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第一首诗相比,第二首诗写得更精炼一些,全诗仅十二句,集中表达了陶渊明厌倦仕途、依恋田园的思想感情。第二首诗是真实动人的述怀诗。诗人对做官不感兴趣,下决心要辞别官场。
“自古叹行役,我今始知之”。做官有行役之劳,在交通不发达的古代,尤其苦。所以陶渊明得出结论说:“自古叹行役”。然而,行役者究竟有些什么可叹的苦,陶渊明以往并无切身体验。可当他为桓玄当差,奔波于建康和江陵之间,不远千理,其间的艰难险阻可以说是“备尝之矣”,所以他感慨道:“我今始知之”。这里,言未尽意,诗人的心里是在说:行役当差的苦头我尝够了,谁还想迷恋仕途。
陶渊明厌倦仕途的另一个原因是,仕途多风险,吉凶难料。在诗人看来,做官是一种危险的事情,倒不如及早告别官场。为了表达这个意思,诗人并未直说,而是借景言情,引用典故达意。行役途中,面对山川荒野,诗人的心境是孤独而悲凉的,发出了“山川一何旷”的感叹。这不是对山川秀色的赞美,而是对山川旷野的畏惧。由于心情的关系,大自然在诗人的眼里也是可怕的。诗人借山川之险来陪衬仕途之险,意在说明仕途可畏,潜藏着祸福风云。何时为福,何时为祸,谁也不知,“巽坎难与期”。用“巽坎”来比喻仕途中的吉凶顺逆,是十分恰当的。“崩浪贴天响,长风无息时”。这是全诗的秀句,写出了诗人在行役途中对山川风物的真实感受。诗人的用词准确,而又很会夸张。他不说“巨浪”,而说“崩浪”。一个“崩”字,不仅有形象,而且有声音,绘声绘色。“川”字准确地形容出巨浪咆哮时的杂乱之声。“崩”字形容声大,“川”字形容声杂。诗人借自然景象来描绘官场内部的激烈斗争,像崩浪震天那样可怕。
宦游之人长年在外,离乡背井,这在感情上是一种痛苦。陶渊明也经历着这种痛苦,行役途中他格外思亲。“久游恋所生,如何淹在兹”,这是陶渊明的心声,抒发了思亲的感情,悔恨自己不应该误入仕途,更不应该在仕途淹留。有了这悔恨之后,诗人便下定了决心,要罢官归田。这里,可以看见陶渊明的内心世界,他赞美园林,鄙弃官场。诗的结尾“当年讵有几,纵心复何疑。”表面似乎是消极情绪的表露。其实,诗人并未宣扬及时行乐的思想,他是在思想痛苦的时候才这样写的,是一种愤慨之言。诗人正当壮年,大志未展,繁杂的公务消磨着他的年华,而且受着官场的牵制约束,俯仰由人,他想摆脱官场的牵制,回到园林,使自己的身心得到自由。诗人盼望有“纵心”的时刻,这不是要放纵自己,而是要做一个自由人。不贪富贵,纵心归田,按自己的意志去生活,这是陶渊明真实的思想。
这首诗细致生动地描写了北国清峻的秋景,同时抒发了诗人迫于战乱,漂泊异乡的感慨。末句“不用苦思家”一语,以否定语来表示肯定之意,收到了更为强烈的艺术效果。
诗的前四句写秋景,后四句写感叹。时为深秋,山中古老的树木,黄叶已飘落殆尽,只有高高的梢头尚有残留,在秋风中瑟瑟作响。有些细瘦的藤萝缠绕在古树上,在寒风中开着小花,显示着顽强的生命力。水边的沙岸是那么平坦,不时有北来的大雁在上面栖息,集聚力量,准备南飞。寒鸦也从广阔的原野上披着夕阳之色飞归山中,聚集在古树上,叫声深沉而悲凄。老树、寒藤、平沙、泊雁、旷野、攒鸦构成了一幅北国的秋景图,给人一种草木零落的悲秋之感。诗人选择这些景物作为描写的对象,是因为避难山中的他此时的审美心理最能与这些容易引起悲感的物象融合,悲秋之物和悲伤之怀一碰撞,便形成了这些特定的意象,构成了带有悲凄色彩的图景。当时,诗人刚从老家迁居三乡,用这“旅食”两个字概括其生活遭遇很恰当。“秋看尽”是对前四句描写的点破,直说写诗的时间是秋将尽、冬将来的九、十月之交,正与诗人避兵女几山的行踪吻合。“日又斜”不仅仅是为了点明时间,太阳落山时分,更重要的是一个“又”字,表明诗人在此战乱时起、人生多难之时,在山中度日如年,无可奈何,只好一个人行吟山间,送走了一个黄昏又一个黄昏。
诗人孤独的身影、艰难的步履,听到了那悲怆的吟唱、深沉的叹息。而这一切都是因为“干戈正飘忽”造成的。这句诗概括了当时蒙古兵屡屡进逼、战火连年不断的局势,也指当年蒙古兵和西夏兵联合攻下潼关,侵入汝、嵩地区,直逼汴京的突发事件。正因为这样,诗人在离开老家迁居河南三乡镇,又临时避兵女几山。家乡沦陷,关山千里,干戈时起,战乱不息,诗人此时是国破家危,有家难回,因此也就“不用苦思家”了。而究其实,诗人此时的心情正是苦苦思念家乡,不然还说什么“不用”,这是用否定的语气表明肯定的意思,收到了更为强烈的艺术效果。
该诗抒发的是诗人迫于战乱,漂泊异乡的感慨,表现的是诗人羁旅生活的悲情愁绪。该诗在艺术上的巧妙之处,是没有直接地说愁道悲,而是通过对自然景物的描写,来抒发诗人的内心感受的。一是景寓情。首联:“老树高留叶,寒藤细作花。”笔法一粗一细,景物一大一小,但无论粗细大小,都景中有情,隐约可见。这里的高树老衰,残叶萧瑟;藤萝蔓伸,细花微结,无不是秋天的景物,构成一个萧瑟凄清、使人情郁心沉、愁绪顿生的境界,而这些景物中正寄寓了诗人的主观感受。二是情生景。次联:“沙平时泊雁,野迥已攒鸦。”一写泊雁,一写攒鸦,二者俱是诗人眼中之景,是诗人思念故园渴望安定的情感的外化,是经过诗人主观情感过滤择选的景。“雁”可“泊”,“鸦”能“攒”,而诗人却如无家“雁”,失群“鸦”,四处飘零,无家可归,一种人不如鸟的情感油然而生。泊雁、攒鸦两种景物,就是诗人这种情感映射的结晶。三是景情谐。该诗,前两联写景,后两联抒情。老树残叶,寒藤细花,平沙泊雁,旷野攒鸦这些凄清萧瑟的景与诗人由遭逢战乱,漂泊无依的生活所产生的那种凄苦暗淡、欲求依傍的情愫是十分相谐的。如果说景是“形”,情是“神”的话,那么这首诗就是形神兼备,情与景妙合无垠的了。更何况,该诗首联的景与三联的情相合,次联的景又与尾联的情互映,在景和情的融合上,也达到了细意熨帖、针迹天成的境地。
这组诗共两首,第一首是七律,大概在初识张氏时所作,形容他的为人。仇兆鳌《杜诗详注》认为:前四句写景,后四句抒情,中间大概为分段处。若细分之,首句张氏,次句隐居。三四句切隐居,言路之僻远,五六句切张氏,言人之廉静。末二句说得宾主两忘,情与境俱化。
诗人在诗中用了反衬手法表现人的孤寂和山的幽静:“春山处处子规声”(清陆以湉《冷庐杂识·潘太守诗》),而张氏却独生无伴,只好自说自话,以春山的“闹”衬托孤寂的人,人越发孤寂了;丁丁的伐木声,以“有声”衬托幽静的山,山越发幽静了。诗人用典故表现张氏的廉静:《南史》载梁隐士孔祐至行通神,尝见四明山谷中有钱数百斛,视之如瓦石。《关中记》:辛孟年七十,与麋鹿同群,世谓仙鹿。而结尾二句,更是诗人的良苦用心:“迷出处”,暗示张氏迷人的隐居环境如同桃花源,使诗人“迷不复得路”(陶渊明《桃花源记》);“泛虚舟”,则表现“至行通神”张氏的飘逸与神秘。
第二首为五律。大约跟张氏已很相熟了,所以开首便道“之子时相见”,《杜诗镜铨》以为“当是数至后再题”,《杜诗详注》以为“往来非一度矣”,皆是。
虽是一首应酬之作,却可以看出作者的人情味与风趣。这首诗直说与用典双管齐下。直说与用典是古诗常用的两种表现方法,如不能分辨,诗意便不明白。在这里却两两密合。假如当作直说看,那简直接近白话;假如当作用典看,那又大半都是些典故,所谓无一句无来历。但这是形迹,杜诗往往如此,不足为奇。它能够有风趣,方是真正的难得。
如“之子”翻成白话当说“这人”或“这位先生”,但“之子”却见《毛诗》。第三句,池中鲤鱼很多,游来游去;第四句鹿在那边吃草呦呦地叫;但“鳣鲔发发”,“呦呦鹿鸣,食野之苹”,并见《毛诗》。用经典成语每苦迂腐板重,在这儿却一点也不觉得,故前人评:“三四驱遣六艺却极清秀。”而且鹿鸣原诗有宴乐嘉宾之意,所以这第四句虽写实景,已景中含情,承上启下了。
“杜酒”一联,几乎口语体,偏又用典故来贴切宾主的姓。杜康是创制秫酒的人。“张公大谷之梨”,见潘岳《闲居赋》。这典故用得非常巧,显出主人的情重来,已是文章本天成,尤妙在说得这样轻灵自然。《杜诗镜铨》说:“巧对,蕴藉不觉。”慰藉不觉正是风趣的一种铨表。
诗还用透过一层的写法。文章必须密合当时的实感,这原是通例。但这个现实性却不可呆看,有些地方正以不必符合为佳。惟其不很符合,才能把情感表现得非常圆满,也就是进一步合乎现实了。这诗末联“前村山路险,归醉每无愁”就是这样。想那前村的山路很险,又喝醉了酒,跌跌蹱蹱地回去,仿佛盲人瞎马夜半深池的光景,没有不发愁之理;所以这诗末句实在该当作“归醉每应愁”的,但他偏不说“应愁”,颠倒说“无愁”。“无愁”虽非实感,却能进一步地表现这主题──主人情重,客人致谢,宾主极欢。
在这情景下,那么不管老杜他在那天晚上愁也不愁,反正必须说“无愁”的。所以另外本可以有一个比较自然合理的解释,喝醉了所以不知愁;但也早被前人给否决了。《杜诗集评》引李天生说:“末二句谓与张深契,故醉归忘山路之险,若云醉而不知,则浅矣。”杜甫正要借这该愁而不愁来表示他对主人的倾倒和感谢,若把自己先形容成了一个酒糊涂,那诗意全失,不仅杀风景而已。又这一句结出首联的意思来,“邀人晚兴留”是这诗里主要的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