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此文是苏辙19岁时写给韩琦的信。选自《栾城集》卷二十二。枢密韩太尉(即韩琦),当时任枢密使(掌管军事大权)。“太尉”,秦、汉时官名,掌兵权。枢密使相当于太尉,所以称韩琦为太尉。 作者写这封信的目的,是希望得到韩琦的接见。一个是刚刚考取进士的青年,一个是掌管全国军权的大官,怎么开口下笔呢?
首先是称谓问题。为了表示尊重,不直呼对方,而称“太尉执事”。“执事”,左右的人。这是表示谦谨的说法。
正文分为四段。
第一段,先从作文当有养气之功谈起,明确提出:“以为文者,气之所形”,文章是“气”的表现。气,指人的修养、气质、精神力量。接着提出总领全文的“养气”说。“气可以养而致”:“气”,可以通过加强修养而得到。在具体阐述“养气”说的时候,作者引古人事例作了说明。一是孟子的“我善养吾浩然之气”。“浩然之气”:即博大刚正之气。作者认为,孟子的文章,内容宽厚宏博,并且充溢在天地之中,正是跟他的“气”的大小相称。这实际上强调的是内在修养问题。二是司马迁。作者认为司马迁遍游天下,知多见广,所以他的文章风格疏放潇洒,跌宕多姿,颇有奇气。这实际上是强调外在阅历问题。最后,作者总结道,孟子、司马迁二人的文章,都不是学出来的,而是因为“气”充满在他们心中。这段论述很周严。
第二段,就自身经历进一步对“养气”说展开论述。作者有前后不同的两种学习经历。第一种是交游不广、见闻不博,只学古人陈旧过时的东西。第二种是“求天下奇闻壮观,以知天地之广大”。作者在谈到第二种学习经历时,列举了四个事实:一是经过秦汉故都,尽情观赏;二是眺望黄河,想像着古时的英雄人物;三是到了京城,饱览一切,知道了天地的广阔、美丽;四是谒见了欧阳公,知道天下的好文章都汇集在这里。归纳起来,实际上是游览天下名山大川 ,广交天下的文人学士。而这两样,实际上说的都是外在的阅历,可见,苏辙是更重视外在的阅历的。
写信的目的是想要求韩琦接见,文章至此,却还只字未提。
第三段:由上文欧阳公,自然引出韩琦。这一段主要是颂扬韩琦。表明欲见之意。“才略冠天下”,才能谋略位居天下第一。“入则周公、召公,出则方叔、召虎”,是说韩琦在内政方面有如周、召二公之贤,在领兵方面就像方叔、召虎那样能干。“不志其大”:志,有志于。这段最后“故愿得观贤人之光耀,闻一言以自壮,然后可以尽天下之大观而无憾者矣”,明确求见之意。
第四段,再次自明志气,再次表明求见之意。“益治”:进一步钻研。“且学为政”,并且学习治理政事。“辱教”,屈尊指教。这一段特别申明入京师“非有取于斗升之禄”,可见其志向宏大。
最后对此文谈几点意见:
1.“养气说”有值得借鉴处。作者在论述“气可以养而致”的时候,特别强调了客观阅历的重要,这实际上是强调了生活体验对一个作家的重要作用。今天看来,这个观点也是正确的。但文中所说“文不可以学而能”的观点,是有片面性的。同“气可以养而致”也相矛盾。郭绍虞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中,对这句话也有微词。他说:“……子由上不能如子瞻之入化境,而下又不敢有作文之意,不欲求工于言语句读以为奇,此所以谓‘文不可以学而能’。”
2.写作手法上比较新颖、巧妙。先离开主旨,纵论其他,到了第三段“太尉以才略冠天下”,笔意才收拢来,扣紧题目,读来不但没有离题万里之感,而且仔细体味,前面所述,正是烘托下文。特别是第四段,从另一角度申述非求“斗升之禄”,而以“益治其文”为其志,来进一步说明求见韩琦的原因。这样的文章,在构思上是需要功力的。
3.即使从写法上看,也不能说没有作态的意味。信中流露出的当时社会所流行的浮夸阿谀的风气,更是不能效法。
全诗写景抒情都十分自然,没有造作之感。前两句景中含情,意在写节序变换容易引起人的思念。后两句借黄莺的鸣啭表达对心上人的怀想,情中有景。诗虽简练,却表达了相思之情。
冬雪初罢,树木的枝条便已悄悄绽出青青的嫩芽,冰开始消融,水面荡漾着阵阵绿色的涟漪。在这大地回春之时,每日独守空闺的思妇,也走下绣楼。她来到春天的怀抱,尽情呼吸着春天的清新空气,仿佛自己干渴的心田也得到了滋润,开始复苏。当然,在这样美好的春光里,她也绝不会忘怀自己日夜思念的夫君。她与他分手,正是“杨柳依依”的时节,她还曾亲手折杨柳为夫君送别。那柔丝千缕袅娜低垂的杨柳,正象征着他们夫妻之间缠绵缱绻、难舍难分的一段柔情。如今柳色又一次泛出了青色,自己的亲人该回来了吧?何况冰雪已经消融,可以大大减轻道途上风雪跋涉之苦。
突然,树上传来了黄英的恰恰娇啼,打断了思妇的遐思。鸟儿的每一声婉转的歌唱,在思妇听来,都是一支深情的相思之曲。《诗经·豳风·东山》末章有云“仓庚(即黄鸟、黄莺)于飞,熠燿其羽;之子于归,皇驳其马。”这是归来的征人在途中想象当初结婚时的情景“记得那天黄莺的翅儿闪闪映太阳,那人过门做新娘,马儿有赤也有黄”。也许,此处的思妇也有黄莺的鸣叫,回忆起结婚那天的种种欢悦了吧?于是,她对夫君的怀念更加深沉,对夫君归来的企盼也更加殷切,更加难以抑制了。此诗意境与《诗经·小雅·出车》的后半句有些异曲同工。《出车》里写到思妇对征人的怀念,是“未见君子,忧心忡忡”,最后一章更写到“日迟迟,卉木萋萋。仓庚喈喈,采蘩祁祁”的时节,征人终于凯旋归来。王僧儒此诗可能受到《出车》的启示,而其笔墨中,重在写思妇因春怀人之情,特别是她听到黄莺鸣叫的刹那,所产生的心理感受,这与《出车》借景喻情的手法不同。
全诗寥寥四句,前三局皆是写景,直到第四局才将相思之情略略点明,因而给人以含蓄蕴藉之感,颇具唐人绝句的风姿。明人张溥称王僧儒“诗文新丽顿挫”,于此可见一斑。
文章首先陈述了虞虢之间的紧密关系,然后揭露出晋侯残酷无情的本质,最后提醒虞国公国家存亡在于德行,而不在与神灵。文章批判了迷信宗族关系和神权至上的迂腐,反映了当时的民本思想。文章结构严谨,条理清晰,开头只用“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一句点明事件的起因及背景,接着便通过人物对话来揭示主题。语言简洁有力,多用比喻句和反问句。如用“辅车相依,唇亡齿寒”比喻虞虢的利害关系,十分贴切、生动,很有说服力。
晋献公吞并虢国和虞国的成功,要归功于他的心狠手毒:一方面以本国宝物作诱饵,诱敌手上钩;一方面六亲不认,不顾同宗亲情,唯利是图。于是,不惜以阴谋诡计骗取虞国信任,将两国逐个吞食。俗话说,“舍不得孩子,打不到狼。”“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晋献公实实在在地照这样去做了,并且得到了回报,实际上什么都没有损失。但是,攻城略地的成功,却以不顾礼义廉耻为代价,得到了实际利益和好处,而因此失去了人心和道义。对于重视民心和道义的人来说,这样做是得不偿失;对于寡廉鲜耻的人来说,失去的无所谓,得到的才是实在的。人们总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来决定取舍的。
如此说来,对于寡廉鲜耻、心狠手毒之徒不应当以仁义道德之心去对待,最好是以强硬的态度,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虞国的灭亡,就灭在太相信同宗亲情,对不义之徒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以为对方跟自己是一类人,以一种近乎于农夫的心肠,去对待凶狠的毒蛇。如果说这也是一场悲剧的话,那么则是由自己推波助澜、助纣为虐而导致的。如果灭亡的结果是自己一时糊涂、认识不清,被披着羊皮的狼蒙蔽了,尚还可以寄予一点同情,然而有贤臣坦诚相谏,苦口婆心地开导,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执迷不悟,固执己见,则可以说是咎由自取,不值得一点同情。
曾经是作威作福的国君,一朝变成随他人之女陪嫁的奴隶,这种天上、地下的巨变,不能不使人感叹。这也应了那句老话:“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历史是不应当忘记的,读史可以使人明鉴,使人清醒。即使弱小而无法与强暴抗衡,那么弱小者之间的彼此照应、鼓励。安慰、同病相怜、支持,也可以让人在风雨之中同舟共济,患难与共,正所谓唇齿相依,唇亡齿寒。这些从惨痛的历史中总结出来的教训,完全可以说是千古不易的。就连平民百姓都懂得,听人劝得一半。欺人太甚的事不可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即使无法奋起抗争,最起码是可以想法避开的。既不听劝,又不抗争,的确算是病入膏肓,不可救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