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描述了诗人登白门楼的所见所思。该诗上半段写登临的情况,下半段写归来后的感触,结体灵活,用意深婉。由于是写给晚辈的和诗,作者则写得潇洒自如,在欣喜之中略带轻松放旷的意绪。
首联起势壮阔,将白门的形势及登楼所见都包容在内。
颔联极洒脱而轻松,因看到小市上了灯,诗人才萌动了归意,可见其游兴之浓;乘着和煦的春风回到家门,然而诗人的意兴仍然未尽,故伫立门前,让晚风吹拂着轻衫。此二句将诗人的意绪动态与景物巧妙地结合起来,一个活生生的诗人形象便跃然纸上了。“小市”“轻衫”“归意动”“晚风长”诸语,都如同随手拈来,颇有谐谑放达的意趣,特别是以“长”字形容风,形象而生动,画面逼真。
颈联则道出了诗人轻松心情的由来。当时苏轼等人还贬谪于南方,因朝廷有重新起用旧党的趋势,所以庆幸又“逢新改”,语中带着喜悦和希望,但“白首”二字中却包蕴着无限感慨,暗示出政治上派别斗争之漫长和严酷。但诗人为流贬远方的朋友可以北归而高兴,“游子”句即设想他们在春天融和的天气中重回故乡的情景。这一句脱胎于杜甫《闻官军收河南河北》一首中“青春作伴好还乡”句,其中表达的感情也同杜诗的欢愉之情相仿佛。
尾联两句则表达了诗人矛盾的内心世界。诗人感叹道:“富贵早已与我们绝缘,但羁身于仕宦之途,既不能建功立业,又不能归隐江湖,自由自在,所以永远处于矛盾困窘之中。”至于这种既向往无拘无束的生活,又留恋仕途,功名之心难忘的矛盾,是封建时代知识分子的普遍心理,颇有典型意义。
这首小诗,必须反复吟味,才会觉得意趣深长。
这首诗描绘了山间夜晚的山泉美景,表现了山的寂静和生机。整首诗用以动衬静的方式来写。
这幅幽静的山泉夜景,在诗人笔下充满了活力,一石一水,生气勃勃,情趣盎然。“山白鸟忽鸣”,应是从王维诗句:“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化出,一轮明月破云而出,把山岭照得白皑皑,而月光照进鸟巢,使鸟儿惊诧,鸣叫起来。清静的山丘传来鸟叫,更显幽美。次句既所所感,也点明秋天的时令。霜天月夜,石块单是看都有冰冷的感觉,而且仿佛秋霜都要冷得凝结了,暗地里还是照应一个“白”字。最后二句,写皎洁的月光照在清泉上,那泉水浸染上明月的白色,仿佛净化了,顿时变成一溪白雪。诗人笔下的山、鸟、石、泉,在优美的月色下,融成一幅绝色的图画:幽静,清冷,空明,爽洁。正是这是白色的基调,渲染了清冷幽静的气氛。
诗题为《夜泉》,主要写的却是对月色中的山水景物的感觉。“山白”是山在月光沐浴下呈现的色调。一声鸟鸣划破寂静,反而更衬托出寂静,正像王籍所描绘的“鸟鸣山更幽”的境界。山白而鸟忽鸣,不管两者有无联系,总让人联想到王维的诗句:“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这里没写月,但诗人已向我们暗示了月光,下面的景色都由此而生。
“石冷霜欲结”,表现出视觉引起的对触觉的联想。清幽的月色洒在石头上泛起一片冷光,青白青白的像是要凝作霜花。这一句写得非常虚,由月色在石上的反光产生冷的感觉,同时又由冷和白色幻化出霜的想像,作者在此巧妙地运用了通感的艺术表现手法。
诗人置身于朗月的清辉中,山看上去是白的,石也泛着冷光像要结霜,而石下的泉水呢,被月华映照,银光闪烁,简直像是一片雪。古人写夜泉的诗句很多,因为是在夜里,一般都用听觉来表现它,写它的淙淙流声。而本诗的作者却独从视觉来表现它,不能不说是别出心裁的艺术创造。雪的比喻不仅生动形象,而且暗应上文的“冷”、“霜”,承接十分自然,作者的心思绵密由此可见。
苏轼生性爱好登山临水,对祖国山河具有浓厚的兴致。政治上的失意,使他更加纵情于山水之间,以领略人生的另一种乐趣。这组七律,即既写其游山玩水之乐,又抒其心中感慨。
第一首前二联诗人的万端感慨已涌现于笔端了。诗人到杭州任,至此时已届三年。三年来,虽与知州陈述古唱酬往还,交谊颇深,但仍遭人排挤,故曰:“推挤不去已三年”。仕途既艰,则该稍敛锋芒
熙宁初,因为诗人数次上书论新法不便于民,退而亦多与宾客讥诮时政,其表兄文同就极不以为然,故在他出为杭州通判时,就有《送行诗》相赠:“北客若来休问事,西湖虽好莫吟诗”,可是诗人不听,继续不断作诗讥刺新政,诸如《山村五绝》、《八月十五日看潮五绝》等等,不一而足。所以诗人自己也觉得好笑:这就怪不得连那鱼鸟也要嘲笑我的顽固不化了。首联诗人慨叹自己实在过于“赋性刚拙,议论不随”(见《乞罢学士除闲慢差遣札子》),便也怨不得自己不能“放归江北路”了。诗人杭州之任,虽属自愿请行,但也形同放逐(那是由于政敌的攻击,不使安于朝廷),因道:放逐南来,既未蒙赐环,我也就乐得任性逍遥,这可是天教我“看尽浙西山”了。浙西这一带是山明水秀之区,真够诗人尽兴游赏的了。颔联在达观之言的后面,强抑着内心的愤懑。
诗人为首,一行三人,迤逦而行,尽管感慨丛生,然而去游寺,毕竟是令人高兴的事,故而下面二联便转笔写同游者,写他自己随兴赋诗的心情。
尚书,用毛玠典故。毛玠典选举,所用皆清正之士,故曹操尝叹曰:“用人如此,使天下人自治,吾复何为哉!”(《三国志·魏志·毛玠传》)处士——唐末诗人方干,终身不仕,隐居于会稽鉴湖之滨,以渔钓为乐,时号“逸士”。颈联先赞美县令毛国华是有清风亮节的毛尚书之后,又将县尉方武比作“风流水石间”的处士方干。同游者既都是清流雅望之士,诗人自然觉得十分难得:“一笑相逢那易得”,由不得他不兴致勃勃起来。诗人兴来必要赋诗,又自以为“数诗狂语不须删”——这几句诗乃我率真狂放的本色之言,不必过于认真,推敲删改。
全诗三章。三章诗的开头都是写景。“汜”、“渚”、“沱”,上面的译文都从支流这一意义上翻译,而在弃妇心目中,这一条条不同的支流都是看得见的具体存在。她住在“汜”、“渚”、“沱”一带,她丈夫当年从水路而来,最后又从这些支流中的一条乘坐小船悄然离去。从表现手法说,各章的首句都是直陈其事,用的是赋体;从江水有支流,引出“之子归”的事实,则在赋体之中又兼有比兴的意味。
诗中的丈夫是一位薄情郎。在三章诗中,那弃妇分别用“不我以”、“不我与”、“不我过”来诉说丈夫对她的薄情。“不我以”,是不一道回去;“不我与”,是行前不和“我”在一起;“不我过“,是有意回避,干脆不露面。丈夫在感情上是如此吝啬,做的是那样地恩尽义绝,无需再添加笔墨,其薄情薄意已如画出。
诗中的弃妇是一位自信心很强的女人。她相信自己在丈夫感情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因而预言丈夫今日的背弃行为,日后必将在感情上受到自我惩罚,这就是各章结句所说的“其后也悔”、“其后也处”、“其啸也歌”。值得注意的是,丈夫将受到的感情上的自我惩罚与他背弃自己妻子的行为之间的对应关系:“不我以”引出“悔”,“不我与”带来“处”,“不我过”导致“啸歌”。其愈是绝情,其后果也就愈加严重。当然,这只是弃妇一厢情愿的假想之辞。事实上,那男子很可能事过境迁,在感情上并不引起任何震动。对于理解这首诗来说,重要的不在于弃妇自信的论断日后是否会成为事实,而是隐藏在这一论断背后的弃妇思想感情的复杂性。弃妇设想故夫日后会后悔今日的背弃行为,其中就隐含了弃妇对于夫妇关系重归于好的企盼;预言故夫今日的轻率必将招致日后的痛苦,这又泄露出弃妇恨过于爱的报复性的心态。这是她的软弱,也是她的坚强。由此决定了这首诗风格上的特点,既一唱三叹,极尽缠绵,又柔中见刚,沉着痛快。
此诗每章的前三句叙事,后两句抒情。其中第三、四句重出——男子的薄情集中表现在这一句,女子的痛苦不幸也根源于这一句,因而采取了反覆咏叹的形式。重出的这一句子中的关键字,各章不同。从一章的“以”,一转而为二章的“与”,再转而为三章的“过”,愈转愈深,丈夫如何薄情,做妻子的又是如何痛苦不幸,都因了这一关键字的置换而得到一层深于一层的表现。全诗形式整齐,结构严谨,用字精审,笔法却极为自然,语言又十分浅近,达到了精工与自然、深入与浅出的完美结合,显示出极高的艺术水平。
全诗以“江有汜”起兴,反复申述,大意是:不让我陪嫁,你会后悔的,你就痛苦去吧,你就一个人哭去吧。诗中“有”字为语助虚词,“汜”、“渚”、“沱”都是具体的水名,“以”、“与”、“过”都是动词,表示“陪同”(随嫁)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