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在前两联用张良为韩复仇、诸葛亮匡扶蜀汉等典故,赞颂文天祥力图恢复宋室,欲挽狂澜于既倒的英雄气概;颈联表现了诗人对宋朝的留恋和对英雄的思念;尾联用东晋时过江诸人新亭对哭事,直抒诗人心中悲痛。全诗句句用典,而意脉一贯,酣畅深厚,郁勃沉雄。
“徒把金戈挽落晖”。“徒”字用得特别有力量,鲁阳挥戈返日是英雄壮举。文天祥在南宋大势已去的情况下毅然起兵勤王,希望挽救南宋已无可挽救的命运,结果是徒劳无功,这一个“徒”字写出文天祥的悲剧结果,但“把金戈挽落晖”的精神还是值得称赞的,这是“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也就是上面我们引的那首诗“大厦明非一木支,区区未忍听倾危”的心情。这句诗用鲁阳挥戈返日的典故,再加上一个“徒”字点出悲剧的结局。“南冠无奈北风吹”这里连用两个典故把文天祥的遭遇曲折地表达出来。文天祥无法抵挡北方的进攻、被俘而殉国。“南冠”“北风”暗用两个典故,但字面上却当句作对,天衣无缝。开头这一联已经交代了文天祥的悲剧结局。
“子房本为韩仇出”,这一句又用张良的典故,表明文天祥起兵纯粹为了报国。就结构而言是从上一联又倒叙回去。“诸葛宁知汉祚移”,以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赞美文天祥,同时“汉祚移”三字点明宋亡。“大厦明非一木支”,但在文天祥心目中不计较成败利钝,汉祚虽移,而己心不变。这一联从起兵的动机和坚贞不屈、矢志不渝的态度赞扬文天祥。张良、诸葛亮都是最出色的人才,拿他俩来赞扬文天祥,就不仅是指精神,其才能也全在不言之中。无奈大势既去,才士也无能为力。
“云暗鼎湖龙去远,月明华表鹤归迟”,诗人以低沉凄凉的格调叙述了大宋灭亡和文天祥遇害的事实,以哀切的笔调写出了自己悲凉沉痛之感,写出了对大好江山和英雄的急切呼唤,从而抒发了对现实的失落感。
“不须更上新亭望,大不如前洒泪时”。这里运用《世说新语》中的“新亭对泣”的典故,也是人所熟知的,但作者在这里不是简单地引述,而是反用其意表达深沉的兴亡之感。这一联是承上联“鹤归迟”来的,您如果归来,也不要再上新亭去看风景了,因为现在比王导他们(东晋渡江)当时又远远不如了。这样理解较“我不须……”更深一层,因为这种情况我早已明白才对“鹤”归不必去望,又是始终扣紧文山丞相来说的。这一联又从死后写到做挽诗的今天,表明每下愈况的时势,寄托故国之思。
这首诗作以用典用事为长。出句用典,巧妙地把文天祥力挽危亡不成、被俘不屈殉节的一生概括出来;次以张良、诸葛亮为比,赞颂了文天祥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崇高精神;再以宋帝之传说,寄托了对文天祥的不尽哀思和追念;结以东晋之事,感慨文天祥壮志未酬、天下尽归异族所带来的痛苦现实。全诗笔力雄健,情绪深沉,在对文天祥的赞颂和哀悼中,也真实地展露了诗人自己怀念故国的悲凉沉痛心情。全诗气韵凝沉,寄寓深远,既突出了一个“挽”字,又有诗人自己的隐痛悲思,意蕴丰富,感人至深。
这首诗发端二句已概全篇之旨,“韩魏多奇节,倜傥遗声利”,以下均围绕“多奇节”处而展开。承接此二句,以下八句历叙少年游侠者的精神品格与豪荡气魄。“绿沉明月弦,金络浮云辔”,此十字着重从形象上描绘少年侠士潇洒倜傥的飒爽英姿。“吹箫入吴市,击筑游燕肆”,伍子胥有经文纬武之才,因楚平王听信谗言杀害伍奢与伍尚,他逃奔吴国,欲借外力以报杀父兄之仇。伍子胥在吴都梅里(即今无锡梅村),举目无亲,衣食无着,被迫吹起斑竹箫管,在市中乞食,后得公子光的赏识,谋刺王僚,成就大业。高渐离与荆轲为友,善击筑,“荆轲嗜酒,日与狗屠及高渐离饮于燕市,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史记·刺客列传》)。后燕亡,高渐离为秦王击筑,因在筑中置铅以伺机击秦王,未果被害。游侠之人并非久居人上,即使沉沦下僚之时,胸中仍怀一股不可磨灭之气。这段奇气促其忍辱负重,完成自己重然诺的历史使命。
下面以博望侯张骞的典故轻轻地转到了游侠儿慷慨立边功的主题上来,继写其在战场上杀敌报国的“奇节”。张骞出使西域,穷河源,直至昆仑山下,“大宛之迹,元因博望;始究河源,旋窥海上”(《史记·大宛列传》)。其开疆拓土的历史功绩永不可磨灭,“博望侯”就衍化为英雄主义的象征,而与任侠风气相联系在一起了。“寻源博望侯,结客远相求”,游侠儿亦如博望侯怀抱赴边立功之志。云气散漫风萧索,紫塞雁门草木凋,艰苦的边关生活并没有消损少年游侠奋勇杀敌、报效国家的豪情壮志;而是黄沙穿金甲,马革裹尸还,甘愿赴汤蹈火以报知己之恩遇。这样就自然引出了“轻生殉知己,非是为身谋”的感慨来,这既照应了开头的“遗声利”,也使全篇的中心思想得到统一。
综观全诗,首联已概括全篇之主旨,“侠”之精神在“奇”,此“奇”非他“奇”,而是奇在其轻身重义上,奇在其士为知己者死上,奇在其“遗声利”“非是为身谋”上,正与尾联相应。中篇尽叙侠客之态,承首联之“奇”而启尾联之“殉知己”“一言重”“垂一顾”“千里至”“远相求”,皆应照生情,写得气脉流转、神情摇曳,悲壮英豪之中有清新雅致之音,与虞氏的一贯风格有其相通之处。
刘禹锡写过的三首诗,均很有特色。五绝《浑侍中宅牡丹》,用白描手法,激赏、盛赞了浑家牡丹花的硕大和繁多。此诗还有一定史料价值,说明在刘禹锡所生活的中唐前期,牡丹的栽培技术已达到很高的水平了。七绝《赏牡丹》,用对比和抑彼扬此的艺术手法,肯定了牡丹“真国色”的花界地位,真实地写出了当年牡丹花盛开能引起京城轰动的“轰动效应”。七绝《思黯南墅赏牡丹》,则运用典故,写牡丹花艳压群芳的美丽。
百花之中,雍容华艳的牡丹素有国色天香之名。全诗诗人以虚写称妙,此诗首二句叙写诗人偶遇牡丹之喜,
牡丹 末二句叹赏其色泽之佳。“偶然相遇人间世,合在增城阿姥家。”,首句点明在牛僧孺南墅中,偶然的机会,初次见到牡丹花,就如同遇到生命中“贵人”似的,无意之中技露出牡丹花在诗人心目中的崇高境界,在诗人看来,牡丹是日月精华的结晶,应栽天上,今日人间相逢,纯属“偶然”,所以一见到牛宅中牡丹,就作惊人语。首句破空雨入,诗人恍惚浸入仙境,跟前拟有灵光浮动。此句通过对牡丹花身价的高度估量,暗衬主人之高雅脱俗,一笔双,可见作者对牡丹花的重视及喜爱。后一句即用西王母昆仑山增城之典,巧妙地描写出了牡丹重瓣,花瓣层层叠叠的形态。
第三句由初见牡丹时的萼然惊叹转入对花容花貌的由衷礼赞,牡丹之貌,诗人美其名日“倾城”,这“倾城”二字,殊非过誉。唐代人对牡丹花的迷恋钟爱,确实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两京是牡丹荟萃之地,每当四、五月份牡丹盛开时。整个帝京为之哄动。白居易有“花开花落二十日,一城之人皆欲狂”之诗,刘禹锡也有“花开时节动京城”之句描述当时赏花的空前盛况。诗人在此,没有用工笔精敷细绘牡丹形象,而是以倾城之举来侧面烘托倾城之色,笔法空灵,较之于工笔重彩勾勒更具无穷魅力。
最后,诗人以“天教晚发赛诸花”一句再评花之品性。重在‘晚”与“赛”两字上做文章。牡丹晚发,开于暮春。汤显祖《牡丹亭》中的女主人公杜丽娘在“游园惊梦”一折中唱道:“牡丹虽好,她春归怎占得先!”既是叹亦是赞。牡丹俏不争春,天教晚发而集众芳之长。当然我们也可由此而寻绎一下诗人彼时心境,也许还包涵着大器晚成或对晚景赞美之昧外之旨。至于“赛诸花”之赛字,亦颇可玩味,既云“赛”,必有赛之对象和意义。在此我们不妨引一下刘禹锡的另一首《赏牡丹》诗。诗云:“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蕖净少情。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此四句可为“赛诸花”三字诠解。诗人之于牡丹的一片爱心,是与对女性美理想化身的追求以及对阴柔之美的生命体验发生契合的,他对牡丹的美感经验,是在与芍药、荷花诸花品赏比较的基础上形成的。芍药因妖艳而无标格,荷花太洁净而缺少风情,只有牡丹花婀娜而不失端庄,顾盼之间百媚俱生。此种美,才是诗人最心醉的,也是牡丹之所以令群芳失色、独占鳌头的缘由所在。从这个意义上讲,牡丹被誉为天姿国色,当之无愧。
第一个把花与女性相比的天才,无疑创造了人类审美历程上的伟大飞跃。尽管刘禹锡这首牡丹诗还是将花拟人,但已不是简单地重复,而是对此作了更高层次的审美观照。他将对牡丹的花容、花性的欣赏和感受,升华到对女性柔美个性形象的精神把握,即形、神、情三者并举,爱得有个性,有情睐,包涵了更广更深的美学意义。
这首诗读起来,总有种酸溜溜的感觉。孔绍安和夏侯端都曾是隋朝的御史,后来李渊反隋称帝,夏侯端首先归顺了李渊,授秘书监,三品官,而孔绍安归唐晚了一些,只被授于内史舍人,五品官,远不及夏侯端。
晋代·张华《博物志》记载:“汉张骞出使西域,得涂林安石国榴种以归,故名安石榴。”孔绍安作此诗时,夏侯端恰巧也在场,所以诗人以石榴自喻,发出了“只为来时晚,花开不及春”这样的感慨。“逐汉臣”,却“不及春”,人才得不到重用,这也从一个侧面表达了诗人对唐高祖李渊的不满。同时诗中又表现了诗人对自己才能的自信,只是“来时晚”而已。
“只为来时晚,花开不及春”此句历来被人称颂,成为了感叹怀才不遇或大材小用的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