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诗是《大雅》的首篇,歌颂周王朝的奠基者文王姬昌。朱熹《诗集传》据《吕氏春秋·古乐》篇为此诗解题曰:“周人追述文王之德,明国家所以受命而代殷者,皆由于此,以戒成王。”这指明此诗创作在西周初年,作者是周公。后世说《诗》,多从此说。余培林《诗经正诂》说:“观诗中文字,恳切叮咛,谆谆告戒,……故其说是也。至此诗之旨,四字可以尽之,曰:‘敬天法祖。’”此论可谓简明的当。
《诗经》中有多篇歌颂文王的诗,而序次以此篇为首,因为它的作者是西周王朝的政治代表人物、被颂扬为“圣人”的周公,诗的内容表达了重大的政治主题,对西周统治阶级具有现实的和长远的重要政治意义。
歌颂文王,是《雅》、《颂》的基本主题之一。这是因为文王是周人崇敬的祖先,伟大的民族英雄,周王国的缔造者。姬昌积五十年的艰苦奋斗,使僻处于西北的一个农业小国,逐渐发展为与殷商王朝抗衡的新兴强国,他奠定了新王朝的基础;他又是联合被侵略被压迫的各民族,结成统一战线,反抗殷商王朝暴虐统治的政治联盟的领袖;他组织的军事力量和政治力量,在他生前已经完成对殷王朝的三面包围,完成了灭商的决战准备;他采取比较开明的政策,以代天行道、反对暴政实行“仁德”为旗帜,适合当时各民族各阶级反对暴虐统治与奴隶要求解放的时代潮流,因而得到各族人民的拥护。他死后三年,武王继承他的遗志,运用他组织的力量,抬着他的木主伐商,一战成功,推翻了殷商奴隶主政权,建立了比较开明的周王朝。文王是当之无愧的周王国国父,对他的歌颂,自然成为许多诗篇的共同主题。每个时代都曾产生自己时代的颂歌,歌颂自己时代深受爱戴的政治领袖,歌颂为自己的民族、阶级、国家建立功业的英雄,歌颂文王的诗篇,就是在上述现实基础上理所当然的历史产物。
如同每个时代的颂歌都体现它们产生时的时代精神,文王颂歌也打上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时期的时代烙印。诗篇歌颂他是天之子,具有非凡的人格和智慧,是道德的楷模,天意的化身,赐予人民光明和幸福的恩主,是把他神圣化、偶像化了。
这篇诗与其他的文王颂歌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除了歌颂之外,作者还以深谋远虑、富有政治经验的政治家的识见,向时王和全宗族的既得利益者,提出敬天法祖、以殷为鉴的告戒,以求得周王朝的长治永安。
全诗七章,每章八句。第一章言文王得天命兴国,建立新王朝是天帝意旨;第二章言文王兴国福泽子孙宗亲,子孙百代得享福禄荣耀;第三章言王朝人才众多得以世代继承传统;第四章言因德行而承天命兴周代殷,天命所系,殷人臣服;第五章言天命无常,曾拥有天下的殷商贵族已成为服役者;第六章言以殷为鉴,敬天修德,才能天命不变,永保多福;第七章言效法文王的德行和勤勉,就可以得天福佑,长治久安。
很明显,贯穿全诗始终的是从殷商继承下来,又经过重大改造的天命论思想。天命论本来是殷商奴隶主的政治哲学,即“君权神授”,统治者的权力是天帝赐予的,奉行天的旨意实行在人间的统治,统治者所做的一切都是天意,天意永远不会改变。周王朝推翻殷商的统治,也借用天命,作为自己建立统治的理论根据,而吸取殷商亡国的经验教训,提出“天命无常”、“唯德是从”,上天只选择有德的人来统治天下,统治者失德,便会被革去天命,而另以有德者来代替,文王就是以德而代殷兴周的。所以文王的子孙要以殷为鉴,敬畏上天,效法文王的德行,才能永保天命。这是此诗的中心思想。
全诗没有空发议论,而是通过对文王功业和德行的歌颂,以事实为依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如歌颂文王福泽百世,启发对文王恩德的感戴之情,弦外之音就是:如果没有文王创立的王朝,就没有今日和后世的荣显。作者又以殷商的亡国为鉴戒,殷商人口比原来的周国多得多,却因丧失民心而失败,再用殷贵族沦为周朝的服役者这一事实,引起警戒。全诗恳切叮咛,谆谆教导,有劝勉,有鼓励,有启发,有引导,理正情深,表现了老政治家对后生晚辈的苦口婆心。在文王颂歌中,这是思想深刻、艺术也较为成功的一篇。
全诗七章,章八句,五十六句中除三句五言外,均为四言,章句结构整齐。每章换韵,韵律和谐。最突出之处,是诗中成功地运用了连珠顶真的修辞技巧:前章与后章的词句相连锁,后章的起句承接前章的末句,或全句相重,或后半句相重,这样,语句蝉联,诗义贯串,宛如一体。这篇诗的蝉联,除了结构紧凑,还起换韵作用,如姚际恒《诗经通论》所说:“每四句承上语作转韵,委委属属,连成一片。曹植《赠白马王彪诗》本此。”方玉润《诗经原始》还说:“曹诗只起落相承,此则中间换韵亦相承不断,诗格尤奇。”
这里描绘了一个恋人初逢的场面。上片前二句写景,渲染环境气氛。后一句由景转到人,写的是男子看到恋人时微妙的心理变化。下片紧接上片,对相逢场景进行描绘,写的是相逢后乍喜乍悲,心绪慌乱的复杂情感。全词描摹细致入微,表达感情真挚动人。
上片前两句“容易浓香近画屏。繁枝影著半窗横”,主要是通过前面的景物,渲染当时的气氛。有了前面两句的铺垫,接下来的第三句“风波狭路倍怜卿”,才真正切入正题,描写两个人初见时的情景。
下片写两个人见面后的情景。前面两句“未接语言犹怅望,才通商略已懵腾”,通过两个细节,表达了两个人相见后那种乍喜乍悲、慌乱无绪的复杂情感。
结尾一句“只嫌今夜月偏明”,既是写景,更是抒情,用今夜的“月偏明”之景,表达出了“偷恋”者那种矛盾而复杂的心理状态。
或者天不从愿者太多,在爱情里波折的纳兰,连见恋人一眼都需要扮成僧人偷偷入宫、其实曾经的两小无猜、兰窗腻事,都因鸳鸯零落不复存在了:但是情难忘却,恋人被选人宫,纳兰仍然抱着她会被放出来、他们能够团圆的希望。而此次与恋人的会面又更坚定了他的信念。这就加深了他后来的苦痛。
正是,往事不可再来,袖口香寒。
这是一首因路遇侠者而写的赠别诗。此诗造句别致,寓意隐蔽。诗里用到了典故。“燕赵悲歌士”里用到了战国时代诸侯国的名称“燕,赵”,古时这两个战国七雄中的诸侯国出了许多勇士,因此后人就用燕赵人士指代侠士。高适有这样的诗句:“拂衣去燕赵,驱马怅不乐”,就是对燕赵刺客的悲壮大义表示同情与敬佩。最有名的荆轲刺秦王,应该是家喻户晓的故事了,而荆轲就是受燕太子丹之托入刺秦王的刺客。
“剧孟”本人是雒阳(即今天的河南洛阳东部)人,素有豪侠的名声。这里“剧孟”是用来指代洛阳的。
侠者,一般指剑客。钱起本人不是武士,因此对朋友豪侠的气概是佩服加崇敬的。诗的开头两句,用“燕赵悲歌士”,借以比拟所遇见的侠者;而“相逢剧孟家”,则是说他们两人相逢于洛阳道中。如此写来,极为切合侠者身份。后面两句,是说相逢时彼此倾心交谈,可是太阳又快要落山了,只好恋恋不舍地分手而别了。这既抒发了作者心中的不平,也表露了对侠士的倾慕之情。
此诗一开始就把心里的赞美写了出来,朋友被他称赞为燕赵豪侠,可见钱起的坦率。对“寸心言不尽”,可以理解为这是文人与武士间的区别造成得欲言又止,意犹未尽。最后写到落日,其实有诗人对朋友的一丝担忧(因为夕阳这个素材在文学作品里一般来说终归没有朝阳那么热烈积极),剑客的前路定是有坎坷的。当然也可以这样理解:为分别而相聚的诗人与侠者,终究要分道扬镳了,太阳都落山了,像在催促他们,尽管依依不舍,但是天下无不散的筵席。这份感情被描述得真是格外珍贵。
钱起的朋友中有名诗人王维、裴迪等,本人是大历才子,认识的人一定很多。这里的侠者,在他应该是与众不同的尤为记忆深刻的一位朋友。钱起自己如果“言不尽”了,那么这离别的感伤是非常浓烈的。这是赠别的作品,不过诗里字字句句都是浓情,这样的编辑确实算得上体格新奇,这和一般人比较起来率意得多。高仲武说钱起诗风“体格新奇,理致清赡”。“理致清赡”这个特点其实表现在“前路日将斜”里,将诗意很好得放开,使读者有思索的余地。
四旬诗既是咏画中鹦鹉,又是写诗人自己。前两句说,鹦鹉羽毛脱落,离开了金殿,独自依托在侍御家的墙壁上哀鸣,实际上是在写自己遭受挫折,从翰林院失意归来,形单影只,前来向侍御史倾诉衷肠。后两句说,鹦鹉能模仿人说话,终究要被遗弃,最后还得飞向陇西出生之地,实际上也是在说,冉己敢于陈述意见,终究见弃于唐明皇,只好回到自己的故乡去了。题画与言情,两相啮合,取譬精巧,可见诗人高超的艺术造诣。
诗人用鹦鹉的能言喻指自己的才华,既然自己不为朝廷所用,那就只有回归故里了。古时陇西盛产鹦鹉,而陇西正是李白郡望所在,因而诗人对鹦鹉有同病相怜之感。诗中以“陇西”与“金殿”对举,其失落之感尤为强烈。
而这只鹦鹉不是一般的鹦鹉,是从金殿里来的,金殿里的鹦鹉来到此地的原因:一是败羽,二是能言。正因为这样,所以只能孤鸣在野,而且叹息自己失去了锦绣衣装。因为“能言”而“终见弃”,所以只能独自飞向陇西,其实这是诗人以鹦鹉自比,写鹦鹉的遭遇,其实就是抒发自己的情怀,自己就是那只败羽而多言的鹦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