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都篇》属于乐府《杂曲歌·齐瑟行》歌辞,无古辞。诗写京洛少年斗鸡走马、射猎游戏、饮宴无度的生活。关于此诗的写作年代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以为这是曹植早期的作品,是建安年间他看到洛阳贵游子弟耽于逸乐的生活而作,其中甚至有他本人生活的影子。一以为从此诗所写的洛阳少年奢靡豪华的生活来看,不宜出现于建安或黄初年间,因洛阳在汉末经董卓之乱后,破败零落,贵族子弟不可能有如此骄奢淫逸的生活,故此诗宜系于太和年间曹植入京时所作,即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中。考曹植于公元211年(建安十六年)所作的《送应氏》中说:“洛阳何寂寞,宫室尽烧焚,垣墙皆顿擗,荆棘上参天。”可见其时的洛阳确实破落不堪,故从后一种说法。
至于此诗的主旨,历来也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说以为“刺时人骑射之射妙,游骋之乐,而无爱国之心”(《文选》六臣注引张铣语),即以讽谕为主,意在指责京洛少年的生活奢靡而不思报效国家。一说以为“子建自负其才,思树勋业,而为文帝所忌,抑郁不得伸,故感愤赋此”(《古诗赏析》引唐汝谔语),即以少年自况,由此表示心迹。然笔者以为此诗若定于后期所作,则其时曹植已不是裘马轻狂的少年,而其心境也抑郁不欢,故绝无可能以翩翩少年自况;而且从此诗的字里行间来看,诗人对这些贵游子弟实不无微辞,故在介绍此诗时还是取张铣的说法。当然,有人在此诗中看到了曹植本人早年生活的影子,正说明诗人对这种游乐宴饮的熟悉,而且其描绘的手段也是逼真而传神的。如果借一句前人评论汉赋的话来说,便是“劝百而讽一”,虽然诗人的意图在于讥刺和暴露,而给人的印象却似乎在赞美和颂扬。
全诗主要的篇幅都在写京洛少年的游戏与饮宴。开头二句以邯郸、临淄等著名都市的艳丽女乐来陪衬京都洛阳骄奢的游侠少年,以“妖女’引出“少年”,起调即著色浓艳。随后转入对少年形貌的描写,他佩带的宝剑价值千金,所穿的衣服华丽鲜艳,在装束上已可见少年的富有而放达。接下去便写他的活动:在城东郊外斗鸡,在长长的楸树夹道上跑马。斗鸡是汉、魏时富家子弟普遍爱好的习俗,曹植本人就有《斗鸡》诗极言以斗鸡取乐,据说魏明帝太和年间曾在洛阳筑斗鸡台,这里所写大约也基于当时事实。“驰骋未能半”以下写少年的驰猎,先说他一箭射中两只奔兔,次说他仰天随手一箭又将迎面飞来的鹞鹰射落,再说观者的啧啧称赞,从而将其箭法的高超刻画殆尽。“归来宴平乐”以下则转入对他举行饮宴的描述。平乐观在洛阳西门外,少年在此大摆宴席,开怀畅饮,不惜酒价的昂贵,欲一醉方休。席上有切细的鲤鱼、虾子肉羹,还有酱渍的甲鱼和烧熊掌,呼唤高朋入座,摆开了长长的筵席,可见其穷奢极欲。“连翩”二句复写其宴会后的蹴踘与击壤之戏,表现出少年的动作敏捷奇巧,变化万端。游乐一直持续到了太阳西沉,而时光已不可再挽留,大家这才如浮云一般散去,各自回到了城中的居处。诗写到这里本应结束了,欢乐已尽,人去筵散,然而诗人忽然笔锋一转,说到了明天,人们再重新回来寻欢作乐。
这首诗可以说是一首叙事诗,诗中主要写了主人公京洛少年的行为。他是一位风度翩翩,身手矫健的英俊少年,骑射的本领十分高超,但只是用来打猎消遣,于国无补;他慷慨好施,穷极奢华,然未知节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光阴虚掷,而无忧国忧民之心。然而,曹植对京洛少年的批评只是以很隐约含蓄的方法来表现的,通过尽态极妍的描绘逗露出来,如写他善射曰:“左挽因右发,一纵两禽连。余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又如写他宴会的丰盛:“脍鲤臇胎鰕,寒鳖炙熊蹯。”其描写未免过份夸张,而诗人正是在这种夸张中暴露了其中不合理的成份,过份的逞才与奢豪,自然会激起人的不满。虽然曹植在这里未著一字批评,然其中的褒贬曲曲可见。又如最后说一天的欢乐已尽,“白日西南驰,光景不可攀”已隐寓时光虚度,青春一去不返的惋惜之意,然结句忽又说“清晨复来还”,言外的讽谕之意就更加清楚了。故陈祚明《采菽堂古诗选》中说:“白日”二句下,定当言寿命不常,少年俄为老丑,或欢乐难久,忧戚继之,方于作诗之意有合,今只曰‘云散还城邑,清晨复来还’而已,万端感慨皆在言外。”说明了曹植此诗中的讽谕纯以含蓄的笔墨出之,不露痕迹而宛然可见。
此诗虽然是一首叙事诗,然诗人的描写与叙事是经过极缜密的剪裁取舍的,诗并没有原原本本地记录京洛少年的家庭、社会地位与生活的每个侧面,而只是选了他一天之中的活动,这样便有利于将笔墨集中到具有典型意义的事例的描写上去,能够简略分明、繁简适度地来展开描写。因而于这一天的活动中诗人抓住了少年的射猎与饮宴两件事,其他如斗鸡、跑马、蹴踘、击壤只是一句带过,表现了诗人剪裁上的匠心。他用了“驰骋未能半”至“众工归我妍”十句来刻画铺叙少年射猎的娴熟本领,写来绘声绘色,如耳闻目见,“馀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两句不仅描绘出他射艺的出神入化,而且一个傲然自得的少年形象已跃然纸上,“观者咸称善,众工归我妍”又从侧面将其箭法的出群淋漓尽致地刻画出来,正如古乐府《陌上桑》中写少女罗敷的美貌,通过旁观者的赞美与反应来写,而这里所不同的只是妙龄女郎换成了翩翩少年,其手法则同出一辙。总之此诗在谋篇布局、剪裁详略上颇有成功之处,故吴淇曾说:“寻常人作名都诗,必搜求名都一切事物,杂错以炫博。而子建只推出一少年,以例其余。于少年中,只出得两事,一日驰骋,一日饮宴。”可见前人已注意到了此诗写作上追求典型、详略分明的特点。
此词上片写思妇凌晨在梦中被莺声唤醒,远忆征人,泪流不止。“梦”是此片的关节。后两句写致梦之因,前两句写梦醒之果。致梦之因,词中写了两点:一是丈夫征戌在外,远隔千旧,故而引起思妇魂牵梦萦,此就地点而言;一是整整一个春季,丈夫未寄一封家书,究竟平安与否,不得而知,故而引起思妇的忧虑与忆念,此就时间而言。从词意推知,思妇的梦魂,本已缥缈千旧,与丈夫客中相聚,现实中无法实现的愿望,在梦境中得到了满足。这是何等的快慰,然而树上黄莺一大早就恼人地歌唱起来,把她从甜蜜的梦乡中唤醒。她又回到双双分离的现实中,伊人不见,鱼鸟音沉。于是,她失望了,痛哭了。
过片三句,写女子在白天的思念。她一大早被莺声唤醒,哭干眼泪,默然无语,千愁万怨似乎随着两行泪水咽入胸中。但是胸中的郁懑总得要排遣,于是就借酒浇愁。可是如李白所说:“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一怀愁怨,触绪纷来,只得“无一语,对芳尊”,准备就这样痛苦地熬到黄昏。李清照《声声慢·秋词》云:“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词意相似。唯李词音涩,声情凄苦;此词音滑,似满心而发,肆口而成,然无限深愁却蕴于浅语滑调之中,读之令人凄然欲绝。
结尾两句,融情入景,表达了绵绵无尽的相思。这旧是说,刚刚把灯油熬干了,又听着一叶叶、一声声雨打梨花的凄楚之音,就这样睁着眼睛挨到天明。词人不是直说彻夜无眠,而是通过景物的变化,婉曲地表达长时间的忆念,用笔极为工巧。
这首词有一个好处,就是因声传情,声情并茂。词人一开头就抓住鸟莺啭的动人旋律,巧妙地溶入词调,通篇宛转流畅,环环相扣,起伏跌宕,一片官商。细细玩索,就可以体会到其中的韵味。
杨敬之的诗,《全唐诗》仅存二首,其中一首极为后世传诵,并且因为众口争传,逐渐成为人们常说的“说项”这个典故。
关于项斯,宋计有功《唐诗纪事》载:“斯,字子迁,江东人。始,未为闻人。······谒杨敬之,杨苦爱之,赠诗云云。未几,诗达长安,明年擢上第。”《全唐诗》收项斯诗一卷,此外未见有任何突出成就,只是因为有杨敬之的这首诗,他才为后人所知。杨敬之在当时是一个有地位的人,而这首诗却真心实意的推荐了一个“未为闻人”的才识之士,他虚怀若谷,善于发掘人才;得知之后,既“不藏人之善“”,而且又“到处”“逢人”为之赞扬,完美的表现出一种高尚品德。
“几度见诗诗总好,及观标格过于诗。”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多次读到你的诗又总是觉得很好,等到看见你的气度品格更高于诗。
首句是衬垫之笔,也点出作者所知道的项斯,是从得见其诗开始的;赏识项斯又是从觉得其诗好开始的。次句进一步写见到了本人之后,惊叹他“标格过于诗”,心中更为悦服。对项斯标格之好,诗人不直接写,却先提一句“诗好”,然后说“标格过于诗”,则其标格之好自不待言。“标格”包括外在美和内在美,即仪容气度、才能品德的统一。品评人物应该重视才德,古今皆然。
“平生不解藏人善,到处逢人说项斯。”小诗的后两句是说,我平生不愿意藏匿人家的长处,无论到哪里见人就会推荐你。
“平生不解藏人善”,这句话很占身份。世间自有见人之善而不以为善的,也有见人之善而匿之于心的,缄口不言,唯恐人家优秀了会成为自己仕途的障碍的;诗人于此明确表示“不解”,而且是“平生不解”,即不会这样做,他的胸襟度量是超过常人。他不只“不解”,而且是平生不解,并以高屋建瓴之势,震动世间一切压制人才,对人才怀着嫉妒之心的小人。诗人对于“扬人之善”,只是怎么想就怎么做,不曾丝毫顾虑到个人的得失,是否会被人讥笑为“自我标榜”。他的古道热肠,令人钦佩。做了好事,由他自己说出,更见直率可爱。本来奖掖后进,揄扬人善,一向传为美谈;诗人自为之而自道之,也有自作表率、劝导世人之意。
这首诗语言朴实无华,所表现的感情高尚美好,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今天,这种难得的、可贵的精神是值得提倡的。正因为如此,它成为广泛流传,成为赠友诗中的上品,受到人们的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