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列子》二书中都记有这样两个有趣而发人深省的故事。一说,列御寇为伯昬(昏的异体字)无人射,列子技艺精湛,手平如砥,甚至能放一杯水在肘上,箭方去而未至靶,杯水又重新落到肘上。然而伯昬无人说“是射之射,非不射之射也”。于是他“登高山,履危石,临百仞之渊,背逡巡,足二分垂于外”,列子惊怖,伏地汗流至踵。伯昬无人就说:“那些与天道同一的至人,上窥青天,下潜黄泉。挥斥八极,神气不变。现在你害怕得直瞬眼睛,可见你内心未明自然之理,不够充实啊。”另一则故事说孔子观乎吕梁,悬瀑三十仞,流沫三十里,连鼋黾鱼鼈之属都不敢过,然而却有一个男子在其中戏水,孔子以为他想自杀,命弟子去岸边救他,那人却上了岸,披发而歌,游于塘下。孔子问他:“游泳有“道”没有?”那人回答:“并无所谓道。只因从小生长于水边,所以能安于水。唯因顺从水之道而无我见存在,所以下水就能不知其然而然,与水化为一体。”这两个故事,曾被历代诗人无数次地运用过,但是却很少见有人能像谢灵运《富春渚》诗这样,用得如此灵活而贴切。
别过了始宁故宅,灵运又浮舟西南行,进入桐庐富阳县境的富春江。富春江有两个特色,一是清,二是险。梁吴均《与宋元思书》曾状其景:“水皆缥碧,千丈见底;游鱼细石,直视无碍;急湍甚箭,猛浪若奔。夹岸高山,皆生寒树,负势竞上,互相轩邈,争高直指,千百成峰。”正写出了这两方面的特色。山水是自然形态的东西,而以之入诗文,则不可避免地染上作者的主观色调。既清且险的富春山水,在卓荦不羁的吴均眼中合成了自由竞荣,勃勃生气的清奇,所谓“奇山异水,天下独绝”。在游子羁旅的孟浩然笔下则是“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一片清怨;然而在刚为险恶的政治风浪抛掷出来,恃才傲物,一肚子不合时宜的谢客眼中,则是另一番景象。
夜中,诗人渡过了富春东三十里的渔潭浦,清晨舟抵富阳城外。六七十里外的定山、赤亭山是富春名胜,但诗人并不往游,只是向峰顶那缅渺的云雾远远一望,又匆匆驶去。起四句连下“宵济”,“旦及”、“无淹薄”三字,可见富春秀色,此时对意兴索寞的诗人来说并引不起多大兴趣,而远山上那萦青际白的云雾,似乎正象征着他不绝无尽的愁绪。忽然水势突变,逆流而上,惊浪急湍撞击着去舟;而崖岸曲折,参差凹凸,更处处阻遏着行程。这景象真是惊心动魄,诗人自己也不知如何飘过了这一段险泷,不禁深自庆幸:尽管自己并没有伯昬无人那种履险若夷的定力,却竟然如吕梁男子般惊险地闯过了这难关。待得惊魂稍停,他倒是悟出了一条至理。《易·习卦》:“水洊至习坎”,《艮卦》又说“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艮其止,止其所止”。意思是,虽有重险悬绝,而水仍相继而至,这是因为水性已习惯了山坎的缘故。艮即止义,两山相重,正象征着止息之义,君子当因此而引起思索,行于所当行,止于所当止,不要越过了自己的本位。《易》象正揭示了刚才经历凶险一举的内在含义。如果自己真能像伯昬无人与吕梁丈夫一样,内心元气充实,与自然合一,完全忘掉物我、利害、险夷之间的差别,顺乎自然之理,使行动与之不期而合,那么虽然多历风险,也可达到履险若常的境地。推而广之,生活亦正同于行舟,也当顺应自然之理,那么对不久前经历的仕途风波正不必如此耿耿于怀,怨天尤人。自己平生之志本在幽栖养生,二纪之前只因意志薄弱而出山,从此就困顿于世俗之事。希求为入仕干禄已过久了,直至今天总算有了机会实现对友朋许下的远游轻举的诺言。想到这里,诗人感到蛰伏已久为世事蒙蔽的宿愿渐渐得到了舒展生发,顿时眼前的万事就如枯叶朽枝般零落不足道了。思念及此,诗人感到胸怀开张,心地光明,就如庄子所说的神明虚空无所怀的神人一样,忘掉了自身存在而任物推移。从此就只要如那蛰伏以存身的龙蛇,以屈而求伸的尺蠖那样与世委蛇,善养天年就是了。
经过了富春渚后,谢客其实没有真能如诗中所说那样达到超人的境界。甚至就在浮江之际,他恐怕也未曾真正获得心理上的平衡。诗中所言,充其量,也只是即景生想,从理念的观照中得到一种感情的宣泄,这在谢诗其他各篇中不难看到。然而就作诗时一刹那间的感触而言,他却确实达到了情景理的圆融无碍。
全诗实分三个层次,前六句纪行写景;“平生”以下的最后八句是对自身人生道路的检讨与悟参。二者之间本不相涉,但却因中间四句的四个典故而连成了一体,这四个典,尤其是前面《庄》《列》二典用得十分巧妙。舟行富春山水际,而伯昬一典为山、吕梁一典为水,联想十分自然,且同用《庄》《列》更十分工致。山,水之典甚多,不用其它,而偏用这两个,则是因它们既在形象上深切富春山水的凶险,又暗蕴所以能履险若夷的理念。这个理念在诗中是用“亮乏”、“险过”的形式反说的,更切当时诗人的实感。由反到正,则再接用《易经》中一水一山两典,从而顺理顺章地引出了以下对生活历程的检讨。诗歌用典,从诗骚起即有,建安以后更渐成风气,但是用得典雅、精严,炉锤工致,成为作诗一大法门,却不能不说自大谢始,当然由此也带来了谢诗有时稍嫌晦涩之病。得失二方面在此诗中都反映得甚典型。这又是陶、谢诗风的一大区别。
该诗是《元和十年自朗州至京戏赠看花诸君子》的续篇。诗前有作者一篇小序。其文云:“余贞元二十一年为屯田员外郎时,此观未有花。是岁出牧连州(今广东省连县),寻贬朗州司马。居十年,召至京师。人人皆言,有道士手植仙桃满观,如红霞,遂有前篇,以志一时之事。旋又出牧。今十有四年,复为主客郎中,重游玄都观,荡然无复一树,惟兔葵、燕麦动摇于春风耳。因再题二十八字,以俟后游。时大和二年三月。”
序文说得很清楚,诗人因写了看花诗讽刺权贵,再度被贬,一直过了十四年,才又被召回长安任职。在这十四年中,皇帝由宪宗、穆宗、敬宗而文宗,换了四个,人事变迁很大,但政治斗争仍在继续。作者写这首诗,是有意重提旧事,向打击他的权贵挑战,表示决不因为屡遭报复就屈服妥协。
和《元和十年自朗州至京戏赠看花诸君子》一样,此诗仍用比体。从表面上看,它只是写玄都观中桃花之盛衰存亡。道观中非常宽阔的广场已经一半长满了青苔。经常有人迹的地方,青苔是长不起来的。百亩广场,半是青苔,说明其地已无人来游赏了。“如红霞”的满观桃花,“荡然无复一树”,而代替了它的,乃是不足以供观览的菜花。这两句写出一片荒凉的景色,并且是经过繁盛以后的荒凉。
与《元和十年自朗州至京戏赠看花诸君子》之“玄都观里桃千树”,“无人不道看花回”,形成强烈的对照。下两句由花事之变迁,关合到自己之升进退,因此连着想到:不仅桃花无存,游人绝迹,就是那一位辛勤种桃的道士也不知所终,可是,上次看花题诗,因而被贬的刘禹锡现在倒又回到长安,并且重游旧地了。这一切,是不能预料的。言下有无穷的感慨。
再就其所寄托的意思看,则以桃花比新贵,与《元和十年自朗州至京戏赠看花诸君子》相同。种桃道士则指打击当时革新运动的当权者。这些人,经过二十多年,有的死了,有的失势了,因而被他们提拔起来的新贵也就跟着改变了他们原有的煊赫声势,而让位于另外一些人,正如“桃花净尽菜花开”一样。而桃花之所以净尽,则正是“种桃道士归何处”的结果。
诗人想的是:这,也就是俗话说的“树倒猢狲散”。而这时,我这个被排挤的人,却又回来了,难道是那些人所能预料到的吗?对于扼杀那次政治革新的政敌,诗人在这里投以轻蔑的嘲笑,从而显示了自己的不屈和乐观,显示了他将继续战斗下去。
刘禹锡玄都观两诗,都是以比拟的方法,对当时的人物和事件加以讽刺,除了寄托的意思之外,仍然体现了一个独立而完整的意象。这种艺术手法是高妙的。
刘禹锡写过的三首诗,均很有特色。五绝《浑侍中宅牡丹》,用白描手法,激赏、盛赞了浑家牡丹花的硕大和繁多。此诗还有一定史料价值,说明在刘禹锡所生活的中唐前期,牡丹的栽培技术已达到很高的水平了。七绝《赏牡丹》,用对比和抑彼扬此的艺术手法,肯定了牡丹“真国色”的花界地位,真实地写出了当年牡丹花盛开能引起京城轰动的“轰动效应”。七绝《思黯南墅赏牡丹》,则运用典故,写牡丹花艳压群芳的美丽。
百花之中,雍容华艳的牡丹素有国色天香之名。全诗诗人以虚写称妙,此诗首二句叙写诗人偶遇牡丹之喜,
牡丹 末二句叹赏其色泽之佳。“偶然相遇人间世,合在增城阿姥家。”,首句点明在牛僧孺南墅中,偶然的机会,初次见到牡丹花,就如同遇到生命中“贵人”似的,无意之中技露出牡丹花在诗人心目中的崇高境界,在诗人看来,牡丹是日月精华的结晶,应栽天上,今日人间相逢,纯属“偶然”,所以一见到牛宅中牡丹,就作惊人语。首句破空雨入,诗人恍惚浸入仙境,跟前拟有灵光浮动。此句通过对牡丹花身价的高度估量,暗衬主人之高雅脱俗,一笔双,可见作者对牡丹花的重视及喜爱。后一句即用西王母昆仑山增城之典,巧妙地描写出了牡丹重瓣,花瓣层层叠叠的形态。
第三句由初见牡丹时的萼然惊叹转入对花容花貌的由衷礼赞,牡丹之貌,诗人美其名日“倾城”,这“倾城”二字,殊非过誉。唐代人对牡丹花的迷恋钟爱,确实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两京是牡丹荟萃之地,每当四、五月份牡丹盛开时。整个帝京为之哄动。白居易有“花开花落二十日,一城之人皆欲狂”之诗,刘禹锡也有“花开时节动京城”之句描述当时赏花的空前盛况。诗人在此,没有用工笔精敷细绘牡丹形象,而是以倾城之举来侧面烘托倾城之色,笔法空灵,较之于工笔重彩勾勒更具无穷魅力。
最后,诗人以“天教晚发赛诸花”一句再评花之品性。重在‘晚”与“赛”两字上做文章。牡丹晚发,开于暮春。汤显祖《牡丹亭》中的女主人公杜丽娘在“游园惊梦”一折中唱道:“牡丹虽好,她春归怎占得先!”既是叹亦是赞。牡丹俏不争春,天教晚发而集众芳之长。当然我们也可由此而寻绎一下诗人彼时心境,也许还包涵着大器晚成或对晚景赞美之昧外之旨。至于“赛诸花”之赛字,亦颇可玩味,既云“赛”,必有赛之对象和意义。在此我们不妨引一下刘禹锡的另一首《赏牡丹》诗。诗云:“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蕖净少情。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此四句可为“赛诸花”三字诠解。诗人之于牡丹的一片爱心,是与对女性美理想化身的追求以及对阴柔之美的生命体验发生契合的,他对牡丹的美感经验,是在与芍药、荷花诸花品赏比较的基础上形成的。芍药因妖艳而无标格,荷花太洁净而缺少风情,只有牡丹花婀娜而不失端庄,顾盼之间百媚俱生。此种美,才是诗人最心醉的,也是牡丹之所以令群芳失色、独占鳌头的缘由所在。从这个意义上讲,牡丹被誉为天姿国色,当之无愧。
第一个把花与女性相比的天才,无疑创造了人类审美历程上的伟大飞跃。尽管刘禹锡这首牡丹诗还是将花拟人,但已不是简单地重复,而是对此作了更高层次的审美观照。他将对牡丹的花容、花性的欣赏和感受,升华到对女性柔美个性形象的精神把握,即形、神、情三者并举,爱得有个性,有情睐,包涵了更广更深的美学意义。
这首诗的前半部分概述唐以前诗歌创作发展的一般情况,作者对前代作家的景仰和个人致力创作的抱负;后半部分抒写对世道多乱和个人漂泊的感慨,并说明诗歌是由情而生、缘情而发的,是作者对现实生活感受的反映。全篇语言高度凝炼,又多用典故, 语意较为含蓄深沉,需细细揣摩。
曹丕《典论·论文》道:“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使杜甫感到欣慰的是,尽管“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的壮志未酬,迭经挫折,饱尝动乱之苦,倒却取得了诗歌创作的丰硕成果。于是开篇之首,便吟出了“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的饱含哲理的名句。当然,这个“寸心知”,既是指己之所知,亦是指知己之所知。
接着,在佐证这“不朽”的“千古事”的同时,谈到了由古及今的诗歌艺术的传承和发展。历代的诗人可以排出一个次第来,骚体乃至再早的诗经已被两汉以降的五言、七言诗体所替代,前辈诗人驰骋才思、腾跃文坛,余风所及,给后世以强烈的影响。后世的贤才总是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兼收并蓄,从而有所创新,以至于不同时代的创作皆能形成独特的清新的规范。再想到自己的创作,原是出自儒家的体系,从童年时便开始竭尽情思致力于创作。忘不了像“騄”“骥”等良马般驱驰的西晋诗人潘岳、陆机等人的影响,更得感谢如马中“骐”“䮼”带着千里驹驰骋于诗坛的邺下三曹父子所给予的激励。值得叹息的是,尽管而今已如轮扁斫轮一样“得之于手而应于心”,然而无益于治国安民。即使写出王符《潜夫论》、邯郸淳《曹娥碑》一样的文字来,也不过空传后世罢了。反过来又一想,写诗毕竟是自已的兴趣爱好、自己的思想寄托,是自己带病迁徙漂荡流寓生涯的一种慰藉啊,凭何侈谈经世济民之策,像疲敝的飞鸟一样,能有一枝栖息之处也算不错了。
回到现实中来,世尘中蜂虿横行,江峡里蛟螭出没——触目萧瑟凄怆,离唐虞之世愈来愈远了;军阀联翩抗轭,似乎又重现了楚汉的危局。所谓的圣明之朝却是盗贼蜂起,边鄙之地的异俗风景就更是喧阗卑下了。郁郁盘结、上绕星辰的剑气下是兵锋森列,苍苍无际、如云雨笼罩池上的是战气蒸腾。东西各镇都设起了将军的幕府,到处都是军旗在飘荡。东汉马援立于南海交趾极界的铜柱已被残毁,像西风渐紧、东风避之不及似的,西边的月支又屡次入侵。自己流寓异域,乌鹊啼鸣却空报亲人的音信,又时时听见山野的熊罴怒号,这样的心境无法用“恨”“怪”道清楚,只好将每日的稼穑生活以吟诗的兴致来表达,柴门茅屋里的自食其力的生活也能使一个读书人自得其乐。想到长安故居烟草迷茫的白阁和白阁下秋水弥漫的皇陂,有家难归,只好以吟诗来分解自已的离情乡思,不敢期盼能写出真能传之于后世的绝章妙句。
杜甫对诗歌艺术的传承发展和自己一生诗歌创作的主旨的思考和见解,却是以这样的五言排律的形式来表达,格律严谨,对仗工稳,一韵到底,丝毫不受约束,记事、议论、抒情均得心应手,足以表现出其诗歌造诣已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