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白历来是诗人笔下的爱物。东晋陶洲明就以爱菊闻名。尤其他那“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名句,千百年来脍炙人口,更抬高了菊白的“身价”。不过人们赏菊,多数人喜欢黄色的金菊。而不大喜欢寒素的白菊。唐人也是如此。刘禹锡就在诗中写过当时“家家菊尽黄”(《和令狐相公玩白菊》),虽有夸张。但却反映出大多数人的嗜好,因为“白白冷淡无人爱”(白居易《白牡丹》)。而李商隐这首诗则专为白菊写照,极言其美。
诗一开头便写道:“陶诗只采黄金实,郢曲新传白雪英。”“实”即白。晋代潘尼《秋菊赋》中就有“真人采其实白”之句。“英”也指菊白。屈原就有“夕餐秋菊之落英”(《离骚》)的诗句。“郢曲”与“白雪”都是用典。宋玉《砖楚王问》中说:“客有歌于郢(楚国都城)中者,……其为《阳春白雪》,园中属而和者数十人。”诗人觉得东晋陶渊明在他有关菊白的诗作中只写黄菊,不写白菊,似乎不大公平(其实不是不写白菊,我国汉魏及两晋还没有培育出白菊),所以马郎中移栽白菊,并以白菊赋诗,真是难能可贵,其诗作如同《阳春白雪》之曲那般高雅,和者盖寡啊!
接下去,诗人便着力刻画白菊之美。三、四两句:“素色不同篱下发,繁白疑自月中生”,主要刻画白菊之色,而“移”字也随手带出。就色而言,白菊冰肌雪骨,如白玉琢成,似秋霜初降,确实不同于篱下生长出来的黄菊。它那晶莹洁白、玲珑剔透的白朵似乎是从月宫生长出寿的,哪是人世间的凡白俗卉呢?
五、六两句又一分一合更细致地描写白菊:“浮杯小摘开云母,部露全移缀水晶。”“小摘”是分开来看,“全移”是合观一体。此处诗人采取他贯用的写作手法,绕开描至对象本身,别出心裁,以他物出之因为“意翻空而易奇,言征实而舛巧”。(《文心雕龙·神思》),如果直相描写白菊本身容易直白无味,所以诗人便采用比喻的手法,借物之亡者以喻白菊,浮杯小摘,即分开来帝细观看,它晶莹剔透。如同云母一样玲珑。再“带露全移”,从整体上观察,那洁白纯净的白瓣上带着一串串透明的露珠,真如水晶一般明亮这一联笔法精妙,极尽白菊之态。
七、八两句:“偏称含香五字客从兹得地始方荣。”着重赞扬马郎中其人及其移植白菊之事。清人陆昆曾评论这两句诗的时候就说:“含香句,谓白与人称。一经郎中移植,便庆得地。而芳荣自此始矣。”(《李义山诗集注》)。“含香”与“五字客”都是用典。《汉旧仪》中说:在汉代,尚书郎奏事于光明殿。而殿中用胡粉涂墙壁,尚书郎“趋走丹墀。含鸡舌香(即今丁香),伏其下奏事。”另据《世说新语》所载,魏司马景王命中书令虞松作表,虞松写完后上呈,却不合景王之意,让他再行决定。但虞松思路枯竭,半天不能更改,心想此事,面带难色,当时钟会见之便拿过来看,为他改定了五个字,虞松心悦诚服。再送景王之时,景王惊问虞松,虞松吐实之后,景王叹道:“如此大才,应予重用。”此处“含香”与“五字客”是赞扬马郎中其人。白菊为大多数人所不赏,却遇到马郎中这样如钟会一样文采风流的知音,生得其地,也可以一显芳荣了。
这首诗句新意关。表现在:诗人写白菊之色不从白菊本身着笔,而是发挥丰富的想象,运用恰当的比喻来形容之。先是疑白菊生自月中。后又用云母水晶来比方。新颖别致,翻空出奇,同时本诗又使用了一些典故,美不胜收。
1、从刘姥姥的视角来看,贾府具有怎样的特点?
本题运用文段内容概括法。房子宽大、威武:“大家子住大房”“果然威武”;内部摆设豪华奢侈,令人羡慕:“满屋里的东西都只好看,都不知叫什么,我越看越舍不得离了这里”。
2、如何理解王夫人的这句话?
王夫人的这句话,从侧面凸显贾母的中心地位,说明贾府的一切活动都以贾母为中心。
3、李纨的话有什么作用?
本题运用语言描写作用分析法。短短几句话,写出了李纨的老实厚道、端庄稳重,也从侧面反映出贾母在贾家的地位之高,上下对她唯命是从。
4、“凤姐儿偏拣了一碗鸽子蛋,放在刘姥姥桌上”句中“偏”字有什么作用?
“偏”字是故意的意思,表明将一碗鸽子蛋放在刘姥姥桌上是凤姐故意为之,意在为下面捉弄刘姥姥作铺垫。
5、“薛姨妈也掌不住,……来替他姊妹换衣裳的。”此处 写众人的笑,绘声绘色,各具情态,体会其中的妙处。
史湘云的笑是自然流露,表现出她率真、爽朗、不拘小节的性格特点;林黛玉的笑极力控制,反映出她含蓄、有教养而又谨慎的性格特点;宝玉与贾母这一少一老的神情动作,将宝玉的撒娇神态和贾母的欢乐心情跃然纸上;惜春笑得肚子疼,让奶姆给揉肠子,反映出她娇气、孩子气的性格特点;凤姐、鸳鸯笑而不露,反映出她们善于计谋,爱耍小手段,爱取笑、捉弄人的性格特点。
6、刘姥姥的话体现了她怎样的特点?
①“一两银子,也没听见响声儿就没了。”刘姥姥的这句话写出了她对食物的爱惜,表现了她节俭的生活习惯。
②“去了金的,又是银的,到底不及俺们那个伏手。”这句话体现了她率直、爽快的特点。
③“这个菜里有毒,俺们那些都成了砒霜了。 那怕毒死了,也要吃尽了。”这句话反映出刘姥姥懂得说话技巧,会讨好贾府的主子们,这也是她受欢迎的一个原因。
7、刘姥姥明知道是拿她“取个笑儿”,为什么还积极配合?
刘姥姥明白所有这一切都只是为了换得贾母等人的开怀一笑,在这样的一个场合中,刘姥姥觉得就算拿自己来取悦别人也是一种难得的荣耀。同时也反映了刘姥姥的聪明、机灵,会察言观色,讨人欢心。
诗一开始,即在读者面前展现了一幅塞上秋景图。白草黄羊,写目中所见。深秋时草已枯萎,其色近白,故云“白草”。出句以云州野外所特有的典型景物——白草中的黄羊,来表现塞上的单调、荒凉。对句则写所闻。由于吹奏者远在视野之外,只闻其声,不见其人,故云“空闻”。诗用一个“哀”字状觱篥之声,实际上是把诗人主观的感受,强加给客观的声音的结果,是诗人心声的吐露。出句与对句用一“外”字勾连,不仅具有使所见、所闻共置于一个画面之效,同时,也形象地写出了云州原野之广漠。两句诗有声有色,既有平面的秋景,又有空间的哀音,虽为景语,但亦微露故国之思,极富情韵。
“遥寻苏武庙,不上李陵台”两句,以褒苏贬李言志。苏武一向被人们视为具有爱国气节的典型。苏武与李陵,在对待国家民族的态度上截然相反,完全属于对立的两类人物,因而诗人对待两人的态度亦迥然不同。虽然李陵台近在咫尺,但诗人却“不上”,轻蔑之情溢于言表。尽管苏武庙远在他乡,但诗人却不畏路途遥远,拟“遥寻”之。这样,就把自己仰慕苏武坚贞不屈,而鄙薄李陵投降变节之心志,曲折地表现出来。屈大均写作此诗,并非是无病呻吟,为怀古而怀古,而是他在明亡之后,表示自己决不同清廷合作,矢志不渝忠于明室的心志的委婉流露,是他对叛降清廷的汉族士大夫的一种侧面的谴责。
颈联“风助群鹰击,云随万马来”,由言志又转入写景。两句诗写景极为传神。群鹰展翅搏击长空,已见奋飞碧霄的身影;作品于“群鹰击”之前,又着“风助”二宇,更可表现出苍鹰那种顺着风势急速飞行的矫健不凡之态。“万马来”之前,又着“云随”二字,更可表现出骏马四蹄腾空,凌厉飞驰,呼啸而来的气势。两句诗极力突出一种大气磅礴的动态。但搏击的群鹰,疾驰的万马却并非实写,而是虚写诗人眼中的幻觉。这种假想中的幻觉,又寄托了诗人巨大的希望。诗人希望在中华大地出现群鹰搏击长空,万马奔驰原野那种抗清的场面。这种虚幻的景象,显然是诗人出于反清扶明的渴望,而于无中生有的一种精神活动。但这种精神活动,却形象而深刻地反映了诗人内心的无法直言的隐秘,是渴望得到心理满足的一种主观情感的表露。
尾联“关前无数柳,一夜落龙堆”。以景语结束全诗。前人论诗论词有所谓“清空一气”之说。所谓“清空一气”,不过是一种“化景物为情思”,使物中有我的一种写法。这两句诗即具有“清空一气”的特点。诗人用干枯的柳叶整夜在狂风吹动下,不断地飘飘洒洒从树上落下的景象,使眼前景象具有一种难以摆脱的忧郁气氛,从而渲染内心的哀愁。同时,又以柳叶自况飘零的身世。这样,就使读者在景物描写中似乎看到了诗人自我的形象,而诗人自我的形象也似乎化入了景物。是写物抑或是写人。给人不即不离之感,物我似乎已融为一体。以“清空一气”的景物收束全诗,既能宕出远神,又得含蓄蕴藉之美,令人品味无穷。
这是一首七言古诗,共八句。前六句专写金陵妓。开头两句,诗用行人“窃听琴声”发端,琴声自“碧窗里”传出,表明弹琴的人是女子,琴声能引来行人窃听,可见琴声悠扬优美,弹琴的人技艺娴熟。这两句描写金陵城东的歌妓善弹古琴。“落花一片天上来,随人直度西江水。”以一片落花喻指金陵子,形容她好像仙女,气韵不凡,自天而降落人间,随人们一起渡过西江水,来到金陵。“楚歌吴语”二句,描写金陵子富有情致:金陵子能唱楚歌,她操一口吴侬软语,娇滴滴未成腔调先有情。李白《出妓金陵子呈卢六四首》:“小妓金陵歌楚声。”李白对这位才艺、容貌双全的歌妓曾倾心过。他写的诗句“我亦为君饮清酒,君心不肯向人倾”(《出妓金陵子呈卢六四首》其四),透露过这个消息。
最后两句,诗人以摅写自己的心迹结束全篇。他借用晋朝谢安的典故,喻写自己的意愿。谢安旧时隐居于会稽东山,后来居住金陵,他便筑土山以比拟东山,常携妓纵情游赏。李白的《东山吟》也写过这则典故,他在题下自注:“去江宁城三十五里,晋谢安携妓之所。”诗云:“携妓东土山,怅然悲谢安。”这首《金陵子》结句与《东山吟》意义类似。“谢公正要东山妓,携手林泉处处行”,诗人正邀约金陵子,携手在林泉佳处游赏。谢安志在东山,李白志在林泉,诗意故作放旷,而不满现实、退隐青山之志,隐然可见。魏颢《李翰林集序》记载李白的事迹:云:“ (太白)间携昭阳、金陵之妓,迹类谢康乐(按,谢灵运封康乐公,魏氏误以谢灵运为谢安),故世号李东山。”
摹写歌妓,如果着意于容貌、服饰和纤秾艳丽的色彩,必流于平庸。李白却用宕逸轻灵之笔,清新洒脱的语言,形容金陵子的才艺、气韵、情致,不落俗套,情意缠绵。结句切金陵城,借用谢安典故,比喻自身意绪,就地起兴,喻意恰当,妥贴自然,更增添了诗篇的超逸神韵。
陶诗一大特点,便是他怎么想就怎么说,基本上是直陈其事的“赋”笔,运用比兴手法的地方是不多的。故造语虽浅而涵义实深,虽出之平淡而实有至理,看似不讲求写作技巧而更得自然之趣。这就是苏轼所说的“似枯而实腴”。魏晋人侈尚清谈,多言生死。但贤如王羲之,尚不免有“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之叹;而真正能勘破生死关者,在当时恐怕只有陶渊明一人而已。如他在《形影神·神释》诗的结尾处说:“纵浪大化中,不忧亦不惧;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意思说人生居天地之间如纵身大浪,沉浮无主,而自己却应以“不忧亦不惧”处之。这已是非常难得了。而对于生与死,他竟持一种极坦率的态度,认为“到了该死的时候就任其死去好了,何必再多所顾虑!”这同陶在早些时候所写的《归去来辞》结尾处所说的“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实际是一个意思。
这种勘破生死关的达观思想,虽说难得,但在一个人身体健康、并能用理智来思辨问题时这样说,还是比较容易的。等到大病临身,自知必不久于人世,仍能明智地认识到这一点,并以半开玩笑的方式(如说“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写成自挽诗,这就远非一般人所能企及了。陶渊明一生究竟只活了五十几岁(梁启超、古直两家之说)还是活到六十三岁(《宋书·本传》及颜延之《陶徵士诔》),至今尚有争议;因之这一组自挽诗是否临终前绝笔也就有了分歧意见。近人逯钦立先生在《陶渊明事迹诗文系年》中就持非临终绝笔说,认为陶活了六十三岁,而在五十一岁时大病几乎死去,《拟挽歌辞》就是这时写的。对于这三首自挽诗,吴小如先生断定他是在大病之中,至少认为自己即将死去时写的。而诗中所体现的面对生死关头的达观思想与镇静态度,毕竟是太难得了。至于写作时间,由于《自祭文》明言“岁惟丁卯,律中无射”,即公元427年(宋文帝元嘉四年)九月,而自挽诗的第三首开头四句说:“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竟与《自祭文》时令全同,倘自挽诗写作在前,就太巧合了。因此把这三首诗隶属于作者临终前绝笔更为适宜。
第一首开宗明义,说明人有生必有死,即使死得早也不算短命。这是贯穿此三诗的主旨,也是作者对生死观的中心思想。然后接下去具体写从生到死,只要一停止呼吸,便已名登鬼录。从诗的具体描写看,作者是懂得人死气绝就再无知觉的道理的,是知道没有什么所谓灵魂之类的,所以他说:“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只剩下一具尸体纳入空棺而已。以下“娇儿”、“良友”二句,乃是根据生前的生活经验,设想自己死后孩子和好友仍有割不断的感情。“得失”四句乃是作者大彻大悟之言,只要人一断气,一切了无所知,身后荣辱,当然也大可不必计较了。最后二句虽近诙谐,却见出渊明本性。他平生俯仰无愧怍,毕生遗憾只在于家里太穷,嗜酒不能常得。此是纪实,未必用典。不过陶既以酒与身后得失荣辱相提并论,似仍有所本。盖西晋时张翰有云:“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见《晋书·文苑》本传)与此诗命意正复相近似。
此三诗前后衔接,用的是不明显的顶针续麻手法。第一首以“饮酒不得足”为结语,第二首即从“在昔无酒饮”写起。而诗意却由入殓写到受奠,过渡得极自然,毫无针线痕迹。“湛”训没,训深,训厚,训多(有的注本训澄,训清,似未确),这里的“湛空觞”指觞中盛满了酒。“今但湛空觞”者,意思说生前酒觞常空,现在灵前虽然觞中盛满了酒,却只能任其摆在那里了。“春醪”,指春天新酿熟的酒。一般新酒,大抵于秋收后开始酝酿,第二年春天便可饮用。“浮蚁”,酒的表面泛起一层泡沫,如蚁浮于上,语出张衡《南都赋》。这里说春酒虽好,已是来年的事,自己再也尝不到了。“肴案”四句,正面写死者受奠。“昔在”四句,预言葬后情状,但这时还未到殡葬之期。因“一朝出门去”是指不久的将来,言一旦棺柩出门就再也回不来了,可见这第二首还没有写到出殡送葬。末句是说这次出门之后,再想回家,只怕要等到无穷无尽之日了。一本作“归来夜未央”,意指自己想再回家,而地下长夜无穷,永无见天日的机会了。亦通。
从三诗的艺术成就看,第三首写得最好,故萧统《文选》只选了这一首。此首通篇写送殡下葬过程,而突出写了送葬者。“荒草”二句既承前篇,又写出基地背景,为下文烘托出凄惨气氛。“严霜”句点明季节,“送我”句直写送葬情状。“四面”二句写墓地实况,说明自己也只能与鬼为邻了。然后一句写“马”,一句写“风”,把送葬沿途景物都描绘出来,虽仅点到而止,却历历如画。然后以“幽室”二句作一小结,说明圹坑一闭,人鬼殊途,正与第二首末句相呼应。但以上只是写殡葬时种种现象,作者还没有把真正的生死观表现得透彻充分,于是把“千年”句重复了一次,接着正面点出“贤达无奈何”这一层意思。盖不论贤士达人,对有生必有死的自然规律总是无能为力的。这并非消极,而实是因看得破看得透而总结出来的。而一篇最精彩处,全在最后六句。“向来”犹言“刚才”。刚才来送殡的人,一俟棺入穴中,幽室永闭,便自然而然地纷纷散去,各自回家。这与上文写死者从此永不能回家又遥相对照。“亲戚”二句,是识透人生真谛之后提炼出来的话。家人亲眷,因为跟自己有血缘关系,可能想到死者还有点儿难过;而那些同自己关系不深的人则早已把死者忘掉,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了。《论语·述而篇》:“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这是说孔子如果某一天参加了别人的丧礼,为悼念死者而哭泣过,那么他在这一天里面就一定不唱歌。这不但由于思想感情一时转不过来,而且刚哭完死者便又高兴地唱起歌来,也未免太不近人情。其实孔子这样做,还是一个有教养的人诉诸理性的表现;如果是一般人,为人送葬不过是礼节性的周旋应酬,从感情上说,他本没有什么悲伤,只要葬礼一毕,自然可以歌唱了。陶渊明是看透了世俗人情的,所以他反用《论语》之意,爽性直截了当地把一般人的表现从思想到行动都如实地写了出来,这才是作者思想上的真正达观而毫无矫饰的地方。陶之可贵处亦正在此。而且在作者的人生观中还是有着唯物的思想因素的,所以他在此诗的最后两句写道:“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大意是,人死之后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他把尸体托付给大自然,使它即将化为尘埃,同山脚下的泥土一样。这在佛教轮回观念大为流行的晋宋之交,真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唯物观点呢。
至于前面说的此三首陶诗极有新意,是指其艺术构思而言的。在陶渊明之前,贤如孔孟,达如老庄,还没有一个人从死者本身的角度来设想离开人世之后有哪些主客观方面的情状发生;而陶渊明不但这样设想了,并且把它们一一用形象化的语言写成了诗,其创新的程度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当然,艺术上的创新还要以思想上的明彻达观为基础。没有陶渊明这样高水平修养的人,是无法构想出如此新奇而真实、既是现实主义的、又是浪漫主义的作品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