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发风狂,跃倒饭床。
热发风狂,跃倒饭床。
挨脚脱漏,倒翻筋斗。
挨脚脱漏,倒翻筋斗。
坏佗临济一生禅,哑却盘山三昧口。
坏佗临济一生禅,哑却盘山三昧口。
有进好,未必好。
有进好,未必好。
有时恶,未和恶。
有时恶,未和恶。
有时把个破木铎。大悲院裹趕村斋,
有时把个破木铎。大悲院裹趕村斋,
直至而今无摸索。
直至而今无摸索。
释慧远

释慧远

释慧远,青原下八世,双泉郁禅师法嗣。住鼎州(今湖南常德)德山。事见《五灯会元》卷一五。今录诗二首。 ▶ 271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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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伏见¹天后²时,有同州³下邽(guī)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jīng)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译文: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注释:¹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²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³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⁴下邽: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⁵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⁶旌:表彰。⁷闾:里巷的大门。⁸过:认为...不对。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臣闻礼¹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吏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dú)²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jiàn)³;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译文: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注释:¹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²黩刑:滥用刑法。黩,轻率。³僭:超出本分。⁴制:制定,规定。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向使刺谳(yàn)¹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²始而求其端³,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¹⁰不暇,而又何诛焉?
译文: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注释:¹刺谳:审理判罪。²原:推究。³端:原因。⁴州牧:州的行政长官。⁵蒙冒:蒙蔽,包庇。⁶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⁷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⁸介然:坚定的样子。⁹自克:自我控制。¹⁰谢之:向他认错。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qiān)¹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qiāng)²奉法之吏,是悖(bèi)(ào)³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译文: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注释:¹愆:过错。²戕:杀害。³悖骜: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⁴邦典:国法。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译文: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¹:“调人²,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³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译文:《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注释:¹《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²调人:周代官名。³《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⁴推刃:往来相杀。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译文: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chóu

liǔzōngyuán tángdài 

    chénjiàntiānhòushí yǒutóngzhōuxiàguīrényuánqìngzhě shuǎngwéixiànzhàoshīyùnsuǒshā néngshǒurènchóu shùshēnguīzuì dāngshíjiànchénchénángjiànzhūzhīérjīng qiěqǐng biānzhīlìng yǒngwéiguódiǎn  chénqièguòzhī 

    chénwénzhīběn fángluàn ruòyuēwéizéinüè fánwéizhěshāshè xíngzhīběn fángluàn ruòyuēwéizéinüè fánwéizhěshāshè běn yòng jīngzhūérbìngyān zhūjīng wèilàn xíngshèn jīngzhū wèijiàn huàishèn guǒshìshìtiānxià chuánhòudài zhězhīsuǒxiàng wéihàizhězhīsuǒ shìwéidiǎn gàishèngrénzhīzhì qióngdìngshǎng běnqíngzhèngbāobiǎn tǒngér 

    xiàngshǐ使yànchéngwěi kǎozhèngzhí yuánshǐérqiúduān xíngzhīyòng pànrán zhě ruòyuánqìngzhī xiàngōngzuì shīyùnzhīzhū yuàn fèn nüèfēi zhōuzhīzuì xíngguānzhīwèn shàngxiàméngmào hàowén éryuánqìngnéngdàitiānwéichǐ zhěnwéi chǔxīn chōngchóurénzhīxiōng jièrán hàn shìshǒuérxíng zhíshìzhěyǒucán jiāngxièzhīxiá éryòuzhūyān 

    huòyuánqìngzhī miǎnzuì shīyùnzhīzhū qiān shìfēi shì chóu chóutiānzhī érqiāngfèngzhī shìbèiáoérlíngshàng zhíérzhūzhī suǒzhèngbāngdiǎn éryòujīngyān 

    qiěyuē  rényǒu yǒuqīn qīnqīnxiāngchóu luànshuíjiù  shìhuòshèn zhīsuǒwèichóuzhě gàiyuānchéntòngérhàogào fēiwèizuìchù xiàn éryuē shāzhī nǎishāzhī  zhí bàoguǎxiéruòér fēijīngbèishèng shènzāi 

     zhōu   tiáorén zhǎngwànrénzhīchóu fánshārénérzhě lìngchóu chóuzhī yǒufǎnshāzhě bāngguójiāochóuzhī  yòuānqīnqīnxiāngchóu  chūnqiūgōngyángchuán yuē  shòuzhū chóu shòuzhū chóu tuīrènzhīdào chóuchúhài  jīnruòduànliǎngxiàxiāngshā  qiěwàngchóu xiào ài  yuánqìngnéngyuè xiào shìérwéndàozhě wéndàozhīrén wángwéichóuzhězāi zhěfǎnwéi xínghuài wéidiǎn míng 

    qǐngxiàchénlìng yǒuduànzhě qiáncóngshì jǐn 

秋水清无底,萧然净客心。
秋水清无底,萧然¹净客心。
译文:澄澈的潭水深不见底,这清幽静寂的环境涤荡着客人的内心。
注释:¹萧然:空寂,这里指环境清幽。
掾曹乘逸兴,鞍马到荒林。
(yuàn)¹乘逸兴,鞍马到荒林。
译文:官吏们骑着马,乘着雅兴,来到这富有野趣的山林。
注释:¹掾曹:佐治官吏称“掾”,职官治事分科称“曹”。两者并用,指担任低级官职的人。
能吏逢联璧,华筵直一金。
能吏(lì)逢联璧,华筵直一金¹
译文:两位能力强的官吏珠联璧合,这么丰盛的酒宴得花足足一两白银。
注释:¹一金:并非实质,就是用来表示宴席昂贵。唐代一般用“钱”计量费用。一两白银绝非小数目。
晚来横吹好,泓下亦龙吟。
晚来横吹好,泓下亦林吟¹
译文:天色渐晚,席间助兴的笛声多么美妙,潭水深处,仿佛有蛟林随着笛声低吟。
注释:¹林吟:比喻笛声优美。

liújiǔcáozhèngxiáqiūshíményàn

 tángdài 

qiūshuǐqīng xiāoránjìngxīn 
yuàncáochéngxìng āndàohuānglín 
néngfénglián huáyánzhíjīn 
wǎnláihéngchuīhǎo hóngxiàlóngyín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老子》
知人者智¹,自知者明²;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知足者富,强行³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老子》
译文:了解别人的人聪明,了解自己的人圣明。能战胜别人的人有力量,能战胜自己的人才是真正的强大。知道满足的人就是富人。确定不移、竭力实行的人有意志。不丧失本分的人能够长久,死而不朽的人才是真正的长寿。
注释:¹智:聪明。²明:圣明。³强行:坚持不懈。⁴死而不亡:肉体死亡,“道”仍然存在。⁵寿:长寿。
寺忆曾游处,桥怜再渡时。
寺忆曾(céng)¹游处,桥怜²再渡时。
译文:想起以前曾经游览过的修觉寺和桥,这次重游对桥和寺都更生爱怜之情。
注释:后游:即重游(修觉寺)。¹曾:一作“新”,一作“重”。²怜:爱。
江山如有待,花柳自无私。
江山如有待¹,花柳自无私。
译文:美好的江山好像也在那儿等着我的;花也绽笑脸,柳也扭柔腰,无私地奉献着一切,欢迎我再度登临。
注释:¹有待:有所期待。
野润烟光薄,沙暄日色迟。
野润烟光¹薄,沙暄(xuān)²色迟。
译文:清早薄如轻纱的晨曦,滋润着大地,原野像浸透了酥油;傍晚滞留大地的余晖,迟迟不退,沙地闪闪发光。
注释:¹烟光:云霭雾气。²暄:暖。
客愁全为减,舍此复何之?
客愁全为减,舍此¹复何之²
译文:看了如此美好的景色,在外作客的愁闷完全减消了,除了这儿还要往哪儿去呢?
注释:¹此:指修觉寺。²复何之:又去往哪里呢。

  《后游》是杜甫重游修觉寺时的作品。由于心态的不同,旧地重游往往会有绝异的感受,在《游修觉寺》中,杜甫客愁重重,在《后游》中,杜甫却又客愁全减。诗人带着游修觉寺的回忆跨过可爱的小桥再次登山访古刹。在诗人看来,壮丽秀美的山川好像等着诗人或游客去登临纵目,斗艳作姿的花柳无私地盼望着诗人或游客去领略欣赏。

  “寺忆曾游处,桥怜再渡时。”寺和桥都是曾游之地,诗人再游时对桥和寺都更生爱怜之情。这两句采取倒装句式,将宾语的“寺”和“桥”提到谓语动词“忆”与“怜”前,突出游览的处所,将对景物的深厚感情和盘托出,点出后游在感情上的深进。

  头两句从写诗人对“寺”、“桥”有情,“江山如有待,花柳自无私”两句则转入写此地山水草木也都对诗人有情,正是人有意,物有情。这两句诗是很有含蕴的,它透露了诗人对世态炎凉的感慨。弦外之音是大自然是有情的、无私的,而人世间却是无情的、偏私的。

  “野润烟光薄,沙暄日色迟。”诗人在概叙了江山花柳之情后,又具体描绘晨景和晚景两幅画面。这两句表明了时间的推移,诗人从早到暮在此,可见流连之久,又从侧面说明了景色之美。

  全诗以感慨作结:“客愁全为减,舍此复何之?”表面看来好像这仍是赞美此处风景绝佳,其实,这正是诗人心中有愁难解,强作豁达之语。杜甫流落西南山水间,中原未定,干戈不止,山河破碎,民生多艰,满腔愁愤,无由排解,只好终日徜徉于山水之间,所以减愁两字是以喜写悲,益增其哀。

  这首诗写得表面豁达,实则沉郁,只是以顿挫委曲之态来表现这样的情感。正因为如此,才产生更为感人的效果。此诗采用散文句式,而极为平顺自然。这一种创新,对后世尤其是宋代诗人的影响颇大。

参考资料:
1、 海兵.杜甫诗全集详注.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0:178-179
2、 徐应佩 等.唐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518-519

hòuyóu

 tángdài 

céngyóuchù qiáoliánzàishí 
jiāngshānyǒudài huāliǔ 
rùnyānguāng shāxuānchí 
chóuquánwèijiǎn shězhī 
梅雨霁,暑风和。高柳乱蝉多。小园台榭远池波。鱼戏动新荷。
梅雨霁(jì)¹,暑风和。高柳乱蝉多。小园台榭(xiè)远池波。鱼戏动新荷。
译文:绵绵多日的梅雨过去,夏天渐渐来临。柳树上蝉鸣声阵阵,窗外小榭处,廊下池塘被微风带起涟漪,鱼儿在水下嬉戏,惹得那新荷摇动。
注释:¹霁:指雨停止。
薄纱厨,轻羽扇。枕冷簟凉深院。此时情绪此时天。无事小神仙。
薄纱厨¹,轻羽扇。枕冷簟(diàn)²凉深院。此时情绪此时天。无事小神仙。
译文:支起薄薄沙帐,轻摇羽扇,躺在竹席上只觉凉爽舒畅。此时的情绪像此时的天空一样晴朗明媚,就像天上没事可做的小神仙一样悠闲快活。
注释:¹纱厨:纱帐。室内张施用以隔层或避蚊。²簟:指蕲竹所制竹席,凉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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