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以抒相女主人公的语气叙述其短暂而难忘的爱相故事。她从头到尾,絮絮诉说其无尽的懊悔。作者以追忆的方式从故事的开头说起,不过省略了许多枝节,直接写她与相人的初次相会。这次欢会就是他们的初次相遇。初遇即便“幽欢”,正表现了市民恋爱直捷而大胆的特点。这样的初遇,自然给女性留下特别难忘的印象,她一心认定“便只合,长相聚”。但事与愿违,初欢即又是永久的分离。
暮春时节所见到的是“乱花狂絮”,春事阑珊。春归的景象已经令人感伤,而恰恰这时又触动了对往日幽欢幸福与离别痛苦的回忆,愈加令人感伤了。“况值”两字用得极妙,一方面表示了由追忆回到现实的转换,另一方面又带出了见景伤相的原因。“直恐好风光,尽随伊归去”之“伊”为第三人称代词,既可指男性,也可指女性。柳永的俗词是供女艺人演唱的,故其中的“伊”一般都用以指男性,此词的“伊”亦指男性。女主人公将春归与相人的离去联系起来,美好的春光她的感受中好象是随他而去了。“直恐”两字使用得很恰当,事实上春归与人去是无内联系的,她所作的主观怀疑性的判断,将二者联系起来纯是相感的附着作用所致,说明思念之强烈。“一场寂寞凭谁诉”,词相的发展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
“一场寂寞”是春归人去后最易感到的,但寂寞和苦恼的真正原因是无法向任何人诉说的,也不宜向人诉说,只有深深地埋藏自己内心深处。于是整个下片转入抒写自身懊悔的相绪。作者“算前言,总轻负”,是由于她的言而无信,或是损伤了他的感相,这些都未明白交代,但显然责任是女方;于是感到自责和内疚,轻易地辜负了他的相意。再讲“早知恁地难拚,悔不当时留住。”可以看出她当初未考虑到离别后相感上竟如此难于割舍。他不仅举措风流可爱,而且还品貌端正,远非一般浮滑轻薄之徒可比,实是难得的人物。而这个人“更别有、系人心处”,写说她才能体验到的好处,也是她“难拚”的最重要的原因。
结句“一日不思量,也攒眉千度”,非常形象地表现了这位妇女悔恨和思念的精神状态。攒眉即愁眉紧锁,是“思量”时忧愁的表相。意思是,每日都思量,而且总是忧思千次的,可想见其思念之深且切了。这两句的表述方式很别致,正言反说,语转曲而相益深。不思量已是攒眉千度了,则每日思量时又将如何,如此造语不但深刻,而且俏皮,十分传神。
这是一首纪游写景的短诗。诗的内容记录了李白夜游寺庙的有趣经历。全诗没有一个生僻字,从头到尾用“夸张”的手法,形象而又逼真地写出了山寺之奇高,星夜之奇妙。
“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这两句是写山寺之高。第一句正面描绘寺楼的峻峭挺拔、高耸入云。发端一个“ 危 ”字,倍显突兀醒目,与“高”字在同句中的巧妙组合,就确切、生动、形象地将山寺屹立山巅、雄视寰宇的非凡气势淋漓尽致地描摹了出来。次句以极其夸张的技法来烘托山寺之高耸云霄。字字将读者的审美视线引向星汉灿烂的夜空,非但没有“高处不胜寒”的感慨,反给人旷阔感,以星夜的美丽引起人们对高耸入云的“危楼”的向往。
“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两句,“不敢”写出了作者夜临“危楼”时的心理状态,从诗人“不敢”与深“怕”的心理中,读者完全可以想象到“山寺”与“天上人”的相距之近,这样,山寺之高也就不言自明了。
诗人用夸张的艺术手法,描绘了山寺的高耸,给人以丰富的联想。山上的这座楼好像有一百尺高,诗人站在楼顶就可以用手摘下天上的星星。在这儿都不敢大声说话,唯恐惊动了天上的仙人。
此诗语言自然朴素,却形象逼真。全诗无一生僻字,却字字惊人,堪称“平字见奇”的绝世佳作。诗人借助大胆想象,渲染山寺之奇高,把山寺的高耸和夜晚的恐惧写的很逼真,从而将一座几乎不可想象的宏伟建筑展现在读者面前,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摘星辰、惊天人,这些仿佛是童稚的想法,被诗人信手拈来,用入诗中,让人顿感情趣盎然,有返璞归真之妙。
李白的诗风豪放雄健,想象极其丰富,语言自然婉转,音律富于变化而又和谐统一,具有浓郁的浪漫主义色彩。此诗寥寥数笔,就酣畅淋漓地表现出了人在高处的愉悦、豪放、可爱、率直。
高适在仕途辉煌时,曾官至淮南、西川节度使,封渤海县侯,诗名远播。一些优秀的边塞诗赞扬了边防将士的斗志,歌颂了他们以身殉国杀敌立功的豪情,不仅形象生动而且充满了乐观情绪和爱国主义精神,表现出高适的为国“万里不惜死,一朝得成功”的政治抱负。但是他在少年时,相当落魄,其诗歌大多感慨怀才不遇,仕途失意。这首诗则写于未入仕途之时。
“尚有绨袍赠,应怜范叔寒。”这两句歌咏历史上范睢的一段故事。诗中的“尚有”,还有;“绨袍”,用一种比绸子厚实、粗糙的纺织品做成的袍子。“范叔”,指范睢。范睢字叔,故称。《史记·范睢蔡泽列传》记载:战国时范睢事魏大夫须贾,因随须贾出使齐国,齐王赐他金十金和牛酒。须贾怀疑范睢通齐,告诉魏相。魏相派人凌辱范睢,几欲置之死地。范睢装死得以逃到秦国,游说秦昭王获得成功,被拜为相,封于应(今河南省宝丰西南),称“应侯”。“范睢既相秦,秦号曰‘张禄’,而魏不知,以为范睢已死久矣。魏闻秦且东伐韩、魏,魏使须贾于秦。范睢闻之,为微行,敝衣间步之邸,见须贾。须贾见之而惊曰:“范叔固无恙乎!”范睢曰:‘然。’须贾笑曰:‘范叔有说于秦邪?’曰:‘不也。睢前日得过于魏相,故亡逃至此,安敢说乎!’须贾曰:‘今叔何事?’范睢曰:‘臣为人庸赁。’须贾意哀之,留与坐饮食,曰:‘范叔一寒如此哉!’乃取其一绨袍以赐之。”后须贾知范睢已为秦相,前往谢罪,范睢没有处死他,说:“然公之所以得无死者,以绨袍恋恋,有故人之意,故释公。”放须贾回魏国。诗中的“寒”,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寒冷,而应有贫寒、穷困潦倒的意思;“尚有”与“应怜”相连接,说明须贾虽然曾得罪于范睢,差一点置范睢于死地,但他对故人还有一点同情、怜悯之心,这是非常可贵的。也就是这样的同情、怜悯之情,救了他的命。这说明,为人不可太势利,太刻薄,要宽容,要大度。
“不知天下士,犹作布衣看。”这两句写须贾并不知道范睢已贵为秦相,还把他当成平民看待。诗人在这里是在借题发挥,意在讽刺须贾徒有怜寒之意而无识才之眼,竟然把身为秦相,把天下所重的范睢看成是布衣寒士,实在可悲可叹。诗中的“天下士”,即国士,杰出的人才。“布衣”,代指平民。古时一般平民穿布衣。平心而论,这两句议论与须贾不识范睢为宰相相衔接,有些牵强附会。范睢被魏相羞辱、鞭挞后,世人都以为魂归地府了;须贾使齐,要拜见的是秦相张禄,不可能知道范睢改名换姓。范睢布衣往见须贾,装作一副穷酸相,没有人会把他与威风八面的秦相张禄联系在一起。因此,说须贾不识国士,不以国士待之,是有些强人所难;而须贾在那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留他吃饭,赠以衣服,应当说是做得不错的,说明他的人性没有完全泯灭,这与他当初向魏相报告范睢受齐人之金,范睢受到凌辱,奄奄一息,而他不加丝毫劝阻相比,不知要胜过多少倍。也正因为如此,范睢才留他性命,让他回国。但是,诗人是有感而发,向诗人这两句中所说的现象,在当时的社会中比比皆是,诗人少年落魄,晚年才发迹,少年时虽然没有范睢那样的遭受奇耻大辱,但也没有少遭达官贵人的白眼和冷嘲热讽,没有人在他没有发迹的时候把他当作人才来看。因此诗人借范睢之事批判了这种糟蹋人才、埋没人才的社会现象;同时,也间接地表明,自己要做一个“天下士”,要成为国家有用的人才,让世人刮目相看。
这首诗叙事和议论结合,充满情感。诗人在诗中发古之幽情,给人一种强烈的感受,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诗中几个连接词的运用也恰到好处,上两句的“尚有”、“应怜”,写出须贾赠袍时的那种怜悯心态,并不以为范睢能够发迹,更没有看出范睢已经发迹,看出须贾只是一个平庸之人;下两句的“不知”、“犹作”,看上去是心平气和借事说事,而实际上是充满激情,对这种把人不当人看待的社会现象深恶痛绝,同时心高气傲,让世人为之瞻目。
这首词主要写一位能歌善舞的歌妓。写她妆饰之美、容貌之艳、歌声之亮、舞姿之婀娜。
上片描写歌妓之色。这位歌妓是随着达官贵人的车骑而来,准备在筵席上表演歌舞的,按照时间顺序,应该先写其临,次写其色。但词人却匠心独运,有意打破惯常结构,先以浓墨重彩刻画歌妓的美貌娇颜,再补足一笔,叙写其是”暗随仙驭”来赴“绮筵”的。如此笔墨,使得这位歌妓成为筵席上的主角,突出了她的华美亮相、惊艳姿色留给词人的深深印象。“葬华浓”三句以比喻形容歌妓的美貌。“蕣华”沿袭诗经旧例,以蕣华比喻歌妓的娇艳。继之分以山、水形容女子眉、眼,亦是诗词中的惯例。妙在“一寸秋波如剪”,能够化古为新。“一寸”言眼睛之形,可谓“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宋玉《登徒子好色赋》)。“秋波”言眼睛之清,四季之水,秋水最为滢澈。“如剪”言眼睛之神,谓其锐利明怏有如剪刀,有化虚为实之妙。古人常有此等妙语,如“剪剪清风阵阵寒”(王安石《春夜》)。“红日永”三句则补叙歌妓来踪,说是今日此地举行盛大宴会,这位歌妓在晏府侍女的引领下,悄然来到筵前,准备表演节目以助兴。值得注意的是一“暗”字。歌妓身份卑微,近同奴仆,以歌舞为业而博人愉悦。用此“暗”字即点出她们作为主人陪侍的身份,非复唐明皇时杨家姊妹矣。
下片描写歌妓之艺。“遏云声”三句表现歌妓歌舞之美。“遏云声”即响遏行云之义,谓歌声美妙,使行云为之驻留不前。词人形容之不足,复以“占断晓莺春柳”喻之,谓歌妓拥有春日黄莺的美妙歌喉,听其高歌一曲,眼前似乎浮现出烟柳披拂,黄莺乱飞的春景。下边三句则由形入神,略点歌妓内心世界。歌妓“送目”(纵目)、“颦眉”(皱眉),若有所思,若有所怨,但是她们的内心世界没有谁明白。晏殊作为官僚,与歌妓分属于两个阶层,他虽然同情她们,但是毕竟不能真正了解她们。然而从“此情谁得知”的问句中,体现出晏殊对歌妓的不幸与痛苦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