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句写诗人早行经过高登桥与朝涉河。“高登桥下水汤汤,朝涉河边露气凉。”从这两句来看,可见诗人行之早。“汤汤”用词是极为恰当的。后一句写到清凉的露气,前面写到“朝涉河”,前后贯通一体,使人满心欢悦。这类遣词用语微细之处,乍看似妙手偶得,不甚经意,却表现出诗人的艺术素养。这里面包含着高超的语言技巧,却又使人读来不觉,此正大家手笔。
后两句写诗人经淇园的竹园所感受到春夜的清气。“行过淇园天未晓”及前二句均写诗人早行经过的三个地方,皆为平列。“一痕残月杏花香”,既写早行所见,又描绘出此刻特有的景色。颇有画意。前面流水汤汤,写听觉;露气清凉,写触觉;这两句,写视觉和嗅觉。天边,残月一痕;眼前,杏花满枝;耳边,流水汤汤;肤上,凉露清清;鼻中,花香沁人。在朦胧的晨光和露气中,这是一幅美丽的图画。读者仿佛能够感到,画面上满纸的水墨还湿漉漉的没有干。
这一首短短七绝中,调动眼、耳、身、鼻多种感官,描绘了一个清新宜人、幽美可喜的环境,令人神往。小诗写得这样浑然天成,似信手拈来,清俊自然,别有韵致。
该诗是一首乐府诗,前五句为纪实,对黄鹄作了生动形象的描绘。“黄鹄飞兮下建章”交代黄鹄降临的地点,也交待了诗歌创作的背景,描绘出黄鹄鸟划过建章宫的上空,降临在太液池边的情景。“羽肃肃兮行跄跄,金为衣兮菊为裳,唼喋荷荇,出入蒹葭”,这里诗人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黄鹄的外貌和动作——黄鹄扇动翅膀的声音“肃肃”,黄鹄轻快灵敏的步伐“跄跄”以及黄鹄咀嚼食物的声音“唼喋”。诗人通过细致入微的观察,将鸟儿嫩黄鲜亮的羽毛比作金和菊,描写出以金为衣以菊为裳的黄鹄穿梭于芦苇荷荇之间,时而扇动翅膀,时而啃食花叶的模样,十分美丽可爱。句中的三个“兮”,表现了小诗人赏心悦目的激动心情。
可欣喜之余,诗人忽然想到,自己又没有为江山社稷做过什么。毕竟才八岁,还不曾亲政……于是,渐渐地,一种失落而又羞愧的情绪涌上了诗人的心头。于是,话锋一转,以“自顾菲薄,愧尔嘉祥。”结尾,浩浩穹宇之下,诗人深感自己的渺小,不免心中有愧。
全诗借景抒怀,托物言志,既表现了小诗人对黄鹄降临的喜悦与庆幸,也表现了小皇帝为人谦和,具有宏大高远的志向。
上片首写西湖荷花盛多: “四面垂杨十里荷,问云何处最花多。”颍州西湖是安徽的风景名胜,其十里荷花更是秾丽迷人。人谓“东坡处处有西湖”,如杭州有西湖,颍州也有西湖,“性本爱丘山”的词人,他吟咏湖山,并热爱湖山。在十里荷香的颍州西湖,必会引发他描摹湖景的无限乐趣,故下文云:“画楼南畔夕阳和”。在四面依依垂杨和十里荷香的幽雅境界里,词人又看到南畔的画楼顶端正挂着一轮温和的夕阳,五彩的晚霞笼罩天空,映照着水波荡漾的湖面,给人以舒展惬意的美感享受。
下片突然转折,从快意煞时转向孤寂哀伤:“天气乍凉人寂寞,光阴须得酒消磨。”天气乍凉引发了词人的寂寞感,真实而自然,但实际上,并非天凉必然引起寂寞,而是由于词人内心早存寂寥空漠的人生感受的缘故,天凉只是气候的诱因而已。此时的词人,可谓壮志难酬而心存忧虑,他在朝中屡遭小人攻讦和当轴者的忌恨,被迫“补外”作地方官。词人此时正是在三次被排挤而“补外”的坎坷境遇中,所谓“一肚皮不合时宜”,使他厌倦仕途、崇尚归田。结语“且来花里听笙歌”,说自己且忧中取乐,躲进荷花丛中来听赏悠扬哀伤的笙歌。
此词作细致描绘了词人面对颍州西湖的盛开荷花所引起的仕宦寂寞感受。全词大起大落,心物交融,强烈反差,寄慨遥深。本欲在淡泊利禄中使自己的心理获得平衡,然而实际上却是“剪不断、理还乱”,使自己陷入愈加难以解脱的矛盾苦闷之中。
此诗与《秦风·无衣》题目及首句皆相同,然思想内容与艺术风格却完全两样。从字面上看,似觉并无深意,但前人往往曲为之说,《毛诗序》云:“《无衣》,美晋武公也。武公始并晋国,其大夫为之请命乎天子之使,而作是诗也。”朱熹《诗集传》云:“曲沃桓叔之孙武公伐晋,灭之,尽以其宝器赂周釐王。王以武公为晋君,列于诸侯。此诗盖述其请命之意”,“釐王果贪其宝玩,而不思天理民彝之不可废,是以诛讨不加,而爵命行焉。”(同上)这一说法今人多表示怀疑,如程俊英《诗经译注》就认为“恐皆附会”。
从诗意来看,此篇似为览衣感旧或伤逝之作。诗人可能是一个民间歌手,他本来有一位心灵手巧的妻子,家庭生活十分美满温馨。不幸妻子早亡,一日他拿起衣裳欲穿,不禁睹物思人,悲从中来。诗句朴实无华,皆从肺腑中流出:“难道说我没有衣裳穿?我的衣裳有七件,可是拣了一件又一件,没有一件抵得上你亲手缝制的衣裳,那样舒坦,那样美观。”“难道说我没有衣裳穿?我的衣裳有六件。可是挑了一件又一件,没有一件抵得上你亲手缝制的衣裳,那样合身,那样温暖。”语言自然流畅,酷肖人物声口。感情真挚,读之令人凄然伤怀。
对于诗中的句读,旧说两段的起句都作六字句,然今人徐培均认为应标点为:“岂曰无衣?七兮。”前四字为一句,用以自问,后二字为一句,用以自答,诗人正是在这种自问自答中,抒写了一腔哀思。另外在一些字、词的解释上也颇多歧见。如“七”字、“子”字、“六”字,朱熹《诗集传》以为“侯伯七命,其车旗衣服,皆以七为节。子,天子也”。又云:“天子之卿六命,变‘七’言‘六’者,谦也,不敢以当侯伯之命,得受六命之服,比于天子之卿亦幸矣。”朱熹的解释,完全服从于他对于这首诗主题的理解。这首诗既然是述晋武公向周釐王请求封爵之意,那末他就必然把“七”解释为“诸侯七命”,把“六”解释为“天子之卿六命”,而把“子”解释为“天子”。前二者与晋武公的诸侯身份相当,后者则与周釐王的天子地位相称。其说固然言之成理,不失为一家之见,然与诗的本意可能相去甚远。
从对此诗主题的理解出发,“七”和“六”俱为数词,也可以看作虚数,极言衣裳之多。而“子”则为第二人称的“你”,也即缝制衣裳的妻子。这样的理解,应该是符合诗的本意的。
全诗分为两章,字句大体相同,唯两起变动一个字:“七”易为“六”;两结也变动一字:“吉”易为“燠”。这主要为的是适应押韵的需要。从全篇来说,相同的句式重复一遍,有回环往复、一唱三叹、回肠荡气之妙,读者在吟诵中自然能体会其中的情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