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稹题在驿亭的那首诗说:“千层玉帐铺松盖,五出银区印虎蹄。”“玉帐”、“银区”说明他经过这里时正逢春雪,所以白居易的诗一开头就说:“蓝桥春雪君归日”。元稹西归长安,事在初春,小桃初放;白居易东去江州,时为八月,满目秋风,因此,第二句接上“秦岭秋风我去时”。白居易被贬江州,自长安经商州这一段,与元稹西归的道路是一致的。在蓝桥驿既然看到元稹的诗,后此沿途驿亭很多,还可能留有元稹的题咏,所以三、四句接着说:“每到驿亭先下马,循墙绕柱觅君诗。”
这首绝句,表面上只是平淡的征途纪事,顶多不过表现白居易和元稹交谊甚笃,爱其人而及其诗而已。其实,这貌似平淡的二十八字,却暗含着诗人心底下的万顷波涛。
元稹题在蓝桥驿的那首七律的结句说:“心知魏阙无多地,十二琼楼百里西。”那种得意的心情,简直呼之欲出。可是,好景不常,他正月刚回长安,三月就再一次远谪通州。所以,白居易诗第一句“蓝桥春雪君归日”,是在欢笑中含着眼泪。更令诗人难堪的是:正当他为元稹再一次远谪而难过的时候,他自己又被贬江州。那么,被秦岭秋风吹得飘零摇落的,又岂只是白居易一人而已,实际上,这秋风吹撼的,正是两位诗人共同的命运。春雪、秋风,西归、东去,道路往来,风尘仆仆,这道路,是一条悲剧的人生道路。“每到驿亭先下马,循墙绕柱觅君诗”,诗人处处留心,循墙绕柱寻觅的,不仅是元稹的诗句,更是元稹的心,是两人共同的悲剧道路的轨迹。友情可贵,题咏可歌,共同的遭际,更是可泣。而这许多可歌可泣之事,诗中一句不说,只写了春去秋来,雪飞风紧,让读者自己去寻觅包含在春雪秋风中的人事升沉变化,去体会诗人那种沉痛凄怆的感情。这正是“言浅而深,意微而显”。
一首诗总共才二十八个字,却容纳这么多丰富的感情,这是不容易的。关键在于遣词用字。如,写元稹当日奉召还京,着一“春”字、“归”字,喜悦自明;写诗人远谪江州,着一“秋”字、“去”字,悲戚立见。“春”字含着希望,“归”字藏着温暖,“秋”字透出悲凉,“去”字暗含斥逐。这几个字,既显得对仗工稳,体现了纪时叙事的妙用;又显得感情色彩鲜明,淋漓尽致地进行了抒情写意。尤其可贵的是,结尾处别开生面,以人物行动收篇,用细节刻画形象,取得了七言绝句往往难以达到的艺术效果。这种细节传神,主要表现在“循、绕、觅”三个字上。墙言“循”,表现出诗人是寸寸搜寻;柱言“绕”,表现出诗人是面面俱到;一个“觅”字,片言只字,无所遁形。三个动词连在一句,准确地描绘出诗人在本来不大的驿亭里转来转去,摩挲拂试,仔细辨认的动人情景。而且在七个字中三处使用动词,构成三个意群,吟诵起来,就显得诗句节奏短而急促,如繁弦急管并发,更衬出诗人匆忙、仓促的行动和急切的心情。通过这种传神的细节描绘和动作旋律的烘托,诗人的形象和内心活动,淋漓尽致地展现在读者面前,促使读者深深为他怀友思故的真情挚意所感动,激起读者对他遭逢贬谪、天涯沦落的无限同情。一个结句获得如此强烈的艺术效果,更是这首小诗的特色。
“题春晚”之“春晚”,据首句“花落”之意,是指暮春之晚。诗所描写的,乃是乡村暮春晚景。
红日西沉,夜色降临之前,一位“吟余小立阑干外”的诗人,正在游目观赏村野景致。吟,可以指作诗,亦可以指诵读诗文。这位诗人白昼一天都在伏案,薄暮时分,微感疲倦,便走出屋子,在楼台(其居处是简陋小楼,故有“柴门”之语)栏杆外稍立片刻,略事休息。一、二、四句便是他“小立”时所见之景。
他先近看柴门。时已晚春,花儿纷纷飘落,有的还飘进了门内,把那夕阳的余辉挡在门外,可见落花堆积之多。继而又远看树林。稍远处有一片树林。苍茫暮色之中,可以看到几只黄昏时的乌鸦,忽高忽低、时上时下,紧挨林子飞着。将乌鸦称为“点”,是因为距离较远,天色昏暗,望去像“点”一样。最后诗人放目遥望,在那乡间小路的尽头,远远望见樵夫渔子,担柴捕鱼,一路归来。
展现在诗人眼前的这“春晚”三景,景景都扣题中“晚”字,而起笔“花落”则点明了“春”字(诗中指暮春)。三景相合,融汇成村野薄暮时分谐和、静谧的意境。然而,诗人笔下所的静境,又并不显得冷清、空寂:花自“落”,鸦在“飞”,人正“归”。点缀在诗行之中的三个动词,为这静谧的环境增添了鸟飞鱼跃的活泼气息,诗人就置身在这恬静而又富有生意的境界之中,饶有兴味地“小立”观赏。
周敦颐是北宋理学的开山鼻祖。理学家论人物,颇重所谓“气象”。程颢曾说:“自再见周茂叔之后,吟风弄月以归,有‘吾与点也’之意。”说的是茂叔(周敦颐)为人的气象。此诗的境界与他的为人一样,也是静而不寂,饶有生意,颇有“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论语·述而》)的气象。
这首词从语气看像是出于女性所作,很有可能是作者设想中情人对自己的怀念。上阕“敲碎离愁,纱窗外,风摇翠竹”,写昼长天暖之时,闺房内外,十分寂静,甚至只有窗前轻风吹动翠竹的声音,才会惊动闺中的人,中断她的凝思,敲碎她的离愁。环境的幽美,衬托出主人公的孤寂、愁闷。“敲碎”既体现了静中之动,又以动衬静:“离”字点出了词中之情。
这两句景情结合,以景为主,虽是开头,但在全词中却写得最细腻。“人去后,吹箫声断,倚楼人独”,写出主人公的生活状况:所爱之人去了,自己孤独无伴,只好常常倚楼遥望,由于无人欣赏,所以也就无心去吹箫了。“人去”、“人独”,是“倚楼”、“吹箫”的原因。第一个“人”字是对方,是主人公想念的人;第二个“人”字是主人公本人。“满眼不堪三月暮,举头已觉千山绿。”承“倚楼”句,写登楼所见的风景,又点出了时令。“千山绿”虽然可爱,但“三月暮”却又意味着春光消逝、好花凋谢,对于爱惜青春的女性来说,便有“满眼不堪”之感。这表现了主人公的身份和性格特点。“但试把一纸寄来书,从头读”上面写的,是日常的一般生活;这两句写的是一个特殊的细节。主人公不断地把情人寄来的信,从头细读,这进一步表现她的孤独无聊,也开始深入地揭示了她思念情人的深切感情。这是通过行动来写情的,是事中之情。
上阕写景写事,没有直接抒情。下阕“相思字,空盈幅;相思意,何时足?”直接抒情:情人寄来的信,满纸写着“相思”之字,说明他没有忘记自己,信中的字,不能安慰、满足自己的“相思”之意,也包含自己没有机会向情人倾吐相思、取得补偿之意。
思念情人除了空读来信之外,还设法安慰自己,但仍不免“滴罗襟点点,泪珠盈掬”。小珠般的点点眼泪,轻轻地、不断地滴在罗衣上,不但染衣,而且几乎“盈掬”。这两句再以事写情,体现了身份、性格特点,最可看出主人公是个女性。“芳草不迷行客路,垂杨只碍离人目”,又接着以景补充抒情。“芳草”句,意本于《楚辞。招隐士》“王孙游兮不归,芳草生兮萋萋”而又有发展。对比辛词《摸鱼儿》“春且住,见说道、天涯芳草迷归路”(或本作“无归路”,意同),则此说“不迷”者,便有盼望他能够回来和归程并不艰难的意思:“垂杨”句,指暮春杨柳长得浓密,却碍人眼界,使人不能远望。二句分写两边,而意自关联。因上句有盼望游人能归意,故倚楼望其或即翩然来归;但“垂杨只碍离人目”,“只”字有怪怨的感情色彩,怪垂杨别的作用不起,“只”起碍人望远的作用。两句将楼头思妇的细微感情,曲曲传出。
“最苦是、立尽月黄昏,阑干曲。”最后归结,仍从事中写情。第一句从早到晚,第二句呼应上阕的“倚楼”。垂杨遮眼,尽管望不到天涯行人的去处,但是仍然站在楼上阑杆旁边,直到黄昏月亮出来。因此用“最苦”两上字来充分地修饰,不仅详尽地表达了这两句,而且是详尽地表达了全词之情。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首先“晚天长,秋水苍”一句,既有远景——广阔的天空,也有近景——苍茫的江水。全曲一开始就将镜头由远及近,描绘了一幅广阔的斜暮江景图画。接着“山腰落日,雁背斜阳”,这是中景,夕阳西下,落至半山腰上,斜阳落在低翔的大雁的背上。
接下来诗人由景生情:“壁月词,朱唇唱,犹记当年兰舟上”,很自然地由眼前的“秋江”之景过渡到了“忆别”的思绪。“犹记当年兰舟上”一句巧妙地化用李清照的《一剪梅》中“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一句。“洒西风,泪湿罗裳”,伴着飒飒的西风和哀怨的曲子,相别恋人,不住满心伤感的恋人双双潸然泪下,浸透衣衫。
最后,诗人用排比手法来描写恋人分手时的情景:“钗分凤凰,杯斟鹦鹉,人拆鸳鸯。”凤凰钗,一分为二,斟满鹦鹉杯相互践行,诗人和恋人终于不得不接受残酷的现实——恩爱情侣不得不天各一方。“凤凰”“鹦鹉”“鸳鸯”都是鸟类,并且在自然界都是以成双成对的形式出现的,当然在这里各自被赋予了不同的意义。这种排比,更是渲染了一种伤感凄凉的氛围,读来令人哀婉、叹息。
诗人在回忆中追叙离别的场面,那“壁月词,朱唇唱”和“洒西风,泪湿罗裳”的实景,“杯斟鹦鹉,人拆鸳鸯”的落空心境,虚虚实实,都深深刻在诗人的脑海,而结尾处表达的明明相爱的恋人却被迫分开的无奈与怨恨之情,更是感人至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