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历四年春,诗人离开岳阳至潭州、郴州等地时是由白马潭(今湘阴境内)裴隐宅出发的。
首联描写与洞庭湖阔大之景,次联“礼加徐孺子,诗接谢宣城”,写出了杜甫把自己比做东汉时的名贤徐稚,把裴使君比做礼贤下士的陈蕃,可知杜甫在岳阳的数月,受到了非常好的款待。谢宣城指南北朝齐时的诗人谢眺。他文章清丽,擅长五言诗,曾出任宣城太守,故又有谢宣城之称。杜甫在此处,把裴使君比为谢眺,甚为赞誉。“诗接”一语杜甫对裴使君诗歌的唱对。裴使君如此礼遇款待,一同登楼共赏湖光山色。此时此刻,杜甫心情能不激动。杜甫到岳阳对裴使君说,也是十分高兴的。当看到饥寒交迫的老友,如此落寞,给以温暖的款待是必然的。故杜甫在岳阳时得到了精神和物质上的安慰。故有“雪岸丛梅发,春泥百草生。敢违渔父问,从此更南征”的诗唏。
最后两句,历来见仁见智。对“渔父问”的典故,凡读过《屈原列传》的人都会记得渔父劝说屈原“与世推移”“随其流扬其波”的话。那么,杜甫用此典其意何在呢?“礼加徐孺子,诗接谢宣城。”是称赞裴使君的,这应该没有疑义。称赞的原因,我想绝不只是场面上的客套。不管出于何种动机,裴使君款待了杜甫,且陪杜甫(不是杜甫陪裴使君)登楼远眺。但仅仅因为这一点就口不对心地妄加颂辞,恐怕不是杜甫一贯的为人处事的风格。在江陵时,杜甫就曾多次称颂过镇守荆州的阳城郡王卫伯玉——尽管卫伯玉并不是科举出身,也不懂诗词歌赋,但他却掌管着荆州的军政大权。杜甫的称赞其实是一种“感情投资”,希望以文词上发自内心的赞美博得卫的好感,再次“托身官府”续写在成都时与严武相交的翻版故事。可惜的是,卫伯玉不是严武,杜甫的“示爱”在今天看来便成了一种可笑而又令人心痛的单相思。以此来推演,也可以把《陪裴使君登岳阳楼》看作是杜甫在江陵一系列诗作的续篇。杜甫此时对裴使君能收留、重用自己是心存希望的,从诗中可以看出,裴使君也是文人出身,而文人就应该对我杜甫这样的大诗人礼遇、关照、抚慰甚至起用的。只是这样的心思不能明言,毕竟与裴使君素昧平生,自己对裴使君的为人还不太清楚。所以,只能在诗的结尾含蓄地借典喻事道出自己的愿望:希望你裴使君像陈蕃那样,待我如徐孺子,那么我就可以违背渔父的劝说,留在岳阳从此不再“与世推移”,不用再漂泊流浪了;换言之,如果你裴使君不能“礼加徐孺子”,那么我岂敢违背渔父的劝说,只好“与世推移”,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跟着感觉走”,继续无奈地“南征”。 可能裴使君没有读出杜甫的意思或者是领会了而装作不知、不愿理睬,总之,杜甫很快离开了岳阳奔向衡州。从某种意义上说,岳阳其实是杜甫的另一个伤心之地(只是伤心的程度不如在江陵,因为他对留在岳阳本没有抱太大的希望)。但离开岳阳后不久后所作的《南征》诗中的“百年歌自苦,未见有知音”两句,分明道出了心中的不满与愤慨,这其中,恐怕也应该分一点儿给岳阳及岳阳的裴使君吧。
《狼三则》都是写屠夫在不同情况下遇狼杀狼的故事。第一则着重表现狼的贪婪本性,第二则着重表现狼的欺诈伎俩。第三则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但最终却落得个被杀死的下场,作者借此肯定屠户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三个故事都有生动曲折的情节,各自成篇,然而又紧密相关,构成一个完整统一体,从不同侧面阐发了主题思想。
蒲松龄是同情人民疾苦,憎恶贪官污吏的作家,在《聊斋志异》另一篇故事《梦狼》中,把贪官写成牙齿尖利的老虎,把衙役写成吃人血肉的狼;它们大吃大嚼,造成“白骨如山”的惨象。作者“窃叹天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梦狼》),认为他们“可诛”“可恨”(《王大》)。《狼三则》形象地揭露狼的吃人本质,凶狠狡诈的特性,表现了对豺狼不能抱有幻想,不能怯懦退缩,只能勇敢机智地把它们杀死的主题思想。本则所写屠户遇狼,始而迁就退让,几乎被吃,继而奋起杀狼,使自己转危为安的生动曲折过程,更是突出了这一主题。《狼三则》的故事是富有深意的,可以说是对《梦狼》的补充,实际上寄寓了作者鞭挞贪官污吏的思想。
这是一篇具有独创性的传记文学作品,写了一个真实的故事:儿童区寄被两个强盗劫持后,凭着自己的勇敢机智,终于手刃二盗,保全了自己。作者抓住人物的性格特征,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刻画出一个勇敢机智、不畏强暴而又纯朴憨厚的少年英雄形象。全文分为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具有类似“引言”的性质。
第二部分是传文本身,这部分曾入选初中语文教材。“引言”部分叙写了越地有一种劫缚小孩和成人“屈为僮”的恶俗,而官府不问。所以无数弱小者被劫缚而“少得自脱”。只有小区寄“以十一岁胜,斯亦奇矣”。可见作者对这种恶俗非常不满,对对不制止这种恶俗反而以此谋利的官府十分憎恨,对反抗豪贼获得胜利的区寄则极其赞赏。传文本身则写了关于区寄的真实故事:区寄被两个强盗劫持后,凭着自己的勇敢机智,终于手刃二盗,保全了自己。作者抓住人物的性格特征,从不同角度有层次、多侧面地进行刻画,把一个小英雄写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特别是文中有关区寄语言和动作的描写,值得仔细品味。
传文本身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记叙区寄智杀第一个强盗的经过。可分两层。第一层写区寄遇劫的经过,这是故事的缘起,由此引出“智斗”的故事。第二层写区寄智杀第一个强盗,区寄的这次反抗行动显得既小心谨慎又坚决果断。
第二部分记叙区寄智杀第二个强盗的经过。可分两层。第一层写区寄机敏地对付第二个强盗,表现了非凡的机智和勇敢。第二层写区寄智杀第二个强盗,并且“愿以闻于官”,表现了他很聪明,知法懂法、知事明理。
第三部分是事件的尾声,也分两层。第一层写区寄不肯为“小吏”,被护送还乡,表现了他纯朴憨厚的性格。第二层写“乡之行劫缚者”对区寄杀盗一事的反应,从侧面表现了区寄的惊人勇敢。
文章塑造了一个少年英雄形象。区寄的英雄品质首先表现为机智。他假装哭,用刀断绳,与贼周旋,用火断绳,而且能报告官府,知法懂法。其次表现为勇敢。他临危不乱,用火断绳时烧伤了手也没有影响他的冷静。再次是淳朴。他放弃做官、不慕名利,表现的是劳动人民的淳厚朴实的品质。同时,文章用豪贼的愚蠢来衬托区寄的机智勇敢。文中的豪贼一方面非常凶狠,另一方面又非常愚昧。一贼把刀插在路上,区寄拿到刀就可以杀了他。这充分显示了豪贼的愚蠢。另一贼竟然对区寄杀了他的同伙没有起戒心,的确愚蠢至极。两贼自私自利,互相算计,这正给了区寄脱身的大好机会。在写作手法上,文章采用正侧面像结合的方法,正面描写区寄的形象,同时侧面烘托人物的形象性格及其精神的震撼力量。作者希望借此揭露劫杀成风、贩卖人口严重、官府对强盗行为的姑息与放纵的黑暗社会,赞扬、歌颂区寄面对强敌机智勇敢的大无畏精神。
总之,全文表现了区寄这位少年英雄机智勇敢的性格和不畏强暴的斗争精神,也反映了唐代中期黑暗腐败的社会现实,同时也表明,封建社会里,人民不能指望官府,只能依靠自己的斗争,才能摆脱苦难。
这是一首咏物词,作品通过红梅傲然挺立的性格,来书写自己迁谪后的艰难处境和复杂心情,表现了作者不愿屈节从流的态度和达观洒脱的品格。
作品的显著特点是融写物、抒情、议论于一体,并通过意境来表达思想感情。词以“好睡”发端,以“自怜”相承,从红梅的特征来展示红梅清冷、自爱的形象。红梅的一个明显特点,是苞芽期相当漫长,因谓“好睡”;虽然红梅好睡,但并非沉睡不醒,而是深藏暗香,有所期待,故曰“莫厌迟“。句中一“慵”字,悄悄透露了红梅的孤寂苦衷和艰难处境。红梅自身也明白,在这百花凋残的严寒时节,唯独自己含苞育蕾,岂非有不合时宜之感。苞蕾外部过着密集光洁的白茸,尽管如同玉兔霜花般的洁白可爱,也只能自我顾恋,悲叹“名花苦幽独”(作者《寓居定惠院之东,杂花满山,有海棠一枝,土人不知贵也》)罢了。词以“冰脸”来刻画红梅的玉洁冰清,既恰如其分的写出了红梅的仪表,也生动地写出了红梅不流习俗的超然之气,它赋予了红梅以生命和丰富的感情,形象逼真,发人深思。
“偶作小红桃杏色,闲雅,尚馀孤瘦雪霜姿。”这三句是“词眼”,绘形绘神,正面画出红梅的美姿丰神。“小红桃杏色”,说她色如桃杏,鲜艳娇丽,切红梅的一个“红”字。“孤瘦雪霜姿”,说她斗雪凌霜,归结到梅花孤傲瘦劲的本性。“偶作”一词上下关联,天生妙语。不说红梅天生红色,却说美人因“自怜冰脸不时宜”,才“偶作”红色以趋时风。但以下之意立转,虽偶露红妆,光彩照人,却仍保留雪霜之姿质,依然还她“冰脸”本色。形神兼备,尤贵于神,这才是真正的“梅格”!
下片三句续对红梅作渲染,笔转而意仍承。“休把闲心随物态”,承“尚余孤瘦雪霜姿”;“酒生微晕沁瑶肌”,承“偶作小红桃杏色”。“闲心”、“瑶肌”,仍以美人喻花,言心性本是闲淡雅致,不应随世态而转移;肌肤本是洁白如玉,何以酒晕生红?“休把”二字一责,“何事”二字一诘,其辞若有憾焉,其意仍为红梅作回护。“物态”,指桃杏娇柔媚人的春态。石氏《红梅》诗云“寒心未肯随春态,酒晕无端上玉肌”,其意昭然。这里是词体,故笔意婉转,不像做诗那样明白说出罢了。下面“诗老不知梅格在”,补笔点明,一纵一收,回到本意。红梅之所以不同于桃杏者,岂在于青枝绿叶之有无哉!这正是东坡咏红梅之慧眼独具、匠心独运处,也是他超越石延年《红梅》诗的真谛所在。
此词着意刻绘的红梅,与词人另一首词《卜算子·黄州定慧院寓居作》中“拣尽寒枝不肯栖”的缥缈孤鸿一样,是苏轼身处穷厄而不苟于世、洁身自守的人生态度的写照。花格、人格的契合,造就了作品超绝尘俗、冰清玉洁的词格。