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词记述作者重游惠山泉的经历,上下阕分别描写了惠山秋色与二泉景物,紧密结合酌茗观景,抒发了旧地重游、世事变迁的感慨。文意层层推进,极有情致。
上阙记重游惠山泉。“艳阳”两句,泉边实境。言泉藏谷中,四周山荫蔽日,所以春天的艳阳也照不到泉水。泉边阴冷滴翠,仿佛将春天转化成深秋季节。“吴娃”三句,此是以“吴娃”、“江妃”喻泉边的锡、惠两山。言两山草木茂盛,苍翠如娇娘点黛。锡山上的宝塔高耸,好像妇人的发髻。当微雨空秋之时,就能遮断山色。“树密”三句是说:茂密的树林间不知泉水从何处而来?深草中露出楼阁,白云不时从山顶飘过。“二十年”三句,“二十年”是约数;“轻鸥”,指隐居这里如野鹤闲云般自在的高士。这是说:我多年前曾于隐居这儿的高士有过约定,如今旧地重游当时的少年人也成白头翁了。“朱颜”,这里指少年。
下阙饮泉水兼抒怀抱。“龙吻”两句,“龙吻”茶叶名。言将惠山泉水“龙吻”茶一起放在银瓶中煮沸,饮之入口清香,使胃肠内也感到异常舒坦。“煮银瓶羊肠车转” 用典:“银瓶泻汤夸第二”,此苏轼句;“曲几团蒲听煮汤,煎成车声绕羊肠”,此山谷句也。“临泉”三句,言泉水“清寒沁骨”。词人说:在泉边照影清洗,仿佛将我这位游子的一身旅尘都洗去了。“鸿渐”三句。《易》“鸿渐于干”。注:“鸿. 水鸟名, 适进之义,始下而升者也,故以鸿为喻。”“华表鹤怨”,用丁令威学道后化鹤归辽东故里之典。事见《搜神后记》:“汉丁令威学道于灵虚山。后化鹤归辽,徘徊空中而言:‘有鸟有鸟丁令威,去家千年今始归;城郭如故人民非,何不学仙冢垒垒?’遂高冲上天”。此言已奔波多年,这次重返惠山泉,深叹人事俱非。“把闲愁”三句,言且去观赏楼前的晚景,把胸中的愁苦像江流中的小舟逐渐远去一样,也渐渐淡化。此是词人以闲淡之句作结也。
此词艺术特色之一是脉络井井,结构严谨。开章写游山,结句写游毕归去,首尾圆合。上片扣住词题“惠山”,写阴霾天气下的山景。由总写到具体,由远山到近山,由上而下,抓住“阴”,写山之空漾迷漫;下片扣住词题“酌泉”,写泉水之清澈,围绕泉水写人的煮茗、照影等活动。不管在山景空漾、还是在泉水清澈的描写中都插入抒情的笔墨,抒发了旧地重游,人世沧桑的感慨。
艺术特色之二,善化典故,创造新词。如“吴娃点黛”,“江妃拥髻”均化用李白、杜甫诗句,将远山近峦比拟成美女、神仙的画眉、发髻,使山峦富有一种空灵、飘逸的美感。再如将煮茶声写为“银屏、羊肠车转”,化用白居易、黄庭坚诗句,以清脆悦耳的声音比拟之,在化典中丰富了所写事物的内涵与意蕴。
因为徇私犯法,发配岭南,诗人心中的追悔、痛苦自不言而喻。加上本来他是颇受宠幸的,痛苦无疑更甚。所以,被贬途中,当他看到成群的大雁向北飞去,不禁睹物伤情,悲从中来。“万里人南去,三春雁北飞”,在这美好的春天,群雁北归,寻其自由安乐之所,而自己却要跨越千山万水,远赴万里之遥到那险恶湿热的南方瘴疠之地。其间旅途的坎坷,虫兽的侵袭,疾病的折磨,都要忍受。春雁北返,回到自己的乐园,乃随性而动;而自己作为万物之灵长,却沦落偏僻的异地,身不由己,无可奈何。首两句,由雁及人,在人雁对比中,那种人不如雁的感慨深蓄其中。
末二句,“未知何岁月,得与尔同归”,紧扣归雁,进一层抒发内心的悲愤与痛悔。雁在北方安家落户,因此,古人称北飞的雁为归雁。隋代薛道衡《人日思归》“人归落雁后,思发在花前”两句写人见归雁而自然生归家之情。诗人此时身处南中,凝望那阵阵北归的群雁,也不禁动了归乡这个念头:不知什么时候,我才能和你们这些自由的大雁同返家园?古时北方人不适应南方的湿热气候,被贬谪南地的人往往凶多吉少,加之路途遥远艰辛,更是生死难料。此番南去,是生是死,实难卜知。盖一切都尚在冥冥之中也,因而作者那绝望的苦痛、负罪的悔恨以及深沉的身世之悲,都交织在这末二句上了。
诗中作者把无情的大雁当作可以告语的知己,向它们倾诉自己的情怀,情真意切,出语自然。这里表现了一个“行迈靡靡,中心摇摇”的疲惫不堪的旅人,他踽踽独行,凝望那北归的群雁逐渐消失在远方,他的心也随之很沉很沉地堕了下去。值得庆幸的是,韦承庆不到一年便被召回,继续做官,兼修国史,颇受唐中宗称善,官至黄门侍郎而卒,可谓善终。大概从这次贬谪中,作者是吸取了某种人生的教训的,加强了个人品行的修养。宋之问有一首诗《题大庾岭北驿》,和这首诗比较相似,其前四句云:“阳月南飞雁,传闻至此回。我行殊未已,何日复归来。”在人雁对比中,写思家之情。但宋之问终未能从贬所归来,唐玄宗时竟被赐死。大概因为宋之问的人品太差,先谄事张易之,后有依附武三思,在知贡举时,竟然收取贿赂,且不知悔悟,遂引起时人的公愤,连皇帝也讨厌他,于是把他赐死了事。反映在诗歌里,韦承庆的贬谪思归之苦,更能博得后人的同情。末二句自然、真挚,脱口而出,毫无矫揉装束之态,深得后世诗论家的好评。
这首诗,通篇用叙述的笔调,语言直白、通俗,如话家常。短短二十字中,运用对比手法,把作者那深切的贬谪之痛,完满地表现了出来,自具动人的力量。
这首诗将行役之人的羁愁客思,种种难以描摹的心境,写得如感如见,显露行人对行役的厌倦,其中暗含仕途不甚得意的愁怨之情。
所以此诗开头一句采用了迂回的构思,从行旅中随手拈来两个比譬。秋天的池水是清冷的,而行人的神情比这池水更清冷。秋天的景色是凄凉淡漠的,而行人的神情比秋景更加凄凉淡漠。这不仅仅是简单的比喻,而是进一步把两类毫不相干的事物作比较,行人的神情可以和秋景较短量长,只因为它们在凄凉冷漠这一点上有共同之处。这一比较,不仅渲染了“行色”的特征,而且让隐隐的写出了这“行色”体会到了行人的内心。
接下去“远陌”一句补充点出了行旅的具体环境。长长的小路,刚走到尽头,却发现到了河边渡口。这具体鲜明的情景,是诗人旅途奔波的概括,它暗示了行人的孤独寂寞,暗示了旅途奔波的辛苦和不知归宿何处的茫然。这是对上一句的补充,更是对“行色”的加重渲染。就全诗的构思而言,这一句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它点明了诗中所写,乃是羁旅行愁,而不是其他什么别的内容。有了这一句,上一句才有着落,而后面两句也才有了生发的基础。
诗的后二句,还是从侧面烘托。意思是说,幸好这行色画不出来,若能画出,一定会使人一生发愁。本来,绘画可以画出人的表情,但是在诗人看来,“行色”所反映的内心的凄苦黯淡,无法通过绘画来表现。要注意的是,这里并不是对绘画的功能作判断。
从一方面看,作者认为绘画不能表现这种“行色”,似乎是说绘画之所短;而从另一方面看,诗人的意图却是借绘画之所长来渲染行愁之重。绘画形象具体直观,假如把这行愁再现出来,将使人不胜其愁。这是以形式上的否定,来肯定行愁之重。简单两句中包含了形式与内涵,否定与肯定相反相成的妙趣,留下驰骋想象的空间,避免了正面用笔的重拙滞涩,足见构思之巧妙。
这首诗全从侧面用笔,实处让人体会到行人心情的凄凉冷漠,感受到行愁之沉重,虚处则含蓄不尽,余意悠长。空灵而不空虚,正是其艺术魅力之所在。此诗在宋代享有很高声誉,先是被司马光载入《温公续诗话》,诗人张耒认为此诗“甚工”,以致司马光“不敢以父子之嫌废也”。后来司马池之孙司马宏又把此诗刻于石上,张耒为作记,又借梅尧臣论诗句名评云:“诗之工者,写难状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此诗有焉。”(《张右史文集》卷四十八《记行色诗》)
这是一支咏春的小令。描写立春节气的到来,万物欣荣,生机盎然的景象。全曲五句,写了春燕、春树、春水、气候和民俗。这些都是有着春天典型特点的五种事物。
第一句写人们游春时的装束。虽然他只写了妇女的头饰,但就从这一点是很难能反映出当时人们在游春时对装束的讲究。“春燕”是古代妇女立春这一天必戴的头饰。据《岁时广记》卷八引《荆楚岁时记》记载:“立春日悉剪彩为燕以戴之,王沂公《春帖子》云:‘彩燕迎春入鬓飞,轻寒未放金缕衣。’又欧阳永叔云:‘不惊树里禽初变,共喜钗头燕已来。’郑毅夫云:‘汉殿斗簪双彩燕,并知春色上钗头。’皆春日帖子句也。”妇女头上的金钗也有做成燕形的叫“燕钗”。也有用金银纸或绢帛剪成燕形戴在发上称为“幡胜”,也可互相赠送,这种风俗唐宋时就已有了。燕属玄鸟,春分而来,秋分而去。所以燕子是春天的像征。这句虽然是写妇女的头饰,但作者用了“影摇”和“斜”两个词形容妇女们轻盈、摇曳的步态,“斜”字让春燕真的要随着春风飞起来了。这两个词让这句顿生生机活了起来。
第二句描写春天的草木。“木杪生春叶”写草木的欣欣向荣。古人有“春到草木知”的名句,树梢上长出了嫩叶,这一笔写出了春的活力。第三句写春水,春天来了,春风吹化了冰雪,让湖面荡起碧波。中唐时期白居易曾有《忆江南》词,其中有“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的佳句。白居易以初升的红日和碧绿如蓝的湖水形容春天。贯云石也用了同样的构思描写春天,先写了湖水马上就写日出。第四句写了和熙日光温暖宜人。“火候春初热”是形容气候渐暖了,火候指气温。最后一句写了古代迎春的仪式。
这首小令以游春的风俗始,又以打春的风俗止,首尾呼应,写出了人们除旧迎新的喜悦心情。不仅如此,令中还包含着有趣的文字游戏,此曲用的是嵌字格,据明蒋一葵《尧山堂外记》记载:“贯酸斋尝赴所亲宴,时正立春,座客以《清江引》请赋,且限‘金、木、水、火、土’五字冠于每句之首,句中各用春’,酸斋即题.....满座绝倒。”不仅如此,而且此令格律甚严,三四句对仗。如此严格,没有深厚的艺术功底是写不出来的。贯云石是维吾尔族人,他对汉文化有如此深厚的功力,这是值得中华文学史上书写一笔的。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