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通过写与故人久别重逢的感怀,借对云英的安慰,抒发了作者屡试不第、不遇于时的悲愤之情。全诗采用欲扬先抑及侧面衬托的手法,起到了跌宕起伏、言简意赅的效果。从文字风格看,此诗寓愤慨于调侃,化严肃为幽默,亦谐亦庄,耐人寻味。
这首诗为云英的问题而发,是诗人的不平之鸣。但一开始却避开那个话题,只从叙旧平平道起。“钟陵”句,回忆往事,历历在目。十二年前,作者年少英敏,风华正茂,才气逼人;歌妓云英正值妙龄,体态轻盈,色艺双全。“酒逢知己千杯少”,当年彼此互相倾慕,欢会款洽,都可以从“醉”字见之。“醉别十余春”,含有对逝川的痛悼。十余年转瞬已过,作者是老于功名,一事无成,而云英也该人近中年了。
“钟陵醉别十余春,重见云英掌上身。”两句中第一句写“别”,第二句则写“逢”。由怀旧过渡到眼前。前句兼及彼此,次句则侧重写云英。用汉代赵飞燕“掌上舞”典故。当诗人在“十余春”后再次见到已属半老徐娘的云英的时候,其婀娜的身姿竟然还同十余年前 一样,犹有“掌上身”的风采,可以想见年轻时的云英一定是十分令人倾倒。
如果说这里啧啧赞美云英的绰约风姿是一扬,那么,第三句“卿未嫁”就是一抑。如果说首句有意回避了云英所问的话题,那么,“我未成名”又回到这话题上来了。“我未成名”由“卿未嫁”举出,转得自然高明。宋人论诗最重“活法”──“种种不直致法子”(《石遗室诗话》)。其实此法中晚唐诗已有大量运用。如此诗的欲就先避、欲抑先扬,就不直致,有活劲儿。这种委婉曲折、跌宕多姿的笔法,对于表现抑郁不平的诗情是很合宜的。
既引出“我未成名卿未嫁”的问题,就应说个所以然。但末句仍不予正面回答,而用“可能俱是不如人”的假设、反诘之词代替回答,启人深思。它包含丰富的潜台词:即使退一万步说,“我未成名”是“不如人”的缘故,可“卿未嫁”又是为什么?难道也为“不如人”么?这说不过去(前面已言其美丽出众)。反过来又意味着:“我”又何尝“不如人”呢?既然“不如人”这个答案不成立,那么“我未成名卿未嫁”原因到底是什么,答案也就很明确了。此句情感深沉悲愤,一语百情,将诗人满腔的愤懑、无奈倾泻无余,是全诗不平之鸣的最强音。至此,全诗的情感达到了顶点。
此诗以抒作者之愤为主,引入云英为宾,以宾衬主,构思甚妙。绝句取径贵深曲,用旁衬手法,使人“睹影知竿”,最易收到言少意多的效果。此诗的宾主避就之法就是如此。赞美云英出众的风姿,也暗况作者有过人的才华。赞美中包含着对云英遭遇的不平,连及自己,又传达出一腔傲岸之气。
“俱是”二字蕴含着“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深切同情。不直接回答自己何以长为布衣的问题,使对方从自身遭际中设想体会它的答案,语意简妙,启发性极强。如不以云英作陪衬,直陈作者不遇于时的感慨,即使费辞亦难讨好。引入云英,则双管齐下,有言少意多之效。这首诗采用欲扬先抑的手法,有跌宕起伏之妙;引入云英来衬托自己,收到了言简意赅的效果。
这阕词,给人印象最深的当是它的构思。“云藏鹅湖山”本是极平常的自然现象,但出现在作者笔下,劈头就是“被谁偷了最高山?将谓六丁移取去,不在人间。”山被偷,已是相当新奇,何况又具体怀疑到六丁(道教神名,火神)身上,这就更加生动。一个极普通的题材,经这么一构思,便立觉妙趣横生。上半阕说山已不在人间,这当然是故作的幻想,新巧一些也许并不足怪。可是下半阕说破山被云遮的真象以后,仍然具有无穷的趣味,这是因为作者同样采取了“直意曲一层说”的手法。本来是云遮山,词中却说“晓云闲”,“特地遮拦”;本来是风吹云散,山岳重现,词中却说“喜得东风收卷尽,依旧追还。”这里,晓云和东风同六丁神一样具有生命,而且如若不去“追还”,山还会再次被偷去。艺术之不同于说教,原因之一就在于它是具有趣味性的精神产品;人们之所以能从艺术品那里得到娱乐和享受,一定程度上也是由于它有趣味。本篇的作者章谦亨“尝为浙东宪,风采为一时所称,然蕴藉滑稽,不同流俗”(《绝妙好词笺续钞》)。这种独特的个性,帮助作者从人们司空见惯的题材中发现情趣,并用幽默生动的语言表现出来,因而使词篇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当然,风趣不是艺术的根本目的。艺术美应当是对生活美质的表现。拿这首词来说,它的魅力的根本所在,乃是对“云藏鹅湖山”这一美景的描绘。只是作者的手法过于巧妙,全篇虽然没有正面描写鹅湖山之秀美,但经过仔细品味,你不仅能看到山美,而且还能看到云美。首先,作者在“犹怯春寒”的时节,冒着清晨的凉气去“台上凭栏干”,自然是由于此时的鹅湖山最美。这里作者没有直说山美,但他的情趣与追求本身就是一种暗示,引导着读者对鹅湖山产生无限的向往。其次,六丁、晓云、东风都是优美的,而设想出的偷、移取、收卷、追还等情节也如神话一样美丽动人。再说,人冒着春寒去看山,不料山却被六丁“偷取”,最后才有东风追还——人、神、云、风形成你争我夺的热闹场面,当然也是因为鹅湖山太美的缘故。最后,字面的表现虽然着墨较淡,但也不是一点没有。比如“与天一样白漫漫”描写无边的云海,就给人以美的视觉享受。再如“春”日的时令,“晓”间的风光,也都使“云藏鹅湖山”显得更美。
辛弃疾闲居期思村时作有《玉楼春》词戏赋云山云:“何人半夜推山去?四面浮云猜是汝。常时相对两三峰,走遍溪头无觅处。西风瞥起云横度,忽见东南天一柱。老僧拍手笑相夸,且喜青山依旧住。”章谦亨在铅山曾访问过稼轩期思故居。这首词在构思上当受稼轩影响,当然也有他自己新的东西,对照读之,当各知其妙。
这是一首七言绝句,此诗于常景中翻出新意,工巧奇警,独具风采。
“新年都未有芳华,二月初惊见草芽。”新年即阴历正月初一,这天前后是立春,所以标志着春天的到来。新年都还没有芬芳的鲜花,就使得在漫漫寒冬中久盼春色的人们分外焦急。一个“都”字,流露出这种急切的心情。“惊”字最值玩味。它写出了诗人在焦急的期待中终于见到“春色”的萌芽的惊喜神情。此外,“惊”字状出摆脱冬寒后新奇、惊讶、欣喜的心情 。这一“ 初”字,含有春来过晚、花开太迟的遗憾、惋惜和不满的情绪。从章法上看 ,前句“未有芳华”,一抑;后句“初见草芽”,一扬,跌宕有致,波澜起伏。
“白雪却嫌春色晚,故穿庭树作飞花。”两句表面上是说有雪而无花,实际感情却是:人倒还能等待来迟的春色,从二月的草芽中看到春天的身影,但白雪却等不住了,竟然纷纷扬扬,穿树飞花,自己装点出了一派春色。真正的春色(百花盛开)未来,固然不免令人感到有些遗憾,但这穿树飞花的春雪不也照样给人以春的气息吗!诗人对春雪飞花主要不是惆怅、遗憾,而是充满了欣喜。一个盼望着春天的诗人,如果自然界还没有春色,他就可以幻化出一片春色来。这就是三、四两句的妙处,它富有浓烈的浪漫主义色彩,可谓神来之笔。“却嫌”、 “故穿”,把春雪刻画得多么美好而有灵性。诗的构思甚奇。初春时节,雪花飞舞,本来是造成“新年都未有芳华,二月初惊见草芽”的原因,可是,诗人偏说白雪是因为嫌春色来得太迟,才“ 故穿庭树”纷飞而来 。这种翻因为果的写法,却增加了诗的意趣。“作飞花”三字,翻静态为动态,把初春的冷落翻成仲春的喧闹,一翻再翻,令读者目不暇接。
第三、四段简要赏析:运用了拟人的手法,“嫌”、“穿”给春雪赋予人的情态,使雪花仿佛有了人的美好愿望与灵性,同时这穿树飞花的春雪似乎也给人春的气息,为诗歌增添了浓烈的浪漫主义色彩,渲染了热闹的喜悦气氛,这就是运用拟人手法的妙处。
这是一篇精彩的讽刺小品。孟子为我们勾画的,是一个内心极其卑劣下贱,外表却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形象。他为了在妻妾面前摆阔气,抖威风,自吹每天都有达官贵人请他吃喝,实际上却每天都在坟地里乞讨。妻妾发现了他的秘密后痛苦不堪,而他却并不知道事情已经败露,还在妻妾面前得意洋洋。令人感到既好笑,又有几分恶心。
男主角“齐人”,分明是当时社会上一个为追求“富贵利达”而不择手段的厚颜无耻的典型人物的缩影。他自欺欺人,做着连自己妻妾也被欺骗隐瞒的见不得人的勾当,却装出一副骄傲自满的神气。虽只寥寥几笔,但他的丑恶嘴脸已暴露无遗了。
但在具体分析本文之前,我想提个问题。即在《孟子》七篇中,每一章都有“孟子曰”字样,说明全书是孟轲的门徒及其后辈们追记下来的。惟独这一章偏偏没有“孟子曰”这三个字。因此近人高步瀛在《孟子文法读本》中认为,这一章应与它的前一章相连,不宜分成两截。我是同意高先生这一看法的,理由详下。现在先把它的前一章抄在下面:
储子曰:“王使人(jiàn,窥视)夫子,果有以异于人乎?”孟子曰:“何以异于人哉!尧舜与人同耳。”
正因为齐宣王派人对孟轲窥伺盯梢,才引起孟子讲出了“齐人有一妻一妾”的故事。如把两章连到一起,自然不存在惟独这一章没有“孟子曰”字样的疑问了。另外,我们还可以从文章修辞的角度来看。《孟子》书中用“”字的地方只有这两处,而这两段文字又恰好彼此衔接;如果孟子不是用齐人之妻的“良人之所之”来与储子说的“王使人夫子”相呼应,而是分成全无关涉的两章,那么这两个“”字的出现也未免太凑巧了。但上述两点还不是两章书应合为一章的最有力的证明,我们将在后面做进一步的探究。
故事的叙述部分没有什么有意突出的笔墨,作者态度的冷静客观有点像契诃夫在写短篇。但文章却是由浅入深,由先果而后因(即先写现象后点出这种现象发生的背景)的手法,层层揭示出“齐人”龌龊的灵魂,剥去他虚伪的外衣。从“齐人”口头上的吹牛(“所与饮食者”“尽富贵也”)引起了“其妻”的疑心,用“未尝有显者来”点出可疑的症结所在。接着笔锋却从其妻“”的角度由侧面往深处揭露:“遍国中无与立谈者”,是说这个自吹自擂的家伙连普通老百姓都没有一个搭理他的,可见“尽富贵也”的话是纯属吹牛;然后写他“卒之东郭墦间”,跑到墓地上去了,这不能不令人奇怪,使读者也急于看到下文;最后谜底揭晓,原来他不过是个乞丐,而且是个死皮赖脸的痞子,“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这种抽蕉剥茧的手法还不够,更在下面一段的末尾补上一句“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写“齐人”的厚颜无耻不但只停留在口头上,而且还表露在神态上和精神状态中,此之谓“颊上添毫”。这种形象刻画真是跃然纸上了。
读这篇文章,我以为应注意以下四点。第一,要注意其文章的繁与简的处理。如写“良人出”至“尽富贵也”一节,竟不厌其烦地重复一遍。这主要是为了突出写这一现象。特别是第二次写时加上了一句“而未尝有显者来”,这就点出了可疑的关键,为下文的“”做好了铺垫。同时,这一重复是为了与后文对照,相反而又相成。“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与“尽富贵也”恰好相反,而“餍酒肉而后反”则又与“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相成。前面的重复正是为了使下文反跌时更有力。而当其妻“告其妾”时,却没有把她所“”的全部过程重说一遍,只用了“今若此”三字,好像把话说到半截便咽了回去。这个“此”字竟包括了从“蚤起”以下44字描写的内容,真是简到不能再简。这是因为前面的笔墨已写得淋漓尽致,精彩的镜头如再度出现就反而乏味了;何况其妻的内心感情之复杂绝非重述其所见的种种丑恶现象所能尽,反不如只说半句话更为含蓄有力。即在下文,也只用了一个“讪”和一个“泣”字也已足够,至于“讪”什么和为什么“泣”,都无须细表了。可见作者对文章的繁与简确用过一番心思。
第二,有人会问,这个“齐人”穷得讨饭,怎么还有“一妻一妾”?我以为,“妾”这个人物的出现是为了主题突出和情节安排的需要。比如妻发现了疑点,便对妾倾诉自己的心事;盯梢回来,把所“”的结果又告诉了妾;妻妾二人互讪互泣,显然比一个女人的自怨自艾效果更突出。没有“妾”,“妻”的言行举止就会受到较大限制,故事的讽刺力量也会大大削弱。比如只说“骄其妻”,就远不如说“骄其妻妾”显得传神尽态。
第三,“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一句是说故事者的解释之词呢,还是“齐人”之妻说出来的话?这有点类似于鲁迅《孔乙己》中的一段文字: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对这几句话,过去曾有过争论,有人说是作者站出来说话,有人则以为应该是酒店小伙计说的。其实这是作者在替作品中的主人公表达他内心的独白。这儿的“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也正是“齐人”之妻在恍然大悟后的一句内心独白,由说故事的人代她表达出来罢了。
第四,要注意本篇中“而”字的用法。这篇文章里的“而”字有两种用法。一种起连接作用,即“而”字的前后两部分是并列的,如“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的“而”,乃是连接“不羞”和“不相泣”这两个并列成分的,意思说她们是既羞又泣,不羞不泣的是太少见了。另一种则起转折作用,使文章显得透辟有力。如“而未尝有显者来”“而良人未之知也”两句,要是没有这两个“而”字,便缺乏唤醒和点破的作用,文章也就没有波澜而软弱无力了。这两种“而”字的用法必须分清,而后一种对我们用现代汉语写文章也是可以借鉴的。
最末一段是作者对故事的总结性的断语。它只对“齐人”做了批判,却没有照应前面回答储子的话。这正是被后人把一章书误分为两章的原因,有的同志不同意高步瀛先生的看法,所持的理由也正在这里。其实这是作者有意识的写法,本不要求再回到原来的论题上去。因为只要一照应前文,就会成为对齐王的谩骂,对自己的表扬,并把全篇讽刺的意义大大削弱。读者请分析一下:“”本身并非光明磊落的行动,“”人则更属非礼。一个人之所以要被人“”,想必他做出了见不得人的事,不是内挟阴私,就是外充伪善。齐宣王以王者之尊,竟派人去“”孟子,孟子当然很有反感,所以一上来就用“何以异于人哉”针锋相对地进行了驳斥。但如果从修养、学问、见识、阅历来看,作为学者的孟轲,当然有“异于人”之处。但这种“异于人”的地方是不怕被人“”的,问题乃在于根本不应该派人去“”。所以孟子提出了“尧舜”来同自己相比,意思是说尧舜也不过同平常人一样,何况我孟轲!尧舜是古之圣人,是儒家的理想人物,可见孟子用来自拟的形象是高大的。而下面却讲了一个十分猥琐的故事。意思说,只有龌龊小人才阳一套阴一套,才有被“”的必要;从另一方面说,只有一个人被怀疑自己是否伪君子时,别人才想到去“”他。“齐人”的故事一方面对那些追求“富贵利达”的龌龊小人进行了无情的讽刺,一方面也正是为了孟子自我表白:我不求富贵利达,自然不会做自欺欺人瞒心昧己的丑事,当然无须装成一副伪善者的面孔做给人看。这正是孟轲从反面证明自己是光明磊落的。因此对于前面的话,也就用不着再回过头去照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