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典诗歌史上,尽管专门吟咏少年的诗数量不及模山范水、状物言志之作,但这类诗大都写得富有诗味,颇具特色。李白的《少年行二首》便是这方面的代表作。
第一首用五古的形式,迹近咏史,实是抒情,写一个少年的信念和追求。诗开头运用荆轲的典故,表现少年对荆轲事迹的向往和憧憬。对英雄人物的追慕,是青少年们所共有的心理特征。整首诗从易水饯饮落笔,但不脱不粘,若即若离,从对荆轲的身世感慨跳跃到对自己的身世感慨,把由荆轲身上所焕发出来的豪情壮志,注入到自己的精神世界中,凝结成一种激扬奋发的豪情与坚定的人生信念:“少年负壮气,奋烈自有时”。接着写鲁句践。鲁句践是战国时代的人,和当时的荆轲在邯郸下棋赌博,最后却互相争吵起来。这里仍然以荆轲的故事抒情达意,恰到好处地表现了少年的心理特征。
第二首用七绝的形式,描摹刻画,情态毕露。三言两语就勾画出一个任气逞能的豪侠少年形象。“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说明他的家世豪贵,生活豪华;“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显示其豪放、倜傥、爽朗、率真,展示其无限的青春活力。在春风得意之际,这些五陵侠少驰骋着骏马,沐浴着明媚的阳光,出入于花海酒肆,无拘无束,在欢歌笑语中忘怀了一切,不知什么叫时光与金钱,不知什么是愁苦与忧思。这里没有明显的是非褒贬,也没有暗示出什么微言大义。这些青少年,是幸福的。从这些青少年的身上,似乎可以让人感受到盛唐的国威给这些时代的幸运儿带来的狂欢与激情,似乎也可以感受到诗人在其中倾注的人生理想。
李白的《少年行二首》,刻划的是豪爽倜傥的少年形象,因而,诗中写少年紧扣其个性特点下笔。敲打着乐器喝着酒,背着宝剑唱着歌,骑着白马踏着落花,风流豪爽的少年形象跃然纸上,栩栩如生。从中,读者不难窥见任气逞能的少年李白的影子。这是李白对自己年轻时候的一种回忆,也只有李白才会写出这样的诗句。全诗语言豪迈俊爽,寓刚于柔,刚柔并济,浑然天成。
第一二两句“春草绵绵不可名,水边原上乱抽荣”。“抽荣”,一作抽茎;“荣”,本指草本植物的花,这里指抽芽。诗的前两句描写春草在乡野上旺盛生长的景象,无边无际、无名无誉的春草,在溪水边、在原野上发芽、生根、绵延生长,闲适自在、任意为家,它们不重花名,不以萱、兰等骄世同类自骄,努力保持自尊自信的品格和精神。它们看似平凡,却洋溢着生命本原的葱绿。
“似嫌车马繁华地,才入城门便不生”这些天涯海角处处家的春草,一进入“城门”的“车马繁华地”竟不再生长了!因何缘哪?“似嫌车马繁华地”!好一个“嫌”字,既交待了“不生”城门之内的原因——厌恶城门内那熙熙攘攘、车水马龙的繁华与喧嚣,所以才绝诀地拒绝在城内生存,更突显了春草的品格。
知人论诗,品诗至此,我们自然会联想到诗人的作为品性。作者借咏春草,表达自己厌恶官场,鄙弃世俗,乐于归隐,誓不与统治者同流合污的高洁情操和豁达的人生态度。这样的取意,暗合了罗邺《赏春》诗的“芳草和烟暖更青,闲门要地一时生。年年点检人间事,惟有东风不世情”之旨,又与唐末于武陵的《东门路》“东门车马路,此路有浮沉。白日若不落,红尘应更深。从来名利地,皆起是非心。所以青青草,年年生汉阴”相协。
刘敞这首七绝同样运用比兴手法,借咏春草,寄寓他对一种人生品格的赞颂。在白居易的绝唱《赋得古原草送别》之后,刘敞从春草中发现了足以陶冶与启迪人心的新鲜诗意,并能营造出独特的意象,把新鲜的诗意含蓄地表达出来,堪称宋诗中咏春草的佳篇。诗作表达的情感,更指它带给我们的自然之理:要想使客观事物健康成长,必须给予它们宽松的生长环境,这是使其赖以生长壮大的客观条件。
这首《蕃女怨》写来并不见一点“蕃”味,仍是一般的思妇词。这首词写边塞的寒冷和艰苦,使思妇对征人倍增思念。也有人认为这首词是写征人忆家。
此词开头两句“碛南沙上惊雁起,飞雪千里”,写边塞环境和气候的恶劣:沙碛荒漠,茫茫千里,大雪狂飘,塞雁惊飞。“玉连环,金镞箭,年年征战”,先写征人的装束,续写征战之苦,战情之急。丈夫如此在边关服役,妻子必然思念和怨恨。结末二句,点明题旨:“画楼离恨锦屏空,杏花红。”战争使无数的妻子独守空房,画楼冷落,锦屏寂寞,尤其在杏花开放、春满人间的时候,更是令人肠断,魂断,唯有恨不断,泪不断。可谓曲尽人情。
就内容来说,此词并无新意,作者不是为了宣扬什么反战情绪,思妇的愁恨是一种纯真的感情,值得珍重与同情。这首词与《蕃女怨·万枝香雪开已遍》在内容和结构上有互补互衬的关系,阅读时可互相参照。
在温词中,此词属于较为浅直的作品,辞藻不算艳丽,含义也还显豁。但是仍具有某些深曲之作的特点:只客观地提供精美的物象情态,而隐去它们之间的表面联系,留下大片想象余地。像“画楼离恨锦屏空”与“杏花红”之间也未点明其关系。而这些物象情态的关系,很容易领悟出来,所以反而显得浅而不露,短而味永。
此诗前两句用“山外山”、“树边树”的视觉形象引发国破家亡的愁怨和遗恨;后两句诗人紧承前语,针对元代统治者发出的反抗心声,揭示出诗人自己与元朝统治者“不共戴天”的主题。全诗以浅近通俗的语言,生动质朴的比喻,率直地表示亡国之恨,字字咬牙,句句切齿,有颠倒乾坤,截断众流之气魄。
第一、二句作者为了表现胸中的“愁和“恨”,不是采取怒发冲冠式的直接表露,而是借物寓怀,以一种环境衬托的比喻手法,巧妙地用“山外山”“树边树”的视觉形象引发国破家亡的愁怨和遗恨。这里的“山”“树”,不仅指自然的“山”“树”,更寓意元兵占领的一片浑浊世界。山、树本可使人赏心悦目,然而在亡国遗民眼中,只能勾起无限的愁和恨。
第三、四句紧承一、二句,诗人设想,如果眼前的山和树能够隔断秋月的光明,照我就不照他,照他就不照我,使我和他“不共一处”。这样以含蓄的手法,揭示出诗人自己与元朝统治者“不共戴天”的主题。诗人虽未明言同谁“不共一处”,不过,从诗人所写“无处堪挥泪”(《书文山卷后》),“我愁无地可耕渔”(见《宋遗民录》)等句,则可以清楚地看出,正是灭宋的元代统治者,使诗人陷入“无处”“无地”的厄运,所以诗人在月色如银的秋夜,迸发出的愁恨,不能仅仅看作是个人的恩怨。确切地说,全诗乃是针对元代统治者发出的反抗心声,誓欲隔断明亮的秋月,虽然想隔断秋月的光明,事实上却是不可能的,但诗人不愿与元代新贵们“共一处”,其态度之坚决,气节之坚贞,给读者以强烈的感受。
前人评谢翱诗曰:“所作歌诗,其称小,其指大,其辞隐,其意显,有风人之余,类唐人之卓卓者。”(《谢翱传》)此诗即可见诗人风格之一斑。
首联写馆舍夜宴。首句点高馆张灯夜宴,酒清香洌,见待客之殷勤,次句连用“夜钟”“残月”“雁归声”三个与夜间及别离相关的意象,既显示时间之推移与宴席时间之长,又渲染浓郁的别离气氛。三种意象,或诉之视觉,或诉之听觉,但都带有凄清、寂寥的色彩韵味。
次联明点送别。上句用典,“啼鸟堪求侣”,是说庆幸自己能够结识韦司士这样的才士为新交。“啼鸟”虽非实写,却关合春天的季候,与下句“春风”,一虚一实,正成对应。下句实指韦司士在这美好的春天将要离此继续前行。不说朋辈送别,而言“春风欲送行”,将“春风”人格化,写出了朋友送别的温煦情意,设想新颖,诗味浓郁。妙在上下两句的开头,分别用“只言”“无那”两个虚词相勾连,既突出渲染了“乐莫乐兮新相知”的喜悦和乍会旋别的无奈,又构成了一气旋折的意致韵味,在流利俊逸的语调中蕴含着浓郁的人情味。吟诵品味这行云流水般的诗联,眼前会鲜明地浮现出诗人风流俊赏、神采清逸的自我形象。
腹联是对韦司士行程所经的想象。唐时滑州州治白马城在黄河南岸。韦司士离此北去,头一站便是黄河岸边的白马津渡,故别后行程首先便写到“黄河曲”“白马津”。这一联写景,只用淡笔轻点,不施浓墨重彩,不加渲染刻画,但却显现出一种天然的风韵。评家或讥其景中无情,实则诗人此处并没有着意寓情于景,他只是要通过轻描淡写来构成一种摇曳生姿的情致。黄培芳说它是“盛唐高调”,倒是比较准确地道出了它的浑成自然而不刻露的韵致。
尾联是对被送对象前路的祝愿,反结“别”字。“他乡暂离别”、“到处有逢迎”,说明韦司士此次在滑州是途中暂时停留,前路尚有逢迎与离别,就像在滑州有短暂的聚会与别离一样。但诗人却以体贴对方感情的口吻说:“希望韦司士不要因他乡的这次暂别而怨怅,因为前路方长,我深知你的为人和才名,你到处都会受到当地主人的热情接待与欢迎。”这就不但将伤别化解为对前路处处有逢迎的热情祝愿和乐观展望,而且对韦司士的为人作了热情的赞颂。这样的结尾,充满了乐观的情调,体现出鲜明的时代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