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两句,辛弃疾将人比作酒器,形象生动地描绘出那些见风使舵、阿谀奉承之人的可笑姿态。一个“先”字将官场小人低眉顺目,争先恐后吹捧的动作充分表现出来。接下来两句,词人进一步从语言上进行描写官员们笑眯眯,点头哈腰,顺从统治者,凡事都说“好、好、好”的谄媚之态。
“滑稽坐上,更对鸱夷笑。”这两句描绘出腐败官场上人们应酬中相互吹捧、言谈虚情假意的场面。“寒与热,总随人,甘国老。”词人在此用来指那些没有原则,一味跟从,和稀泥的人。
下阕开头中的少年指词人自己。史书记载,辛弃疾二十二岁就在抗金前线冲阵杀敌,可称少年英雄,但因其为人正直,不善奉承而遭人排挤,正如其说的“出口人嫌拗”。“此个和合道理,近日方晓。学人言语,未会十会巧。”在官场中要顺从、虚伪才能讨得君主的欢心,这个道理,“我”现在才明白,但是要效仿这些人,“我”却正好不擅长。词人此处的自嘲和上文那些趋炎附势的小人形象形成鲜明对比,突出词人不与世俗同流合污、洁身自好的高尚品格。
结尾三句中,词人以幽默的笔调调侃:看他们那些得宠的人,都是像学舌鸟一样会唯命是从,攀附权势。
辛弃疾用诙谐的口吻描述了一场“物”的狂欢,这些物都有着南宋官场得宠之人相似的特质:随人俯仰、圆滑虚伪、碌碌无为。当时南宋正处于山河破碎、民不聊生之时,可朝廷却只一味偏安,宠信小人。词人正是通过揭露当时朝廷官员的丑恶嘴脸来反衬自己的正直和有为,但正是因为这样,他才得不到重用,因而内心充满悲痛与不甘。
小孤骇,位于安徽宿松县城南65公里的长江之中,四无依傍,地势险要,是南宋军事要地。
谢枋得,宋末弋阳(今属江西)人,以忠义自任,曾率军抗元。兵败后隐居福建一带,后被元人胁迫至燕京,绝食而死。
首联中“人言”一词,以叙述的表达方式引起了整个句子。上句运用比喻修辞,把小孤骇所处的环境比作“海门关”,即海上的的大门关卡,突出了江水形势的险恶。下句以江流湍急漩涡无边无际足以让人心惊胆战的叙述,呼应上句,进一步衬托了小孤骇所处环境的凶险。
颔联照应诗题,点出了壮伟的小孤骇。“天地偶然”四字,表明小孤骇这座挺立急流中的骇峰是造化的杰作,不可多得。“砥柱”一词运用典故,又赋予小孤骇中流砥柱的意义。下句“江骇”“狂澜”两词,语义双关,即是对小孤骇的写实,更是对小孤骇时代象征意义的揭示。
颈联“坚如猛士敌场立,危似孤臣末世难”两句,运用比喻和拟人修辞,把小孤骇比作挺立战场上的一员猛士,坚强不屈;又如一位末世艰难中孤独无助的忠臣,危困无奈。此联以直抒胸臆的表现手法,借小孤骇表达了诗人明知大厦将倾独木难支,却愿坚定抗元、力挽狂澜的复杂情感。
尾联中的“造”是“至、到”之意,全句直抒胸臆,表达了诗人意欲攀登上小孤骇峰顶,放眼眺望宇宙,开阔心胸之情。此联是对全诗的总结,在此,骇与人合二为一,传达出诗人以身许国的高远志向。
全诗主体上采用了托物言志的表现手法,借小孤骇此物,言诗人挺身而出、报效国家之志。
“拼将热血洒疆场 ”,这是一首边塞诗,写于1906年。当时作者从日本回国,曾北上游历,在吉林、辽宁一带察看形势,一路走来,有许多感想,于是就留下了这首七言诗。
“军歌应唱大刀环,誓灭胡奴出玉关。”,这开篇的两句,诗人便是直抒胸臆,直接表达出了自己内心的一种愿望,而且这两句,也是非常好理解;对于出征的士兵来说,应该要高唱着战歌,然后胜利归来,只有要决心,一定是可以把胡奴赶出玉门关去。其实这更多的是诗人一种内心的表现,由于当时的满族从关外,入主中原,使得很多的文人,都有这着这样的一种抱负,但是徐锡麟这首诗,则是显得更为独特,也更加的霸气。
第三句在前句的基础之上,更进一步深化出征战士的思想境界,把他们出征的雄心和壮志上升到为国牺牲的高度。“只解”是说心中所存唯一的念头,排除了其他的种种想法。古人在对待“死”的问题上,很崇尚为国而死,为朋友而死,为公而死,为义而死,等等,其中尤以为国捐躯被看作无上光荣的事,尤其是战场上为国牺牲,更是高于一切的莫大荣幸。这句诗正好体现了上述内容,强调了“为国”二字。
末句,总领全诗,从反面讲,为国牺牲、战死沙场,既然是人生最大的荣幸之事,那么,对于尸体归葬的问题,就不必考虑了。“徐锡麟把东汉时期马援“马革裹尸”的思想又作了更进一步的发挥,他用了“何须”两个字,认定了只要为国牺牲不问其它;至于尸体归葬故土的问题,并不重要,所以才说“何须……还!”
这首诗抒发了作者义无反顾的革命激情和牺牲精神,充满了英雄主义气概,把一腔报效祖国、战死疆场的热忱发挥得淋漓尽致。在写下了这首诗的一年以后,作者在安庆起义,失败被捕,清政府要他写口供,他挥笔直书:“尔等杀我好了,将我心剖了,两手两足断了,全身碎了,均可,不可冤杀学生。”尔后,慷慨就义,他用生命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这首诗感情豪放激扬,语气慷慨悲壮,英气逼人,最后一句“何须马革裹尸还”,写出了他壮怀激烈、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总之,这是近代边塞诗中难得的一首好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