨然的美好人家就坐落在城东那片高大的栗树丛中。从姑娘心目中的这幅繁茂的、欣欣向荣的图景来看,自是景中有情,它暗示了恋人的英俊与善良,是个理想的对象。其中也蕴含着美好的憧憬热烈的期待。后二句转人言情,正是如怨如慕,如泣如诉。姑娘在向意中人倾诉自己的爱慕之情忠贞之志也在埋怨小伙子近来为什么不来到自己身边表明心迹,因而姑娘感到孤独彷徨,她在哭泣,她在忧伤,她在饱尝着爱情遭受挫折时的无限悲苦。
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指出:“就首章而观,日室迩人远者,男求女之词也。就次章而论曰:‘子不我即’者,女望男之心也。一诗中自为赠答而均未谋面。”一方在追求,一方在盼望,两种图景,一样心愿。本来是好端端的美满姻缘,却遭到某种社会原因的阻挠,使得这对恋人深深地陷入烦恼与忧郁之中。男女青年热恋中可望不可及的内容,在《诗经》中是屡见不鲜的,但这首诗却通过两个不同的典型场景,让男女主人公分别登场,在望而不见的特定环境中倾诉衷曲,有境有情,充分表现了双方“心有灵犀一点通”的真实情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