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一开头就从这卑微低贱的尉职说起,“黄昏封印点刑徒”,“封印”、“点刑徒”,这就是县尉每天黄昏时的例行公事。诗人不是含糊地一笔带过,而是具体地、不厌其烦地一一点出,更显示了这职责的无聊和不堪忍受。
第二句“愧负荆山入座隅”,与首句成一鲜明对比,以荆山的巍峨高耸反衬自己的沉沦下僚。李商隐赴弘农尉任时曾途经荆山,并写了一首《荆山》诗,诗云:“压河连华势孱颜,鸟没云归一望间。杨仆移关三百里,可能全是为荆山。”对荆山极力赞美,因此这里才顺手拈来反衬自己的处境。
诗的后两句是用典:“却羡卞和双刖足,一生无复没阶趋。”相传春秋时楚人卞和在荆山(今湖北南漳县南)得到一块玉璞,曾献之于楚厉王和武王,都被误认为是石头,而以欺君之罪先后把他的双足砍掉。后来,楚文王即位,才使玉人治之,得宝玉,名之曰“和氏之璧”。卞和得璞的荆山与作者所在的荆山同名,故有这样的联想。卞和因献玉而两次被刖足,这是无比悲惨的遭遇。可是李商隐却希望自己能像卞和那样把双足砍断,这样,就再也不必在官府奉迎趋拜了,其惨烈又还迥出乎卞和之上。
李商隐写作曾被人讥为“獭祭鱼”,因为他很喜欢用典。其实李商隐诗的许多典故都是用得很成功的,比如这首诗,在用典上就有两点很值得注意:一是自然巧妙。诗人是从眼前的荆山联想到卞和得玉石的荆山,又由这一荆山联想到卞和献玉的不幸遭遇,又由卞和之不幸联想到自己之不幸,所以就非用这一典不可。二是花样翻新。它不是一般的比附或替代式的用典,而是根据内容需要来用典,“典”只是辅,只是宾,是诗人此时那种强烈愤懑之情的映衬,一个“羡”字,真是惊心动魄,令人不忍卒读。
此文不到三百字,却包含了丰富的内容,而且极具文采。文章的开头两句,就点出黄鹤楼所在的地方,在武昌城西南角,使人一开始就对黄鹤楼有了明确的印象。“图经”以下五句,阐明黄鹤楼取名的由来。据《图经》载,黄鹤楼是因费祎登仙后,曾驾黄鹤回来在此处休息,于是定名的。后两句更旁征博弓卜提出晋代葛洪的《神仙传》和南朝梁代任昉的《述异记》都记载了关于黄鹤的故事,以证明事实不虚,以增强黄鹤楼命名由来的说服力。仙人乘鹤,本属虚无,而作者却以无作有。这样就给这座楼涂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作者之所以采用神话传说,是为了突出这座楼不同寻常之处,它曾是神仙到过的地方,这样写也是为本文主旨服务,为下文伏笔。接下来几句写楼的外貌:“耸构巍峨,高标巃嵸”一组对偶,刻画楼的整体形象。句中的“耸”和“高”、“巍峨”和“巃嵸”都是高的意思,重叠使用,铺陈楼的高大。“上倚河汉”写楼的顶端,用夸张的手法,极言其高:“下临江流”写楼的底部,进一步交代楼的地理位置,写出楼在江边,“重檐翼馆,四闼霞敞”这一组对偶句是对楼的建筑结构的具体描写。至此,作者对楼的外貌刻画,气势雄伟。“坐窥井邑,俯拍云烟”一组对偶句写登楼的感触,正因为黄鹤楼高入云天,又临大江,所以登楼可以远眺周围城市乡村,弯下腰可以拍击萦绕大楼的云气和烟雾。一个“坐”字,说明无意观景而周围景物尽收眼底“俯拍”二字,构思别致,而“云烟”既能“俯拍”,其身在高处可知:这两句虽未直言楼高,而一座直凌霄汉的高楼已历历如绘,登黄鹤楼如临仙境,于是作者发出“亦荆吴形胜之最也”的感叹。“荆吴形胜之最”这一句,是对楼的重要性作了扼要而有分量的概括。
以上几句对黄鹤楼景物的描写,有上有下,有远有近,有内有外,也有实有虚,行文变化多端,情趣盎然。作者对黄鹤楼的形态己经刻画尽致了,本可以收住,但他意犹未尽,为了确立这座名楼的特殊地位,他又列出“荆吴”以外的东阳的八咏楼和乡的老子祠来作陪衬,说明黄鹤楼能够代替这些楼观以“赏观时物”,“会集灵仙”,突出黄鹤楼的驾在价值。
第二段,作者在介绍了这篇文章的促成者穆宁的本兼各职和籍里之后,接着“下车”二句是颂扬他的政绩,虽是谀词,但乃行文必不可免。以下“道迄”四句,指出黄鹤楼在当地所起的作用,是公余游览或举行宴会的好所在。其中“透迄退公”句与隔句“游必于是”相照应,“登车送远”句又照应隔句“宴必于是”(《文苑英华》本无此四字)。紧接“极长川”两句,是以穆宁的身分远望河山,触景生情,不免追念东汉末年因见王室衰微,登楼兴感而作《登楼赋》的王架;又因穆宁身在黄鹤楼,就很自然地想到当年曾在黄鹤楼上见到仙人驾鹤而至,进而宾主畅叙的荀叔伟。这两句是交代穆刺史兴感之曲,因而才有嘱咐阎泊理撰写这篇《黄鹤楼记》付刻碑石的行动,顺理成章,组合严密。这里,作者对穆宁思想活动的刻画也是真实的。穆宁作为一个高级地方长官和封建文人,在特定环境里有那么一些想法,是符合人物性格的。而后面四句发出有如当年丁令威化鹤归来的感叹,也就更合乎情理了。
这篇《黄鹤楼记》文章虽短,却取材得当,层次分明,用精练的语言高度概括,把黄鹤楼的概况包揽无遗,其中有掌故,有景物,有事实,有议论,也有感慨。用这么短的篇幅包括丰富的内容,不失为一篇情辞并茂的好文章。
这是一首歌颂周太王古公亶父开创岐山基业以及周文王业绩的短乐章。“天作高山”,强调上天赐予岐山这块圣地。周人重视天赐,视为吉祥,连婚娶亦是如此:“文王初载,天作之合。”(《大雅·大明》)天赐岐山之后,在这根据地上积蓄力量尚须人为,诗中便主要写这一过程。之所以仅取大王、文王二人,主要是因为他们确实是岐山九世周主最杰出的代表。灭商虽然完成于周武王,但周文王之时已显示出周将代商的必然趋势,商纣王囚周文王于羑里,只能延缓而无法阻遏这一历史发展。岐山圣地经营到周文王之世,已为周武王积蓄了足以灭商的雄厚实力,包括姜尚这样足以辅成伟业的贤臣。“有夷之行”,分明是先王开创的一条通向胜利之路。
这首短诗,多人对其中个别字眼有不同的解读。如“彼作矣”的“彼”,有人解为百姓,那么“彼作矣”就是百姓们造起房屋;有人解为先祖大王,“彼作矣”就是先祖大王开创伟业。如“康”,一解为安定,安康;一解为赓,继承,继往开来之意。此所谓诗无达诂,见仁见智也。
《周颂·天作》一诗将对圣地、圣人的歌颂融为一体,着力描写积蓄力量的进程,揭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其文笔犹如大河滔滔,飞流直泻,既显庄严,又富气势。短短七句,有如此艺术效果,可见诗歌作者的大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