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共二章,每章九句。前后两章共用了四个比喻,语言也相似,只是押韵不同。关于诗的主题,有几种不同的说法。《毛诗序》认为是“诲(周)宣王也”,郑笺补充说:“诲,教也,教宣王求贤人之未仕者。”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举例证明鲁诗、齐诗、韩诗都与毛诗观点一致。到了宋代朱熹《诗集传》则说:“此诗之作,不可知其所由,然必陈善纳诲之辞也。”认为这是一篇意在劝人为善的作品。今人程俊英在《诗经译注》祖毛、郑旧说而加以发展,说:“这是一首通篇用借喻的手法,抒发招致人才为国所用的主张的诗,亦可称为‘招隐诗’。”这种说法较易为今人所理解。
先谈朱熹的说法。他分析第一章说:“盖鹤鸣于九皋,而声闻于野,言诚之不可揜(掩)也;鱼潜在渊,而或在于渚,言理之无定在也;园有树檀,而其下维萚,言爱当知其恶也;他山之石,而可以为错,言憎当知其善也。由是四者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理,其庶几乎?”他将诗中四个比喻,概括为四种思想:即诚、理、爱、憎。并认为从这四者引申出去,可以作为“天下之理”——即普遍真理。他的说法看起来很辩证,都是用发展的变化的观点分析问题,而且兼顾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然而他却是用程朱理学来说诗,这一点从他对第二章的解释中看得更加清楚。
《诗集传》释第二章结句引程子曰:“玉之温润,天下之至美也。石之粗厉,天下之至恶也。然两玉相磨,不可以成器,以石磨之,然后玉之为器,得以成焉。犹君子之与小人处也,横逆侵加,然后修省畏避,动心忍性,增益预防,而义理生焉,道理成焉。”程子说诗与朱子说诗,如出一辙,皆为引申之词。“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就字面而言,就是另一座山上的石头,可以用来磨制玉器,今人也常常引以为喻。然而是否为诗的本义呢,似乎很难说。
再谈今人程俊英关于此诗的解释。程先生在《诗经译注》中说:“诗中以鹤比隐居的贤人。”“诗人以鱼在渊在渚,比贤人隐居或出仕。”“园,花园。隐喻国家。”“树檀,檀树,比贤人。”“萚,枯落的枝叶,比小人。”“它山之石,指别国的贤人。”“毛传:‘榖,恶木也。’喻小人。”她从“招隐诗”这一主题出发,将诗中所有比喻都一一与人事挂钩,虽不无牵强附会,倒也自成一说。
其实,就诗论诗,不妨认为这是一首即景抒情小诗。在广袤的荒野里,诗人听到鹤鸣之声,震动四野,高入云霄;然后看到游鱼一会儿潜入深渊,一会儿又跃上滩头。再向前看,只见一座园林,长着高大的檀树,檀树之下,堆着一层枯枝败叶。园林近旁,又有一座怪石嶙峋的山峰,诗人因而想到这山上的石头,可以取作磨砺玉器的工具。诗中从听觉写到视觉,写到心中所感所思,一条意脉贯串全篇,结构十分完整,从而形成一幅远古诗人漫游荒野的图画。这幅图画中有色有声,有情有景,因而也充满了诗意,读之不免令人产生思古之幽情。如此读诗,读者便会受到诗的艺术感染,产生无穷兴趣。若刻意求深,强作解人,未免有高深莫测之感。
上片分两层。前两句为一层,写对杭州风光和长官诗才的赞赏。“钱塘风景古来奇”一句,是对杭州美景的高度概括,涵盖了时、空两个方面,用一个“奇”字点明了它的审美特征。杭州是两个太守做官的地方,从这里落笔来写就十分自然了。接着,由地方写到长官:“太守例能诗。”这句由唐诗“苏州刺史例能诗”变化而来,移用于唐时在杭州交接的新、旧太守,便很精切。旧太守陈襄是位诗人,在杭州与苏轼多有唱和,有《古灵集》存世。新太守杨绘也是位诗人,原有集,已佚,《全宋诗》尚收其诗十首。杭州“太守例能诗”,后来成了佳话,连苏轼本人也包括在内了(苏轼在宋哲宗元祐年间出任杭州知州)。后两句为又一层,写对迎候新太守的场景的想象:走在前面迎候新太守的官员在哪里呀?我的心已经从钱塘江向西飞去了。因为杨绘取道西面的苏州,所以词人说“心已誓江西”。两句通过想象和心理描写,显示了迎接新太守的热情和真诚。
下片借当前萧瑟凄凉的秋景,烘托送旧迎新时难堪的情绪。“花尽后,叶飞时,雨凄凄”三句,描写了秋天花谢叶落,苦雨淅沥的景象,渲染了萧瑟凄凉的浓厚气氛。如此着笔,完全是为了烘托送旧迎新时的难堪:“若为情绪,更问新官,向旧官啼。”意思是说,还要问一问两位太守,当新官面对旧官,杭妓哭笑不得的时候,你们的感受如何呢?其所以如此问,是因为唐宋时赴任迎任,有官妓为先导的风习。这里运用了乐昌公主破镜重圆的典故,却作了“质”的改造,使原来的“悲剧”变成了“滑稽剧”。试想对身为官妓的“杭妓”来说,前任“旧官”与后任“新官”杭州太守哪里是什么前夫、后夫?既然如此,又哪里谈得上什么哭笑不得!词人这样写,只是一种游戏笔墨,向两位同僚寻寻开心,从另一角度看,也可以说是友谊的一种表示。
全词围绕着送旧官、迎新官来写,且采用用典的写作手法,既赞美了风景,又有对人物的评价和细致的心理刻画。虽是应酬之作,但表达得很风趣,也没有阿谀之情。
“帝里重清明,人心自愁思”,一个“重”字,一个“愁”字,开篇明义。
京城一年一度又是清明,也许清明是一个普通的日子,然而漂泊在外的游子此刻的心中却贮着一片愁楚。一开篇,全诗就置入了青灰的愁绪中,奠定了抒情状物的基调。清明节,唐人有游春访胜、踏青戴柳、祭祀祖先的风俗,往往倾城而出。
“车声上路合,柳色东城翠”,就惟妙惟肖地点染出了这种境界。说点染,是因为是作者并未进行全景式的描述,而是采用动静结合,声色倶出的特写手法,犹如一个配着声音的特写镜头,生动自然。远处,甬路上传来了一阵吱吱嘎嘎的行车声,这声音有些驳杂,看来不是一辆车,它们到哪里去呢?“柳色东城翠”,哦,原来是到东城去折柳踏青。一个"翠"字不禁使人想到了依依柳烟,濛濛新绿的初春图景。接着,“花落声齐生,莺飞蝶双喜”,诗人又把想象的目光转向了绿声青青的郊外。
坐在马车上,顺着青色的甬路来到绿意萌生的柳林,来到万勿复苏的郊外。白的杏花、粉的桃花轻盈地飘落,而毛绒绒、绿酥稣的小声却齐刷刷地探出了头,给这世界点缀一片新绿。群莺自由自在地翱翔,美丽的蝴蝶成双成对地嬉戏,一切生命都在尽享大自然的温柔和丽,这该是何等畅快、舒心。
然而诗人并未“渐入佳境”,笔锋一转,把目光收回身旁。"堂堂坐相忆,酌茗代醉",一动一静,两个镜头浦,我们仿佛看到了诗人独坐旷室,痴痴地追忆什么,继而端起茶杯,默默一饮而尽,叹口气又呆呆坐出神。这里的孤寂、愁思,这里的凄冷、沉默,同欣欣向荣的大自然、欢愉的郊游人群形成了一种多么鲜明的对比。诗人追忆什么,是童年无拘无束的天真自由,少年隐居的苦读生活,还是欲登仕途的漂泊岁月?诗人在愁什么,愁仕途的艰辛难挨,还是愁人世的沧桑易变?
融融春光下诗人抒写了无尽的感慨,个中滋味令人咀嚼不尽。 诗人想入仕途却又忐忑不安;欲走进无拘无束的大自然,却又于心不甘。种种矛盾的情绪扭结在一起,寓情于景,寓情于境,自然而传神地表达出诗人微妙、复杂的内心世界。
这首诗的题目就叫《夜宴谣》,可想而知,是写唐时那种“醉酒歌舞”的夜生活的。王国安先生在《温飞卿诗集》前言里介绍说:
“一般说来,温庭筠的诗好用浓艳的词藻,缺乏深刻的思想内容,存在比较浓厚的形式主义倾向。这种倾向,在他的乐府诗中表现得最为明显。”
这一段话,在黄子云的《野鸿诗的》中也曾说过:
“飞卿古诗与义山近体相埒,题既无谓,诗亦荒谬;若不论义理而只取姿态,则可矣。”
这样的论点,早成了正统的共识。许多评论者大都是把温庭筠当作一个唯美派的形式主义者,而认为他作品的思想内容是不健康的,有的甚至说成是淫秽腐朽的。王安国先生接着说:
“本来在中唐时期,由于白居易的倡导,诗人们‘缘事而发’,竞相创作新乐府,指摘时弊,反映现实,这种良好的风气,在晚唐作家中并未消失。但是温庭筠的乐府诗,反映社会现实较少,而刻意追求的是形式的华美,描摹的是醉酒歌舞的奢靡生活,充满了珠光宝气、脂粉香泽。他的一部分五七律中,也有这样的情况。这种浮艳轻靡的诗风,是和他长期出入歌场舞榭的放荡生活分不开的。”
很明显,在王国安先生看来,从新乐府来说,是晚唐不及中唐,而温庭筠又是晚唐中之最不济事者。
其实,这恐怕是误解,或者竟是偏见。艺术上的繁复,是成熟的表现;不能以直白粗放为进步,而以艳丽多姿为堕落。单瓣的原菊,当朴素的黄星洒满山峦的时候,也许是秋色宜人的,论野趣可;然于“花”,终少了几许姿色。如果把这满山的黄花,尽换作后人在原菊的基础上用心血和智慧培育出来的、成百上千的名菊,如“主帅红旗”、“西施洗发”、“黄海秋月”、“碧水长天”,还有什么“绿牡丹”、“碧玉簪”等等,等等(仅此名目,就足令人心醉),则那整个大自然都将是充溢着美的发现,使人每见一枝,都大为惊叹,留连忘返,则是比单一的黄花,一目了然,有着更多的情趣和风韵。诗,和所有的艺术一样,也应当如此。就以王先生夸许的白居易的著名的新乐府而论,“满面灰尘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刻画一位烧炭老人,形象当然是鲜明的,诗人的“苦宫市”之情也是明白的。然而,对于统治阶级的揭露,实事求是地说,绝像是一篇新闻报导,毕竟不耐读。原因就在于欠了点韵味和深度。这也难怪,因为正如他自己说的:“当此日,擢在翰林,身是谏官,手请谏纸,启奏之外,有可以救济人病,裨补时阙,而难于指言者,辄歌咏之,欲稍稍递进闻于上。上以广宸聪,副忧勤;次以酬恩奖,塞言责;下以复吾平生之志”而已。他原本就是写给皇帝看的,所以他只能如此。当然,作为一种写法,原也无可厚非。但如果把它抬得太高,以为只此才是好诗,就未免有点以偏概全,不知“百花齐放”为何物了。毛泽东在总结了唐宋诗的规律以后,指出来说:“诗要用形象思维,不能如散文那样直说。”根据毛泽东的意见,可见用形象思维的诗人,也不能就说比散文化的诗人为低。聪明的说法是:都是时代的花朵,各有各的时代赋予他们的特色。
温庭筠这位艺术家的特色,也就是他倒霉的地方,就在于他的诗词,几乎是很少用散文式的语言的,绝少直抒胸臆。他只习惯于用形象说话。他的诗艺高超之处,可以这样说,他仿佛早在一千多年以前,就懂得了迟至今日才在电影美学里为电影大师们所掌握的蒙太奇。他只是在逻辑思维的“经”上,去突出作为“纬”而显现的形象,让织出的艳丽的花纹把经掩盖起来,让这些看似跳跃性很大、甚至不大相关的景象,通过它们的分切组合,而显示出作品的意蕴。这种手法即令当初在电影里,也曾经使人大惊小怪的,更何况他早在一千多年前的诗里就出现了。所以说他是形式主义的,虽不合乎事实,但也就是可以谅解的了。就以王先生认为“描摹的是醉酒歌舞的奢靡生活”的这首《夜宴谣》为例,读着它,让人仿佛感到在这丑恶的现实之中,有一颗能于别人的笑闹中见到泪光的伟大的心,正在因别人的痛苦而颤栗。当然,这是要读者自己去体会,而不是他直接告诉读者的。可见批评,固在衡人,其实也是在称量自己。不能从华丽的外饰下区分出善良和丑恶、伟大和猥琐,而一概认为华丽即放荡,这样草率地断言别人为形式主义,恰好证明这个批评本身,倒真是形式主义的了。
《夜宴谣》不仅形式华美,思想内容也是深刻的。只是它不像《卖炭翁》那样,将要表达的思想明摆在了外面,而就是要人从他的形式后面去细心地探求。这大约是时代到了晚唐,走向没落的封建统治阶级那种能容纳“补时阙”的胆略,也随之逐渐地衰落了之故。是以这才产生了“温李”这样华丽而隐晦的作品。学者们既在政治和经济上划分出中唐和晚唐,却要求这两个不同时代的作家风格一致,这本身就已违反了历史的逻辑。其实晚唐的诗,也是别有一番风味的。
此诗一开头:“长钗坠发双蜻蜓,碧尽山斜开画屏。”它确实不如“卖炭翁,伐薪烧炭南山中”那样好懂。既然题目写的是“夜宴”,那当然,这儿写的“长钗”指的就是侍姬、歌妓、舞女。当满堂都是“虬须公子五侯客”时,特别是下面点明了这是天子的私宴时,则这些歌舞妓也就绝对不止一个。所以可以把这一句理解为这是一队队这样长钗、坠发,打扮得十分妖艳的绝色女子。能蓄有这样多的技艺高超的绝色妖姬之宫庭,其富贵自是不待言的了。所以胡仔说他善于写“富贵佳致”。这不是主观的代诗人设想,而是内在逻辑的必然联系。是以诗人在此只点到为止;这正是他的笔墨经济之处。如果根据诗人特地圈定的这些景物,把它们串联起来,这就像是电影镜头,一开始从一队队歌舞妓摇了过去,接着,镜头摇到了碧山,只见奇峰叠翠,飞瀑流湍。从脂粉的细腻,一下推到了丛山峻岭的雄奇。读者或许会奇怪:此处哪来如此峻美的山林幽谷?碧山尽了,原来是此处的偌大的画屏。画屏移开,这才出现了酒宴的情景。至此,读者不能不惊喜作者的艺术手法之新奇。在一开头的这一联里,居然悬念丛生,一波三折,遥遥写来,非常引人入胜。没有新奇感,那是谈不上艺术的。何况他这儿的新奇,原不是为了猎奇而节外生枝。它原本就是这儿的典型环境,只不过在介绍时,作了点波折,遂显得别致而已。
第二联:“虬须公子五侯客,一饮千钟如建瓴。”诗人采用了避实就虚,虚实结合的写法。前来赴宴的客人是要点明的,所以“虬须公子五侯客”,毫不含糊。因为不点明就不知他们身份的高贵。其实这宫廷的宴会,只不过是意在指出这就是上层社会的缩影。但他用一“客”字,又躲闪了开去。虬须,当是爱将;公子,是贵裔;而五侯,是借东汉的典故,借指专权的宦官。晚唐之季,宦官之祸到了无比严重的地步。《旧唐书·宦官传序》说:“自贞元之后,威权日炽,兰锜将臣,率皆子畜;蕃方戎帅,必以贿成;万机之与夺任情,九重之废立由己。”所以温庭筠这样写,绝不会是无所指的。但他用“客”字推了开去,不露君臣的痕迹,以免刺激。但用主客以写君臣,这实际又是最大的刺激。虚虚实实,真所谓“羚羊挂角,无迹可寻”。至于客有多少,酒宴如何丰盛,主客们又是如何放浪形骸之外,这在诗里都不好写,于是他采取实物变形的手法,仅用了一句“一饮千钟如建瓴”以尽之。钟,是圆形的大肚壶。“一饮千钟”,正如“白发三千丈”一样,虽实犹虚。因为既可以指他们豪兴方长,饮的酒多,一气可吞下千钟之酒。但也可以是指宾客之众,济济一堂,大家举起杯子时,那数不清的杯子,简直需千钟才斟得满。这儿的虚比实有更大的容量。既然一饮千钟,那倒酒之势,是会像雨从高高的屋脊倾泻而下那样的。这恰似现代电影中的主观镜头,他把倾下的千钟之酒,非常形象地化成了飞流直下的瀑布。则这表象虽虚,却又非常的质实。诗中深刻地写出了奢侈到了十分惊人的程度。它所揭露的,将比任何叙述的语言都更为丰富得多的。
看来“虬须公子五侯客”并非是诗人所属意的主人,是以于他们只是虚晃一枪,接着就用非常细腻的笔触,写下了歌姬舞妓的姿容:“鸾咽奼唱圆无节,眉敛湘烟袖回雪。”鸾凤和鸣,古时用来形容声音的美妙。奼,是美女。唐时眉饰有一种含烟眉。着一“湘”字,使人想到了屈原的“结桂枝兮延伫,羌愈思兮愁人”的神态。美音和咽联系在一起,美容和愁联系在一起,使美而生愁,正如人们见着了西子捧心,那是非常容易动人恻隐的心弦。这一联,艺术效果是非常强烈的。当然,如果和白居易的新乐府《胡旋女》“弦鼓一声双袖举,回雪飘飖转蓬舞。左旋右转不知疲,千匝万周无已时”比起来,那以秾丽著称的温八叉,确实不及香山居士之风流酣畅。当她“曲终再拜谢天子,天子为之微启齿”时,他这里的舞者和欣赏舞者,在感情上是很融洽的。虽然白居易意在“数唱此歌悟明主”,但对那可怜旋转得“人间物类无可比,奔车轮缓旋风迟”的舞女,诗人只是欣赏,却全无半点怜悯与同情。他的眼睛是向上看的。他的“指摘时弊”只不过是如鲁迅先生说的,意在招呼他的主子不要把袍子烧了而已。温庭筠这样的诗,看来他反映现实是较少的。他不是新闻报导,是以他看到的不是舞女们的“斗妙争能”,不是“曲终再拜”,而是歌女因哽咽而跑了调,舞女在疾旋时微皱着双眉。温庭筠是精通音律的,正如“曲有误,周郎顾”那样,她们细微的失误,都难逃他那敏锐的神经。然而,这里与音乐的悟性无关,他是用良心在感觉,他是出于伟大的同情,这才能在别人看来是“香衫袖窄裁”、“金丝蹙雾红衫薄”连范文澜先生都说她们“故作媚态,尤为淫靡”的时候,温庭筠看到的却是痛苦的悲咽和愁容。
体贴,也是要有生活基础的,不是平日深谙她们的痛苦,或者竟是自己也有类似的经验,他不可能在欢乐的华林,偏偏有此悲凉之雾的感受。温庭筠只不过写出侍姬们因失去了人格的尊严,过着心灵屈辱生活的痛苦,没有直接去指摘那个社会,指责这种奢靡的生活,如白居易那样,明白的说“禄山胡旋迷君眼,兵过黄河疑未反;贵妃胡旋惑君心,死弃马嵬念更深”。——其实白居易在这儿把舞妓和安禄山、杨贵妃等同了起来,姑不论拟于不伦,说穿了也不过是女人是祸水的老调,为唐明皇开脱而已。而温庭筠这里,虽只勾画了豪门夜宴中的这么两个细节,然而作家的进步倾向就寓于这细节之中了。他就是要给这样美妙的生活戳上一个窟窿,而不是弥补它,粉饰它。珠光宝气在他的笔下,无异是套在她们纯洁心灵上的枷锁,粉脂香泽,也不过是给尊严的人格涂上屈辱的标志。他写的是另一种现实。他是眼睛向下的。是以他看到的,不是至高无上的皇帝的脸色,而是压迫在最底层的妓女们的痛楚。用现在的话来说,他不仅写出了阶级的对立,甚至还写出了压迫的根源。写出了皇王贵族的欢乐,就是建立在她们的痛苦之上的。虽然他当年不可能懂得什么是阶级斗争的学说,但可以肯定地说:他如果没有反对晚唐这种没落统治的进步思想,是绝对不会与这些“虬须公子五侯客”在感情上是如此绝然对立的。仅这一点,他便远远胜过许多古人,也远远超过了白居易的乐府水平。这样具有鲜明立场的诗,不能称之为现实主义的杰作,而硬要说成是什么“内容腐朽”,“无非是宫体的变形”,这是莫大的冤枉。他虽参加了夜宴,但感情却不同,能有如此用心,根本谈不上什么“放荡”。他不仅看到了这些女奴的痛苦,而且还有勇气在自己的乐府中为她们表达出来,根本不能说这是“形式主义”。当然,正是他的这种立场和表现,是要被封建的士大夫们说为“无行”的;他若“有行”,也就是和他们一个样了。然而对于今人,对于进步的评论家,由于立场的不同,不能和封建主义者同一个腔调。是以跟着前人而不加分析地说温庭筠是什么“缺乏深刻的思想内容”,说他“描摹的是醉酒歌舞的奢靡生活”,是没有“反映现实”,没有“指摘时弊”,就未免有乏艺术的真知灼见了。
他正是出于对女奴的同情,因此对于她们的对立面——这里的主客们就不能不感到愤懑。他表面上把主人写得何等的殷勤好客,然而,实际上却正是在揭露他们的贪得无厌。“清夜恩情四座同,莫令沟水东西别。”他要使四座同恩,要作长夜之饮,甚至奢望他们这样的日子地久天长,真格有不散的筵席,好让这些公子王孙们永远陪伴着他,莫要像沟水那样作东西之别。主人的这种希望享尽人间富贵荣华的感情是非常强烈的。但既然他们的欢乐是建立在歌舞侍姬们的痛苦之上的,则这一对矛盾的结果,那就必然是:统治者愈长欢,她们的痛苦也就愈深沉。这种对于公子王孙们的“恩情”,就是加在她们头上的罪孽。统治者如此之尽情享乐,她们不得不歌喉裂,舞腰折,不可能如白居易说的那样“不知疲”。在温庭筠的笔下,她们正是心力交瘁的。他用了类似今天蒙太奇的隐喻手法,写出“亭亭蜡泪香珠残,暗露晓风罗幕寒。”当酒酣耳热之际,谁会因残烛而想到泪痕呢?谁又会因拂晓前的寒风而为他人感到了寒冷呢?这绝不会是“一饮千钟如建瓴”的座上客,而只有那些侍姬们的心境才会如此。所以这一联其实是写侍姬们的,但却是写诗人用心感觉到的。同一舞妓,在别人看来是香艳肉感,而他却看到了泪珠和战栗。这的确是巨大的思想差距。
世人一向以温庭筠同情妓女来鄙薄他,殊不知这恰恰使自己站在封建主的立场上去了。这正如《红楼梦》中贾政说的:这样演下去,“明日就要酿到弑君杀父”。而在贾宝玉看来,却是“就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温庭筠正是如此。态度之不同,原本就是立场的不同。温庭筠在这儿反封建的立场是非常鲜明的。
诗人巧妙地利用时空穿插,在这里补叙出主人的身份:“飘飘戟带俨相次,二十四枝龙画竿。”据《典略》载:“天子戟二十有四。”那么温庭筠在这里是把批判的矛头指向封建的最高统治者了。他用典章制度形象地告诉了人们:原来这儿的主人就是天子,无怪乎是如此之豪华。这象征着天子之威仪的用金描着龙的戟竿,却滑稽地对着轻狂的醉汉;而那戟上显示雍容华贵的缎带,于歌舞妓的寒栗中飘动,构成了穆肃威严而又靡烂悲凉的意境。这真是晚唐极其鲜明而又深刻的写照。
全诗共四绝,他的叙述是采取交叉方式进行的。即在每一绝中,都是把歌舞妓和皇王贵戚们对比着写的,使人产生强烈的印象。不知他是有意还是无意,在每一绝中,又总是先在上联写歌舞妓,后在下联再写皇王贵族。这在封建社会等级森严的制度下,仅这失序就是大逆不道的。所以温庭筠终至没没以终,那倒是与他这种耿介拔俗的气节分不开的。他可以说是一个悲剧的性格。不在封建的没落中找正直,而也随同封建之陈辞烂调以贬抑之,这不能不是当代学者的耻辱。
最后一绝更妙。“裂管萦弦共繁曲,芳尊细浪倾春醁。高楼客散杏花多,脉脉新蟾如瞪目。”“裂管萦弦”,是歌舞者之悲辛;“芳尊细浪”见欢宴者之舒适。诗到这里有点小的变化:他用一联把妓女和主客的苦乐、既矛盾又相关的关系总在了一起,为夜宴作一小结。不像上三绝分两联写,而是并到一联里。但在写法上依然是先妓女而后皇王贵族,腾出下联来发感慨。不过他的感慨也特别,依然是形象而不是议论。是以末联最不好懂;然而也实在是深刻。
“高楼客散杏花多”,这里点明了时间,繁杏盛开,正是早春时候。新月已高,说明夜已深沉。所以身穿薄纱的歌舞妓们,要感到春寒料峭了。然而要说“客散杏花多”,是因为酒宴已散,王孙公子们各自要回府去了,各府的执事之众,此时皆燃起了灯笼火把,只见一片火光,顿时把个皇宫内苑照得一片通明。于是,原先苑内隐在蒙胧的月色之中的杏花,一下被照得分外的红了。他在另一首诗《走马楼三更曲》中曾这样写过:“玉皇夜入未央宫,长火千条照栖鸟。”黑夜中树上本来看不见的栖鸟,一下就被千条长火照见了,可为此诗的注脚。可见当时场面之大。他的艺术之特色,就在于他不说车马填闉,而偏要说灯红熔杏。这就既写出了客人的执事之多,排场之大,从而也突出了主人的庭院之闳美。周必大《二老堂诗话》载:“白乐天集第十五卷《宴散诗》云:‘小宴追凉散,平桥步月迟。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残暑蝉催尽,新秋雁载来。将何迎睡兴,临睡举残杯。’此诗殊未睹富贵气象,第二联偶经晏文献公拈出,乃迥然不同。”晏殊之拈出第二联有富贵气的,正是温庭筠这里的意思。然而,白居易只不过直叙其事,而温庭筠则写出了光与人的视觉心理,更妙在他用漫画的笔法,勾勒出“脉脉新蟾如瞪目”,简洁地画上一个初出茅庐的月亮,见了这样豪华的场面,惊得目瞪口呆了。以此作结,这也就足够了。
他没有说月亮瞪目是为了什么,仍然留给大家去想;但这样并不等于他没有说。月亮惊大了眼睛,这形象就是很新奇而意义又非常含蓄隽永的。比僧本真的“夸道客衙好灯火,不知浑尔点膏脂”浑成多了。有意义的是:嫦娥本来是为了长生不老才逃进月宫里去的,然而在诗人笔下,月亮的寿命居然只有三十天;从朔而望,从望而晦,一月一个新月亮。是以刚见世面的“新”蟾,是那样的幼稚,乍一见到这个场面,竟傻了眼;则此处之富丽真足以羞月,使嫦娥也感到了月宫的寒酸。神仙尚且如此,世人的惊讶当然更甚。其实,写神仙的幼稚无知,正是写人间的腐败已到了人神共怒的地步。他只是不用这样叙述的笔法,而采用形象的寓意罢了。那么诗人在这极度的夸饰之中,也是寓有严于斧钺的批判的。
这就是温庭筠。如果说杜甫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是一幅色彩对比非常鲜明的油画,它以逼真见长,然而也就见画而止。那么温庭筠的这个结尾,就是一幅更饶讽刺意味的漫画。让月亮对着朱门宴散的情景而瞠目相向,这极其富于艺术的讽剌趣味。如此清新幽默,则不是“宫体”所限制得了的。
按余冠英的说法,这是一首描写歌舞晚会场面的小诗,只有欢乐而已,没有多深的政治意义。
在一个贵族欢宴的场合,有一个身份高贵的青年男子,在中央为大家起舞助兴。只见他一幅少年得志、得意洋洋之态,边舞蹈边吹奏笙竽之类乐器,人们欢呼雷动。他得意之际,便左手执定乐器,右手来招呼诗人与他协奏《由房》之乐。受这种氛感染,人人都能感到无比欢欣快乐。接着写这位男子狂欢之余,放下乐器,开始跳起舞来,其乐陶陶,令人陶醉。他左手执定羽旄,右手招诗人与他共舞《由敖》之曲。场面欢畅淋漓。
诗共二章,摄取了两组歌舞的画面,一是奏“由房”、一是舞“由敖”。“由房”可能是“由庚”、“由仪”一类的笙乐,属房中之乐。胡承珙《毛诗后笺》:“由房者,房中,对庙朝言之。人君燕息时所奏之乐,非庙朝之乐,故曰房中。”而“由敖”可能即骜夏,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敖,疑当读为骜夏之骜, 《周官·钟师》:奏九夏,其九为骜夏。”今天已不知两舞曲的内容,但从君子(舞师)“阳阳”、“陶陶”等神情上看,当是两支欢快的舞乐。“其乐只且”恰恰说明其乐之甚。“只”,韩诗作“旨”;《诗三家义集疏》:“旨本训美,乐旨,犹言乐之美者,意为乐甚。”
诗的格调流美。所演奏的是房中宴乐,乐曲比较轻快,而演奏者本人也自得其乐,《程子遗书):“阳阳,自得。陶陶,自乐之状。皆不任忧责,全身自乐而已。”想见舞师与乐工是乐在其中。诗人为乐工,故诗中“我”在描写歌舞场面时也就比较轻快这与《王风》其他篇章那种苍凉的风格迥然不同。
如果按朱熹的解释,此诗写夫妻歌舞为乐。丈夫邀请妻子一起跳舞,由妻子唱出来,表现了他们自得自乐、欢畅无比的情绪。古代的文学作品中,写夫妻恩爱、歌舞自娱的情形并不多,多的是征夫愁弃妇怨。因为这样做,至少要这样一些前提:两个人情深意笃,有较高的修养和情趣,以及拥有较多的闲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夫妻,大字不识的衣夫,恐怕难以歌舞自娱。由此可以推断,此诗的主人公大概应是殷实人家,或是已经衰落了的世家子弟。这也容易让人想到,闲暇是人们自娱自乐、吟诗作画、游山玩水的重要前提。整日为生计而忙碌的人,不会有此雅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